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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莉莉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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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9 07: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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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9月19日,罗瑞卿(时任公安部长)在全国21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讲话中说:“公安、检察、法院都是党的工具,是党的保卫社会主义建设、镇压敌人的工具,这点必须明确。但是在宪法上又规定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所以,关于检察院和法院在对内和对外的讲法上要分开。当然,如果有些检察院、法院的同志以法律上的规定来对抗党的领导,那就错了。凡是对这点认识上有偏差的,必须纠正。” 世界各国的共产党都讲究“镇压”,中共更爱用“杀、关、管”来震慑。政治犯割喉;枪决还要向母亲收子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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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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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6 12:4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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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蛇,放毒可以,请说人话。看你那激动的语无伦次、结结巴巴还自相矛盾的表达,真感到你不值主子每次五毛的奖励。对了,你真不属于屁民阶层,因为你是奴才太监一类,是主子身上的某个部位的附属物而已,不过还不是喉舌或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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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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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5 1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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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留言时间:2014-08-25 12:37:24
严重不同意博主的论点。中国人怎么不守法了?天下还有比中国屁民更守法的人类种族么?连中共制定的种种维护独裁专制甚至横征暴敛的法律都乖乖遵守,简直就是超级忍者神龟级的守法模范啊。如果真的不守法,无论是暴力还是非暴力不合作手段,抗法的手段多了去了,可惜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刘晓波和少数几个没人知道名字的“不法分子”在监狱里面,而且他们还不承认自己是违反了中共恶法的。 =============================== 恕我直言, 阁下, 您属于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小奴隶德性.
1. 仔细留意,阁下这类人, 不论在哪个时代, 在哪种制度下, 在哪里都属于最守法的, 正如他自己所言的“屁民”。 2。最会选择主子仿佛属于他们的特异功能. 信息, 交通不发达的年代, 他们总能够选择身边的最强者。 然后抱其大腿, 狐夹虎威,整天骂那些比他更弱的人“你们这些狗奴才, 还不赶快跟太后请安!” 3。 信息交通发达的时代, 他们一如既往, 能够在地球上瞬间确定目标, 谁是最强者。 然后拥抱其大腿,不断呼吁身边的中国人: “呀,你们这么没完没了的抗议,会给人家留下什么印象啊。。。。” 转眼没多少工夫, 又开始对着自己的故土和乡亲们裂开个大嘴吧子猛叫: “你们这些狗奴才, 屁民, 面对‘专制’居然不敢反抗!!瞧人家利比亚,伊拉克,埃及, 巫克兰。。。。。人民, 好魔痢花, 哟!!!” 然而,即使把这类中国人的P股打烂,他们也不会移民那些国家.。。。。。。。。。。。。。。。。。。。。。。。。。。。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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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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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5 12:3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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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不同意博主的论点。中国人怎么不守法了?天下还有比中国屁民更守法的人类种族么?连中共制定的种种维护独裁专制甚至横征暴敛的法律都乖乖遵守,简直就是超级忍者神龟级的守法模范啊。如果真的不守法,无论是暴力还是非暴力不合作手段,抗法的手段多了去了,可惜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刘晓波和少数几个没人知道名字的“不法分子”在监狱里面,而且他们还不承认自己是违反了中共恶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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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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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19:4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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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4-08-24 19:11:36
这个五步蛇有认知障碍,令人哭笑不得 ======================================= 作者, 我真不愿意说: 无赖都这种嘴脸. 恕我直言, 本人正是看见阁下您有“认知识障碍”,才留言与以反驳的. 再告诉作者一个常识, 问题争论过程中, 不存在“认知问题”, 只存在驳斥与反驳斥。 这一过程中已经包含了对“认知”错误的澄清!! 而不是玩鸡生蛋蛋生鸡的把戏。 你说别人认知问题, 别人指责你缺乏组基本科学认识方法.那不叫讨论问题或争论问题, 那叫无赖, 骂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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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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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19: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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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博,你会说话吗? 你高人一等,我必须顺你的混乱逻辑?那我也对你说,你不会平等的讨论就不配同我讲话。你的证据,都是你自找挑衅在先,一个不算!重找!- 注此向幼派学习之心得,我亦真理在手,你再胡搅就是五毛,自干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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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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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19: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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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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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17:5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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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4-08-24 16:19:48 美国宪法是美国的问题吗?阻碍了美国的持续发展了吗?如果是,我就应该勾掉。如果不是,那么就是在讨论中国问题时的美国借鉴,不是美国“问题”。这里有个中文的理解问题。 ============================= 1. 美国究竟有没有问题? 你根据什么肯定美国宪法没有美国的问题因素呢? 换言之, 你根据什么断定, 美国宪法中没有阻碍美国持续发展的内容?? 美国经济是持续发展的吗? 2. 退万步说, 美国宪法对美国100%Perfect.作者又根据什么得出结论, 此宪法就可以作为中国借鉴的标准? 不考虑“存在”所具备的条件,你怎么判断这种“存在”适应不适应别的地方????懂科学思维常识吗? 私人飞机适应比尔。给兹。 然而你如果煽动一个民工也必须拥有, 这个民公只有去抢银行! 中国腐败思想根源正是在此. 作者, 知道罪魁祸首是谁吗? 3。 这里有必要再强调一常识: 人类采用任何一种完全相同的,“公平规章”,“游戏规则”,“法律标准”,“万国一制”的必要条件是人类社会不存在弱肉强食的普遍现象, 不存在人与人之间, 国与国之间巨大的力量差别, 不存在你死我活的竞争. 不存在资本, 金钱, 武力专制!! 换言之, 你作为世界超级象棋职业高手, 不让别人仨子儿, 谁愿意跟您对弈???那不是找死吗??? 美国社会的阶级分布与中国社会的阶级分布, 乃是全球的阶级分布一样或接近一样吗??? 美国社会的阶级分布需要特殊的条件, 手段和代价来满足和维持吗?而欧美发达国家维持其社会制度的代价, 条件和手段, 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普适吗? 如果根本不普适, 你叫什么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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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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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16: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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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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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16: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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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是美国的问题吗?阻碍了美国的持续发展了吗?如果是,我就应该勾掉。如果不是,那么就是在讨论中国问题时的美国借鉴,不是美国“问题”。这里有个中文的理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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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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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15:2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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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浪费时间。请在另一篇帖子里讨论美国问题,这里的标题是“中国人”。一个一个来。。。
“现在不妨比较一下中国和美国的宪法,看看两者的差别在哪里?。。。美国宪法的着眼点重在国民的自由和幸福,中国宪法的着眼点重在政权制度的确立稳固。这个根本差异,决定了中国人对遵守宪法的兴趣,远远无法同美国人相比。不但没有美国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连对宪法正眼瞧一下的热情都没有。”
施主啊,不是别人要讨论什么美国问题,是您等不及了先开的头的啊。要是一个一个来的话,请先把上面的段落抹去,放到下篇“为什么美国人不爱守法”里,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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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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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13: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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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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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11:5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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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4-08-24 09:08:16 还在浪费时间。请在另一篇帖子里讨论美国问题,这里的标题是“中国人”。一个一个来。 ========================================== 1. 妙哉, 作者这类人思维简直如出一辙. 既然作者阁下明白美国问题(不同国家的问题)需要另外讨论,说明这里面存在不同之处. 即, 各有各的历史背景, 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 各有各的具体条件,手段, 代价, 不能混为一谈. 这不结了吗?? 是谁一谈论中国问题就往西方扯? 往日本,南韩扯...... 是谁一贯转弯抹角, 偷换概念, 把绝对的,无条件的"民主,人权,自由" "普世价值"等人类意识,理念与相对的,有客观条件的,而且维持条件极其特殊, 代价极其高昂的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标准,政治体制, 欲望标准, 等(存在) 混为一潭??? 2. 标题是“中国人”??? 正因为是“中国人”,所以是谬论。 中国人不爱守法????美国人爱守法?? 美国人爱守法, 美国政府在红绿灯旁边安装探头干吗尼? 美国人爱守法, 美国城市, 地铁, 建筑等到处可见的凃邪说明什么呢? 中国人随地吐痰, 当然不对, 可中国人光明正大的吐, 所以全社会都在逐渐唾弃这种行为. 而美国人把口香糖沾桌子底下, 地铁椅子背面, 凳子下面又说明什么呢????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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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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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0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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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请赶快拿出我首先逼你的鱼博的证据!
司马说“鱼博这样忠厚,高尚的好人”,让我们再看看司马心中的阿粥是如何忠厚和高尚的:以下是他在擂台上的语录:
“长期被我凌辱的右撇子” “当然,这次 ‘啪啪’两声不是来自爆裂的灯泡,而是大耳帖子扇在右撇子细嫩的脸上和哈喇子鳄鱼皮般的的糙脸发出的“ “噶公公的皮就是厚,抽得我手都疼了,竟然没有在他那糙脸上留下痕迹” “这句话说地铿锵有力,斩钉截铁,维护了太监做人的尊严!噶公公还是有底线的。 哪有什么阴阳正负,男女雌雄? 太监眼里只有天地,没有两极 “ “说完宦官,再谈娘娘, 娘娘一旦和宦官勾结在一起,一定会颠倒黑白,肆无忌惮。 自古而然。 撇娘娘有了嘎公公的撑腰,立马精神抖擞,如吃了春药一样亢进“
“撇娘娘哪里是在和我辩论物理? 从一开始就开始是找茬儿,受够了我的凌辱,终于找到了一个自己那点千疮百孔的高中物理知识可以派上用途的报复机会“ “知不知道抽你大耳帖子的也可能是上帝之手” "嘎公公和那 个验尸官寡人一样"(寡人博这次可没有介入!) “撇子,怀疑你的染色体比常人多一条是有根据的,因为你的说话和思维方式都有点女性化,” “还有俞老弟,你以前干过电工?能否告诉大伙儿是哪家工厂?我很想去股沟里挖一下你就职期间你所在的工厂有没有出过重大电力灾害,如果有,你小子逃不了干系 “ 【说你废物不是骂你,你确实是个废物,在自己学科领域或相关领域辩论时犯诸如两相电这样初级错误不是第一次了。记得不久前你在和兔子辩论时谈到抛硬币正反面概率时,下过极其荒谬的结论,抛币次数越多,正反面出现的概率越远离5-5开,当时我潜水,暗自笑道,如此愚蠢的人怎么可以出来现眼?】
阿粥到俞先生那里的第一跟贴是这这样的,人家俞先生可没说他任何话: -------------------------------------------- 作者:鱼片粥 留言时间:2014-08-15 22:10:48 难怪您的大作在图书馆书架上落满灰尘,无人问津。 一篇小小的博文都写的东一榔头西一棒的, 只有最后一段有点常识。 ---------------------------------------------- “忠厚老实”的阿粥在施化博主那里的跟贴是这样的: ----------------------------------- 作者:鱼片粥 留言时间:2014-08-21 18:07:21 人常说老年痴呆的早期症状是对于常识的识辨能力下降,说话颠三倒四。 我看楼主就有此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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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你看清楚了没有?你的“忠厚老实高尚的“鱼博就是这样表现的。这只是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以前有更多这样的话!
如果你觉得我右撇子是在闹事,请你也把本人说过的脏话骂人的话都贴出来给大家看看!跟你的鱼博作个比较!如果你做不到这点,我劝你赶快钻到地下去,别出来了!
既然你怎么欣赏你的鱼博,将来我也会用他的语言风格用在你身上!希望你不要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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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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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09: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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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浪费时间。请在另一篇帖子里讨论美国问题,这里的标题是“中国人”。一个一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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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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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4 08:4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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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4-08-23 22:16:06 华山看不懂,我也无能为力。只要你周围的人看懂,这篇文字说的主要是,法律不是专政工具,必须有全体的共识,契约,宪法,这样形成的法律才有人自觉遵守,爱遵守,这就够了。咬文嚼字,多余的废话,都是浪费时间。 ================================= 顺便一提: 华山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相信一个厨房恶臭难闻的家庭,其他房间洁白如玉,这人思维一定不健全. 1. 千万别用“自觉遵守”这类高词儿. 连中国“左派”都懒爱用了. 自觉遵守多限于道德标准范畴。 法律本身属于强制执行的工具之一。概念都没闹清楚, 您谈论什么法制, 宪法. 2。 “必须有全体的共识”???又不加思索,信口雌黄。 您到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 美国刑事犯罪法共有几条(姑且不谈内容)有一个人能够答得上来吗? 即使是专业律师,也因水平不同, 而有着再准确不过的标价! 共什么识啊???西方人玩弄这些表面花样的同时, 后面全是真枪实弹撑着呢! 懂波? 3。大概除极少数原始部落, 今天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宪法. 4。今天整个自私贪婪,唯利是图的世界,哪里都在违法!!高级的违法方式犹如人体的一种特异功能, 它是创造整个“文明世界”最简捷而又最有效的手段. 近来被查出,微软在国外企业逃税达300多亿美元。 那么没查出的呢? 又有没有大大小小的其他企业呢??? 作者,您当然可以斩钉截铁的说, 没有证据就是没有!!然而世人所看到的是一个三亿人口的超级大国, 占据全球(近70亿人口)30%以上的财富资源, 却外债累累, 下一代人都还不清,这些银子都哪去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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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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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22: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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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华山的随意发挥“连刑法都不遵守”,再浪费一点时间。有人举出世界各国刑事犯罪率,来证明中国守法率高。这里的逻辑是,法律并不仅仅限于刑法,还有远远超过刑事违法的其他违法。我文中已经说了,从闯红灯随地吐痰到成百上千亿的贪污,这些绝大部分都没有统计在刑事犯罪率里。这些人的举例不具说服力。华山懂了没有?别再说看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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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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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22: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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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看不懂,我也无能为力。只要你周围的人看懂,这篇文字说的主要是,法律不是专政工具,必须有全体的共识,契约,宪法,这样形成的法律才有人自觉遵守,爱遵守,这就够了。咬文嚼字,多余的废话,都是浪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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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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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2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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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
你现在声称是我首先逼你的鱼博的,这是很严重的指控!事实是他先来挑衅,调侃的!这次灯泡事件是因为他先来挑衅俞先生,我才加入调侃的,证据我已经提供了!俞先生发表的那一篇文章,他没提过你的鱼博的任何事情,你的鱼博就来坚锐地调侃俞先生。然后我就平和地调侃你的鱼博。我错在哪里的?既然你说是我先来逼他的,请你拿出证据来。如果你拿不出证据,我就建议你赶快躲到你的鱼博背后去!跟我说话的人都必须有证据,不能信口开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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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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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21:3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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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博发错,我也错回。真的以你们民主普世的理解,鱼博只是批评你们坚锐些,而且你们老是刺激他,惹他,再老实也有脾气。你老说让鱼博难以理解接受的话,老是闹事,别人总会有反应,你要能承担对你留言的回应嘛。神经要坚强些,老是无理取闹,就是挨骂也是自找。鱼博这样忠厚,高尚的好人,不让你们逼,也不会那么坚锐的。我们广大人民群众都看不下去了! ---------------------------------------
司马:
你说我无理取闹,请你提供证据,不要信口开河!我现在等待你的证据! 我哪句话是无理取闹的?事情有因有果,有前有后,如果你分不清因果关系,最好别放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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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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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20:4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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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司马真有点神经病!人家阿粥喜欢跟本人调侃,他早就说了,只跟我调侃,我们现在正调侃的很起劲,他还邀请我参加赌博的!他都不觉得我在刺激他,或者惹他,你怎么老是为他“抱不平”??? 你得了什么神经病了?
对不起!博主,打搅了你们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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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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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20:3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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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盲人摸中国也不至于荒唐到那儿去, 并非所有人都会以世界观看问题. 可中国就有那么一些作者这类人, 根本谈不上盲人摸中国,他们眼睛"尖"着呢, 专门朝人类最臭,最脏的部位猛抠!!! 然后得出结论, 中国臭,臭得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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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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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20: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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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4-08-23 14:20:38 守法不仅仅是指守刑法,这一点有些人脑子里永远是一团浆糊。即便一个国家的法仅仅限于刑法,别的法一概没有,犯罪率也不说明什么。中国哪怕犯罪率是零,并不说明老百姓爱守法,也许说明他怕犯罪。另外还有统计和公开方法的不同。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只剩下针对老百姓的刑法的时候,这个国家已经没有生存的活力了。= ====================================== 反驳之: 1."中国哪怕犯罪率是零,并不说明老百姓爱守法"?? 这是一段极端狭隘, 片面的谬论.比较合理的说法是: A. 即使任何一个国家的犯罪率为零, 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断定这个国家的民众勇于守法. 这不奇怪!!法律本身就属于一种强制措施!!要不然为什么美国交通灯旁边要花巨资装设违章探头各国要花巨资设置武装警察呢? B. 反之, 我们也不能因为某些人, 某些势力, 某些国家的统治集团或老百姓在某些方面守法,某些地域内守法, 而断定这些人, 这些势力,乃至这些国家的统治集团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地区都守法. !!! 比如,张三过去在自己村子里偷盗. 现在在自己村里"改邪归正了",可又在别的村子改正归邪了.在无理学上, 这叫能量转化. 在今天这个唯利是图,自私贪婪, 弱肉强食的世界, 哪里都存在恶守恒定律呢!!! 2. 哟哟哟, “当法律只针对老百姓的时候...”???
作者阁下,恕我直言, 您的悲哀在于眼睛和心胸忒小,只有您的笔尖那么小.悄悄告诉您一事实: 今天的世界, “法律”只针对弱小国家. 您什么时候听说过海牙国际法庭审判过世界超级大国??? 日本,西特勒战败了, 受到审判, 怎么不在开战的时候受到审判呢? 3。 “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只剩下针对老百姓的刑法的时候,这个国家已经没有生存的活力了。” 这句话本身没有错. 荒谬在,作者狭隘的眼光不可能真正理解这话. A,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只剩下针对老百姓。。。。 B,当一个世界只剩下强者说了算,资本说了算, 军事力量说了算的时候, 这个世界离毁灭已经不远了. 科学家霍金多次告诫人类, 有于人类的自私与贪婪, 地球将在两百年内毁灭. 人类百年内一定有一场大灾难!! 作者阁下, 恕我直言, 您的悲哀在于只能用“中国观”看问题, 不会用世界观看问题, 所以, 您的结论都属于“盲人摸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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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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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18: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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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作者对各国犯罪的评论,千呼万唤始出来,结果叫人哭笑不得:
---守法不仅仅是指守刑法。
刑法都可以不守了,还能守什么法?脑袋都可以不顾的人,还在乎旁人说三道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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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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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18: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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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施先生的评论仍然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
你的主题是中国人不守法,网友给了你各国犯罪(也就是犯法)比例信息,直接驳斥了你的结论,对此你不敢正面回应,只是环顾左右而言他。这个基本论断不成立的话,所有展开应都是废话。
---中国人不爱守法,不愿守法的事实,自成龙开始的大多数中国人都基本承认,也无法掩盖。
作者写文字也不查查有关资料,什么叫自成龙开始?又是在说谁不愿守法?成龙是在2007后才声称“中国人一定要管”,主要是批评港、台“太自由而乱”,而非指大陆民众。指出香港已回归中国,港人就不该“骂”领导人,也不该“骂”特首,谁有本事谁来管。作者这样的移花接木或偷梁换柱是不是有点笨拙?
作者的遁地绝招又来了,反对污蔑中国人的叫“五毛”,却也不看看自己。华山让你去实现你心中的“宪法”,你却只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习王身上,不仅连篇累牍地吹捧中国当政者,还有“据说十月份要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着重讨论依法治国的议题。这是个好消息。假如首先讨论的是修改宪法,让新宪法不仅仅是把工人阶级即共产党的利益,还把全国各阶层各民族的利益,都包括进去,那将会是更好的消息。”这儿仅仅是”据说“,”假如“,就左一个”好消息“,又一个”更好的消息“的喷涌而出,就不怕是一出黄粱美梦?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作者不如毛遂自荐去参加”据说的“十月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时间还来得及,带上热忱,带上希望,争取一个修改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委员资格,把颠倒的宪法改过来。如果届时习皇上龙颜大悦,那就不是“五毛”的问题,“五亿”也会有的,但愿作者的秋梦成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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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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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17:5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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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以前也不用,可发现极“右”派都用,仿佛人民是他们裤裆里的,随时拿出来,为他/她们壮胆。
坚锐批评的标准也是按极“右”派的定的。博主另有正常标准是正常的,我对极“右”派以外也按人的正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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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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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14:2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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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不仅仅是指守刑法,这一点有些人脑子里永远是一团浆糊。即便一个国家的法仅仅限于刑法,别的法一概没有,犯罪率也不说明什么。中国哪怕犯罪率是零,并不说明老百姓爱守法,也许说明他怕犯罪。另外还有统计和公开方法的不同。
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只剩下针对老百姓的刑法的时候,这个国家已经没有生存的活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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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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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1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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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妨再错回一个。批评尖锐,要看批评什么。假如我批评司马老年痴呆,尖锐是够尖锐,但这不是批评,这是攻击。另外,我本人在没有得到人民群众的授权以前,一个字也不敢说“我们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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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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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14: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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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人不爱守法? ======================== 应该先问: 为什么就有那么一些中国人总是乐于将自己的排泄物质抓来糊自己脸上呢?? 1. 别的国家先不说. 在国家内宾, 刑事犯罪率最高的10个国家:
(1) 瑞典 : 13679 (2) 新西兰 : 12053 (3) 芬兰 : 11598 (4) 英国 : 10345 (5) 丹麦 : 9834 (6) 加拿大 : 8397 (7) 德国: 8621 (8) 美国 : 7627 (9) 法国 : 7419 (10) 挪威 : 7235
刑事犯罪率最低的10个国家:
(1) 巴基斯坦 : 7 (2) 印度尼西亚: 71 (3) 巴拉圭 : 97 (4) 也门 : 157 (5) 阿塞拜疆 : 198 (6) 乌干达 : 261 (7) 巴布亚新几内亚: 287 (8) 斯里兰卡 : 312 (9) 中国 : 363 (10) 赞比亚 : 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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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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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4-08-23 13: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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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博发错,我也错回。真的以你们民主普世的理解,鱼博只是批评你们坚锐些,而且你们老是刺激他,惹他,再老实也有脾气。你老说让鱼博难以理解接受的话,老是闹事,别人总会有反应,你要能承担对你留言的回应嘛。神经要坚强些,老是无理取闹,就是挨骂也是自找。鱼博这样忠厚,高尚的好人,不让你们逼,也不会那么坚锐的。我们广大人民群众都看不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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