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可擁有槍支是美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允許持有的武器包括自衛手槍,突擊步槍和狩獵散彈槍等。公民購買槍支在美國是件很平常的事,各個射擊場所Shooting
Range都附設有槍店,提供槍支和彈藥給顧客使用。在那裡,你可以租用、購買或以舊換新。不僅如此,子彈還可以通過互聯網來郵購,甚至連製造子彈所需的彈藥和彈殼等散件也可以網購。 過去,我曾對致命性火器持排斥態度,反對私人擁有槍支,認為槍支泛濫是美國治安不良的根源之一,並對美國為什麼無法禁槍感到十分不解。為什麼禁槍提案在國會中無法通過?為什麼兩百多年的制定的古老憲法條例如今仍沒法被取消?自然有它存在的一番道理。眾說紛紜的什麼美國軍火商控制政府,左右總統競選,擁槍是為了維護自由,推翻暴政等等猜測,依我看,都是些無稽之談。美國立法制度健全,從市縣,州省到國家都設有立法院,法律的增減是靠民意來決定的。各地區、州、聯邦的參眾議員都公開設有自己的辦事處向外為居民服務,人們可以隨時到那裡提建議。如果大多數民眾強烈要求禁槍,怎會禁不了槍?問題是,提出禁槍要求的人少之又少。 大約兩年前,自從康州那座小學發生那件兇殺案後,全國民眾禁槍的呼聲再次高漲,總統奧巴馬也提議要全面禁槍。總統公開支持禁槍在美國歷史上是少有的事,說明目前美國的槍支泛濫,及其所引發的治安問題是相當嚴重的,總統受到了來自各方的壓力。雖說禁槍運動歷來是乾打雷不下雨的,奧巴馬也不可能會繞過國會發行政令去對抗美國憲法,但還是引發了民眾恐慌性搶購槍支的浪潮。 離家不遠處有個民兵駐地National
Guard Military
Base(直譯為國家衛隊軍事基地),每年都會舉辦六、七次槍展,平均兩個月一次。槍展只開兩天,均在周末,方便民眾去參觀和購買。那天我們夫妻倆抱着好奇的心態去看看,心裡掂量着是否需要買幾支來防身。 去到那裡,只見停車場內像一片“花饅頭”似的海洋,轉了很久才找到停車位。門票十元,手背蓋個章,表示當天有效,出入自由。展廳內人來人往,各類長短槍支更是琳琅滿目,還真有點兒令人目不暇接的感覺。武器從一百年前老式的到最新式的都有,還有不少武器配件和軍需品出售,甚至還有古代冷兵器。美國的槍展都是屬於私人性質的,各槍店在那裡租個攤檔,有些私人的武器收藏愛好者也可以去那擺攤出售自己的武器和藏品。我見過一把中國古代的胯刀,像似衙門捕快用的,刀鞘還好,只是那刀柄爛沒了。攤主說是十六世紀的產物,要價四百,由於不知真偽,不敢貿然買下。還有一架水冷式馬克芯重機槍,價格上萬,也是值得收藏的。 起初我們只是抱着看一看的目的來的,事先沒作準備,對武器性能和規格一點也不了解,只是被現場的搶購氣氛感染就想立即購買。一時又不知該買哪種好。以手槍為例,分轉輪和半自動,且口徑不一。有9毫米,點375,點38,點380,點40,點44和點45英寸等多種口徑,我只得問那商家哪種口徑是人們使用最廣泛的?她回答:9毫米口徑是通用型,賣得最多。妻子先挑了一把Kahr
P9, 小巧玲瓏,六發扁彈夾,手感非常好,$679。我挑了一把稍大點Taurus
G2,雙排裝寬彈夾,一次可填彈17發,價格只需$449。子彈則在另一個Ammo的攤位購買,才知道按規定,槍和彈不能在同一個攤位出售。我們買了手槍和子彈之後,與其他人一樣大搖大擺地連槍帶彈走出了展廳。美國政府對槍支的管理就這麼馬虎鬆散,美國人民對槍支的態度就這麼輕視隨意,至今回想起來還是有點後怕。 我雖然對手槍不熟悉,但對步槍不陌生。返城參加工作後,單身青年難逃兵役,我進了民兵小分隊,擔任廠里的治安保衛工作。那時正趕上八三年“嚴打”,各單位按指標抓人,突擊逮捕,市看守所里根本無法容納那麼多人,各單位自行處理拘押場所,我們還要承擔看管嫌犯的任務。小分隊通常的任務是值班巡邏,潛伏蹲守,實彈演習等,使用的是從軍隊退役的五六式半自動步槍(美國人稱它為SKS)。這種槍結構簡單,射擊精準,是射手們的最愛。我的射擊水平還是不錯的,百米靶八環以上,但手槍從沒摸過。 練槍得去射擊場,附近就有一個SPORT
CENTER(直譯為體育中心)。美國人通常把射擊場稱為體育中心,將射擊視為體育項目。當然也帶有一些隱蔽的意思,避免刺激民眾。雖然廣大民眾不願禁槍,但不提倡使用這些致命性武器。進入靶場射擊之前要經過培訓,要參加培訓班,掌握射擊要領和槍的安全使用以及必須遵守的靶場安全事項等。學習班每月舉辦一次,學費$200,由專業人士指導。培訓班結束後,老師會給學員一份由美國長槍協會(NRA)頒發的合格證書,上面附有該會員的號碼。 射擊場門票$20一天,一百發子彈一會就打光了,射擊屬於一項昂貴的體育項目,有必要考慮成本。據我的經驗,入會交年費就便宜多了,$180一年。子彈可以網購,最廉價的子彈是俄國生產的鐵殼彈,每千發$250左右,平均$1可買4顆。俄國彈很髒,不適合室內靶場使用。一排子彈過後煙霧騰騰的,旁人會投來鄙視的眼光:東亞人自私貪小便宜。恐怖分子多使用俄國製造的槍支彈藥,就是因為它價格低廉的原因。 私人持有武器對於我們華人有多大的意義呢?我剛來美國時很窮,住貧民窟是因為那裡租金低廉,貧民窟的販毒和搶劫活動猖獗,槍戰時有發生,危險性大。在那種危險的環境下,有槍反遭其害,因為你不可能與那些亡命徒拼命。暴徒的命是賤命,即使是十條命也不當不了你這一條。那時靠得是團結,靠上下左右的鄰居互相協防壞人。如今住上大房子,有自己的院落,治安良好,外出不須鎖門。快遞員不安門鈴也不需簽字,將包裹放進院子裡就跑了,從來沒丟失過。按理說應該安樂了吧,恰恰相反,鄰居少了,反覺得孤獨起來,出了事沒人知道,擔心害怕,危機感越來越強。警鐘,監控器,武器等安保措施樣樣齊全,仿佛進入了戰爭年代。你說,這不是自找來着? 政府允許私人槍支的權利是出於自衛的角度來考慮的,私人槍支只能在屬於私人財產的範圍內攜帶和使用,比如在自家的房裡院內,沒人會干涉你。如要在公共場合攜帶,必須是隱蔽的(穿制服的安保人員除外),不被別人看見,避免引起恐慌,並攜帶持槍證(License
to carry
firearms,直譯為火器攜帶執照)。持槍證可以去當地有關部門申請,被批准後警察局有備案。每當警察攔下你的車時,你必須首先出示你的持槍證,說明槍的具體位置(腰間或車內某個位置),並接受警察的搜查。警察不希望私人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支,往往會故意刁難你,拖延時間,麻煩不少。我建議:不是萬不得已,最好不要攜帶武器出門,持槍證不適合所以人。去靶場的路上無須持槍證,但槍要放在車的後備箱內,彈夾與槍體分開,子彈不能上膛。順帶提醒一點:手槍的購買和出售必須經過正當途徑交易,比如在槍店裡交易,否則屬非法。長槍和獵槍不受限制,私人之間可以互相轉讓,無須說明槍的來歷。 以上是我介紹的一些購槍的常識和經驗,無非是讓大家認識到私人持有槍支的利和弊,讀者們可以權衡得失後定奪。如果讀者決定買槍,就必須參加培訓,去射擊場練打槍。一是練技術,二是練膽量。危險時不會使用,關鍵時不敢開槍,有槍也等於沒槍。建議每個月打一次靶,至少三個月一次,權當娛樂吧,射擊本身就是一項體育項目。本人可在十秒鐘之內分拆手槍,在我眼裡,它就是一個體育用品。 我反對暴力,反對戰爭,反對一切殺人性武器,希望這個世界太平。在美國,私人擁有武器暫時是合法的,這個合法的權利到底能維持多久?誰也不知道。既然我們有了這個權利,生活中又有必要的話,那我們為什麼要放棄這個權利呢?槍不僅有自衛功能,同時又有收藏價值。 要了解槍戒的作用和危害,必須要去接觸它才能悟出其中的道理。槍本身不會犯罪,犯罪的是那個持槍的人。最近,警察暴力執法引發全國性騷亂,打砸搶燒,財產損失嚴重。估計隨後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警察的執法熱情會低下,治安狀況變差,更需要我們自己擁槍自保。罪犯的槍多是從非法途徑獲得的,禁槍只能禁我們這些手無寸鐵的良民,使我們更加無助。正因為守法公民有這個擁槍的權利,才使得歹徒在入室作案時顧慮重重,不敢造次。在這種狀況下,你還支持禁槍嗎?
休里
May 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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