臆谈古希腊与中国学术之源杨道还引子:这篇博文是从老几博的文章后面的评论扩展而来,几兄文章链接在此:http://blog.creaders.net/u/2372/201606/259132.html。我认为古希腊与中国学术是同源的。大家都是按照几乎同一样的“道”,一步步走过来的。世界只有一个,没有谁是外星人,只好都在这个世界行走。这让我想起个笑话:没有任何外星人接触人类,正是外星智慧存在的最好证据。人类学之所以称为学,大概也是因为这样的假设:处于不同地理位置的,发展程度不同的人群,应该有共同的文化发展特性。如其不然,人类学就堕落为人种学的百科,成了按照研究猴子的办法来研究人,发生人种论那样的流弊。韩愈说:“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这是用文化区分人类,与人类学异曲同工。殷尚鬼,周尚文。尚鬼,尚鬼神;尚文,尚人文也。殷商的时代,神巫流行,统治的基础在于神谕天命。周取代商,必须在理论上,将神的意志说成是支持自己的。或者至少,神意在政治上也要被放在一个近乎中立的位置。被这样解释后的神,就很难说是纯粹的神,而有人的意见参与进去。能够参与进去的人,他的智慧从这一节点开始,才是有意义的。这一转折,似乎是人的智慧能够登上舞台的根本。这以前的人,与神或者巫祝萨满等人相比,意见是微不足道的:人的智慧上不得台盘。神不一定爱智,神超越智。爱神还是爱智,是人的选择,不是神的。没有智的才会爱智,显然人是超出于动物的存在,但还是缺乏智慧的一种存在。这个节点是古希腊哲学家们和先秦诸子所共有的,而且两者都选取了神处于中立的位置。米利都哲学家所讲的本原,没有在后面加上“即是神”一类的修辞。老子则讲:“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第六十章)。中国民间对此也信以为然,愚公移山,神无如之何,似乎是很平常的事情。古希腊类似商周的转折节点,似乎发生在迈锡尼王朝垮台之际。据讲,这个王朝大概与古埃及类似,王同时也具神巫性质。这之后的希腊,神只好跑到山上去,就像中国的“天下有能持之者,有能治之者也.....而龙登玄云,神栖昆仑”。而有智者能在人类城市的中心广场发话,甚至祭司都要恭维苏格拉底。当然,苏格拉底也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他的罪名至少一部分可以归因于此。这也是信神者未必爱智的一个例子。神与智并不对立,智是人的范畴内的东西,所谓的对立,只发生在人之间。哲学家或有智者不是神,当然也不同于普通人。当有智者开始严肃思考的时候,他就只有他自己可以依赖。这免除了神的荣耀,当然也免除了神的责任,神不必任其咎,有如“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的意味。有智者可以依赖的智慧是从自身而来,不是从外物而来。这是庄子反复讲述的一个道理。而巴门尼德说:“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人类学的考察发现,原始部落或者没有哲学和复杂文化,但他们中的佼佼者对本土的动植物的各类了解,其丰富复杂程度几乎与科学家类似;又如古埃及的天文和几何。但这样的外在的知识,并不被当作智慧,无法与神谕相比,人们也不把这些原始部落的人像希腊哲学家一样尊崇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大概在于,哲学家所讲的不是原始材料,而是以专属于人的方式,对其进行集束,抽象,和逻辑加工之后的东西,这样的处理方式,才有广泛的借鉴和启发意义。将哲学看作与科学知识类似的东西,实际上抽掉了哲学之成为哲学的脊骨。正如艺术,哲学也必须通过人们因熟悉而能理解的对象,此处是知识,来传达;而对象的组织和处理则是哲学的精华,是知识之外的东西。从哲学去看外物,中希有同也有不同,似乎中国人更倾向于讲生,而希腊人更倾向于讲分离;中国人更倾向于讲摒弃,而希腊人更倾向于讲得到。如,中国人讲一生二,生而不有,“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己”(第二章);希腊人讲一分二,唯恐分的不够纯粹。又如,无中生有,依壁鸠鲁认为有只是显现,有无守恒,这就导致把握有;而中国人所讲的生,有只是冰山之一角,有有穷,无无尽,这就导致对有去之唯恐不尽。智者与普通人的区别,在中国是用德来区分的。德一开始不具有一定是善美的意思,也有秽德残德一类的德,《尚书》中充满了德的各类用法。也就是说,一开始,人是各有其德的。这之后,不善的德,才不归为有德一类。人的各有其德,不否定人在群体上讲的类。人都是同类的,这个问题就开启了仁的思考。智者如何处理对待同类的人,是仁的层次上的问题。雅典,斯巴达,和孔子都有不同的人的分类,显然,因为西方民主与雅典的类似,就好象只有雅典的重要。其实在更广的人类学范围内,分类是多种多样的。古希腊的雅典和斯巴达,正是两种极端,其他城邦应该处于这两者之间。人类学发现极端的分别,不知战争为何物的部落与嗜杀成性的部落,可以发生在类似的地理条件下。各种不同的分类中,不少应该是很有理性的,由崇拜,历史,地理,资源,力量,种族等等综合形成的,不像现代人惟利和力是从的理性。以美国为例,只是惟富裕和强大是视,那和闭上眼睛看没有太大差别。由分类不同,就导致具体对待方法方式的不同。美国在分类认识上的进化,非常明显,虽然宪法早有条文。而在中国,孔子的认识就达到了仁的终极,四海之内皆兄弟,九夷不陋。当然孔子的德归孔子,不仅不能说中国人因孔子都能成其德或者中国社会意识即是如此,反而可以说有“有大伪”的情形,令人啼笑皆非。孔子所讲与近代基督教观点又类似了,但是是从人和仁得到的。没有这样的一个仁的基础,公共的法律也就没法立足。如果不认为人都是同等的,那么共同遵守同一条法律就不公平。这就显出了德与仁的区别,即没有仁这一概念整齐之,法也无从说起。没有人皆为兄弟一说,杀人即是他自去杀一人,又何必有罪?以上所讲,是从老子第三十八章敷衍而得。老子说:“多言数穷”,比三十八章多出来这些话,是耶非耶,如前所述,总也与老子不相干,是为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