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真”——幻与真,真与伪,真与假
杨道还 12/30/2018
(三)真与假
真伪中的真是前于价值的。朴和本来不可能通过交换或购买得到,因而真是无价的,既不是高价的也不是便宜的,不能以价值为衡量。真与假中的真,指的是价值的,被人名化之后而具有价值。人已经得到了的那部分真,是实。实不是真与伪中的真,而带有人的痕迹的,是真伪中的真在人类社会的对影。区别真与假的关键是名和实对应与否和名与名之间的联系逻辑与否。
所谓名化,即是从人的价值取向去取代质朴的实。如,名化的水不再是水,而是饮料的一种。商品的牌子和名声比商品本身贵。天气开始分好坏,雨天,农民高兴,商旅发愁;卖伞的认为是好天气,卖鞋的认为是坏天气。又如,“人有心而兵有顺”。“杀盗非杀(人)”,取代了原始法律的“以血还血”。婚姻写在纸上,感情存于言辞。生活在为实现各种主义的名义下进行,主义的名义比生存更根本。生活不再是人的生活,而是用社会生活标准衡量,以至于很多时候按照社会标准削足适履的生活:有人为名而舍身,有人为利而行险,笑贫不笑娼。
人对自然的脱离,以名化实现,文明从中产生。文明中的人不再是人,是百姓,四民之一,公民,社会关系,有用的人才(材),和不成器。接触自然对于文明中名化后的人来说,是各种爱好中的一种,不是必要的,而可能是奢侈的。
彻底的文明意味着与自然彻底地分离。维持这样的文明有成本,在有侵略性的野蛮进攻时,又要付出代价。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朱熹注“史”,“言文多胜于质,则如史官也”。朱熹大概是想说,史的人,就如赵括那样纸上谈兵,还惊讶于“我在纸上分明已经赢了呀”的人。)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句话所讲的是君子的自持,但也适用于社会的一般规则,即内圣外王:圣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本来是一贯的。如哈耶克所讲“真个人主义”,同时也是社会规则。“真个人主义”中的真,是真伪中的真。名化之后的个人主义,即是哈耶克所讲的“唯理主义的伪个人主义”,中文称之为“原子式的个人主义”。这里的伪,即是用人为的规则,对人削足适履地套用。“原子式的个人主义”虽然“硁硁然”,但既无生命,也无繁衍。哈耶克说,“这种伪个人主义在实践中也会导向集体主义”。这句话令一些人感到费解,但实际上很简单,“伪个人主义”本来就是集体层面的范畴,除了名实,没有任何个人的真。其内容就是从“俗价值”中挑选并收集的某一套东西,其本身就生自于集体,其反对集体只是一个集体反对另一个集体。用之的时候,是大集体;舍之的时候,要小集体抱团取暖。(《庄子·秋水》中总结价值观有三种,“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这三种价值观不是并列的,不是可以等同视之的,而是后者总以前者为基础的,有层次高低和上下之别。)
文明中的真,以人性的实为基础。实不是真,这就意味着文明中的真总要有演进,而不是彻底封闭的铁盒子。显然,认为没有任何实存在,就失去了方向性,也就无所谓进步和堕落。“天命之谓性”,质朴的人性的真具有天命的性质;相对于素朴的人性本来面目,文明中的人性的真是其发展和张扬,属於情。钱穆订“情通精”:以天道看,人有其精,生物人的性;从人道看,人有其情,情是社会人的精。
朱熹说:“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世说》中有,“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这里圣人指道家的真人一类,对这些人来说,只有“见素抱朴”,得到天性的精,所以忘情。情之所钟,是社会人的人性的真。
文明中的真与假相对而言。朱熹说,“发皆中节,情之正也”。但社会人不能质朴,发出来的情被这一因素控制而收发,那一因素左右而干扰,很少能够得到“正”,也就难以实现真情,因而有假。“最下不及情”,有人甚至对真情不以为然,所发和所得的当然只是假的。曹雪芹清楚地意识到这种情形,所以甄(真)宝玉只能虚写,现实中只有假中存真,假中求真的贾(假)宝玉。而“最下不及情”的薛蟠一流则比比皆是。这是一种普遍情形,西方的trophy wife,也是此类的不及情的一种。
社会现实中,真与假和善与恶一样,是严重不平衡的,真难假易,真一假多。如射箭,中靶心的少而且大致一样,而不中的却有各种各样。又如站立,正的少而且大致相同,而有各种各样的偏斜法儿。所以真又以中和正为特征。静止时,不正的,立足就不稳,就不能长久成立。这样的不正,发出来的当然不可能中。而运动的,偏斜不中也不能射中靶心。孔子讲“正名”(静)和“中庸”(动),其用意就在于此。这是中国的象思维的典型例子。
盲人摸象中,盲人间各以自己的“小正“互相争论。而明眼人间,各人看到别人没看到的东西,很容易相互启发。这是因为大正已经得到了,其小不能夺也。
理性和逻辑充其量只是个小中的“中庸”。社会中的人有各式各样偏颇,从一己的出发点,根据理性和逻辑,可以得到各种诡辩,达到任何结论。现在流行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本质上就是彻底的理性主义者,以个人为中,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彻底的理性主义者。只见到小中,不知道大中的人,《庄子》中说,只如猪虱子,自鸣得意,当杀猪烧毛时,只能与之俱焚。
怀疑主义者,没有立足点,更是所见之处皆是所谓的辩证,他们讲究是非的理性本质上只能导致无是无非。如某“历史学家”认为文天祥的就义,只是各为其主。这是公然怀疑人类社会正义的存在。人类社会,不管是古今还是中外,都因为人性而存在除暴惩恶的正义原则,即存在着“正”的名,而不是所有名都是平齐的。鲁仲连义不帝秦,不是为了哪个主,而是反对残暴。岳飞是民族英雄,不是马其顿亚历山大或成吉思汗那样的“民族英雄”,而是制止“侵凌”的英雄。文天祥和岳飞的去英雄化,是无耻文人造成的。文人以名理为业,无耻地玩弄名理,即失去存在的意义。所以文人可以无行,无行不否定文人存在的意义,却不可以无耻。台湾某作家曾质疑说,中国人讲文人无行,文人无耻,却不说武夫无行,武夫无耻,是欺软怕硬。这是不明就里。武夫有行,就会多杀伤。武夫之耻,不同于文人。司马懿收到女人衣饰,说:“孔明以我为妇人耶?”他如果以这个为耻,只会兵败身死,而兵败才是武夫之耻。文人因有耻而失败,不失为文人,名重于世,如介子推,屈原等。却没有文人能以无耻而留名青史,只能欺世盗名于一时。
(四)国是名器
“最初的国,与其说是一机器,不如说是一仪器。国的本身不生产食,不生产知,也不生产兵,国祇是用以调节外得的仪器──名器。名建立在实之上,名器建立在外得之上,所以是上层建筑。国可以调用这些外得,名义上假藉这些实,但国不决定食,不是知识的是非判断权威,也不是军队。军政府的存在,是乱象而非正宜,陆贾对刘邦说:‘陛下居马上得之。宁能马上治之乎?’刘邦有惭色,即是他知道这个关节。”(引自拙著十二章七节)说国是机器也好,仪器也好,甚至祭器也好,但不管是什么器,总归是个以名为材料造成的器。
《论语·子路》中有,“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为政之道,首先在于正名。如同盖房子,先要有几块奠基石,一来确定规模,二来对上层建筑有个支撑。这样的奠基的名,需要正,这样自己才立得住。自己立得住了,然后才能支撑建立在其上的名的体系。否则的话,奠基的名就需要人力去维持,权威,威权,技术,洗脑,和纯粹暴力等等。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暴力机器。这一观点适用于上述后一种情况。马克思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将暴力机器的施暴对象反过来,就可以最终达到世界和平幸福。但这里有个显然的错误,这样的机器,只要有可持续的暴力,就可以维持任何上层建筑,未必一定是和平的。上层建筑也不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古希腊的经济基础一直是奴隶制,但民主,谮主,寡头统治可以轮流登场。暴力机器维持运行,需要可持续的驱动,也就是人力的驱动,但科学技术提供了另外一个选项。
人力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体力劳动,与机器的劳动类似;一种是重复的脑力劳动,如计算机;第三种可以称为“智能劳动”。智能劳动是权变性质的,对应的问题是开放的,主要在确切情况未可知,结果不定,甚至规则也未可知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参见拙著关于十二章对“权”的解释。例如权利一词,权的意义不明,就只是指静态的利,缺乏利的趋向和变化的必要部分。特有理博举复数为例,指出复数即有静态,又有指向和趋势,因此应以复数考虑问题。这是数学上的模式。)科学提供方便快捷,人们将繁杂的体力劳动和重复的脑力劳动委托给机器,对人是一种解放;但当人将权变性的“智能劳动”让位给机器,就存在着潜在的危险,就像很多人所担心的那样。在极端的情况下,人就将像动物园里的动物那样生活,机器只要有可持续的动力能源,就可以维持任何上层建筑,未必是对人“善”的,人的持续存在也未必是必须的。想要维持人类生存,战胜智能机器的策略或者说寻找大数据的缺陷,是人类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将智能劳动与其他人力分离开来,就会得到,人类文明不是起源于生产劳动。而恰恰相反,社会中一些人完全脱离生产劳动才使人类社会脱离了原始状态。(参见拙著关于十二章)这与文明倾向于脱离自然,取得人类特有的相对自由的特点是相符的。“偾骄而不可系者,其唯人心乎”(《庄子·在宥》),人心和人性是开放的,难以逆料的。因而谋略,计谋,谋事料人等,这类的“劳动”,与科学发明和艺术创造一样,是人类的独有的特点和标志。但此类“劳动”更为复杂难明,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更具决定性意义。老庄指出的“不知”,人心不可系,人性不可彻底控制,启发了兵家用兵的谋略。兵家带有浓厚的道家意味,而道家本身却是清静无为的。此中对比,很好地彰显了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意味,朱熹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严厉批评老子的无为可能导致“大无状”(意为,无礼,胡作非为)。但朱熹所担心的,正是老子早已知道,并试图解决的问题。老子因为“知不知”而有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办法;朱熹追求先天之理,跟现代人“成事在人”,“人定胜天”接近,那是见识远不如老子了。
国作为一个名器,因为名的性质而具有一系列的性质:正名,名实关系,名与名关系等。
名要正,必须以真为基础,这里指真伪的真。当真不可得的时候,退一步,当以实为基础时,名要正,必须“知不知”之后才能正。即,必须知道实与真的区别,实总是部分的和片面的,需要“不知为不知”为支撑才能立得住。没有对不知的理解和尊重,用名的时候,以实为基础,就产生了刻意选择事实的问题。先有一个观点,然后选择事实来证明,是很多文章的误区或者作者故意的欺骗。这种欺骗,很多人,甚至很多学者,不能免,却以之为能。以名为基础的名,例如从经典中断章取义,引用名人名言,更是容易做手脚的地方。有些文章,隐藏了预定的观点,以“了解事实”,“用事实说话”为题目,这几乎如同变戏法的常说的“大家看好了”一样,用“方法”做“戏”。真并没有自我隐藏,只是因为假的多了,所以难得。
余英时的《朱熹的历史世界》花了很多笔墨探讨宋朝末年的“国是”之争。“国事”可分为是非(国是)和宜与不宜(合理与不合理)两类。当将所有“国事”都定于是非之争,那么任何持不同意见的人都是以非为是,指鹿为马,就成了奸邪的人和敌人。余英时很清晰地剖析了,南宋的有识之士如何在这样一种互相视为奸邪的争论中内耗,不进则退。
因为上述问题的存在,在讨论民主与专制等国有关的问题时,必须明白,此类问题包含的多个层次不能混为一谈。如有名的“民主是最坏的制度,除了其他制度中”的断言。这句话有两个层次。一是,在是非的问题上,任何制度都不可能绝对是好的,因为这需要已知判断的标准,即人性和人性发展这个大前提,而人性的发展是具有开放性的。这种判断是命题真假的问题,而不是真伪的问题。好虽然不能得而知之,坏却不难得到,名不正,言就不会顺,这是显然的。二是,在绝对好坏的不可知情况下,有宜和不宜,义和不义,合理与不合理的分别。是的判断不能绝对做出,不意味着不能得到非的判断。是的判断不能绝对做出,也不意味着可以以非为是,或者毫无办法,所有选项都是无差别的,任意的。这里还存在着宜和不宜和有节的分别。(此类思维,属於处理开放性问题的方法,此类例子很多,将在本人下本书中详细讨论。)
那么不能从逻辑判断得到的宜与不宜(义与不义),人能否得到有意义的宜(义)。孔孟对此类问题有很多指示,如孔子的“能近取譬”和孟子的推己及人,这些都从个人的修养中来,对自己的本来面目的认识中来。人的认识本来是人与对象,只认识人,或者只认识对象,是二分法。西方人认为一分为二,可以专攻其一。中国人却认为这两个二的任何一个只是二分之一,这两个二有并进有互生,但绝不会只靠二分之一得到全部认识,二分之一到了极端又必然转回来,与另外二分之一合起来,就如阴阳互生,纯阳纯阴则意味着死亡之道。客观的是不可得,需转回来从人性的根本去重整,而不是毫无依据的,任意的。这个人性需要个人的修养和领悟。
钱穆在《国史大纲》序言中说,读本国史,应抱有一种温情。这是在历史这个具体问题上,“能近取譬”。由此推己及人则如:读本国史,至少应有温情;读其他国史,世界史,至少应有同情;至于自然史生命史,至少要有敬畏。这与现代流行的以仇恨读本国史,以讥笑读世界史,以轻蔑读自然史,是截然不同的。
对社会问题的混乱认识,决定性的起因往往不是知识和理性的空白,而是另外二分之一,人性的缺乏。
(五)一点儿补充
独立人格与“人器合一”是不兼容的。《庄子·田子方》有,“古之真人,知者不得说,美人不得滥,盗人不得劫,伏戏、黄帝不得友。”这听起来不近人情的独立,是真个人主义。这种独立建立在个人的素朴的真的基础上,不是建立在其它,甚至伏羲黄帝的朋友基础上,这就是老子“宠辱若惊”的意思,也是庄子所讲的“自贵”的那种价值观。这样的“自贵”不因为自己生在中国或美国为荣,自己是中国人或美国人为荣,也不因为这类的东西为耻。这种价值观在今天对中国人来说很具现实意义。现在舆论流行“绑架文”:看到一个中国人随地吐痰,可以一直追溯到大一统文化,绑架历史上的所有中国人和文化;高速上瞥一眼疑似黄种人随地小便,就可以绑架中国人为素质低。这种文章能够出炉的原因是作者先有了自我绑架,不能自贵,而须责成别人贵,然后得到归属感或价值感。 (道还: 拙著《中国传统学术之结构:从道德经到厚黑学》(第二版)近日在网上书店开始发行。多谢诸位朋友的关注。
简体版:http://www.lulu.com/spotlight/chinese_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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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简介系列博文:
1. 黄鹤升:为道还先生书序
2. 解“真”——幻与真,真与伪,真与假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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