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生存必備兩個條件:物質食糧和精神食糧。兩種食糧常常被世俗為“大鍋燴菜”,吃的人也懶得細心品味其中滋味。比如在x 星級賓館裡住了總統套房、在地中海乘坐了豪華遊輪、在維也納歌劇院欣賞了交響樂,這些本來是以物質為基礎換取的東西,很可能暫時轉化為精神的“食糧”,還極可能成為受益者的“炫耀”的資本,因此將它們最終被還原為純“物質”。將上帝賜給人類的精美大餐變成了街邊小吃,這種可悲的景象在世界四處可見,絕不僅是中國人的專利。
我無法定義哪些人只要物質的食糧就“飽了”,哪些人沒有精神食糧就無法存活。但是追求精神食糧的人起碼還有“飢餓感”,還有被“填充”的餘地,所以還有希望。兜里有錢就覺得自己已經“飽滿”的人,上帝都會暫且先把他們放到一邊去,直到他們承認自己“餓”了吧。“不餓者不得食”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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