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一鳴善良單純,而今三十歲的他,不僅在媽媽面前仍然是孩子,在外人那兒也一樣誠懇老實。我這個當媽的雖然在朋友中誇他是個品行好的孩子,而內心深處對此充滿憂慮:這隻“綿羊”之所以數經危難還沒有被“狼”徹底吃掉,是因為“牧羊人”(媽媽)的看管照料。而牧羊人遲早會死的,如果羊在此之前沒把自己訓練成狼群中的一員,就早晚被狼吃掉。
這隻特定的羊實在沒有狼的基因,所以牧羊人在死之前只有一件事可做,那就是找個年輕的牧羊人接班。
幾年前兒子不顧我的反對,跟一個白人女子走進婚姻的殿堂。實踐證明他找來的不是牧羊人,也不是另外一隻伴侶羊,而是一隻狼。引狼入室的結果自然是,你傾其所有餵狼,狼還是覺得不飽,然後開始撕你身上的肉吃。你不想以身殉職,於是趁其不備,逃出身來。人類離婚跟羊狼解套略有不同,前者還必須在最後解套前讓對方敲一筆。這場婚姻的實踐告訴我們:去婚姻中尋找牧羊人極可能自取滅亡。
世上到底有沒有那隻接班的牧羊人?沒有。這就是為什麼人類賦予“母親”一個無可取代的地位。兒子小的時候我可以用自己的體溫為他取暖,用自己的嘴唇體試餵進他口中的飯溫度是否合適;而今我還會為他蓋被端飯開車,每天看着他離家出門的背影,用 I love you 那樣的話道別。我知道我會一直這麼做直到生命的最後。
可惜我只是個媽媽,我的百分之百在兒子那裡只占一份,這是媽媽永遠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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