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化 先引用一句网友的断言:“中国搞私有产权之历史,比欧洲还长。”不知道看到以后,有几个人认同? 假如多数人对此赞同,我对中国的未来将感到极度悲观。因为这个判断,百分之一百地错误。而错误的观念会导致错误的制度,错误的制度将摧毁一个正常的社会。如果不纠正这一错误,中国的民主化绝无希望,别说一百年,五百年,一万年也白搭。因为民主制必须建立在产权私有制的基础上,否则免谈。但愿持有这一糊涂观念的,只是极个别少数人。 事实是,与西方完整成熟的私有制相比,中国的私有产权制度至今还没有孵化出来。把完全没有的事情说成一向有,是要误人子弟的。 首先,关于中国古代社会是否存在私有制产权的问题,回答应该是毫无疑义的,没有。说有的人,要么是想当然,不做功课研究;要么是故意误导。 先看看中国古代的土地所有权,这是农耕社会最大的产权所在。说到产权,当然包括三个内容:使用权(经营权)、占有权(收益权)、所有权(处置权)。很多人误以为中国历史上,土地产权是“私有”的,但细细考察就不难发现:它在收益权和处置权两方面都不独立。不论是自耕农或是地主私有土地,始终受到政治权力掌控,处于“国有”的笼罩下,朝不保夕。“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说的正是如此。 直至明清,中国仍没有出现纯粹的,不受任何意志干预,被使用者自由处置、转让与买卖的土地所有制。民国以后,开始出现合法土地买卖,但限于部分地区。苏区不保护土地私有。总之,在传统中国,私有制的发展不是太早、太多,而是太少、太不充分,缺乏健全的法制保障。从严格意义上讲,私有制度根本就没有建立。一个最起码的标准:私有制必须有完整的法治保护。请问中国哪个朝代建立了法治? 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现了土地私有制吗?当然没有。不但土地收归国有,主流经济收归国有,银行都是国有的。这里就不多发挥了,不明就里的朋友请移步,去翻阅一下许成钢教授的《制度基因:中国制度与极权主义制度的起源》,里面有大量的事实和充分的论证。 既然古代没有私有制,现代没有私有制,那么“中国搞私有制产权的历史,比欧洲还长”这样的结论是从哪里来的呢?无非三个来源:一是体制内的宣传教育,二是大量中外学者的论著,三是拍着脑袋空想的。大伙自个儿猜吧。 其次,如果有人问:私有制有什么好的,公有制不照样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吗?我听了会目瞪口呆。 因为这世上只有一个事实,民主制是西方长期发展的政治产物,它既不产生于东方专制国家,也不产生在非洲部落或中东神权国家。民主制只有一个来源:西方。而西方之所以独辟蹊径地发明了民主制,只因为那里在久远以前就承认了私有制。 西方社会从古希腊和罗马的历史遗产中发展出了一种契约主义的权利本位观。正如法国历史学家德尔玛所指出的,现代欧洲文明源于古希腊和罗马的文明,因为欧洲人从希腊那里继承了关于人和社会的某种概念,而从罗马那里继承了一种政治的和法律的思想。古希腊人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城邦)的权力关系上思考问题,也就是个人参与城邦政治生活和城邦管理的资格,这种资格由个人的身份地位和财产权所规定。罗马社会以契约为本位的法权体系,是以商品经济发展为前提的。商业的发达,自由民(即控制着商业活动的自由人阶层)在经济上的壮大,使罗马社会有足够的力量来限制大地产所有者,发展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法权体系。 在西方社会的权力关系结构中,私人财产权在总体上是占主导地位的。大体上,私人财产权的结构、观念以及它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地位,经过了古代时期、古典时期、现代时期和最近时期四个演变阶段,一直发展到今天,没有中断过。 古代时期是指从希腊罗马时代以来到近代古典自由主义之前的时期。古希腊的雅典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一套关于“人(奴隶)和其它生产要素以及商品和劳务的所有权结构”。之后的罗马,发达的民法体系使帝国内部高度发达的交易经济得以巩固。商法和财产权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 古典时期指从自由资本主义开始到垄断资本主义前的时期。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从上帝那里寻找反对封建王权专制的合法依据,把古罗马的私人权利体系变成为全新的“自然权利”体系。它的核心思想是,人生而自由平等,人人都有天赋的不可转让和不可剥夺的权利,即生命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权等。 在19世纪后期垄断资本主义至二战结束的现代时期,权力结构变化最突出的推动力是国家对经济的调节和干预,以及国家权力的扩张,从而令“绝对的财产权”概念受到挑战。在整个权力结构中,财产权至尊的地位让位给国家利益。由此,财产权出现了集中化的趋向,不仅集中在占人口极少数的垄断资本家手中,而且国家也作为一个产权主体,以社会公共利益的名义垄断了大量所有权。 最近时期即二战以来的当代西方社会。随着民主结构在形式上渐趋固定,在法律上规定的民主权利和其他政治经济权利与其财产权的关系日渐“疏远”,这使得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之间的关系变得模糊了。所以今天的人们谈起私有产权,会觉得羞于启齿,仿佛在谈论肮脏的私处。我认为,是西方的左派社会主义观念造成的这一切。川普主义的诞生,将有助于权力结构向古典回归。 最后,简单分析一下,为什么说没有私人产权就没有民主。 现代民主与私人财产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自现代民主在西方社会诞生以来,这个观念一直在西方社会占主导地位。尽管它也一直受到人们的诟病,但种种批评大多是在认同私有权和民主价值的基础上,对极端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作出有利于民主的调整。民主是在西方社会长期的演化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私人财产权的形成和演变在这一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因为财产权划定了个人自由的范围与国家权力的界限,民主制则维护了这一界限,规定了人民与政府的最大权力范围。 人和人之间交往,交流,可以借各种关系进行。民主只是其中一种。但是民主只在各方身份同等,权力同等的条件下,为了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冲突矛盾,提高合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而进行。 奴隶制不用民主。奴隶主与奴隶之间是隶属关系,运作得很好。军队不用民主。军队只需要服从。长官与士兵之间是上下级关系,同为一体,无民主可言。父母子女不用民主。子女处于受监护地位,必须接受家长的管教。公司不用民主,雇主和雇员的财产权不平等,且不独立。只有在政府和人民之间才需要民主。可是问题来了,如果人民产权不独立,没有私有产权,不具备法人地位,那只要服从就可以了,同样也不需要民主。逻辑同上。 产权制度变革是推动西方社会经济成长的内生动力。大多数产权理论,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承认以私有产权制度建立为起点,最终才推演出西方社会的繁荣和民主文化。 但是,私有产权的形成并不容易。事实上,社会也可能选择另一条道路,用政府管制来约束对公有资源和财富的占有和使用,许多国家因此走上了集权体制的道路。而集权国家将最大力度地扼杀经济。这是另一个话题。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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