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警察是来逮捕对门的邻居Paul,按理说他离开这儿不是坏事,省得隔三差五敲门“借”钱。可偏偏我倒车时与那辆警车“碰瓷”,Paul真是个克星。
我要是不停下来开走也就没事了,反正也没别人看见,但我还是等着警察从对门出来,告诉他我顶了他的车,说右侧那道小划痕可能我造成的,我的车后没有一点痕迹。
两位在场的警察嘀咕了一会儿,拿出相机照了几张相,我也学着他们照了相。一个叫底拿多的警察看了我的驾照和保险单以及车的注册证明,最后说让我只交付$89的罚单就是了,不给我记点,我对他开玩笑说“I hit a
right person then"。我真不认为这样一点伤值得修理,况且政府的公务车整天跑在街上,类似的小伤来不及修理,新伤就又会出现了。
我往该区警察署寄出支票后,就把这事抛在脑后。不料三个月之后收到一封第三方写给我的信,说该公司受区警察署委托办理几个月前我的撞车事件,经调查损失由我支付,请我将本人保险公司的信息告之。直觉告诉我,那个警察在离开我之后不久,又与他人相撞,不是找不到肇事人,就是他本人在不是公务的时间开政府车出去撞的,想找个替罪羊,于是想起我来。而唯一能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就是找专门讨交通“债”的公司。这些公司有足够的经验把钱从车主的保险公司那儿要到手。一点细小的划纹,要花数千甚至上万元雇佣中介,一定有隐情。我相信自己的判断,准备跟警察打这个官司。赔偿本是保险公司的损失,我面临的游戏兴趣所在不在于钱,而是真相。
首先我给第三方写了封信,要求他们出示被损车的现场照片,以便和我所拍摄的影像对照核实。照片必须是事故现场的照片。
很快受到对方的回复和两张被撞车的照片外加三千多美金的修车发票。
解谜游戏到了好玩儿的时候。两张彩色印刷的照片上,是那辆警车被被严重撞伤的惨状。同一个车牌,右侧还带着那个可能是被我顶的划痕。照片上有拍照的日期,是在我撞车几天之后照的相,这么低级的骗术!常听中国人感叹美国人傻,还不至于傻到这份儿上吧?当然底那多警察老家不在美国,在墨西哥。
我的疑问似乎已经有了答案。两车的碰撞之轻,使我的车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对方车能被撞成那副不堪,是不能解释的。底那多警察在出事六天后,没有经过我的保险公司估价,就擅自修理了车,这完全不是正规的保险程序。谁能保证被修理的车是同一辆呢?谁能解释为什么警察不出示现场照片呢?
在此之前我没有向保险公司禀报,这也许是我在此案中犯的最大错误,让有人企图从中钻空子。然而我现在可以弥补,将事实真相报告保险公司,为时不晚。
我先在电话里口头跟保险公司作了报告,之后把我收集的证据、对方的假证及修车发票和我与第三方往来的信件都用快件寄了出去。把我看出的对方破绽一一列举出来,提请他们注意。谁知这保险公司上班的美国人能聪明多少呢。
至于那个叫底那多的警察,我的保险公司不会给他陪一分钱,连我造成的那一点划痕也不用陪了,因为他干蠢事先修了车,等于破坏了现场。他只好自认倒霉吧。我要是见到他,一定把当时他给我开罚单时我说的话改个说法,换成“你真是找对了下手的人”(You were hit by a right person then)。
学了几年的圣经,“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影子还挥之不去。每逢遇到恶人的袭击,我都兴奋不已,似乎是被他们打了强心针,好玩儿的时候到了。况且是坏人发起的游戏,我陪玩儿就是了。这次的事件如果我低头不语,让保险公司陪了冤枉钱不说,坏人还得到了鼓励,今后可能照此章欺负别人。
“找警察叔叔评理去”,是谁把这样的印象留给我们?这次我找警察,就不是请他们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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