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士参孙》(Samson Agonistes) 是十七世纪著名英国文学家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创作于1671年,取材于《旧约(Old Testament)》的《士师记(Book of Judges)》的长篇诗作。之后被纽约及伦敦等歌剧院改编成舞台剧,并成为经典名剧流芳百世。 故事的内容大意: Samson(译:参孙)是出生于以色列的一位空前绝后,力大无比的壮士。他能赤手空拳把狮子撕成碎片。当时,以色列和邻国非利士正直战乱。由于参孙的勇猛,使得敌人对他十分胆怯,因为他曾经用双手把敌人的城门拆下,当作战利品扛在肩膀上,一直扛到山顶。而他这种超然的能力,是上帝对以色列的恩赐。 因为上帝希望沙参能保护以色列人而不受非利士人的压迫。而这种神奇的力量,则是通过沙参的长发来传递的。为此,他绝不可以剪去自己的头发,否则他那神奇的能量就会化为乌有。 但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当一位气质非凡的非利士美女Delilah(译:大利拉)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一切都改变了: 外表美丽,心地邪恶的Delilah事实上从来没有爱上过Samson。 也许是民族仇恨的根源和驱使,加之金钱的诱惑,所以大利拉决定出卖自己的情人投靠非利士人。于是有一天,她便花言巧语地让Samson说出了他的秘密: Delilah:“亲爱的,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有超人的能力呢?” Samson:“若用七条未干的青绳子捆绑我,我其实就像别人一样软弱无力”。 为了讨心爱的人开心,参孙不假思索地倒出了真相。但事实上,参孙只说了一半。於是,当大利垃拿了七条青绳子把参孙捆绑起来的时候,参孙强有力的膀臂一下子就挣脱出来了。 对此,大利拉当然不依不饶。于是生气地说: Delilah:“你若再愚弄我,欺骗我,我就不理你了。” Delilah深知她的美貌已令参孙神魂颠倒,意乱情迷。而沙参自然不愿意听到自己所爱的人说出要离开他的话,于是,他进一步说: Samson: “如果你把我的头发和织布机上的纬线织在一起,用橛子钉牢,我就跟别人一样没有力气了”。 于是,大利拉趁参孙睡时,把他的头发编进织布机里,又用橛子钉住。可是等参孙醒来以后,他一下子把头发从织布机里抽出来了。 这一次大利拉似乎真的生气了,她气急败坏地说: Delilah:“你这样三番四次地骗我。说明你根本就不爱我!” 说着,她便故作离开状。痴情的沙参哪能经得起她的纠缠,无奈终于说出了秘密。 于是大利拉乘参孙熟睡时,把她的头发剃掉。 参孙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毫无力气 --- 一切都太晚了! 之后,非利士人轻而易举地活捉了他。从此参孙在监狱里受尽了折磨和凌辱 --- 非利士人割掉了他的双眼,并用铜链将他锁住。在极其痛苦中,他为自己所作的事情深感后悔。。。 有一天,非利士的掌权人决定把参孙带到一个寺院前示众,并当着三千人面前羞辱他。目的是让大家看看这位昔日英雄的下场,以此来向百姓炫耀自己的威风。受尽折磨的参孙求告上帝说:“主啊!求你赐给我最后一次力量,让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复仇吧!”说着,参孙就抱住房子的两根柱子,用尽力气屈身一挣,房子就倒塌了,压死的人比他生前所杀的敌人还要多。这位悲剧的英雄就是这样与非利士人同归于尽了。 传说中,《力士参孙》虽源于一个宗教故事,但事实上也是作家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个人的生活写照: 约翰•弥尔顿(1608—1674) 出生于英国一个富裕的清教徒家庭。虽从小立志做一个诗人,但青年时代受意大利人文主义的影响,积极从政,抨击国王和国教,从而宣传倡导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他热情地为共和制辩护,为清教徒处死查理一世抗争。1660年,王朝复辟,弥尔顿被捕入狱,虽不久又被释放。但还是被当时称为启蒙运动的先驱。由于长年积劳成疾的眼疾glaucoma,最终导致双目失明。 晚年,约翰专心创作,他的代表作:叙事诗《失乐园》(1667)、续篇《复乐园》(1671)和诗体悲剧《力士参孙》(1671)被称为西方三大诗歌。而《力士参孙》则是弥尔顿最后的杰作。 非利士人(Philistines)是居住在迦南南部海岸的古民族,其领土在后来的文献中被称为“非利士地” 非利士人征服了沿着迦南西南部沿海带状地区的5座城市:加沙、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和迦特,那里直到埃及第十九王朝结束(结束于西元前1185年)都属于古埃及。 圣经中参孙、撒母耳、扫罗和大卫的故事都涉及了大量的非利士人与以色列人冲突。非利士人长期垄断了锻造铁的技术(他们可能在征服安纳托利亚期间获得),圣经中描写的歌利亚的装甲就是利用了这些锻造铁的技术。巴勒斯坦”的名称起源于非利士人的希腊语和拉丁语形式。 声明:因本人无法在论坛加评 --- 不知什么原因。敬请论坛网友理解。如有话要留,请进本人博如下:http://blog.creaders.net/ladybug/ 上篇链接:篡改 《Life of Pi》(搞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