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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茉莉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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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纳粹对待律师如出一辙 2016-10-22 12:16:07



             中共和纳粹对待律师如出一辙


                       ——谈司法部6条最新禁令



                                                                          (瑞典)茉莉



律师是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这十几年来,如何对待维权律师,已成为衡量中国社会是否正常的重要尺度之一。中国共产党一直在强化对司法的干预, 使中国的法治倒退到了低谷。他们制造红色恐怖,令致力于维权的律师一个个身陷囹圄。当一个国家连律师的安全都遭到严重威胁时,普通人的安全、社会的公正就更无法保障了。


在关注国内律师之命运时,笔者发现,当今中国律师所遭受的一切厄运,大半个世纪前纳粹德国的律师都曾经遭受过。尽管处在不同时期,但德中两国统治者对律师的管制惊人地相似:他们都取缔本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都制定新的法规抵触原有法律。正如汉娜·阿伦特所说:信奉暴力的极权主义政府“实际上蔑视一切成文法,甚至走极端到蔑视自己制定的法律。”他们所制定的剥夺律师权利的“恶法”,无一不散发出腐朽的恶臭。



@ 6条禁令如纳粹取缔宪法权利



在“朕即国家”的时代,是没有律师这个职业的,例如中国所经历的毛时代。但一些独裁政权往往要披上法制外衣行独裁之实,制造“以法治国”的假象。因此它们会虚设律师职业以掩世人耳目,再制定各种恶法给律师戴上紧箍咒,把本应为当事人服务的律师控制、操弄在自己手里。


1933年纳粹上台后不久,就公然抛弃追求社会正义的魏玛宪法,颁布了服务于纳粹的几部恶法,如《民族与帝国紧急状态排除法》、《保护德国人民法》、《保卫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政府防止颠覆法》。这些恶法任意剥夺公民的个人权利,取缔个人自由、住宅不受非法搜查、通讯秘密、言论和集会自由、结社权甚至私人财产权等公民权益。


     

                           《魏玛宪法》是德国1919年—1933实施的民主宪法



就像是有意效法纳粹德国,中国司法部日前发布了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该办法被称为“司法部关于律所和律师的6条最新禁令”。在网络上转发此文的国内网友为此感到心惊,大都加上“我只看看,不说话”、“我不评论”等语。


这个恶狠狠的6条禁令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律所不得放任、纵容律师实施六类行为,违者将遭受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例如,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以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这个可与纳粹律师制度相比较的6条禁令,不仅强制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就连律师诉讼之外的思想、言论也进行规范,其内容不仅违反现有的中国宪法和《律师法》,还违反《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29条基本原则》。袁裕来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6条禁令的内容“违宪”,即违反了中国宪法规定的言论、结社自由与媒体新闻自由。


在《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29条基本原则》(2015) 里,有一些保护律师权利的原则,例如,律师在履行职责时所发表的有关言论,应享有民事和刑事豁免权;各国政府应确认和尊重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联络和磋商均属保密。


既违背本国宪法又违背联合国基本原则,中国司法部6点禁令有严重的造法嫌疑,应该归于恶法之列,是中共当局向人类文明的又一次挑战。自去年“709大抓捕”以来,当局以各种卑劣残忍的手段,肆意迫害几百位坚守道德良知的中国律师及其家属。现在,他们将威胁与恫吓律师的做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将无法无天的迫害合法化了。



                 @ 6条禁令抵触中国原有《律师法》



早在1919年,被认为是理性睿智的德国人就创制了一个具有民主自由精神的宪法——《魏玛宪法》,“司法独立”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当时,在法庭上辩护的德国律师,享有刑事辩护豁免权 他们对法官专权与检察官暴虐起到有力的制约作用。


但到了纳粹时期,保护律师权利的魏玛宪法被抛弃,纳粹颁布了类似中国6条禁令的《律师执业资格法》,对律师进行政治审查,实行种族歧视,几千位犹太律师以及曾参加共产主义活动的律师被取消律师资格。其他德国律师为了自保而效忠于纳粹,无法坚守职业承诺,更无力制约法官的专横。




中国于2007年修订的《律师法》第37条明文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这就肯定了律师的辩护权,但是在6条新禁令里, 司法部无视并抵触了原有的《律师法》,毫无理由地给律师和律所增设了一些新的义务和罚则。


例如,不准律师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声援以及个案研讨之类,这就侵犯了律师的个人言论以及执业自由。该禁令还授权律所任意辞退、除名律师,这种做法,势必引起各地方律协、司法局、厅执法混乱,导致官僚滥用职权任意欺压律师。


由此看来,这个重击律师群体的新禁令,是一把斫杀公平正义的利器。一个国家的法治进步需要广泛社会舆论的监督,如果律师不能自由地发表合法言论,正义就难以实现。然而,中国当局却在审判维权律师时,让他们央视亮相认罪,利用舆论未审先判。这是赤裸裸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中国当局肆意违法违规,在诉讼领域侵犯律师的合法权利,已是普遍现象。根据有关报道,近几年当局剥夺公民辩护权,干预、阻挠律师辩护的情况大量增加。一些地方当局拒绝安排律师与当事人会见、通信和阅卷,或迫使当事人及其亲属解聘委托律师,或非法指定律师出任辩护人。当局还对办案辩护律师采用跟踪、威胁、强制传唤,以至拘留等非法手段,阻挠律师履行职责。



          @ 律师自由职业,却被强迫姓党



研究纳粹德国司法系统的法学家英戈·穆勒指出:“宪法政府的大多数里程碑式的成就——国家权威属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一些不容侵犯的个人权利——在‘纳粹革命’期间就被废除了。”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当时德国律师被强迫成为国家的“法律卫士”,成为国家公务员的一部分。


古往今来,西方国家一般将律师界定为“自由职业者 ”被视为是“独立的司法人员”。日本台湾等国称律师为“在野法曹”。这些称呼都强调了律师的民间性质和独立性。各国法律确立“自由执业原则”,使律师拥有充分的行动自由。他们为客户提供服务,其关系是私人性质的。


然而,这个普世的律师自由职业原则在希特勒时期被取缔了,因为纳粹称“元首的意志为法律的渊源”,“希特勒就是法律”。他们逼迫律师成为公务员的一部分,使律师不再能够效忠于法律,而只能效忠于领袖希特勒。这样,就改变了西方律师由行业管理的传统,把律师完全置于纳粹党的控制之下。


就中国现有涉及律师的法规看,虽然不很完善,却还是有一些条款肯定了律师独立的民间性质。例如《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律师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授权大都来源于社会和当事人,而不是来自国家。


当司法部最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出台,我们只能感叹:中国共产党的做法简直与纳粹党如出一辙。纳粹强迫自由职业的律师成为公务员,中国当局在这个《办法》中,除了规定律师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之外,还要求律所“及时成立党组织”。


如果律师都变成纳粹公务员或者共产党员,那么,这个角色的变化会带来什么后果呢?毫无疑问,本来是维护个人权利的律师职业,会因此被彻底扭曲和颠倒。被强迫效忠共产党的律师, 其辩护很可能对其代理人不利。例如,我本人在1989年因政治言论开庭受审时,中共当局曾要求我的律师必须是共产党员,而且规定,我的律师在辩护时不能为我做“无罪”辩。





这样下去,姓党的中国律师肯定会成为一个伪职业,这个虚设的职业只会是政治的附庸,是执政党任意使唤的统治工具,甚至可能成为为虎作伥的鹰犬。在赵家人癫狂的时代,许多不甘沦为奴才的中国律师前赴后继进行抗争,却未能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与救援。当真正优秀的律师全都消失,中国的法治就彻底走向腐烂。因此我们必须看到,这6条禁令不仅仅是针对律师与律所,而是以邪恶的力量,企图控制与败坏整个中国社会。


……………………………………………

原载香港《动向》杂志201610月号


浏览(2235) (14)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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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瑞典茉莉 回复 牛仔 留言时间:2016-10-24 10:10:32

他们不懂,真正的犯人也有需要保护的权利。

回复 | 0
作者:瑞典茉莉 回复 lone-shepherd 留言时间:2016-10-24 10:09:59

谢谢你!

回复 | 0
作者:瑞典茉莉 回复 吕鱼冰 留言时间:2016-10-24 10:09:44

他们就是这样明目张胆。

回复 | 0
作者:瑞典茉莉 回复 当局者迷 留言时间:2016-10-24 10:07:53

中共和纳粹是有区别。我只是在对待律师这一点上比较。

你说得对中国确实是一个奇怪的存在。

回复 | 0
作者:牛仔 留言时间:2016-10-23 18:15:45

其实中国人到了西方仍然认为律师不应该为真正的“犯人”辩护。美国华人支持川普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希拉里曾经为一个强奸犯辩护而减轻了其惩罚。在西方的大陆人有中共思维的比例不小。

回复 | 0
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时间:2016-10-23 16:18:05

现在是过去二十年控制最严的时期,依法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律师现在是最危险的职业。

谢谢茉莉。

回复 | 0
作者:吕鱼冰 留言时间:2016-10-23 14:24:53

中共传统派明目张胆这样要求律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忠于宪法。公然违背文明社会常识颠倒了次序。

回复 | 0
作者:当局者迷 留言时间:2016-10-23 10:14:39

但中共和纳粹有一个巨大的区别。

纳粹德国因为领土狭窄野心太大,走上对外侵略道路,最后被同盟国打败。如果纳粹没有反动对外战争,只是对内独裁,不管它怎么掠夺屠杀国内的犹太人,世界顶多谴责两句,不会派出一兵一卒。因为是德国“内政”,而且明显干预代价太大。

而中国领土广阔、人口众多,根本不需要对外侵略,也足够红朝权贵们骑在十几亿民众头上,世世代代永远爽下去。同理,只要中共是在自己国内,再怎么折腾,世界也顶多动动嘴皮,甚至为了做生意连嘴皮都懒得动。而随着技术的进步、交通的发展,国家机器越发强大,现在就是有10个毛泽东,在中共的强权面前也支持不了几天。

所以,中国这个经济发达、政治落后的结合体,恐怕会成为地球上一个持久而奇怪的存在。

回复 | 0
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16-10-23 08:33:36

怎么着, 用航母轰炸机轰还是用导弹激光武器打击?

回复 | 0
作者:瑞典茉莉 回复 寡人 留言时间:2016-10-23 03:46:57

寡人博好,

这是漫长艰难的等待。

回复 | 1
作者:瑞典茉莉 回复 blee1 留言时间:2016-10-23 03:45:45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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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人 留言时间:2016-10-22 20:57:10
谢谢茉莉对故国一如既往的关注与抗争。中共深知星火燎原的道理,所以它会不惜一切代价扑灭任何火种,消灭任何敢于反抗的优秀中国人。防微杜渐,以确保江山永固。国人的觉醒可能需要很漫长的时间。Things Get Worse Before They Get 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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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hedanv2 留言时间:2016-10-22 20:04:25

拉倒吧,律师们都掉进钱眼里去了。法律市场里,还是金钱最终起作用,没钱的话,有理也没法。

楼主习惯性地把纳粹往中共身上贴,连泼妇骂大街的作用都没有。纳粹可是欧洲的文化基因之一,虽说中共沾了点欧洲文化-马列主义,那也跟中国人学西方的任何其它玩意一个德行-模仿而已,最后自称为“符合中国国情的马列主义”。所以,中共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中国文化的产物,跟欧洲文化没什么交集,更不用说把欧洲的文化给带到中国了。不承认这一点,海外反共人士永远抓不住要点。反中共,就得在中国、用中国的文化、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办法,否则都绝对是扯蛋!

回复 | 0
作者:blee1 留言时间:2016-10-22 19:59:40

Much more than N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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