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 今天我開始找山東省方面的檢察院和法院,不但指控張建毆打陳光誠夫婦的犯罪,同時指控沂南縣公安局“行政不作為”的問題。這是嘗試走求助於體制內解決問題的途徑。 “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一般民主國家都要非常細緻地設計救濟之道,例如警察開一張罰單,都要告訴你上訴的權利。沂南縣公安局拒絕受理陳光誠被毆打案,我想要試試看:在中國的法律系統內,還能不能找到監督他們的地方。 今天我打了15個電話,打通4個: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電話:0531-83011111 總機將我的電話轉給舉報犯罪的部門。我說向山東省檢察院舉報兩個問題: 一是陳光誠夫婦被沂南縣雙堠鎮黨委副書記張建毆打、傷害的問題; 二是沂南縣公安局在我們舉報張建的犯罪案件之後,拒絕履行,以摔電話的方式拒絕答覆。按照中國的《行政訴訟法》:申請行政機關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屬於“行政不作為”。張建等人對陳光誠夫婦已經造成嚴重傷害,屬於公訴案件,公安局應當受理。他們不受理,我們有權要求檢察院對公安局進行立案監督。 這位先生說要問我幾個問題: 1,為什麼張建要去陳家打人?我談了因為陳光誠為計劃生育中遭受暴力者維權,長期遭受迫害,這一次(2月18日)張建打人,與陳光誠送出錄像有關。 2,你有證據嗎?我說有袁偉靜送到海外來的親筆信。 3,你怎麼知道他們被打傷了,怎麼能夠說錄像和信件是真的?我說,是真是假,需要你們司法機關去調查,否則,納稅人為什麼需要你們司法機關? 4,你和他們有什麼關係?我說,因為陳光誠一家及其親屬都被監視、失去自由,無法自己舉報,我們世界公民都有責任代他們反映情況。 於是我們開始爭執: 他說:你這是在推測、懷疑,不能作為調查證據。我說,調查取證正是你們公檢法的職責。在我們瑞典,只要打電話報警,不管有事沒事,警車會在第一時間趕到。他說,什麼瑞典和我們有什麼關係?我說,瑞典保護人民安全,你們保護不保護? 他說,我們保護人民安全,當然要講程序,你說有人毆打,那要先驗傷,找公安局,我們檢察院的任務是法律監督。我說,按照程序,你們有責任監督你們的下屬單位——沂南縣公安局“行政不作為”的違法行為。 然後他給我一個山東省公安廳的電話:0531-8512 5110,讓我去找這個單位。我再三請求他向省檢察院反映情況。他說,我已經登記了,好了,再見! ◎ 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聯繫電話: 0539-8128115 接電話的人聽我指控沂南縣公安局“行政不作為”的問題,聽了之後不說什麼,只是給了一個紀檢的電話:0539-8128 152,就掛了電話。 ◎ 山東省沂南縣司法局 05393221309 電話通了,響了一陣音樂。我和接電話的辦事人員探討起訴沂南縣公安局不作為的問題。他比較客氣地回答說:這件事不再司法局的管轄範圍之內。我說無論如何,你們司法局可以關注一下。 ◎ 山東省沂南縣政協辦公室 0539-3221051 一位姓馬的先生接電話,我說你們政協是聽取人民意見,對執政者進行民主監督的機構。現在我要向你們反映兩個情況:一個是你們縣雙堠鎮單位副書記張建毒打盲人陳光誠及其妻子的犯罪行為,一個是沂南縣公安局“行政不作為”的違法行為。我自6月17日開始向沂南縣公安局舉報,他們一直拒絕調查陳光誠被毆打案。 這位馬先生說:這樣,我知道了,已經記錄下來了,我會向領導匯報。他問了我是哪裡人。最後我特意問他,陳光誠是你們沂南縣人,你以前知道這個人嗎?他說:聽說過這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