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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观薄熙来法庭表演,察扭曲的社会价值 2013-09-01 16:52:48


薄熙来案的一审庭审已经告一段落。薄案的最大看点,不在庭内而在庭外,这是由审判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被告人薄熙来身居高位,有着深厚的政界人脉背景,这次所谓的公开审判,实际上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具体说,既要讨好民意,让外界形成中国法制进步的看法,又不让审判暴露太多幕后的黑暗,两头兼顾。这是一次被充分操控的戏剧,做得完美无缺以便于让人观看。好看也只好看在没有被完全控制住的那一点枝节花絮上。不过既然是公开秀,就不能阻止观众的议论。薄案庭审过程中大量出现的网络议论,为有心人提供了一次观察中国社会的极好机会。作为观察者之一,不妨谈谈自己的感想。


谈感想之前,先简单说明一个常识。一个社会,假设抽去其属性,不论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或东方西方,要想让它进步起来,完善起来,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一个条件,是这个社会中必须有一些人,具有分辨真假善恶和美丑的基本能力,并具有适当渠道使各自的判断与他人分享,逐渐通过传播获得认同。所谓的前人之事,后人之师,说的就是这个。人性是有局限的,每代人都不保证不会做错事。一个正常社会的更重要功能,不是防范坏事发生,不是粉饰太平,把刚发生的坏事灭迹遗忘,而是事后学乖,搞明白今后该怎么做。很早我就说过,不要用看热闹的眼光看待别国发生的重大事故。更重要的是看看他们是怎样处理和对待,以及怎样建立防范机制的。把一件坏事迅速掩埋掉不算本事,从一件坏事中学聪明才是本事。坏事永远将发生,不懂学习,只会一件一件地掩埋,这样的人永远是傻瓜。


这种分辨真假善恶美丑的能力,我称之为社会价值。所谓能力不是指别的,就是头脑里固有的一套评判标准也就是价值,请举起大棍挥向普世价值的诸君三思。因为,一旦遇重大事故发生,具有价值尺度的社会和民众,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合理合法的判断,得出有利于未来的结论,采取理性明智的行动。这样的社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没有这种价值尺度的社会,则永远是一锅烂酱和一台绞肉机。令人沮丧的是,号称世纪审判的薄熙来案,让我看到中国社会具有的这种价值非常稀少。大部分的公众判断,不是远离事实的妄语,就是无厘头的搞笑。

 

稀缺的最大价值,是公众个人自身利益这个价值。中国各阶层都有一些正义维护者,粗看起来,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们对自己个人的安全,财产,快乐或家庭后代,都视为无物。在他们眼里第一位的是国家人民,接着是主义路线,都好像没有他们自己。去找几个喜欢发言的言论界红人,把他们的言论翻出来查看一下,是否如此。有人把拥薄和倒薄的人分为左派右派,但在价值取向上,两派没有很大分别。他们开口就讲出滔滔不绝的大道理,可是都无法自证和互证。

 

最明显的,不论薄熙来如何越过权力范围为自己的家庭成员提供非法敛财的便利,都被认定为相对清廉。这由于公诉一方有意隐瞒切割,更由于公众对权力和利益的相互输送感觉麻木。只要整薄熙来的人是权贵,薄的屁股上不管有多少擦不干净的屎,照样是英雄。有人还把自己的政治抱负,不切实际地寄托到薄身上,希望看到他在法庭上大义凌然。

 

比如来自网络的这段议论:薄熙来先生没有豪言壮语,只是默默废寝忘食的为国、为民办实事,解决百姓疾苦,收拾因荒唐经改带来的种种病态,对治理环境、保护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做了不懈努力。这些方面,在中国人还没听说过薄熙来大名时,就知道大连、重庆是中国模范城市,东北人民、四川人民都是历史见证人。相信这个人不会是中共宣传网络的写手,敢大胆挑战宣传纪律,而是他发自内心的判断。很想问问这位先生,你自己是哪省人民,接受了多少薄大人办实事带来的优惠?如果没有,你的价值判断建立在什么真实性上?虽和这位先生有所不同,了解内情的重庆布衣学者王康,也由衷地判断薄是个失败的英雄。把这次审判与希特勒国会纵火案相并论,将薄熙来与季米特洛夫斯基相并论。

 

不论程度轻重,也不论有多少案底还没有揭露,薄熙来触犯了一个正常社会赖以维持的基本准则,即利用权力背景与各种人搞利益输送。这根本无关于朋友帮忙,互相给好处。如果允许这样的利益输送畅行无阻,那么权贵和腐败的产生就永远无法终止,再有多少个王立军跑进领事馆也白搭。在这种权力金钱买卖关系下,最受损害的是无权无势平民的个人利益,哪怕再喊“为了人民利益”也没有用。薄熙来是个失足权贵,失足而已,一不当心弄砸了。中国百姓应该借他这次失足,和当局难以推诿的公开审判的机会,撕开突破口,乘虚而入,把反腐战争的主动权拿到自己手里。不料到头来却成为一场没有结果的闹剧。

 

不但中国人没有得到教训,薄熙来自己本人一定也没有得到教训。网上还有很多“总结”把薄的“倒霉”归罪与女人,浅薄至此。薄应该得到的教训就是“利益不清”四个字。所谓唱红打黑,薄熙来没有动用他自家五个保险柜里的一分钱。相反,据说从打黑的赃款中侵吞了上亿。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的理想奉献一点家私,但为了“理想”把手伸到人家口袋里,那就犯罪了。其实,这套准则是毛泽东设计的,一直流脓到现在。当权者为自己的长远利益计,不能越权,过线,去侵犯任何一个公民的个人利益。即便在现制度下这对他们很容易。设计制度的则要想想为什么容易,怎样让它不容易。越线踩到别人利益里去的人,一定会有一天得到相同报应。

 

很认同网上一位佚名作者的总结:

 

没有是非,法治只是奢谈。
  没有是非,文化没有根基。
  没有根基的民族,如何崛起?

……
  党要放下毛的包袱,难矣;
  民众要反思,亦难矣。

 

什么是作者想说的是非?是非最早该从什么地方分辨?就在群己利益分界线上。国家国家,国是国,家是家。分清两者为是,混淆两者为非。可惜在中国人头脑里,这个是非价值是扭曲的。

 

2013-09-01

浏览(4634) (0) 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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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3-09-03 18:25:14
看街景,是吧?没有。不出自己腰包里一分钱,动用国家储备,纳税人资金,建造一些政绩工程,这很讨好那些不动脑子的人。
回复 | 0
作者:老_港 留言时间:2013-09-03 17:21:03
请问博主是否去过薄治下的大连,重庆?
回复 | 0
作者:老钱 留言时间:2013-09-03 09:55:55
赞同实话。
这本是一个闹剧,无法认真对待,无法认真评论。
回复 | 0
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3-09-03 08:41:01
对,就算是谣言吧。不过法庭没有调查薄熙来收买媒体和舆论界人士用的钱是否自己家的。
回复 | 0
作者:rednose 留言时间:2013-09-02 21:27:39
看了半天,你也引用句“据说”。

"相反,据说从打黑的赃款中侵吞了上亿。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的理想奉献一点家私,但为了“理想”把手伸到人家口袋里,那就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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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3-09-02 16:53:53
谢寡言!你的肯定让我受到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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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言 留言时间:2013-09-02 16:15:11
顶。

写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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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3-09-02 15:24:45
谢谢不再沉默鼓励!

原来你我所见略同,很感欣慰。在另一处跟贴有人评论我苦口婆心,还没那么严重。每一个中国人的前途都是他(她)自己思考选择的,别人帮不了忙。我只是有时候憋不住,多说了两句而已。看起来多说也无益。好在只在小圈子里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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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3-09-02 15:16:02
jiang先生说得很好!

闹剧已经演完了,但观众不可以就此罢休。至少可以追问为什么不把戏演得更好一点?

希望继续看到像你这样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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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再沉默 留言时间:2013-09-02 14:26:35
字字千钧,句句成金!大顶施化博好文!

之前本人也曾经胡诌一文,本想用所谓的“清官好官”讽刺一下这次的审薄,却反而造成了一些误解,之后一直想寻机再写一个。今天读了施化博的好文,总算了却了这个遗憾。

回到上次您回复我:“有人脸厚是因为边上的人无动于衷。假如群起而攻之,谁敢脸厚?”,我当时就想说,“可惜在中国人头脑里,这个是非价值是扭曲的”,如何群起而攻之?

这是一个延续了千百年的恶性循环,目前中共统治下的国家及其人民又开始了一个新的循环,其愚昧无德的程度在历朝历代中也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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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ianghaimin4 留言时间:2013-09-02 12:49:29
您分析的很中肯,当局投鼠忌器、避重就轻,掩盖了薄熙来更严重的罪行。
当局如果要彰显法治,就应该指控薄熙来在重庆践踏法制的罪行。
当局指控薄熙来贪污受贿,为什么要掩盖薄熙来大搞利益输送或动用公款,收买高层、同僚以及笔杆子的罪行。
酒囊饭袋的济南法官和公诉人,在薄熙来一开始翻供时,就应暂停,因为薄熙来撕毁了庭前协议,应该立即追诉其他更严重的罪行。
薄熙来反问徐明,只是薄熙来造势的一种伎俩,你公诉人为什么不予以反击,问21个薄熙来只能回答“是!”的问题,比如将薄熙来在人大记者会上的讲话和他现在的狡辩相对照,把薄熙来嚣张的气焰压下去。
有网民说,法官和公诉人本身就是贪官,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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