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保险公司也有基金、定期存款帐户等产品。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可能更容易接受银行的产品,而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就相对缺乏了解。今天,我就简单地介绍一下保险公司的产品特点。 1、免受追索的特点。 我认为这是保险公司产品的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包括保险公司所发行的所有产品,如保单、保本基金、年金,甚至GIA。我们就以人们所最不了解的保险公司定期存款GIA(Guaranteed Investment Account)为例来说一下吧。大家知道银行定期存款叫做GIC(Guaranteed Investment Certificate),而保险公司的定期存款叫做GIA。为什么两种东西都是定期存款,但名字不一样呢?可能大家会自以为是地认为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了区分发行机构的性质不同而起一个不同的名字吧?如果这样理解,要说完全错了,也不尽然。其实最关键的不在于发行机构的性质不同,而在于产品本身性质不同,而产品本身的性质不同,实际上也来自于发行机构的性质不同。 大家知道,creditor protection免受债权人追索的特点,是指假如帐户所有人破产或遇到官司等事件,债权人或法院是无法冻结该账户的,即该帐户永远受到保护,永远为帐户的利益永远为帐户所有人及其家人所拥有。银行的GIC是不具有这个特点的,也就是说如果账户的所有人遇到破产或官司等事件,其债权人或法院是有权力有机会冻结这个账户的资产的,而对于GIA,债权人或法院就完全无能为力了。 2、遗产无需经过验证程序的特点。 朋友们可能知道,在加拿大,人走到生命的终点,政府不收遗产税但有一个遗产验证程序,而这个遗产验证程序是会产生一定的费用的,包括遗产验证费、遗产执行费及律师费会计师费等相关费用。目前各个省的遗产验证费有所不同,安省的遗产验证费有具体的详细规定,总体算下来大约是遗产总额的1.5%左右;遗产执行费大约是遗产总额的2.5%左右(视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律师费也大约是遗产总额的3%左右;会计师费有按遗产总额的比例收取的,也有根据次数收取固定费用的。全部遗产验证程序走下来,总的费用大约占到遗产总额的7%左右。我在业务过程中,有很多人说立了遗嘱就不需要经过遗产验证程序,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立了遗嘱的遗产能够省掉的就是律师费这一项费用,遗产验证费和遗产执行费是不可能省的。 说了这么多基本的概念,我们还是要来谈谈保险公司的产品的特点。我们还以GIC与GIA为例来谈,假如A拥有100万GIC资产,而B拥有100万GIA资产,虽然两者都是定期存款,但A与B走到生命的终点,其受益人所得却大不一样。A的GIC账户要经过遗产验证程序,最终其受益人大约只能拿到93万(不计算利息),而B的受益人就能够完全无一分损失地拿到100万。这个特点我们还可以扩展到其他产品上,如互惠基金和保本基金,如房产、生意等其他类型的投资和保单、年金等,区别就在于所有人在走到生命终点之时,其遗产是进入estate还是直接由受益人领取。 3、保本的功能。 由于GIA、年金等产品不存在着最终余额低于本金的问题,所以在保本功能这个问题上,我们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保本基金上。 大家知道,在银行或基金公司里购买的互惠基金是不具备保本功能的,也就是说不管你投资周期多长,没有任何机构会为你的亏损担负任何责任。然而,保险公司所发行的保本基金就不同了,它是有保本功能的,即在投资一定的年限之后(比如十年或十五年),你的账户余额依然为负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按当初申请该账户时所签订的合同或申请表上所定的保本比例(比如75%或100%)来赔偿客户的本金损失。虽然有人会说,投资10年或15年如果余额还低于本金的概率是非常小的,这个保本功能不要也罢,没什么意思。这样的话说对一半,因为概率虽小但并不表明永远不会发生,假如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想保险公司也不敢为你保本或者你将需要为保证本金不亏而支付出巨大的成本(保险费,包含在管理费中);另外,你也根本不知道在你需要钱的时候,世界金融市场是处于什么样状况的,万一在你需要钱时,市场象08年那样断崖式的往下跌,你还能确定你的余额不低于本金?再者,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账户所有人遇到意外而不幸身故,而此时其账户却处于亏损状态,那谁来为这样的亏损承担责任?是自己还是保险公司呢?明显的,保险公司会为这样的风险承担保本责任,而这样的保本是没有时间周期限制的。 4、重置的功能。 这个功能也主要讲的是保险公司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保本基金。 为什么要这个功能呢?因为金融市场总是处于不断波动中,有可能一段时间投资收益很好,而一段时间收益很差甚至有可能出现很大的亏损,投资者怎样锁定盈利而避免未来不确定的亏损呢?那就是保本基金的重置功能。即当你的保本基金投资账户有蛮好的盈利的时候,你可以申请重置账户,就是把保本额度提升到你的本金与收益的总额这个水平线上,万一以后亏损,保险公司保的是现在余额这个额度而不是起先投入本金的那个额度,更不是最终亏损后的余额。如果客户一直盈利,就可以一直申请重置,这样就可以不断累积地锁定你的盈利,未来的任何损失都与你无关。 当然不得不说,重置功能的使用相当于重新申请账户,也就是说有关保本的期限就会出现顺延。比如2010年投资一笔钱,15年保本,到了2012年客户申请一次重置,那么这个账户的保本期限将顺延到2027年而不是当初申请账户时所设定的到2025年保险公司要为这笔投资保本。同时,有关提前结束账户的有关收费也相应顺延。不过,这个也合理,有权利总会有义务与之相伴的。 这个重置的功能,互惠基金也是没有的。 5、税务上的特点。 还是要用保本基金来解释这个特点。 如果保本基金在一个年度出现亏损,投资人可以在税务上申报亏损,并抵减其他投资的收益。投资人无需卖出所持有的保本基金的基金单位就可以在不同类型的投资间分配投资收益与损失,而互惠基金就没有这个优势,它不能在不同的投资品种间分配收益和损失,除非卖掉所持有的基金单位,让投资损失变为现实的时候才可能抵减其他投资的收益。 本文仅为信息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具体的投资理财建议,亦不明示或暗示购买任何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任何投资理财行为,请事先咨询专业合格的理财顾问,或与本人联系单独面谈,以便为你规划适合你的方案与产品配置。联系电话:4163004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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