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近修訂了8部法律:律師法、農業法、國防動員法、商標法、監獄法、治安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仲裁法等。 這種東西,如果不去看修證前後的區別,幾乎沒人知道這對中共政權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當然首先是對中共國民眾的影響。 中共國的律師法,現在姓黨了,即律師必須忠於黨,不能說黨不喜歡聽的話。本來律師職業是用來挑戰中共法律的,不管是法律的漏洞還是法律在程序上的瑕疵,等等。而中共國的法律是中共制訂的,即代表中共利益的,是保護中共利益的,而不是中共國民眾利益的。所以,修訂後的律師法,律師不得挑戰中共國的法律,那律師職業就名存實亡了。實際上,一切法律案件由中共黨委一句話就能決定的,但搞個律師或法官,表演一套所謂依法治國的把戲。 這是雙刃劍,可能表面上是救中共政權的良藥,但實際上是中共給自己的脖子套上的絞索。 農業法,基本修法的邏輯是一樣的。 以前農民可以自己決定種植什麼作物,現在不行了,必須接受中共的安排。即使不賺錢,中共要你種糧食,你是絕對不可能種果樹或蔬菜等。不然的話,土地沒收,不給你耕種。 中共要控制一切。當然,控制一切表面是好,問題是,控制就象手抓沙子,你抓得越緊,沙子漏得越快,這就是中共政權最終必然崩盤的根本原因。商鞅最終死在自己制定的法律上,中共也一樣,一定會死在自己修訂的所謂法律上。 國防動員法,中共把所謂的國防範圍無限擴大,只要中共說什麼是有關國防國安的,那就可以動用,而且不支付任何費用,等於直接沒收。這部法律就宣布了中共依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濱莫非王土。 這樣的中共到底是什麼樣的流氓政權,還看不清楚嗎? 其他中共新修的法律我就不一一解讀了,有興趣的人可以按我的這一套邏輯自己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