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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觀薄熙來法庭表演,察扭曲的社會價值 2013-09-01 16:52:48


薄熙來案的一審庭審已經告一段落。薄案的最大看點,不在庭內而在庭外,這是由審判的特殊性決定的。由於被告人薄熙來身居高位,有着深厚的政界人脈背景,這次所謂的公開審判,實際上打了一個大大的折扣。具體說,既要討好民意,讓外界形成中國法制進步的看法,又不讓審判暴露太多幕後的黑暗,兩頭兼顧。這是一次被充分操控的戲劇,做得完美無缺以便於讓人觀看。好看也只好看在沒有被完全控制住的那一點枝節花絮上。不過既然是公開秀,就不能阻止觀眾的議論。薄案庭審過程中大量出現的網絡議論,為有心人提供了一次觀察中國社會的極好機會。作為觀察者之一,不妨談談自己的感想。


談感想之前,先簡單說明一個常識。一個社會,假設抽去其屬性,不論社會主義資本主義或東方西方,要想讓它進步起來,完善起來,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一個條件,是這個社會中必須有一些人,具有分辨真假善惡和美醜的基本能力,並具有適當渠道使各自的判斷與他人分享,逐漸通過傳播獲得認同。所謂的前人之事,後人之師,說的就是這個。人性是有局限的,每代人都不保證不會做錯事。一個正常社會的更重要功能,不是防範壞事發生,不是粉飾太平,把剛發生的壞事滅跡遺忘,而是事後學乖,搞明白今後該怎麼做。很早我就說過,不要用看熱鬧的眼光看待別國發生的重大事故。更重要的是看看他們是怎樣處理和對待,以及怎樣建立防範機制的。把一件壞事迅速掩埋掉不算本事,從一件壞事中學聰明才是本事。壞事永遠將發生,不懂學習,只會一件一件地掩埋,這樣的人永遠是傻瓜。


這種分辨真假善惡美醜的能力,我稱之為社會價值。所謂能力不是指別的,就是頭腦里固有的一套評判標準也就是價值,請舉起大棍揮向普世價值的諸君三思。因為,一旦遇重大事故發生,具有價值尺度的社會和民眾,會在第一時間作出合理合法的判斷,得出有利於未來的結論,採取理性明智的行動。這樣的社會永遠立於不敗之地。沒有這種價值尺度的社會,則永遠是一鍋爛醬和一台絞肉機。令人沮喪的是,號稱世紀審判的薄熙來案,讓我看到中國社會具有的這種價值非常稀少。大部分的公眾判斷,不是遠離事實的妄語,就是無厘頭的搞笑。

 

稀缺的最大價值,是公眾個人自身利益這個價值。中國各階層都有一些正義維護者,粗看起來,像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他們對自己個人的安全,財產,快樂或家庭後代,都視為無物。在他們眼裡第一位的是國家人民,接着是主義路線,都好像沒有他們自己。去找幾個喜歡發言的言論界紅人,把他們的言論翻出來查看一下,是否如此。有人把擁薄和倒薄的人分為左派右派,但在價值取向上,兩派沒有很大分別。他們開口就講出滔滔不絕的大道理,可是都無法自證和互證。

 

最明顯的,不論薄熙來如何越過權力範圍為自己的家庭成員提供非法斂財的便利,都被認定為相對清廉。這由於公訴一方有意隱瞞切割,更由於公眾對權力和利益的相互輸送感覺麻木。只要整薄熙來的人是權貴,薄的屁股上不管有多少擦不乾淨的屎,照樣是英雄。有人還把自己的政治抱負,不切實際地寄託到薄身上,希望看到他在法庭上大義凌然。

 

比如來自網絡的這段議論:薄熙來先生沒有豪言壯語,只是默默廢寢忘食的為國、為民辦實事,解決百姓疾苦,收拾因荒唐經改帶來的種種病態,對治理環境、保護資源、維護自然生態做了不懈努力。這些方面,在中國人還沒聽說過薄熙來大名時,就知道大連、重慶是中國模範城市,東北人民、四川人民都是歷史見證人。相信這個人不會是中共宣傳網絡的寫手,敢大膽挑戰宣傳紀律,而是他發自內心的判斷。很想問問這位先生,你自己是哪省人民,接受了多少薄大人辦實事帶來的優惠?如果沒有,你的價值判斷建立在什麼真實性上?雖和這位先生有所不同,了解內情的重慶布衣學者王康,也由衷地判斷薄是個失敗的英雄。把這次審判與希特勒國會縱火案相併論,將薄熙來與季米特洛夫斯基相併論。

 

不論程度輕重,也不論有多少案底還沒有揭露,薄熙來觸犯了一個正常社會賴以維持的基本準則,即利用權力背景與各種人搞利益輸送。這根本無關於朋友幫忙,互相給好處。如果允許這樣的利益輸送暢行無阻,那麼權貴和腐敗的產生就永遠無法終止,再有多少個王立軍跑進領事館也白搭。在這種權力金錢買賣關係下,最受損害的是無權無勢平民的個人利益,哪怕再喊“為了人民利益”也沒有用。薄熙來是個失足權貴,失足而已,一不當心弄砸了。中國百姓應該借他這次失足,和當局難以推諉的公開審判的機會,撕開突破口,乘虛而入,把反腐戰爭的主動權拿到自己手裡。不料到頭來卻成為一場沒有結果的鬧劇。

 

不但中國人沒有得到教訓,薄熙來自己本人一定也沒有得到教訓。網上還有很多“總結”把薄的“倒霉”歸罪與女人,淺薄至此。薄應該得到的教訓就是“利益不清”四個字。所謂唱紅打黑,薄熙來沒有動用他自家五個保險柜裡的一分錢。相反,據說從打黑的贓款中侵吞了上億。一個人,可以為自己的理想奉獻一點家私,但為了“理想”把手伸到人家口袋裡,那就犯罪了。其實,這套準則是毛澤東設計的,一直流膿到現在。當權者為自己的長遠利益計,不能越權,過線,去侵犯任何一個公民的個人利益。即便在現制度下這對他們很容易。設計制度的則要想想為什麼容易,怎樣讓它不容易。越線踩到別人利益里去的人,一定會有一天得到相同報應。

 

很認同網上一位佚名作者的總結:

 

沒有是非,法治只是奢談。
  沒有是非,文化沒有根基。
  沒有根基的民族,如何崛起?

……
  黨要放下毛的包袱,難矣;
  民眾要反思,亦難矣。

 

什麼是作者想說的是非?是非最早該從什麼地方分辨?就在群己利益分界線上。國家國家,國是國,家是家。分清兩者為是,混淆兩者為非。可惜在中國人頭腦里,這個是非價值是扭曲的。

 

2013-09-01

瀏覽(4861) (0) 評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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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9-03 18:25:14
看街景,是吧?沒有。不出自己腰包里一分錢,動用國家儲備,納稅人資金,建造一些政績工程,這很討好那些不動腦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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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_港 留言時間:2013-09-03 17:21:03
請問博主是否去過薄治下的大連,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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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錢 留言時間:2013-09-03 09:55:55
贊同實話。
這本是一個鬧劇,無法認真對待,無法認真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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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9-03 08:41:01
對,就算是謠言吧。不過法庭沒有調查薄熙來收買媒體和輿論界人士用的錢是否自己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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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dnose 留言時間:2013-09-02 21:27:39
看了半天,你也引用句“據說”。

"相反,據說從打黑的贓款中侵吞了上億。一個人,可以為自己的理想奉獻一點家私,但為了“理想”把手伸到人家口袋裡,那就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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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9-02 16:53:53
謝寡言!你的肯定讓我受到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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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言 留言時間:2013-09-02 16:15:11
頂。

寫得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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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9-02 15:24:45
謝謝不再沉默鼓勵!

原來你我所見略同,很感欣慰。在另一處跟貼有人評論我苦口婆心,還沒那麼嚴重。每一個中國人的前途都是他(她)自己思考選擇的,別人幫不了忙。我只是有時候憋不住,多說了兩句而已。看起來多說也無益。好在只在小圈子裡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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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3-09-02 15:16:02
jiang先生說得很好!

鬧劇已經演完了,但觀眾不可以就此罷休。至少可以追問為什麼不把戲演得更好一點?

希望繼續看到像你這樣的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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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再沉默 留言時間:2013-09-02 14:26:35
字字千鈞,句句成金!大頂施化博好文!

之前本人也曾經胡謅一文,本想用所謂的“清官好官”諷刺一下這次的審薄,卻反而造成了一些誤解,之後一直想尋機再寫一個。今天讀了施化博的好文,總算了卻了這個遺憾。

回到上次您回復我:“有人臉厚是因為邊上的人無動於衷。假如群起而攻之,誰敢臉厚?”,我當時就想說,“可惜在中國人頭腦里,這個是非價值是扭曲的”,如何群起而攻之?

這是一個延續了千百年的惡性循環,目前中共統治下的國家及其人民又開始了一個新的循環,其愚昧無德的程度在歷朝歷代中也是罕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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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ianghaimin4 留言時間:2013-09-02 12:49:29
您分析的很中肯,當局投鼠忌器、避重就輕,掩蓋了薄熙來更嚴重的罪行。
當局如果要彰顯法治,就應該指控薄熙來在重慶踐踏法制的罪行。
當局指控薄熙來貪污受賄,為什麼要掩蓋薄熙來大搞利益輸送或動用公款,收買高層、同僚以及筆桿子的罪行。
酒囊飯袋的濟南法官和公訴人,在薄熙來一開始翻供時,就應暫停,因為薄熙來撕毀了庭前協議,應該立即追訴其他更嚴重的罪行。
薄熙來反問徐明,只是薄熙來造勢的一種伎倆,你公訴人為什麼不予以反擊,問21個薄熙來只能回答“是!”的問題,比如將薄熙來在人大記者會上的講話和他現在的狡辯相對照,把薄熙來囂張的氣焰壓下去。
有網民說,法官和公訴人本身就是貪官,值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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