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11月,初雪的季节。 丽华约我到红山见面。 红山位于乌鲁木齐市中心,是乌鲁木齐的象征,是乌鲁木齐人的骄傲,是我这个从小没机会来乌鲁木齐的人曾经最向往的地方。红山的得名是因为每当晨昏,岩壁映日,红光熠熠。传说红山是天山天池中飞来的一条赤色巨龙。 自从我报名参加英语培训班以来,我跟丽华就没见面了。丽华坚持不见我,她让我要专心学好英语,将来考出国去,让我那些弱智的领导们干瞪眼去吧。 在红山脚下,丽华一见我就激动地跑过来抱住了我。 而我看着丽华简直是比她还激动。 只五个多月不见,丽华的变化实在惊人。原来我还担心丽华的工作不顺,短时间内她很难回到原来青春靓丽的状态里。可我今天第一眼看见她时,才明白是我这几个月读书读成木头脑袋了。 丽华又回复了她在西餐厅工作时的亮丽,而且更加有风情,更加妩媚。她穿着一件立领的羊皮夹克,带着一双薄羊皮手套,牛仔裤,足蹬一双好看的旅游鞋,看样子像是外国货。 我拉着她的双臂急急地问:“你是不是又调回西餐厅上班啦?” 丽华并不答话,拉着我的手就往山上跑,边跑还边喊:“红山,我来啦。” 自从丽华和我先后进城之后,红山早已经成为继西山之后的我们的又一乐园,我们熟悉红山上的味道,红山也一定熟悉我们的脚步声,我想不用说,红山也知道是我们来了。 天下着小雪,我们没有停留相跟着登上红山,来到一处亭子。山下川流不息的车河提醒着我们这里不是乌什洼那静谧的西山。 在山顶我心里特别的高兴,我来不及等我的喘息稍微平缓一些,就又一次问丽华:“你说,你是不是又回西餐厅上班啦?” 丽华跟我一样粗喘着,嬉笑着,红扑扑的脸上露出那只俏皮的小虎牙。她摘下她的薄羊皮手套,把左手举到我的面前。我看见她的中指上带着一只金光闪闪的金戒指。 “这些……这些都是欧阳给我买的。”她说着同时把一只脚也伸到我面前。 原来丽华今天约我来就是告诉我,在我上英语培训班期间,她跟香港人欧阳好上了。 以前丽华在西餐厅上班时认识一个经常来喝咖啡的港商,叫欧阳。这个欧阳我也见过两面,有些印象。 欧阳保养得很好,可怎么看也有四十多岁了,我从没想过丽华或是我会找一个这样年纪的人托付终身,这样好像不浪漫。我们以前统一过想法,我们要找的人是那种‘陪得起我千山万水的旅程’的人。 于是我提醒丽华说:“他是从香港来的,我们又不知人家根底,万一他骗你怎么办?” 丽华说:“他只要能把我带到香港,其他的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就是要争一口气,没有上海户口有什么了不起,以后我要当香港居民。” “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带你去香港?” “他喜欢儿子,做梦都喊儿子呢。” “这说明什么?” “他说如果我给他生个儿子,他一定会带我去香港的。” “你怎么保证一定生儿子?” 我怏怏地给丽华泼着冷水。以前我们都是同欢喜同伤悲的,可是这一次,丽华是欢欣的,而我却并不开怀。 飘着细雪的天空灰灰的沉沉的,不知是云的颜色还是灰尘太重。 反而是丽华来安慰我。她说:“你看看我是‘心有天高,命如纸薄’,过去我争过,可是争不过,现在不争了,顺其自然吧。自从我爸.....他对我可好了,反正我就觉得他好,真的。” 从红山上下来,要分手时,丽华说她可能怀孕了。 我听了差点原地跺一脚,说:“你怎么怀孕了?” 丽华并不答话,只是在我面前半举着两只手欢快地扭了几下猫步。 我就又心疼起她来,说:“怀孕了你为什么还来爬山,还是下着雪。” 丽华说:“还没去检查呢,不过我觉得我的儿子找我来了,所以我今天特意到红山上来沾沾龙气。我就一直在想这次老天爷总该对我睁一次眼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