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委员会10月8日把今年度的和平奖颁发给正在监狱服刑的《零八宪章》起草人、中国著名持不同政见者刘晓波先生,以表彰他“为争取中国基本人权而进行的长期且非暴力的努力。”可喜可贺。应该说,这个奖不仅仅是颁发给刘先生的,而是颁给所有为争取中国的民主自由付出努力、做出牺牲的人们,当然更包括“六四”死难的学生。刘晓波在得知获奖后也流泪感言:这个奖属于六四亡灵。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10月8日举行的记者会上称,诺贝尔委员会把和平奖授予刘晓波,完全违背了该奖项的宗旨,也是对和平奖的亵渎。这种指责没有道理。刘先生只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个代表,一个象征,一个符号,这个奖项授予他,实际上是授予了渴望以和平手段获得自由民主的中国人民。通读《零八宪章》,毫无激烈之处,无非是一个政治改革建言,而且是以合作的态度,希望在现有体制下解决中国的民主化问题。诺贝尔委员会特别强调了刘先生为争取中国基本人权的努力是“长期且非暴力”,这也是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正像该委员会主席亚格兰(Thorbjoern Jagland)所说的,长期以来,评审委员会都相信人权与和平密切相关,刘晓波是“中国境内为人权奋战的众多人士中最著名的象征,他长期在中国以非暴力方式争取基本人权”。除非存心狡辩,否则谁都应该承认,中国存在比较严重的违反人权问题。刘先生身系囹圄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有人对刘晓波得诺奖不服气,有人则不屑一顾,有人甚至挖出刘早年做“狂人”时说的一些话,称他为“二杆子”,这样做有点不够厚道。人非完人,刘在八十年代作为一匹“文坛黑马”冲出来的时候,年轻气盛,目中无人,说话放肆不羁,语不惊人死不休,是非常出名的。但是,人是会变的,刘先生的思想也经历过一个巨大的蜕变,特别是经过六四的磨难以后,变得逐渐成熟起来,而且,种种迹象表明,他很可能他已经皈依基督信仰,完成了一个“新人”的转变。 有人曾总结过刘晓波思想历程的这种变化,“在西方思想资源的侧重点方面,是从德法式脉络走向英美式脉络;在思想倾向上,是从感性浪漫主义走向理性经验主义;在学术取向上,是从审美判断走向伦理判断;在对超验性的思考上,是从尼采走向基督;在为人为文的姿态上,则是从狂傲走向谦卑。”我不知道这个总结是否准确,也不清楚刘先生是不是一个基督徒,但是,我相信他可能真的经历了“从狂傲走向谦卑”、“从尼采走向基督”的转变过程。据说,他早年曾宣称自己崇拜希特勒,但是,从他后来以及现在的所作所为来看,他是具有基督徒甘愿背十字架的自我牺牲精神的。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而刘晓波似乎在效法基督的榜样,在《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里他说:“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所有监控过我,捉捕过我、审讯过我的警察,起诉过我的检察官,判决过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敌人。”刘晓波心中没有仇恨,他束手就擒,走进铁窗是为了实现对中国人民特别是对越来越圆滑世故的中国知识分子的道德启蒙。 中国政府以一个宪章和六篇文章将刘晓波起诉和定罪是因言治罪的典型案例。起诉书说,刘晓波 “发布的文章被广为链接、转载、浏览,影响恶劣,属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应予从严惩处。”更是违背现代法治精神,“从重、从快、从严”是人治社会以权代法的典型表现。据法庭提供的所谓浏览证据,最多也只有七百多人次,最少只有五十七次,如何谈得上“影响恶劣”?这个判决无疑是新时代的“文字狱”,是违宪的,因而是非法的。刘先生的所作所为无非是唤起公民意识,即使在专制统治下也敢于说真话,拒绝谎言,凭良心做事,并要求做人的尊严。重判刘晓波体现的是权力的傲慢,是中国政府的一大错误,本想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结果不仅塑造了一个献身宪政民主的英雄,而且帮助他得到了诺贝尔和平奖。在刘先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以后,如果继续攻击、肆意抹黑刘先生本人以及这个和平奖本身,就更是“朝着错误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自由、民主、人权是普世追求,是难以阻挡的世界潮流,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不可能成为“例外”。 刘晓波不是个“二杆子”,而是一位献身中国宪政民主和人权的英雄,他的获奖意义重大,必将对中国的民主进程产生深远影响。请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