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化
胡適,生於1891年12月17日,逝於1962年2月24日,祖籍安徽績溪上莊,上海浦東川沙縣人,生前擔任過國立北京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院長、中華民國駐美大使、私立南開大學校董會董事等職。胡適是新文化運動的奠基人與領袖之一,興趣廣泛,著述甚豐。在文學、哲學、史學、考據學、教育學、倫理學、紅學等諸多領域都有深入的研究。出於政治主張,他一般被認作是一位自由主義者。但不僅如此,從他一生的實踐看,我個人認為他也是一位個人主義者,而且是一位偉大的個人主義者。 使用“偉大”一詞,也許會讓有些朋友驚掉下巴。個人主義還配得上“偉大”嗎?為什麼不?在漢語的語境裡,“偉大的共產主義者”早已被用濫了。共產主義是個什麼主義,那些被洗腦洗蠢的人也許還懵懵懂懂,但清醒的人個個都知道其邪惡無比。相比於從古希臘就開始出現,如今整個主流世界都賴之以存在的個人主義,共產主義只不過是個笑話。個人主義在中國歷史上沒有任何地位,就像自由主義一樣,只要一出現就被污名化。所以現在直接被我予以肯定,怕是難以讓人接受。不過,假以時日,個人主義在中國終有還其清白的一天。既然和“共產主義”一樣,是個意識形態概念,用“偉大”這個形容詞來形容個人主義,在邏輯上沒有錯誤。我以為,藉此不僅可以為胡適正名,也可以為未來中國的個人主義正名。 胡適說過,“真實的為我,便是最有益的為人”。這句話不僅讓“五四”時期的左派青年側目,甚至到今天多數人都不以為然。一個人先顧自我、然後才顧他人,這種“為我”怎麼成了最好的“為人”了?按照這一道理,“個人主義”不就是最好的“集體主義”嗎?許多人會認為胡適的自由主義、個人主義多麼冷酷、沒有人性、多麼自私,它就像亞當·斯密在世紀經典《國富論》中闡述的“看不見的手”那樣無法接受。斯密說:你不要整天想到怎麼為社會服務、為國家效勞,你只管為自己利益做事就行,因為當你和其他人都把自己的利益服務到最佳時,儘管你的主觀願望沒有想到是為社會,但實際效果是為社會和集體作出了最真實的貢獻。 胡適一生默默地耕耘,一點一滴地完善自己。他從來不把手伸到別人的口袋裡,美其名“我為你爭取什麼什麼”,也從不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別人頭上。在他看來,每個人自己的選擇都是最值得尊重的選擇。雖然,這些價值在西方人看來,再普通再正常不過,但在中國完全不同。在中國這被視為自私自利! 個人主義是一種道德的、政治的和社會的哲學,其認為個人利益應是決定行為的根本因素,強調個人的自由和個人權利的重要,以及“自我獨立”的美德和“個人獨立”的價值。個人主義反抗威權以及所有試圖束縛個人的行動,尤其是那些由國家或社會施加的強迫力量。個人主義與將個人地位置於社會或共同體之下的集體主義對立,因而長久以來被集體主義圍剿。而人們不知道也不願意知道的是,個人主義是古典自由主義構成的基本要素,而集體主義則是極權主義,法西斯主義構成的基本要素。 在政治主張上,胡適對那些名噪一時的激進口號不以為然。他說,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什麼問題呢?既不是反帝,也不是反封建,而“要剷除打倒的是貧窮、疾病、愚昧、貪污、擾亂五大仇敵”,其中的每一個仇敵都與個人所遭受的損害有關。所謂國家受難,其實是每一個個人具體地受難。東西方文化在看待事物聚焦點的巨大差異,還表現在編寫郵政地址上。東方當然地把國家放在最前面,然後省市,地縣,街區,最後才是門牌號碼。西方卻用顛倒的順序。胡適主張的主次順序在當時完全不被人理解。可一百年後,帝國主義趕跑了,封建主義打倒了,但困擾中國人的“貧窮、疾病、愚昧、貪污、擾亂”,一樣也不少。請朋友們少用腎上腺素,多用腦子,想想其中的奧妙。 胡適從不熱衷於參加某個黨派,黨同伐異,表現出引領時代潮流的威風。以他當時曾被物色為中華民國總統候選人的威望,以及親和於各個政治流派的個人魅力,要想在中國做一番大事業,易如反掌。可是他謝絕了所有送上門來的桂冠,潔身自好。直到台灣時期,好友雷震極力鼓動,他才有了一點組建反對黨的念頭。但這個念頭並不強烈,經老蔣一反對就放棄了。 在政治哲學上,個人主義主張國家應該作為保護個人自由的工具,保護個人在不侵犯他人同等自由的情況下作出任何他想做的事情。這與集體主義的理論相反:集體主義認為個人的存在是為了替社會的整體利益服務。集體主義與共產主義和法西斯主義類似。共產主義和法西斯主義要求個人必須替國家的利益服務。胡適對此十分清醒。當時那些個人不盡完美,作用力影響力有限的革命家們,熱衷於組團組黨,武裝軍隊,力圖逞強一統天下的時候,他只借文章書信報紙雜誌來傳播自己的理念和主張。這肯定被當時的梟雄們嗤之以鼻。然而,正是靠着他的不隨波逐流,獨立於政爭之外的個人理念,引導台灣和平地走到了今天民主繁榮的這一步。台灣這個四面環海的孤島,在當今世界的國家競爭力排名上,早已領先於牆國。 個人主義者將社會視為是“許多個人一起運作”以改進他們各自幸福的架構。每個獨立的個人不該被強制地視為是統一團體裡的一分子。而事實上,每個人本身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社會是透過這些個體所組成的一個架構,國家則是組織化的社會形式,藉由法律來保護個人自由。 胡適在演講中說,“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來的!’” 我不僅為胡適的學問,思想和人格所折服,還深感他留給後人的政治遺產“個人主義”,更難能可貴。或許,在當下世界風雨飄搖之際,唯一能引領着民族走出紅海的,只有胡適這位現代摩西。 胡適有一句名言:“生命本沒有什麼意義,你要能給他什麼意義,他就有什麼意義。”誰來給?當然既不是黨也不是國家,而是你個人自己。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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