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化
昨天,在视频上看到一个真实片段。视频中,人流汹涌的华盛顿大街上,两位主流媒体的记者,被十几个参加挺川游行的群众当面质问。画面中有义愤,但没有暴力。当记者故作优雅道别的时候,得到的回应竟是:“Get out of here”。号称“无冕之王”第四权的美国主流媒体,怎么会狼狈到这个地步?事情是怎样演变至今的? 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设计这个全新的制度的时候,起初并没有第四权,只有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三权各自独立,互相制约,避免有人独大,控制一切,出现一个独裁的皇帝。美国立国二百四十多年来,极大地得益于三权分立。即便在最困难的关头,也没有陷入类似中国文革那样全国性的决策失误。要知道,文革时新中国政权建立还不到二十年。 第四权并非宪法规定的权力,宪法只有三权。人们这样称呼,只因为它的权力相当大,大到几乎可以左右国家的政局。比如决定总统是否下台,选择战争是否继续。导致尼克松下台的水门事件,起于媒体对大选窃听事件的爆料。越战的终结,起于媒体上一张被燃烧弹烧光衣服的啼哭女孩的照片。美国是个民主国家,民意决定一切。而媒体恰恰有左右民意的功能。 为什么不限制媒体呢?只因有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于1791年12月15日通过,法案禁止美国国会制定任何法律以确立国教,剥夺言论自由,侵犯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干扰或禁止向政府请愿的权利。美国人像爱护自己的眼睛那样爱护第一修正案确立的自由。为了保证言论自由不被强权侵蚀,法律给予媒体极大的宽容。极少见到媒体由于过失造成社会伤害而受法律追究的案例。不是法外执法,只由于美国的最高法院致力于保护美国公民的言论自由。 可是,不带政治立场,纵观近几十年来的言论环境,美国是更开放了呢,还是更封闭了?答案是后者。媒体越来越严厉地审查过滤言论,直至审查现任总统,打断总统新闻发言人。美国人越来越不敢自由表达。以这次大选民调为例。据媒体报道,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民主党拜登的支持率大幅领先共和党川普,领先度约百分之十到二十。但在大选正式开票的当晚,川普却一直在领先,直到午夜后突然停止计票,排名仍然在前面。这里我强调“当晚”有充分根据,以后再解释。这狠狠打了民调机构和媒体一记响亮的耳光。这个事实说明,由于美国人不敢公开表达自己的政治倾向,害怕政治不正确,受打压和报复,不在民调中坦白,所以媒体错误百出。不确定媒体是否也喜欢这个错误,将错就错。 更严重的还不是审查过滤。有目共睹的是,自从2016年川普就任总统的第一天开始,美国的主流媒体就一边倒地妖魔化,给他泼污水,甚至到了无视现实的地步。去翻一下图书馆里存档的纽约时报,统计一下对川普否定和肯定的报道,大致超过百分之九十与不到百分之十。有人发现,四年前川普宣誓就职,场面相当盛大,但媒体只采用开场之前观众稀稀拉拉候场的图片来证明冷清。直到昨天,华盛顿特区明明有万人空巷的几十万人大游行,媒体只拍街道的一角,称游行队伍只有几千人。就算不求你客观公正,还原事实总可以吧?连这个也不要了。很纳闷,他们为什么会对川普个人有这么大的仇恨。当川普被丑化成这样的形象,在人们心中,败选是必然的。 媒体引导舆论带风向,这一向是共产国家的专利。毛的名言说得再清楚不过,“枪杆子和笔杆子,这是革命的两杆子”。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以反共堡垒民主灯塔著称的美国,主流媒体也变成杆子了。不但不为民请命,反而成了民意的带头羊,忽悠煽动着大比例的美国选民,朝着危险狂奔。今天,整个美国以至于世界多数国家民众所焦虑担心的,其程度空前严重的民意分裂,在我看来,始作俑者和罪魁祸首,正是CNN,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主流媒体。有华人网友忍不住挖苦:什么叫主流媒体?——主要的流氓媒体。 已有人揭露,这些权力巨大,法力无边,貌似民意代言人而实则党派喉舌的主流媒体,为什么会集体堕落到今天这一地步?背后的魔鬼是金钱。按照传统媒体模式,报章杂志电视必须讨好读者才能生存,否则读者跑了广告商也要跑,你就没饭吃了。而现在的广告收入已经被网络媒体稀释,再不如以往,因此传统媒体不得不更换金主。随着金融的全球化,主流媒体已经被金融大亨跨国公司先后收买。很难讲跨国公司的背后有没有其余大国的影子。一个被老板讨厌的总统,能被雇员喜欢吗?至此,广大读者不再被讨好,只被玩弄。 被跨国金钱收买的第四权,如果还继续在宪政制度中发挥以往那样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个国家的政体会陷入危境吗?当然。如同人身体里的抗体应急反应,免疫风暴,它们不是在杀死病毒,而是摧毁健康细胞,人当即要丧失生命。当看到这一切危险的时候,最高法院大法官Alito 站出来说话了。他在前天的演讲中表示,美国社会是个法治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无论是个人,团体还是政府,都承担维护法治的角色,没有任何个人或团体或政府可以超越法律。都在法律面前平等,都对同样的法律负责,有着公开公正的程序执行法律。大法官暗示的是党派,也针对媒体。媒体没有法律权利,利用自己独特的影响力,左右和干扰大选的正常进程,妨碍司法。这样的言论有如石破天惊。 我还是怀疑美国最高法院有没有足够的决心和魄力来解决媒体的败坏问题。毕竟有第一修正案在那里,法不治媒体。但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样不可挽回,虽然法不治媒体,有人会治。这里的人指的是心存自由的亿万美国公民,他们不愿意自己被当成空气一样受到无视,他们比媒体有更大的发言权。言论这个东西,是不可能被哪个权威封杀的。思想在人群之间,无需主流媒体这个媒介照样迅速传播,尤其在信息社会。 我曾经是媒体人,深深知道,媒体的声誉建立在诚信之上。建树一个媒体的信誉,往往需要几十甚至上百年。但毁掉这个信誉,只在一夜之间。媒体必须让读者观众相信发表的内容,它才有魅力。一旦人们不信了,那就什么都不是,还不如可以肥田的一坨狗屎。我猜想,如果主流媒体不悔过自新,他们的结局很可能是收视率下降,股票下跌,直至关门。因为大亨的钱也不是白拿的,你对他没有用了,凭什么还养你? 事情现在已经再清楚不过,被主流媒体长期洗脑思路不清的朋友,是不是也该醒一醒? 20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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