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新政想引领什么? 2014-03-03 陶冶
前天(即2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报了“北京市出台了新规定——在职医生可以开办私人诊所。入耳后觉得惊讶,太不可思议了。既然在职医生可以这么干了,那其他行业呢?别的不说,就说中小学教师吧,连业余时间(尤其是寒暑假期间)开办补习班都不准许,由此联想这样的规定怎么能说得通啊?
前不久也是从电视上“医生多点执业的政策落实难”的报道中得知“医生多点执业”的新政,并且是早已出台的。我就写文章置疑了制定这个政策的人,究竟
是什么人,想怎么着?可是不出一个月,就从面向全国的新闻联播节目中听见了北京市明确规定,在职医生可以开办私人诊所了。我怀疑是否自己听错了,或者没听
仔细没听明白。昨天,我将这个疑问沉淀了一天,但是就是挥之不去。今晨6点我就打开电脑上网查询了,关于此新政的报道条目整整一个页面。我点看了几个,觉得这个还算简捷明了,就晒在下面:
昨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北京今年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业,医生将可获准开办私人诊所,并有望跨省多点执业。 医生开诊所审批流程简单 昨日,新成立的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举行组建以来首次工作会。 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昨日称,今后北京将探索建立医生自主创业制度,将允许医生开私人诊所。 原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路明表示,在职医生将来申请开办私人诊所将参照社会资本办医流程,由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只要政策允许,审批流程会很简单。” 他指出,该政策将会带来的医生薪酬、人事制度的改变。医生和医院科室将通过签订内部劳动合同的形式,对奖金、工作时间等问题予以明确。 原北京市卫生局社会办医服务处处长樊世民介绍,北京今年还将发布首都地区社会办医指南,去年已经开始筹备。 他称,“指南”主要作用是把北京市卫生资源情况向社会发布,包括公立私立医院如何布局,人员、床位基本情况,以此帮助投资者决策,“比如什么地方可以办医疗机构,提供什么服务。”此外,还包括社会办医过程中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政策法规等。 医生执业有望不受地点限制 方来英表示,北京将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医生区别聘用合同、薪酬待遇等改革探索,鼓励非全日制医生以固定时间到基层、其他医院兼职工作。 路明还表示,北京今后有望试点医生跨省多点执业,目前正在向国家卫计委申请。他表示,依据目前的京津冀框架协议,几地医疗资源将进一步融合。 这意味着,如果试点获批准,北京医生有望到河北、天津多点执业。近日,国家卫计委也将出台指导意见,医生执业政策将会更开明,有望不受执业地点限制。 路明称,目前已允许医生在北京市内多点执业,全市共1412名医师办理多点执业注册,近1/4的医师第二执业地点为基层医疗机构。 护士将提供社会护理服务 方来英还指出,今后北京将研究支持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试点向社会提供护理服务。这意味着护士的执业范围也有望突破所在医院限制。 路明解释,在很多西方国家包括日本,护士不单单承担护理职能,还将为介于医疗、家庭之间的“中间机构”服务。
目前,很多老年人、患者频繁往返医院和社区之间,今后,北京将探索利用懂医学的护理人员,帮助协调病人在医院、社区间转诊。具体模式还将进一步研究。
因为俺是草民不身居高层,不懂什么“顶层设计”。更不能用草民之心度高官之腹。人家站得高看得远,乃是从全市2800万民众的病苦和安危为出发点
(现在官场上多还同时说个“和落脚点”,我就不明白,已经出发了,还得返回来?那啥时候能到达目的地?怪不得有些“改革”不是前进,而是倒退了),俺区区老朽,眼光短浅,不能俯瞰万民,只能从自身考虑。所以很难理解北京市的这一“顶层设计”。既然人家已经设计了,你能怎么样?但是,我还是希望国务院别搞这样的顶层设计。为什么?如果全国都这么干,而且各行各业都起而效仿的话,那不乱套了吗?在上届政府期间,我曾警告过:别把国务院办成私务院,现在我还想提示提示:别把国务院办成误国院。简政放权应该,但什么事情都要有度,过犹不及这是人人懂得的道理。解散了人民公社,农民就“大撒羊”了。现在又想起组织什么“合作社”了。既然如此,何必当初?现在所谓的“三农问题”怎么造成的?不就是允许农民单干,致使人民公社名存实亡,最后被强行解散的结果吗?现在人人
都认识到了这个致命伤,搞单干,解散人民公社是错误的,但谁也不发声?为什么?倘若认错了,怎么还能坚持高举那个“理论”啊?
30多年过去了,中央的错误决定还少吗?有谁站出来像毛主席当年那样在7千人大会上做检讨、承认失误并脱帽致歉?反倒是不准讨论,不准争辩,更不准在网上发表意见。不合“长官意志”就是谣诼,就给封网了,有的被封网站至今没能解封?这样的干法是民主吗?
现在生态环境恶劣到这样的程度,不就是“发展是硬道理”,“先开发,后治理”的顶层设计导致的恶果吗?著名革命老人马宾就曾警告过第三核心:不能改革无底开放无边。可是都当耳旁风了。放开容易,收紧就难了。遗祸了这么多年,不被人知的“雾霾”(原来只知道“阴霾”,而且不是指天气说的,有政治气候不清明或被邪恶势力和倾向遮挡的意思)不仅老幼皆知,而且时常光顾。北京市就持续了整整一周啊,弄得暗无天日!纵观这30多年,我们的教训还少吗?说当年
“大跃进”如何如何,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云云。相比之下哪个是比较沉重,甚至是惨烈的啊?
我也看见了所谓被“曝光”的习总“秘密”讲话(不知是真是假),好像有这样的意思:制定新的政策,该让人民群众知道,并且参与讨论,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我不是北京人,仅仅是在北京居住。我不知道北京人是什么意见,政府听证了没有?若没有,我就认为有“强奸民意”之嫌。奉劝一句:不要再用“人民的选择”打马虎眼了! 2014年3月2日7:53时敲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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