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神格”与与“历史神格”之辨析 ——《毛泽东的历史神格研究》读后感 鄢显俊(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授、法学博士) 拜读了刘正教授20余年前大作《毛泽东的历史神格研究》后(以下简称“刘文”),感悟多多,该文从《周易》和“命数学”的视角来解读毛泽东,令人耳目一新,颇受启迪。故成此小文以为学术呼应,对“刘文”未及深入的几个问题和作者展开商榷、讨论,以求教大方之家。 一、《周易》、“命数”与毛泽东 “刘文”独创“历史神格”这一重大概念并引出“毛泽东的历史神格”这一命题。我以为,这个假说具有非常重大的学术价值。 “刘文”开宗明义指出:“我们感兴趣的是古代诸多易学预测学家和著作是否有人曾经预见过他在历史上的出现?如果是,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一神奇的历史神格现象?而最重要的是:我们如何保证古代诸多易学预测学家和著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本文就是专门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和回答的。”对于毛泽东的“历史神格”,“刘文”立足中华传统文化的神秘一角,从“周易预测学”到“命数学”再到神乎其言的《推背图》和“藏头诗”纵横俾合进行了洋洋洒洒的论证。同时,“刘文”还引证了已故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台湾中研院前院士、“研究维特根斯坦哲学和中国思想史的国际著名学者”劳思光的研究成果——在50年代初的香港报纸发文,对“九十九”这个“毛泽东一生中特殊的命数”的神奇推演,并得出“毛泽东会离世于1976年”这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结论。 就改造中国进而影响世界这一世人皆认可的基本事实判断,毛泽东非寻常人,在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中,他应该属于古人云“500年必有王者兴”的“王者”一类。人们很难不相信“九十九”和“二十八画生”这些神奇的数字不是毛泽东的“命数”。 为此,“刘文”提出“历史神格论”对“毛泽东现象”和围绕毛泽东一生而形成的各种神秘主义的讨论进行了独辟蹊径的严谨的学术考据和解读。“历史神格”无疑成为理解“刘文”的关键。可惜的是,“刘文”高深莫测,神龙见首不见尾,没有对此独创概念进行科学定义。也许这是有意而为之吧?或者是“天机不可泄露”。但是,我仍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对“刘文”首创的“历史神格论”进行抽丝剥茧的深入探讨。 二、人格、“神格”与“历史神格 依照逻辑,要弄清楚“历史神格”的含义,得先厘清“神格”。我理解,“神格”是人格的对立面。那么,何谓人格? 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解释,“人格也称个性,这个概念源于希腊语Persona,原来主要是指演员在舞台上戴的面具,类似于中国京剧中的脸谱,后来心理学借用这个术语用来说明:在人生的大舞台上,人也会根据社会角色的不同来换面具,这些面具就是人格的外在表现。面具后面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真我,即真实的自我,它可能和外在的面具截然不同。”“人格具有四个特征:“独特性、稳定性、统合性、功能性。人格是人类独有的、由先天获得的遗传素质与后天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能代表人类灵魂本质及个性特点的性格、气质、品德、品质、信仰、良心以及由此形成的尊严、魅力等。”总而言之,“一个人的人格是在遗传、环境、教育等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 相对而言,顾名思义,“神格”应该是“神独具的品格”。我们没有见过神,但人类的生息繁衍、人类文明的过去未来与我们不能亲见的神密切相关。按照基督教教义,神创造天地万物,是万有万能的,神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的人类也把所有自己身上美好的品格赋予人类。因此,伊甸园里的人类始祖,其“人格”几乎就是“神格”的“完美映射”。但是,亚当和夏娃因罪上帝被逐出伊甸园后,“人格”从“神格”中坠落,“映射”变成“折射”,人格中美好的元素固然没有灭绝,但各种恶念和罪却野蛮滋生,绵绵不绝,上演了人类文明的兴衰成败和悲剧喜剧。人格中美与丑、善与恶大概“一半海水一半火焰”,是故,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就此而言,作为个体的人,人生一世、草木一春,内心深处无时无刻不在进行“恶的人格/罪”与“善的人格/神”的争斗,由芸芸众生构成的人类文明也就由此演进。 一句话,“神格”是完美的,是神独具的;人格是有缺陷的,因为,人之初,性本恶,恶是人性之根。 那么,“历史神格”又是什么呢?本文给出如下定义:“历史神格”是由“冥冥上苍”托付改天换地重大使命的非凡之人因其在历史进程中创立非凡事迹而被赋予超凡脱俗的神话能力和神话人格的综合反映。 该定义的特点是:避免价值判断,力求中立。 由此定义推而广之,但凡被“赋予肩负改天换地重大使命的非凡之人”都具有“历史神格”。“历史神格”是个中性概念,但具备“历史神格”的“非凡之人”,既可以成为推动人类进步的贡献者,也可以蜕变为人类文明的毁灭者。作为前者,他一定不是完美无缺的,一定有无数缺点甚至“恶行”,这是人性使然。作为后者,他一定有许多有优点甚至“善举”,这也是人性使然。当然,判断其属于“人类进步的贡献者”还是“人类文明的毁灭者”?这个价值判断还是有普遍标准的。我以为,这个“普遍标准”是:“看大势不拘泥小节”,这个“大势”是“推动人类进步,造福苍生”还是反其道而行之。从历史大势判断,同作为创立了“非凡事迹”的历史人物,毛泽东是人类进步的贡献者,希特勒是人们文明的毁灭者。 “历史神格”既然是由“冥冥上苍”赋予“非凡之人”的“神话能力”和“神话人格”。自然,在有神论者心中,这个“冥冥上苍”便是创造天地万物的神;在无神论者眼里,这个“冥冥上苍”往往被解释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规律”、“历史选择”或者“人民群众”等等不一而足。但无论如何,如此“非凡之人”一定“天赋异禀”,其行为一定有凡人难以捉摸、不能理喻甚至神秘莫测的一面,也是合乎常理的。如围绕毛泽东的“特殊命数”的种种解读,乃至民间各种神乎其神的流传以致今日有人顶礼膜拜视其为佛菩萨转世,也就不足为奇了。 大师级的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在研究人类历史进程中诸多功盖千秋的历史人物时提出一个极具智慧且影响深远的概念来解读他们身上无以伦比的影响力:“克里斯马型权威”(charismatic authority)。“克里斯马”(charisma),是马克斯-韦伯社会理论的一个重要范畴,原出于《圣经-新约》的《哥林多前书》,最早是一个神学术语,专指神赐予之物,是基督教教义中门徒的权力的来源,特指因蒙受神恩而被赋予的一种天赋即超凡脱俗的能力。韦伯则借用其指称人类历史上一切具有超自然神圣特质的人物,他们拥有与世俗相对的超凡,拥有与平庸相对的神奇。但凡拥有“克里斯马型权威”的历史人物拥有独特的个人魅力并能够对其追随者产生极大的吸引力,并能够激发忠诚、情感依赖甚至献身精神。这种个人魅力型权威与组织化的权力没有必然关系,它是“天赋能力”和后天成就的综合结果。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拥有“克里斯马型权威”的领袖死后,其魅力不仅不减,而且会被进一步神话并嬗变为一种“精神符号”去影响着后人的思想和行为。 据此,我们就不难理解毛泽东的“历史神格”了。换言之,“历史神格”是“克里斯马理论”的“中国式”解说,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后者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预测学,如《周易》乃至“推背图”等来解读“非凡之人”之“非凡之功”两种解释方法的共性在于:承认“天赋秉禀”或“神赋重托”。故拥有“历史神格”的“非凡之人”必行“非凡之事”,客观而论,其事业或伟业可能符合人类文明前进方向也可能与人类文明的方向背道而驰。前者是人类包括其治下黎民的幸运,后者则是灾难。在基督教看来,这都是神对人的考验亦或惩罚。 由是观之,拥有“历史神格”的“非凡之人”都不是完人,这是由其肉胎凡身的本性所决定。在圣经中,每一个被神拣选要拯救世人的“非凡之人”都毛病缠身、缺点不断甚至罪孽多多,当然,他们能够被上帝拣选,都有其共性,即:向神悔罪并无条件地信靠神。中间可能有曲折和反复,但最终是无条件地跪伏在神面前,故能够成就伟业,名垂青史。亚伯拉罕撒谎、大卫犯下淫乱之罪和谋杀之罪,摩西傲慢,犯下崇拜偶像之罪,如此等等多不胜数……,但神仍然拣选了他们,赋予他们超乎寻常的领袖才能去完成天赋的重大使命。因此,世上无完人,这是人性使然。进一步思考,与拥有“历史神格”的“非凡之人”相比,芸芸众生、凡夫俗子则更加有限,无论是智慧、能力还是眼界。因此,看待“非凡之人”,有人聚焦其“大势”,有人着眼其“小节”。“看大势”者多走几步难免热衷于“造神”,“观小节”者有失偏颇往往致力于“拆庙”,也是人性使然。是故,毁誉参半如影随形是“历史神格”拥有者独具的尊威和历史影响力之体现。就此而言,一定有人对具有“历史神格”的“非凡之人”进行“道德指控”这是必然的——这是我和“刘文”不一样的观点。“刘文”认为:“对于具有历史神格的人,不需要道德指控”。显然,此说有失偏颇,因为,历史人物一定有道德瑕疵,基督教谓之“原罪”,对其进行道德针砭未尝不可。只不过,后人需要厘清的是:对历史人物的道德评价与历史功过的评价应该遵循两套不同的评价标准,前者是“道德标准”——依据私德的高下与否来赞否历史人物,后者是“历史标准”——依据其文治武功是否促进了历史进步和人类福祉来评判其功过。两种标准可以同时评判一个历史人物,但评价的侧重点显然不一样,而且应该各守其“边界”,“捞过界”必然导致价值观的混乱。在此问题上,“道德洁癖者”最容易掉入非黑即百的极端思维的陷阱,在他们眼里,那些促进历史进步和人类福祉的历史伟人一定是、而且必须是私德高洁的“完人”;反之,私德不检一定不能成为促进历史进步和人类福祉的历史伟人。显然,这是苛求“历史伟人”,因为他们都是“凡人”而非“神”,“道德评价”是不能取代“历史功过评价”的。以毛泽东为例,其私德的高低不应该成为其“历史功过评价”的干扰因素。 基于不同的立场或利益,评价具有“历史神格”的人物,有人着眼其“大势”,一定有人拘泥其“小节”,这也认知规律的体现。究竟是“看大势”还是“拘小节”?根本在于后人赋予“历史神格”拥有者什么样的心理依托和期待并将其化身为什么样的价值象征,价值分歧的背后则是迥异的利益诉求。即:“我需要他来代表我什么样的利益”;或者是“他的存在会严重威胁到我什么样的利益”。正所谓:“利字摆中间,道义放两旁。”正如马恩所指:“‘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 举例而言,针对毛泽东,以“乌有之乡”为代表的“毛左”则是对具有“历史神格”的毛泽东“造神”不休的典型代表,其背后一定有相应的社会存在:对现实政治的不满以致产生某种利益期许。而“反毛”一派则反其道而行之,背后同样有相应的社会存在:对现实政治的不满以致产生另外一种利益期许。两类人并存共生于同一片蓝天下,也是一种“和谐”,这也是拥有“历史神格”的人物身后必然拥有的待遇。 三、结论 拥有“历史神格”的“非凡之人”因其“非凡事迹”和如影随形的神话人格而形成的尊威和历史影响力在其百年之后仍持续发酵,影响着后人的思想和行为。对“历史神格”的拥有者,后世有人赞,亦有人否,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是“历史神格”的必然现象。 回到毛泽东本身。毛泽东已经成为一个当代中国的“精神符号”和政治合法性的源泉及象征,而毛泽东思想则是中国共产党的“图腾”。这是理解当今中国政治的立足点。是故,“刘文”认为,“毛泽东、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以贯之的概念,不能将其割裂开。如果允许割裂开的话,那末共产党的一向和合法地位就很成问题了。毛泽东的地位是历史构成的,非个人意志能转移。”“而毛泽东在建国以后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建立、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并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对这一制度发展、完善。到毛泽东去世之前,他基本上把社会主义的大的框架建设终了,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功绩。”“毛泽东还有一个很大的功绩是对传统文化赋予其当代品格的重大改造和革新工程,怎样评价他的伟大都不过分。”显然,上述价值判断符合本文提出的标准,即:评判“历史神格”拥有者是否促进人类进步应遵循:“看大势不拘泥小节”的“普遍标准”。依此标准,李锐评价毛泽东:“建党有份,建国有功,文革有罪”不失为一种简单的深刻。 综上所述,就中华民族的百年振兴史而言,毛泽东之后,一定还会有、也必须有被“冥冥上苍”赋予“历史神格”的“非凡之人”降临/出现。而且,其功绩应然也必然超越毛泽东,当然,此人也一定避免不了各种局限和缺点。但是,因为环境的巨变和各种制约因素的成熟及后人学习能力的提升,后继者不至于会重铸毛泽东当年的大错。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毛泽东之后,“肩负改天换地重大使命的非凡之人”且“成就非凡者”当属邓小平。诚然,若论及“历史神格”的“成色”,邓定然不及毛,究其原因,大致有二,首先,民间也好、学界也罢,尚无人按照《周易》预测学或“推背图”等“神奇工具”来研究发现邓小平的各种“神秘命数”并广为传播;其次,毛泽东时代有过声势浩大的“造神运动”为其“历史神格”的养成推波助澜,而邓小平缺乏这一经历。上述两点对社会心理的暗示和影响是巨大的。而邓小平之后,继承他未竟事业的政治家是否会成为被“冥冥上苍”赋予“历史神格”的“非凡之人”并创造“非凡伟业”?我们还得“以成败论英雄”。但无论如何,政治家“历史神格”的形成过程,一定充满艰辛和坎坷,譬如毛泽东在成为中共领袖之前屡屡遭到党内外各种势力的打压而失意频频,而邓小平一生则有“三起三落”的政治沉浮传奇。这是“天降将大任”的必然历练与修行,正如同摩西率领犹太人逃出生天凡40余年也历经艰险且被部众质疑不断而命运多舛。 将上述研究发现推而广之,“历史神格”规律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国一定会反复出现,这也是“大国”成其为“大国”的重要前提,因为它能够涌现出具有“历史神格”的领袖。就此而论,肩负“使美国重新伟大”之历史重托的特朗普登上美国总统宝座也是这一规律使然,其“历史神格”尤为引人注目。譬如,美国基督教“福音派”在大选前后可谓全面动员信众为其助选,开创了二战后基督教组织深刻影响美国世俗政治的先河。在保守的基督教信众看来,特朗普是个毛病甚至罪孽众多的人,但他可能成为被上帝“拣选”的“拯救者”,“福音派”看重的是其“拯救意愿和能力”而非其缺点,因为“世人皆有罪”。当然,特朗普真的是具有“历史神格”的“非凡之人”并能够开创重振美国雄风的“非凡成就”吗?只有神知道结局,凡人只能“听其言、观其行”。 2017年2月9日于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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