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组织政治活动”,河蟹盛世开眼界
2015-04-09 来源:
网易博客 作者:寒江钓雪
也着实算是让“特别是”河蟹盛世下的无数人们开了一次眼界。
据悉,中国官方首提“非组织政治活动”,以此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精神。
那么,什么才是所谓 “非组织政治活动”?
这个罪名很稀罕的。它应该有多种释义,即如:是指破坏、分离国家范围的政治组织一切活动。也包括国家政权为主体,包括政党、利益集团等的上层建筑系统。还
应该如此理解:就是不是组织内的政治活动,说白了就是私底下搞政治活动或
政治图谋,又或以出卖国家利益为交换条件的政治活动,而这一切组织(老da)并不知道。
从字面意义上分析,这个名词应为贬义词。即是,一个组织或是集团,没有依照老大的意思,而是少数人,悖逆或是隐瞒了老大,私下里进行的一些列活动。无论对否,由于老大被撇开了,所以,势必不能容忍了。
这个所谓罪名很有定罪空间,也存在诺大的伸缩余地。举凡人的思想都是有一定差异的,而反映之行动上,就是区别。其实,从中共建党以来,要是硬性套用该项罪名,从毛泽东到邓小平,都难以逃脱该项之罪。
人们也知道,正是由于遵义会议之前的毛泽东意见在党内占
少数,但又是正确的,如果采用正常的组织手段,想要促成改变党的军事路线以及诸多处事方针,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遵义会议之前的毛泽东,才于长征路上,
统战与联合王稼祥、张闻天,终至发起与促成了改变党的军事路线与领导路线的遵义会议。而此,又难免是身犯所谓“非组织政治活动”之罪。
但又毋庸置喙是,正是由于毛泽东同志当年的“非组织政治
活动”,才使得一支疲惫之师、败军之师、亡命之师脱出了困局。也才为中共最终夺取政权奠定了客观的基础。如果不是那样,且莫说毛泽东同志后来的命运会怎
样,中国工农红军,中共组织的未来,以及早先投身革命的许许多多人们,包括今天的许多尚身享父辈余荫,跻身体制高层的权力精英,他们的命运也将被改写。也
许,许多至今尚威风八面、呼风唤雨的精英,他们的生命是否还会再有,都是一个未知数了。
扯得有些远了。还是继续了此前的话题。
于此,我们还能看到许多网友对此的评议。
即如:
玉宇生辉: “邓小平已经退休了,还跑到深圳搞‘南巡讲话’,这是不是非组织政治活动?,华国锋当年与叶剑英、汪东兴密谋诱捕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毛远新........是不是非组织政?邓小平与胡耀邦搞‘实践是检验真理大讨论’是不是非组织政治活动?”
还有如下质疑: 玖江春:“法院也开始‘管政治’了?政治是你法院管的吗?古今中外,哪个法院管政治了? 违法、违宪的事件是你法院的份内工作,你怎么不管呢?什么都特色,法院都特色了。”
我自为我:“‘非组织政治活动’是什么罪?见诸哪部法典?是最高院的创新吗?哈哈哈!!!”
……
但该项罪名还就是成立与事实被存在了。且以此而为定罪依据。不得不说,在某些时候,借用公权力的威势,呵呵,你懂的。
据悉今次该项罪名的针对者,是薄熙来与周永康。且
先不说周永康,单以薄熙来而言,从“余孽”入罪;对家人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以及对属下管理不善再致严重后果,等等,等等;后最终定性为腐败之罪。到
已审判并获刑,并且,其人已服刑有日,却突兀间被发现且新获所谓搞过“非组织政治活动”。那么,一个疑问明显出现了,是对其人要推翻此前的审判,再重新以
新发现、定性之罪名另行审判,还是依旧维持原判?如果要再度另审,其将遭遇怎样的结果至今尚很难预判。也可称是事件性质有了转变,由腐败到“非组织政治活
动”,原来不过认定是多吃多占了,而现在明显是背了老大之意弄事,而无论“刀把子”还是“印把子”都握在别人手中,那么,还再想有好果子吃吗?
但如是继续维持原判,那么,明显是有悖于所谓依法治国之精神了。
试问,如是一系列别有用心却显然是令人目不暇给的罪名变幻,到底反映了什么问题?
中国有句古话,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诸如话语权、定罪权、审判方式以及未审即有的审判结果,等等,等等,当这一切都具备,当已被所谓腐败入罪,已身陷囹
圄,一家人四分五裂,明显已属死老虎无疑了,却于几年后,突然又变幻了罪
名,又以所谓“非组织政治活动”论之,除过一些不为人知的因素,某些利令智昏的精英自身底气虚无,或是分明深感此还须对死老虎再加打几大棒却才解恨等等大
抵也是不能等闲视之之因。
其实背后更还反映一个问题,所谓的“特别是”坚定不移所要持续之道路饱受争议,是否此前的体制内对此也完全不排除是有分歧?今次,为更坚定改革之态度,表明改革之决心,决难再容许如此“非组织政治活动”?
再还有因素是,显而易见,一次会后的貌似轰轰烈烈之反腐,此前即有选择性与定向性反腐之质疑,但绕过了不敢触及,也可能根本无心触及的大老虎,只是对那些
认定该打、便于打,或许以及打了才更利于自己,更利于继续不断的私有化改革路线?……有人要抓权,要施行威权主义,唯有依靠反腐立威。事实证明,在总设计
邓“教主”一盘早前设定的大棋促使之下,唯有依靠反腐排斥路线异己,往往才最为凑效。也被无数事实雄辩证明,倘以此作为一种无往而不胜的对敌利器,乃是最
便当,最稳妥,最收实效也最能减小对立面的一种方法或曰手段了。
认准了一条道,由于其最有利于强权力保持,更还能兼顾自身利益,便将会一如既往的持续下去。尽管有着诸多社会弊端,尽管会收获越来越多的质疑与反对之声,
但利令智昏之下,黔驴技穷之时,也只有依靠这些尚能短时、暂时凑效的手段
了。倘再是感觉以反腐加罪尚不能完全利于其行、其改革,那么,随意制造、或是挖空心思创造出一个罪名,以便为接下来的改革而服务。譬如今次的所谓“非组织
政治活动”之罪,其实还是反映了其坚定不移要步邓先富后尘。而与当初的私有化改革之发起相比,此一时彼一时国际国内形势与现实情况皆发生变异,而再作东施
效颦状,其结局将会如何?
还想说句笑话或是闲话。中国人民也委实是蛮有趣的。慨当初,私有化改革之发起时还是正在实施时,总设计师曾自称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这里人民被尊为父亲,但同是儿子,有很孝顺的,也有专为“啃老”一族的。随着儿子上述身份的不同,人民这个父亲的命运遭际当然有别了。而今,有人被尊奉为“大大”,以陕西方言之谓,那是父亲的表示。这当然表示是人民的父亲了。且不说这个称谓是否适当,也莫谓其实反映出一些肉麻之极的吹捧之徒之厚颜无耻,但却也未看到被尊为“父亲”之人的任何谦逊或是推脱之意。那是否表示对此半推半就而当仁不让了?
而中国人民经由父亲再至儿子的身份沦变,只不知意味着什么? 未来的命运将会如何?
现在还实不好说的。
不得不说了,为维系私有化改革道路,也为确保某一阶层的
改革既得利益,通过短短两年多时间,也通过一系列改革之深化持续,当然免不了还有为维系改革所必须之手段、策略,以及措辞表述、反腐手段,等等,等等的,
一个政权由一帮利令智昏的私有化精英所绑架,早已开始了旁若无人之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