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十年代荷蘭最多的中國移民,除了早年來自香港的家庭,就屬浙江溫州和青田了。國家教委當時給訪問學者的月補助1100 荷蘭盾相當於當時550美元,往往一半用於房租。所以如果有人解決住房問題,我不會介意用一點勞動來交換。
有個浙江女人跑到烏特勒支大學語言研究所來找我。她聽其他訪問學者說我可以教英文,想請我搬進她家,每日一個小時給兩個孩子上課,房租和伙食費都免了。
女主人H三十多歲,長得很漂亮。兒子LL十五歲,女兒西西XX十二,兩個孩子都很機靈,每個人都能講標準的荷蘭語、法文、德文、西班牙文和拉丁文,外加中國普通話和浙江話,就是英文差點兒。牆上的各種證書是H這些年一一得來的,起碼證明她是個有追求的女人。我進門後看到他們家比較亂,七手八腳用了半天功夫就把一個三層樓的房子收拾得像樣了,讓他們每一個進來的人發出驚嘆。房內兩台鋼琴,分別讓兩個孩子用。同其他海外的家庭一樣,物質的東西不缺,缺的是時間。我睡在頂樓,反正平時也是空着。晚飯過後我就可以呆在自己的房間裡,不必管家裡其他的事了。
搬進來兩天了,居然還沒見到男主人。據說家裡開了兩個店鋪,女主人荷蘭語講得很好,跑外交;男主人來荷蘭二十幾年,埋頭在店裡打工,除了會說那些跟開店有關的詞彙,交際能力要差得多。
後兩天乾脆女主人也不露面了。這天我從研究所回到他們家,男主人出現了。他似乎是在對我笑,但是帶着哭相。他說很感謝我把他們家收拾這麼幹淨,孩子們很喜歡我。他整年都在店裡,忙到頭結果可能是一場空。於是他說今天回來早,是因為發現太太失蹤了兩天,全然沒有消息。他的朋友提醒他看看銀行存款是否還在,他去查,果然錢沒了。朋友說錢沒了,就是她跟別人私奔了。他打遍了電話本上親朋好友的號碼,包括女方在法國的姐姐和新西蘭的媽媽,她們都說不知道。
現在只剩下男主人Z坐在沙發上嘆氣了。他告訴我自己從十五歲起就從浙江青田來到荷蘭,先是在餐館打工,二十五歲時存了些錢,先回到大陸的老家,娶了當時才十七歲的H,並很快將她的媽媽、姐姐都接到荷蘭,作為娶人家的條件。回到荷蘭便開了自己的店,一個是薯條和三明治快餐,另一個賣炸魚。
我問他夫妻之間關係如何,他說不錯,在此之前太太除了抱怨丈夫不陪她逛商店,沒其他問題。在他敘述的往來關係中,有一個人引起我的注意,然後我要了那人的電話號碼,想好這個電話怎麼打。Z撥打電話時,總是問人家:“我老婆在不在你家?”聽到的回答當然是“不在”。而我一反常態,不介紹自己是誰,直接對接電話的男人說:“請H聽電話”。那男人停頓了兩秒,而兩秒鐘足以告訴我H就在那兒。然後他不得已讓H拿起電話聽筒。我對她說,1. 即使想離婚,她也要回來通知配偶;2. 把我騙進這個家門,原來是把孩子的擔子暫時仍給我,我是不會負這個責的;3. 應該給丈夫一次機會,因為他到現在還覺得你們夫妻之間沒有問題呢。
H說我不了解他們,這個丈夫只知道埋頭掙錢,沒有任何情趣,她已經絕望了。我完全相信她的話,但我的任務是幫Z找到她,他們繼續往下過與否不關我的事。我從來不認為當一個婚姻快要解體時,別人的勸說有什麼積極意義。
Z很驚異,他找了兩天也沒有找到的人,讓我第一個電話就扒拉出來了。他沮喪地說,這幾十年的苦算是白吃了,存款全無,只剩下產證上寫着H名字的住房,估計她看在孩子的面上,現在不會把房產收走。他打算把兩個店關了,從此吃政府救濟。我問了店鋪經營的情況,聽他說一個店鋪買下來經營,兩年就可以連本帶利還清,我立刻告訴他,完全沒必要賣店。再咬牙堅持一兩年,賺的錢就可以抵上H帶走的損失。店還在手,每天都在賺錢。老婆走了不能算損失,再招來一個就行了。你們的孩子看到他們的媽媽是怎麼丟下他們走的,後來的女人就不難做了。“不過你還是可以前去H那裡試探一下,看看她是否已經後悔那麼做了。要對她說,你過去不夠體貼,請她給你機會改變。
Z聽了我的勸告去了,帶去一個戒指和一束鮮花。在約會地點,H拿走了戒指,把鮮花留在飯桌上。
LL和XX過些日子可以去探訪他們的母親了。在那個男人家裡兩個小鬼趁人不備翻騰了媽媽的行李,把爸爸送給媽媽的戒指偷了回來,說她根本不配。
又過了幾天,兩個孩子名義上過去看媽媽,實質上去破壞媽媽和她私奔對象的關係。他們與那個男人的孩子打架,給媽媽好看,然後揚長而去。
那些日子裡,我儘量等Z晚上十一、二點回來,然後陪他聊聊天,喝點酒,讓他減少對家庭解體過度中的不適應。這些開店的人,收存了數十瓶名貴酒,我都陪着品嘗了。
有一天LL把我從他們家收拾出來的一大堆首飾倒在地上,挑選了幾個像樣的拿到跳蚤市場賣了,其餘的扔到垃圾箱裡,竟然絲毫沒有“挽留”它們的意思,我太知道女人們身後的首飾怎樣被處理了,所以我基本不在它們身上投資。
離開荷蘭去美國之前,Z抽空給我做了魚丸湯,清香滑嫩,讓我在這些年中想起來就饞。自己用不同的鮮魚實驗了多少次,也無法與之媲美。
因為住在這個浙江人家,國家教委一年發給我的六千多美元,有五千元都省了下來,後來被我帶到美國。
每年聖誕節Z都會打電話來問候,說孩子們都很好。這麼多年我都沒想起來問問H怎麼樣了。她走的路結果還需要猜嗎?如果沒跟那個男人結婚,早就分道揚鑣了;如果結了,十有八九也離了,因為他們的根本利益不在一起。
Z的婚事也不用問。如果他又結婚了,是出於不得已,否則女人會跑。
結果都在預料之中。孩子們在荷蘭都免費上了大學,沒人願意繼承父業開小店;Z找了個女人一同開店,在一個屋檐下過日子;H早就跟那個私奔的對象打翻,把帶走的錢又帶了回來給孩子,但沒有再同Z往來。
那時荷蘭的男移民們忙着做工掙錢,否則根本沒有女人;沒有女人的,把辛苦掙來的又輸到賭場裡;女移民忙着嫁人找依靠,靠不住的拿到身份再離婚。
九十年代國內人對外邊的情況不太熟知,浙江一帶有些父母把辛苦積攢的幾萬人民幣交給蛇頭,委託他們把孩子偷渡出去。H的母親就是靠當蛇頭髮財,買了荷蘭、法國巴黎和新西蘭的房產。蛇頭們如同接力棒一般地運作,先把偷渡者從中國送到新加坡或馬來西亞一類的地方,從那裡有人接應他們去歐洲比如羅馬尼亞,第三個接力棒把他們轉到奧地利,然後德國或荷蘭。Z的家裡曾經用過一個十四歲的男孩兒,他偷渡成功但是父母還欠蛇頭三萬元,所以只能免費在主人家裡做事三年。那個孩子每天早上五點起床給主人做早飯、收拾房間、洗衣服,八點去店裡上班,晚上十二點回住地,完全沒有自由。他父母托人從國內帶給他的浙江魚乾蝦干,他從來不捨得吃,都送給主人。
還剩幾天就還玩債務了,那個孩子逢人就高興地告訴人家:我馬上就成為自由人了!哪知被人告密,警察當即令他遣返回國。可憐的孩子!
Z反反覆覆提到這個孩子,讓我覺得他的心地還算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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