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北美洲最早的是爱斯基摩人,在二万年前就生活在包括阿拉斯加的北极圈里,不过他们以捕鱼为生,从未南下。
除此以外,现代印第安人语言的研究,证明绝大部分的印第安人使用的是非常相似的语言叫做美印语(Amerind),还有一种少数北美印第安人用的叫纳-德闪语(Na-Dene)。对线粒体DNA和Y染色体的研究也与语言学结论一致。人类进入美洲有两大拨儿。
第一拨儿时间不祥。是从中亚经西伯利亚,过白令海路桥,到达北美西部,这些人长得不像东亚人。现在华盛顿州还有这部分人的后裔,叫肯纳维克人。近来出土了一些早期印第安人的头骨,他们的复原像让人大吃一惊,就跟星际迷航的第二任船长秃头皮卡一模一样。现在美国电影里印第安人常用白人扮演,依据的就是这些肯纳维克人。
第二波在一万二千年前。从DNA变异的大小来推断,这一波没几个人,大概就十几二十人吧。如果嫌少,往大里说吧,不会超过百人。这些人无论从基因还是从外貌,包括牙齿,都像现在的东亚人。当年康圣人游历到秘鲁,对第一次看到的印第安人曾洒泪大呼为我失散同胞。他们的肤色也跟黄种人一样,早年间因为他们有些人身上涂了红色,被误称为红种人。这些人即使在赤道附近生活一万年,也没有晒成黑人,这在人类学上常作为肤色光照决定论的反例。
这一波的印第安人极耐寒,是打猎的专业户。在冰川期最冷的时候,海面降低了一百米,白令海峡露出了大陆桥。他们尾随着大象,驯鹿等大猎物从西伯利亚跑到了阿拉斯加。当然他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跟他们一起来的还有棕熊。
那时候全加拿大还盖着厚厚的冰层,初来乍到的亚洲人只能龟缩在太平洋东岸的一隅等待机会。等天气一暖,他们就沿着落基山走廊南下了。他们最终到了美国,不须签证,像佛祖来到世间那样,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哥伦布,你算是哪根葱?
在美国中部,他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从科罗拉多东部到俄亥俄,从明尼苏达到路易斯安那,那是永远望不到头的锦缎一般的大平原。平原上流淌着密西西比和密苏里两条大河,湖泊密布,气候温和,草木丰茂,百花盛开,那是相当的美好。有一首歌怎么唱来着?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牛羊当然是没有,风吹草低现出的可都是从未见过的大家伙。有美洲野牛,有剑齿虎,柱牙象,有重达三吨的地懒,有一吨重的穿山甲,有像熊一样大的水獭。当然还有老伙计猛犸象,狮子,猎豹,骆驼和马。印第安人都是最聪明的猎人,有这么丰富的猎物,他们凭借火和石器,疯狂地繁衍人口和开辟领域。仅用一千年的时间,印第安人就长驱八千公里,从加拿大冲到了南美洲的阿根廷。遍布南北美洲。实现了人类迁移史上最大的大跃进。
后来气候变暖,海平面升高,再到美洲就得靠船了。这时候有一些古中国人古日本人也渐渐有了美洲移民。至于波力尼西亚人从澳洲到南美的路线则无法证明。
考古发现印第安人的到来与许多美洲特有的大型哺乳类的灭绝同时发生,有人认为是人类猎杀了这些动物。证据之一是在一个猛犸象骨骸旁有一个石镞,所以是古人用石矛杀死了猛犸象。其实用石器是很难杀死大型动物的,想象一下,给二十个现代非洲人二十根石矛,让他们去杀死一头非洲象,容易吗?偶然杀死可以有,灭种则不可想象。所以很可能是气候,细菌,和人类破坏了生物链等多种因素造成的那些大家伙的灭绝。
前面说了,印第安人发现的美洲是百分百的人间天堂。可惜有一样不足,没有能驯养成家畜的理想动物。没有牛,羊,猪,驴。马和骆驼倒是有,可惜太娇气,在驯化之前就灭绝了。野生动物能被驯化成理想家畜是有苛刻条件的。第一是群居,服从头畜的领导;第二是傻,能把人当成头畜;第三是能把这服从领导的傻劲传代并且发扬。第四是有用,或者有力气,或者肉长得快。你看大象和驯鹿虽然能驯养,但是不传代,每一代还得从头再来。又比如羊驼既没力气,又不长肉,就没什么用处。美洲没有适合畜牧的动物,所以没有畜牧生产。因此就没有大量的稳定的集中的人口。极大的妨碍了文明的发展。
相比之下,印第安人的农业成就则是对人类文明最伟大的贡献。下面把印第安人驯化培育的农作物列出来:
玉米,木薯,奇亚,南瓜,西葫芦,大碗豆,橡实瓜,冬南瓜,斑豆,大菜豆,宽叶菜豆,萊豆,西红柿,土豆,牛油果,花生,可可豆,香草,草莓,菠萝,柿子椒,胡椒,甜辣椒,辣椒,向日葵,还有烟草。
这些作物包括了60%的现代农产品,其中玉米支撑了墨西哥的玛雅文化,也是当今世界农业的大哥大。土豆支撑了秘鲁的印加文化,也改变了欧洲人的生存环境,支撑了工业革命。
终于,历史的列车驶到了1620年。这是个不祥的年份,这一年中国连着驾崩了万历、泰昌两个皇帝。中华国运开始了无可挽回的跌落。也是这一年,一百零一个英国人乘着五月花号,来到了富饶的新大陆。所有美国人从小就熟知了五月花号的忠于信仰,勇于开拓的伟大意义。他们却不一定知道,在五月花之前十几年,弗吉尼亚的乔治城就已经来了一批英国人了,只是这批人混得太惨了,不好意思提罢了。这些最早的英国人,第一个冬天没过完就断了粮,饿死了一半人后,找到了附近的印第安人要饭吃。后者不但把自己的粮食拿出来分享,让他们活过严冬,还亲手教给这些英国佬怎么种粮,怎么继续生存下来。善良的印第安人啊,你们怎么也想不到,你们用体温温暖过来的,是将要咬死你们的毒蛇呀。
当时北美印第安人约一千八百万(Jared Diamond)而欧洲到美国的移民数直到170年后的1790年也才三百九十万。就是这一百来年,北美的印第安人被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种族屠杀几乎灭了种。
现在的美国人教历史,他们把印第安人形容成以杀猎野牛为生的野蛮人。事实是绝大部分印第安人都是聚居在固定村落里的农民。
现在的美国人教历史,他们说印第安人都是出天花死的。事实是欧洲移民为了拿到政府发的印第安人人头奖金,在夜间偷偷潜入印第安人村中,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杀光。这个罪恶的人头奖竟然发了一百年之久!(至1950年巴西政府还曾悬赏杀印第安人)。
侥幸活下来的印第安人,只好又躲进深山大谷,退回野人生活。二十世纪初,加州最后一个“野生”印第安人雅西族被屠杀得仅剩幸存者四人,他们逃进了大峡谷。不久又被搜索队发现,抢光了所有衣物和生活用具,又致死三人。最后一人在躲避三年后,于1911年9月,我国辛亥革命前夜,走出大山,向白人投降。此人被侮辱性的召到加州旧金山分校博物馆工作,三年后死于肺炎。这名最后“野生”印第安人叫衣石,长得就像刘德华。在他留下的唯一照片中,他瑟缩着身体,睁大眼睛,显露出极端的惊惧,是那种让人永远无法正视又无法回避,无法回忆又无法忘却的眼神。是透射出一千八百万印第安人的冤魂的眼神。此情岂待成追忆,即是当时已怆然。
有人说八国联军会给中国带来了文明,我说这是放屁。中国人长得跟印第安人一模一样,要不是人口太多,他们凭什么不把中国人像印第安人一样斩尽杀绝?
有人说现在的西方人跟过去的不一样了,讲人权了。我说这是放屁。他们的人权是对自己人的。他们的民主,他们的道德统统是对自己人的。西方人没有“仁”的思想。他们对于没有反抗能力的异族毫无怜悯恻隐之心。不信吗?请看美国的开国诸贤,人权之父们是怎样对待印第安人的吧:
乔治·华盛顿,最伟大的,最慈爱的,最诚实的,最民主的伟人中的伟人。他说:
“刻不容缓的任务是彻底摧毁消灭他们(印第安人)的家园。最关键的是把庄稼全都毁掉并永远不能再种”。
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伟大的政治家,科学家,发明人,伟大的慈善家。他说:
“让他们(印第安人)去喝得烂醉吧。这可能正是消灭这些野人,给文明人腾出地方的天意呢。”
汤玛斯·杰佛逊,《美國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第三任美国总统。他说:
“是该由我们来决定这些残暴无信,注定灭绝的倒霉劣种人(印第安人)的命运的时候了”
约翰·昆西·亚当斯,《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第二任总统老亚当斯之子,第六任总统,哈佛教授。他说:
“当一个猎人在无际的大森林里遇到了猎物(印第安人),他该干什么?”
詹姆斯·门罗,美国第五任总统,门罗主义的首倡人,购买路易斯安那的签约人,伟大的外交家,政治家。他说:
“必须不断的把土地从那些狩猎的或没开化的野人们(印第安人)手里抢过来以适应文明人的发展需求”。
安德鲁·杰克逊,美国第七任总统,民主党的创建者。他说:
“这帮家伙(印第安人)又懒又笨,不讲礼仪,不思进取。在一高等人种面前却不懂自惭形秽。真该认命早早死光了算”。
怎么样,诸位同胞,脊背嗖嗖的发凉了吧?懂了抗美援朝了吧?懂了毛主席为什么非要造原子弹了吧?这些可都是民主之父,人权之父说的啊。他们的水平不是小布什奥巴马之辈能比的吧?他们既然能毫无怜悯地杀灭了印第安人,也当然会毫不犹豫地了屠杀跟印第安人长得一样的中国人。还夫妻关系,做梦吧你!还普世价值,做梦吧你!
201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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