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益友  
但愿我的博客能对朋友们有所助益。  
https://blog.creaders.net/u/6083/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王铮致济南中院纪检监察处的公开信 2013-09-05 20:41:23

无意追责,但求公正判决
——致济南中院纪检监察处


王 铮


济南中院纪检监察处负责人:

8月22日至26日,在贵院审理的薄熙来案举世关注。感谢贵院对庭审内容的相对公开,让包括我本人在内的众多关心薄熙来的群众,有机会了解了此案的基本真相!但如果在真相面前法院不能做出公正判决,那么此案的公开审理非但不是我国法治的进步,反而将开启一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恶例。

为此,本信特将部分群众和律师发现的贵院有关工作人员在此案审理中存在的违法事实,反映给贵部门,以期在该案判决前及时予以纠正。

1. 根据《刑法》第168、397条,被告身份不能作为滥用职权罪的适格主体,但贵院工作人员却违法受理了公诉人对被告的强加。

公诉人指控被告滥用职权罪是指被告以重庆市委书记身份实施的行为,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任何一级党委书记都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不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因此,按照《刑法》第168条和第397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被告不能作为该罪的适格主体。依此,济南中院在受理此案前应要求公诉人取消这项指控或不予受理此案。

根据《宪法》第101条,重庆市副市长应由重庆市人大任免,但2012年3月15日,人民网和新华网却报:“中共中央决定: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副市长职 务”(证据1)。如果说被告薄熙来召开党委会议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是滥用职权,那么中共中央上述行为则是更严重的滥用职权,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类似行为都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2. 被告要求将2012年7月26日自书材料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合理合法,但法官没有依法排除,违反《刑诉法》第54条。

公诉人称:“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9月28日对薄熙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北京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

但事实上,被告于2012年4月9日就失去了人身自由。4月10日至9月28日期间,中纪委以调查为名,对被告进行了非法拘禁(证据2、3),并对被告进行了威胁和引诱。

被告7月26日的自书材料,是在非法拘禁期间所做,自书之前曾被几次提示:如不配合就发红色通缉令抓瓜瓜回国受审!如果你态度好,可以保留党籍,其实中央对你的态度还是有保留的。态度好就是主动提供两个大单……非法拘禁期间被告还曾多次晕倒。

根据《刑诉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被告2012年7月26日自书材料,显然是中纪委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检察人员和法官对此都十分清楚,依法应予排除。但无论被告在庭前庭上如何反复要求将此自书材料作为非法证据排除,最终合议庭和公诉人都未予排除。

3. 法庭将薄谷开来作为主要证人,违反《刑诉法》第60条第2款。

《刑诉法》第60条第2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薄谷开来在尼尔伍德案件中已被鉴定为“患有精神障碍”,即“精神上有缺陷”!而其在法庭视频证据上所表现出的轻松与兴奋,恰恰证明其当时已“不能辨别是 非、不能正确表达”。任何一个尚能辨别是非的女人,在举报自己丈夫有罪时都不可能那样轻松、兴奋,何况那些事原本都是她自己所为。身为知名律师,完成那样 一个有悖伦理的举动,竟然对笔录看都不看就要签字,可见其头脑已“不能辨别是非”到何等程度!因此,谷开来在此案中依法不能作为证人!但贵院审判人员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另据被告薄熙来的强烈要求,法庭曾要求谷开来出庭作证,但被谷拒绝。那么,根据《刑诉法》第59条,谷开来证言未经被告人、辩护人查实,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4. 此案庭审过程没有人民陪审员,不仅程序违法,而且将直接影响判决结果。

《刑诉法》第17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如果没有其他法律规定,此案的合议庭组成,选择“审判员三人”,还是“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济南中院有自由裁量权。但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第2条“人民法院审判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的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规定,限制了济南中院 的自由裁量权。薄案的社会影响不是“较大”,而是“非常大”!所以该案的第一审必须有人民陪审员!但贵院连续五天的庭审中均没有见到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保证司法公正的优秀制度,“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以及“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规定,使人民陪审员的存在能直接影响判决结果。

鉴于该案件情节复杂,历史遗留的法律问题严重,故以上举报无意追究任何人责任,只求贵院纠正错误,公正判决,还被告一个清白!给百姓一个交代!


附件:

证据1:中共中央决定: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副市长职务
http://leaders.people.com.cn/GB/17397810.html

证据2:4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立案调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4/10/c_111761745.htm

证据3: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的调查结果移送司法机关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9/28/c_113248574.htm

证据4、5、6:公民对中共中央非法限制党员人身自由的公开追究


举报人:王铮

联系电话:13810849783

2013年9月3日  

浏览(1025) (0)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益友
注册日期: 2012-03-24
访问总量: 1,806,052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我,决不因恐惧而否认——顾佳悦的
· 唐国强:用一生功力演好毛主席
· 关于改革开放的若干历史问题
· 中国三十年改革成果扫描
· 梁漱溟与毛泽东的斗争结局出人意
· 不准“妄议”的必然结果
· 阳和平:也谈人性、恶和文革
友好链接
· 秋念11:秋念11的博客
· 超越左右:超越左右的博客
· 一冰:一冰的博客
· 香椿树1:香椿树的博客
· Huahua:Huahua的博客
· 花蜜蜂:花蜜蜂剧场
· 老张:老张的博客
· 人间有正义:人间有正义的博客
· 清新如风:清新如风
· 春秋戈博客:春秋戈博客
· 公孙明:公孙明的博客
· 新天狱博:新天狱博客
分类目录
【毛泽东】
· 唐国强:用一生功力演好毛主席
· 梁漱溟与毛泽东的斗争结局出人意
· 至大之日怀念至伟之人——毛泽东
· 毛主席是无产阶级大民主的光辉典
· 毛泽东的书信艺术
· 蒋介石的聪明和毛泽东的智慧
· 大跃进期间搞浮夸被处理的省委书
· 何新论毛泽东
· 毛泽东的话至今仍鼓舞全世界女性
· 为毛泽东的怒吼喝彩
【毛泽东时代】
· 阳和平:也谈人性、恶和文革
· 今天谁最应该学雷锋?
· 他们为什么攻击杨振宁?
· “英国白求恩”眼中的赤脚医生
·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为何受世人敬重
· 杨振宁对文革中国的观感
· 文革的九大功绩
· “八千湘女”为何会受到污蔑
· 谁嫁祸了毛泽东
· 周恩来与文革
【觉醒】
· 必须让民众真正有权随时监督政府
· 对“废柱风波”的另一种解读
· 五一劳动节全国红色网友韶山联谊
· 中国的真学问早已不在清华了
· 大跃进时期的邓小平
· 右派所要的“民主”,无非就是右派
· 垄断性国有企业不需要也不能实行
· 原来“文革”也并非一无是处啊
· 习近平“非组织政治活动”让人大跌
· 非组织政治活动若成罪,意味着什
【后继】
· 我,决不因恐惧而否认——顾佳悦的
【文革】
· 阳和平:也谈人性、恶和文革
· 放手让全国人民来“反思”文革
· 邓小平在不同时期对文革的评论
· 文革: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
· 真实的文革
· 与其叫别人"自觉拒绝文革" 不如
· 恽仁祥: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几点看
· “文革余孽”- 胡温不敢再轻易说出
· 关于文革中卞仲耘的死
· 主席思想升北斗,文艺繁花照眼明
【道德风气】
· 言论开放造就盛世唐朝
· 王林现象是中国精英社会最黑暗的
· 呜呼,法庭上的狼牙山五壮士案
· 原来“文革”也并非一无是处啊
· 禽兽之爱
· 毛主席走后——社会倒退了多少年
· 薄案:谁有资格认定他在“无赖与
· 薄熙来的一席话惊动了中南海!
· 关于政府违法关闭网站问题的公开
· 胡温治下狗粮养的执法者!
【正义回归】
· 如何看待改“八年抗战”为“十四年
· 近三十年来目睹中国思想文化之“
· 资本家提起邓小平为什么仍然激动
· 明说新语:从人生病到社会生病
· 必须彻底放弃以“土地流转”完成农
· 右派所要的“民主”,无非就是右派
· 华裔生命科学牛人刘实谈主粮转基
· 台湾中研院院士陈永发论国共抗战
· 哈导与冯导的春晚反差咋就这么大
· 政治斗争不应该突破伦理底线
【薄熙来】
· 魏巍之女魏欣对薄熙来事件的看法
· 今夜,我静静地守候
· 大连华表半夜被拆充分说明什么?
· 【顽评】大连华表该不该拆?
· 有人最害怕老百姓看到这样的文章
· 薄熙来何以背后中枪,明白了吗?
· 商鞅虽死,秦法犹存
· 重庆归来,说不尽的薄熙来
· 铁案 · 铁证
· 听说徐明死了
【愚弄欺骗】
· 外交必须是阳谋
· 周有光的辉煌与荣光
· 对于列宁和苏联历史,普京到底是
· 是谁的“黄金三十年”?
· 真实的文革
· 何新:中国精英“深改攻坚”的最终
· 人民不会放过你们
· 不要再执迷不悟,该清醒了
· 中国的真学问早已不在清华了
· 视频: 中国十大街边小吃惊天内幕
【共同富裕】
· 胡温习李不敢去南街村
· 农村两种现象下的感言
· 建议将“六化”建设定为新农村的目
· 一名河南农民建议中央及时出台《
· 必须彻底放弃以“土地流转”完成农
· 中国官方承认:九成先富起来的是
· 河南洛阳工人阶级的呐喊 (震撼
· 害怕阶级斗争就不要制造两极分化
· 习近平:改革开放应该让全国人民
· 评吴敬琏《改革改什么,怎么改》
【左派】
· 中共审判薄熙来无异自取灭亡
· 中国左派、右派和反动派
· 孔庆东是汉奸挥之不去的噩梦
· 北京游行青年人:只有毛泽东思想
· 深圳8月份唱红反转宣传图片报道
· 迎接工农运动二次革命高潮的到来
· 中国右派的出路
· 老王现在自己摘掉了右派帽子
· 左翼的崛起
· 觉醒了的人民是不可战胜的
【人民民主】
· 鲁迅的杂文为什么没有被和谐?
· 破解“为官不为”,只有一招最合
· 人民缘何怀念文革?
· 在中国我也说几句真话,行吗?
· 中国两会制度已成为一副政治空壳
· 读懂这个农民的发言,就知道卑贱
· 以贪治贪,贪贪相继
· “重新评价毛泽东”背后的玄机:他
· 孙锡良、昆仑岩等发声要求民主改
· 民意沸腾的开水,安然无恙的游鱼
【法制】
· 习近平“非组织政治活动”让人大跌
· 济南中院胡判已经造成了非常严重
· 合肥审判谷开来用替身——给最高法
· 薄熙来案判决公然再一次证实了“
·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陈界融教授:指
· 王希哲:敦劝王旭光法官为中国“
· 最高检对薄案仗势欺法,最高法不
· 薄案中“亲属拒证权”与提供“关键
· 现代版的“掩耳盗铃”
· 薄案:谁有资格认定他在“无赖与
【中国道路】
· 迷信市场和放手不管,是手段高明
· 深度分析中国制造业与德、日差距
· 建议将“六化”建设定为新农村的目
· 再论中国农村何处去
· 张学良谈国民党军事失败真相
·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阶级斗争
· 河南洛阳工人阶级的呐喊 (震撼
· 当今中国最危险的隐患
· 毛泽东思想PK普世价值
· 联合早报:为什么中国人不再热心
【中国经济】
· 以人为本就地城镇化
· 时代札记——死局
· 中国的严冬很快就会降临
· QE背后的秘密,就是废纸换实物,
· 壮大国企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 顶层设计与私有化
· 论减税与积极的财政政策
· 国企腐败落后的原因来源于国企的
· 痴狂的中国金融改革
· 中国最荒唐的事
【公有制】
· 特色时代宪法顶个球
· 坚持集体经济的农村 个个都是富
· 幸福的集体村
· 改革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 公开
· 环球时报:国企私有化才是最大腐
· 中国社会的大变革即将到来
· 艾跃进:捍卫宪法、打击国贼!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铁路应该永
· 为什么在“私有化万能”的美英法,
· 维护宪法尊严, 立即制止国企进一
【私有化】
· 华为老总任正非的“人”——剥削完了
· 特色时代宪法顶个球
· 农村两种现象下的感言
· “社会主义”中国:73岁环卫工被开
· 必须彻底放弃以“土地流转”完成农
· 反腐败巨大成就之后的“经济评判”
· 中国的改革到底要改向哪里?!
· 中国官方承认:九成先富起来的是
· 毛主席走后——社会倒退了多少年
· 为什么“混改”
【是非混乱的中国】
· 彻底否定文革,才是一场空前的浩
· 惩办把疫苗私有化和市场化的决策
· 谈谈什么是“妄议中央”
· 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大失水准
· 毕福剑在让中央电视台台长坐蜡
· 政协代表一大进步 从“万国委员”
· 为中央电视台敬一丹惋惜
· 社会为何越来越冷漠——谈太原警察
· 病态的“民国热”是对历史的侮辱
· 从反对邓剧造假,看今日人心向背
【舆论媒体】
· 一切为人民,毛泽东才能那样自信
· 为中央电视台敬一丹惋惜
· 四中全会遭歪曲解读,极右控制媒
· 正义人的主观幼稚病
· 中国官方否认转基因食品不安全 1
· 对违宪“改革大盗”岂能姑息养奸!
· 央视真幽默
· 政治的最高艺术是平衡,请给左派
【贪腐】
· 徐明之死
· 视频: 中国十大街边小吃惊天内幕
· 财政部长的水平
· 以贪治贪,贪贪相继
· 安邦——中国财富巨大黑幕的冰山一
· 谁背叛了革命
· 当代“社会主义中国”:妇女为生活
· 四人帮和邓贪党,十大罪状谁该当
· 习王注意: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校
· 从学习为人民服务到学习擒拿格斗
【民主】
· 当代中国的资产阶级为什么缺少民
· 新浪近九成网民要求无罪释放薄熙
· 曾节明:挺薄不是挺薄熙来个人,
· 赞成审薄, 还奢谈什么“普世价值”
· 郑永年:西方自由主义会把中国带
· 宣扬民主的公知为何名声变臭
· 中国终于开始回归正途
· 人民群众的改革16条---新16条
· 人心所向,势不可挡!毛泽东又回
· 人民大众怒火又在启东市燃烧起来
【人生】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鲑鱼之都科奇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斯卡圭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冰川湾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瀑布,山溪
· 国务院侨办幕后炒作习近平女儿留
· 纤夫之爱 (照片欣赏)
· 做人也没什么难
· 圣诞影院:中国近年电影168部合
· 母子情最伟大
· 累了或不高兴的时候听听这些歌
【文革】
· 历史是人民决定的
【激情生活】
· 网评:普京是怎样赢得民心的?
· 江青关于《智取威虎山》的几次谈
· 可爱的动物(ZT)
· 文学艺术是时代的反映
· 朝鲜女工们见到自己新宿舍一刻
· 战争年代的浪漫美好–钢铁是怎样
· 主席思想升北斗,文艺繁花照眼明
· 文革回到了北京景山公园
· 大爱无疆泽天下,人民感念东方红
· 从民意的测试中显示--右派已经丧
【右派】
· 人民不会放过你们
· 邓小平:文革还要进行多次
· 四中全会遭歪曲解读,极右控制媒
· 四人帮和邓贪党,十大罪状谁该当
· 从反对邓剧造假,看今日人心向背
· 从胡德平经历看胡耀邦“清廉”的真
· 真正败坏中国的,既不是“苍蝇”也
· 北京市出台新政想引领什么?
· 抓住右派的要害
· 卢麒元近日震撼微博:改革者必须
【十八大】
· 首届国际毛泽东学高层论坛举行
· 想学毛泽东就要肯定重庆模式和解
· 十八大报告:民众十问 (B)
· 十八大报告:民众十问 (A)
· 吁请重审“薄熙来案”:许寒冰等致
· 破坏党章,全党共诛之——致中共中
· 改革不能丢掉人民的利益
· 明镜网:温家宝站在万丈深渊上 下
· 不怕百姓骂娘的改革将昂首前进吗
· 刘金华:薄熙来案要讲事实,合法
【愚弄】
· 听说徐明死了
· 政治人物最大的悲哀是被对手欢呼
· 谁背叛了革命
· 全面推行私有化,是最严重的违宪
· 四中全会当口,中国黑媒体又炒薄
· 四人帮和邓贪党,十大罪状谁该当
· 当代中国的资产阶级为什么缺少民
· 中国社会的大变革即将到来
· 新浪近九成网民要求无罪释放薄熙
· 徐开彬:敦促中共当局立即无罪释
【温家宝】
· 影片《送瘟神》终获批准发行
· 徐开彬再致信中央:重审谷开来、
· “文革余孽”- 胡温不敢再轻易说出
· 忽然理解了毛主席晚年的错误
· 三中之后看挺薄
· 看山:黑打薄熙来,屁股不干净的人
· 公审薄熙来是对温家宝的极大打击
· 卢麒元近日震撼微博:改革者必须
· 郑永年:西方自由主义会把中国带
· 天下未乱蜀先乱,烫手山芋薄郎案
【胡温】
· 今夜,我静静地守候
· 铁案 · 铁证
· 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悲歌
· 欠薪,讨薪——农民工之殇
· 黑二代以反腐为名全力卖国并分赃
· 广东模式和重庆模式的争论
· 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残余的无情追
· 忽然理解了毛主席晚年的错误
· 历史永远不会忘记对薄熙来的“审
· 判决之后,谁是输家?水落石出后
【公知】
· 四中全会当口,中国黑媒体又炒薄
· 害怕阶级斗争就不要制造两极分化
· 当代中国的资产阶级为什么缺少民
· 忽然理解了毛主席晚年的错误
· 王铮致济南中院纪检监察处的公开
· 看山:黑打薄熙来,屁股不干净的人
·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驳薄案审后
· 卢麒元近日震撼微博:改革者必须
· 黑社会、贪腐势力与公知
· 合肥法庭极大侮辱中华民族的集体
【习李】
· 不准“妄议”的必然结果
· “逃荒证”升级了
· 中国物权登记,还要十年,这真的
· 补交党费引起的风波——谁的组织观
· 不许争论,不得妄议,这是哪家的
· 走了半天,还是毛主席的办法好
· 特色时代宪法顶个球
· 中国特色时代最大的特色
· 自欺欺人的裸奔能到何时?
· 看毛泽东如何对待“妄议中央”
【历史】
· 江青——历史星空中的辉煌之星
【旅游】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鲑鱼之都科奇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斯卡圭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州府朱诺(Jun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冰川湾
· 新加坡摄影师拍摄的朝鲜民众生活
· 退休后住哪里?盘点中国最安逸的
【笑话】
· 依法治国
【改开】
· 关于改革开放的若干历史问题
· 中国三十年改革成果扫描
· 刘国光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 何新论中国改革十大失败
【/】
【/】
【//】
存档目录
2018-01-23 - 2018-01-23
2017-10-03 - 2017-10-12
2017-09-09 - 2017-09-23
2017-07-21 - 2017-07-21
2017-06-25 - 2017-06-30
2017-04-05 - 2017-04-05
2017-03-02 - 2017-03-23
2017-02-02 - 2017-02-28
2017-01-04 - 2017-01-25
2016-12-24 - 2016-12-24
2016-11-07 - 2016-11-07
2016-10-06 - 2016-10-29
2016-09-09 - 2016-09-26
2016-08-08 - 2016-08-27
2016-06-02 - 2016-06-26
2016-05-06 - 2016-05-22
2016-04-02 - 2016-04-30
2016-03-03 - 2016-03-29
2016-02-12 - 2016-02-26
2016-01-03 - 2016-01-29
2015-12-07 - 2015-12-24
2015-11-07 - 2015-11-23
2015-10-17 - 2015-10-26
2015-09-17 - 2015-09-22
2015-08-01 - 2015-08-24
2015-07-19 - 2015-07-24
2015-06-06 - 2015-06-07
2015-05-04 - 2015-05-30
2015-04-05 - 2015-04-30
2015-03-04 - 2015-03-28
2015-02-01 - 2015-02-28
2015-01-01 - 2015-01-31
2014-12-07 - 2014-12-31
2014-11-02 - 2014-11-27
2014-10-02 - 2014-10-30
2014-09-11 - 2014-09-29
2014-08-01 - 2014-08-23
2014-07-02 - 2014-07-30
2014-06-14 - 2014-06-27
2014-05-03 - 2014-05-31
2014-04-03 - 2014-04-28
2014-03-01 - 2014-03-31
2014-02-04 - 2014-02-21
2014-01-04 - 2014-01-25
2013-12-06 - 2013-12-28
2013-11-02 - 2013-11-26
2013-10-01 - 2013-10-26
2013-09-02 - 2013-09-30
2013-08-03 - 2013-08-31
2013-07-06 - 2013-07-30
2013-06-01 - 2013-06-30
2013-05-02 - 2013-05-30
2013-04-01 - 2013-04-30
2013-03-01 - 2013-03-31
2013-02-02 - 2013-02-28
2013-01-01 - 2013-01-31
2012-12-01 - 2012-12-31
2012-11-01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30
2012-09-01 - 2012-09-30
2012-08-01 - 2012-08-30
2012-07-01 - 2012-07-31
2012-06-02 - 2012-06-30
2012-05-03 - 2012-05-31
2012-04-11 - 2012-04-29
2012-03-29 - 2012-03-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