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萬物之靈。人與動物的主要區別,據說是會不會使用工具。也沒說錯,但不完全。應該說,人與動物的最大區別,在於有沒有創造。魚會潛水,那是天生的,不是創造;鳥會飛翔,那也是天生的,不是創造。人生來既不會潛水也不會飛翔,可是當創造了潛艇和飛機以後,比魚潛得還深,比鳥飛得還高,更別說飛向木星的航天器。 除了物質上的創造,人類的精神創造更蔚為大觀。人類的藝術創造,文學創造,思想創造,從來都後浪推前浪沒有停止過。我今天在這裡,忍不住要讚美一下人類最偉大的思想創造之一:平等!平等不是天生的。人生來有差異,並且從本性上不在乎平等,如同其它所有動物。但自從創造了平等這個思想概念並緩慢傳播以後,本來會更多發生的無辜迫害和摧殘被避免,幸福的曙光開始顯現。不過在那些缺乏平等觀念的地方,人們還在黑暗中苦苦掙扎。 平等不是天生的嗎?有人立刻引用美國《獨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平等”來反駁。是的,有這麼一說。然而美國先賢的這句話本身就是創造。明明在直觀上生而不平等,卻從理性上發現了平等,這就是一種創造。 誰都同意,人生而不平等。俗話說,十個指頭不一樣長短。不同的父母,家族,血緣,美醜,健康,財富,教育背景,決定人生下來就不平等。在現實中,假如個人無力去改變這些,這種不平等將會伴隨一生。文革中盛行過的“血統論”,當下盛行的“拼爹”,都把這種關係解釋得再清楚不過。 那為什麼美國人的前輩要閉着眼睛說瞎話,不承認事實呢?先來看原文是怎麼講的:“我們認為如下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人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的權利、自由的權利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是經過被統制者的同意才產生的。”簡言之,他們這裡的平等,指的是權利,一種特殊的概念:Rights。這裡的平等,意思不僅僅是equal,後面還要加一個Rights,變成Equal Rights,平等權。平等權是什麼呢?這是一種人本來不具有,卻由於一種升華後的認識,後來被認定應該有的東西。 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何必搞這麼複雜,還加上應該有?關鍵就在這個“應該有”。可以說,人有或沒有這個“應該有”的觀念,涇渭分明地區分了野蠻人和文明人的差別。這等於說,現代人類的大多數人和大多數地區都具備的這個“應該有”,是經過數千年的熬煉,反省學習,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創造出來的。 比如受基本教育。在平等權利也就是平等權被創造以前,你家裡窮,沒錢讓孩子讀書,那理所當然做文盲。可過去的理所當然,卻被現代人顛覆了。現代人說孩子應當受教育,必須受教育。所以現在幾乎所有國家都制定了教育法,實行義務教育制。你天生窮困,天生弱智,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但給不給你享受基礎教育,卻是國家的事情,大眾的事情,所有人的事情。當然這只是一例,更重要的還有:生命的權利,自由的權利,追求幸福的權利,等等。儘管某些國家甚至世界大國內心還不願承認這些權利,但在口頭上都不得不說承認。 與人相比,其它一切動物植物,都沒有權利平等這種價值,它們只有優勝劣汰,叢林法則。達爾文有極大發現,可他的進化論催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起了極壞的作用。人比動物有理智,不可以自比動物為榮。可惜有些人卻不然。猴王沒有權利平等的意識,可悲的是,某些人看到猴山上的猴王稱王稱霸,竟也情不自禁地羨慕模仿起來。他們的邏輯是,你看,猴子都這樣,人當然也應如此。不禁要問,那你還當什麼人?去當畜生好了。 說意識到人有平等權利是人類的最偉大創造,一點不誇大。早年我寫過一篇《夢想平等》,中心意思是,自從有記載的人類歷史以來,祖先們從來是以不平等為榮的。人生來嚮往自由,但不一定嚮往平等,這就是人類所有悲劇產生的癥結所在。從躋身貴族,主宰奴隸的欲望,到滅絕他族,掃除異教的殘忍,從古到今,人性本質的邪惡總是在製造不平等上顯露出來。我必須制伏你,占有你,無論身體,尊嚴或財產,才得以顯現我的存在價值。小時候讀雨果的《悲慘世界》,以為西方人很苦。後來親歷了文革,遊歷了邊遠窮困地區,才覺得中國人更苦。陳忠實的《白鹿原》,張戎的《鴻-三代中國女人的故事》,都栩栩如生地描述了這種無邊的悲苦。我一生的難題之一是,“為什麼中國人總這麼苦?”現在有些明白了,這些苦難都來源於不平等。 古希臘最博學的哲學家亞里士多德,雖然意識到人的某種平等需求,也僅得出“不同人不同對待”,或“同樣情況同樣對待”這樣的有限認識。中國老子的“損有餘而補不足”,墨子的“兼天下而愛之”,都屬平等思想萌芽,可在儒家的等級觀下無情凋落。基督教發現了平等起源,在上帝面前,人都同等地被造和同等地被愛,但這不適於非教徒。直到近代英國的資產階級革命以後,平等才形成理論雛形,後來被一個領土廣闊的大國寫進憲法,實行了兩百多年。由此,那塊實行過奴隸制,將婦女排除在選舉之外的土地,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黑人當上了總統。 平等權利,簡稱平等,是被人創造的,談到這裡大概不會有太多人持疑議。但稱之為“偉大”會被人詬病。一些已經有了權勢地位的人,不論得來是否合法,心中會暗想,一旦搞了什麼平等,我的優越感和好處怎麼辦?他們過慮了。應該反過來,假如這些人一味地壓制多數人的權利,使社會發展失衡,仇恨蔓延,他們的子孫遲早要失去已有地位,淪為人下人,那才更需要擔心。這不是嚇唬誰,歷史邏輯就是這樣演繹的。當然偉大一詞不可濫用,但凡稱得上偉大的人或者理論,必須在實踐上造福了所有的人並且永久地造福下去。平等可以保證沒有一個人或一群人,被另一個人或一群人,平白無故地欺壓迫害。正由於此,今後再沒有人會受到傷害,從而都感到幸福。這就是平等的偉大之處! 最早表達出平等概念的應該是17世紀的英國上校雷恩巴勒。托馬斯∙雷恩巴勒(Thomas Rainborough,1610-1648)是英國革命期間海軍司令官,在1647年10月的普特尼辯論會上,雷恩巴勒提出:“我們認為如下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人們若干不可剝奪讓渡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的權利、自由的權利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雷恩巴勒還說,在英國,窮人也應當享有和富人同樣的權利,窮人也應當對政府有發言權。這句話後來幾乎被原封不動地搬進《獨立宣言》。而就在幾乎同時,1644年,明朝亡於大清。 很顯然,雷恩巴勒上校的平等觀與中國陳勝吳廣,黃巢,李自成的平等觀不同。前者表達的是一種權利,後者只是簡單的平攤平分。前一種平等,造就了一個吸引無數人才,創造力源源不斷的大國;後一種平等也造就了一個大國,現在該國人才外流,財富外流,少數人富得流油,多數人恨得牙癢。當然我說的這一事實,很多人會拒絕承認,民族主義濾鏡遮住了他們的視野。 上面的這些見解,現在可能不會被多數中國人認同,有的也許是由於看不懂。這不要緊。一種有生命力的觀點,只要播進土壤,隨着時間推移,會漸漸生根發芽。在我的有生之年,看到或看不到,都不重要。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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