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選舉的弊端
劉以棟
美國的三權分立和投票選舉
我年輕的時候,以為美國的政治制度比較完美。三權分立,重要決策通過民眾選舉通過,新聞媒體起獨立監督作用。
來美國生活20多年,體驗了美國的生活,感覺年輕的時候比較天值。現實中,美國民主選舉也有很多問題,並且這些問題基本無解。這裡我編譯一些相關內容,包括 霍華德-馬克的相關觀點, 供大家參考。 霍華德-馬克 (Howard Marks) 1946年生,是美國 橡樹(Oaktree)資產管理公司創始人之一。他個人資產22億美元,他寫的通訊巴菲特也喜歡看。
美國新聞媒體的墮落
美國過去幾十年,新聞廣播、電視、報紙、期刊一般還是能夠比較客觀地報道一件事情的不同方面。這樣廣大民眾可以了解事情的兩面,而不是只聽到一面之詞。
一個有名的故事是,美國前總統杜魯門曾經說過,“請給我一隻手經濟學家。 我所有的經濟學家都說“一方面如何如何”,然後是, “但另一方面如何如何“ ”(US President Harry Truman pleaded: “Give me a one-handed economist. All my economists say ‘on the one hand . . .’, then ‘but on the other . . .’”)我的理解,杜魯門想讓經濟學家給他明確的觀點和立場,並且給出充分的理由,而不是給出兩種模稜兩可的觀點。中國人對杜魯門都不陌生,他是抗美援朝時期的美國總統。建立聯合國,建立北約組織,安置美國戰後轉業士兵和跟社會主義陣營對抗是他的主要成就。
但是,最近幾十年,美國的一些不良商人發現一個賺錢方法:片面報道新聞,新聞媒體站邊,導致社會分裂,通過迎合不同的社會群體盈利。看看美國媒體對2020年5月弗洛伊德死後黑命貴(Black Life Matters)抗議活動的報道,再看看媒體對 2021年1月國會抗議活動的報道,媒體立場的區別就非常明顯。
川普2016年當選美國總統以後,紐約時報的增訂量暴增。美國2020年大選以後,推特股價跌了50%。
在電視誕生之時,當時運營全國電視網的公司一般建立一個新聞部門,它作為一個虧損的公共服務部門存在。
在電視的最初幾十年(到 1970 年代),主要電視網進行了平衡、客觀的報道——由充滿包容性的人物,如沃爾特·克朗凱特 (Walter Cronkite)、切特·亨特利 (Chet Huntley) 和大衛·布林克利(David Brinkley) 主持——這些電視網仍然在這樣做。
但在過去的 20 年裡,一些媒體經常通過以煽動性的方式,迎合一種理念和群體來賺錢。最近,有人說,社交媒體通過鼓動和分裂不同黨派支持者的爭論,利用美國網站不需要為網上內容負責的法律來增加流量。事實是,爭論可以讓網路沸騰。這一點大家都有體驗,微信爭論比較多的群都比較活躍。
根據美國1996年通過的《通信規範法》第230條,“交互式計算機服務” 不能被視為第三方內容的發布者和出版者。如果用戶發布非法內容,這法案可以保護網站免受訴訟。但是,侵犯版權,性工作相關材料和違反聯邦刑法的情況除外。
媒體這樣做的結果是非常有害的。一些有線新聞台和社交媒體網站提供的內容已經夠糟糕了,很多時候它們在許多有爭議的問題上,只提供爭議雙方的某一方面觀點。更進一步,他們提供了“另類事實”來支持片面觀點,讓很多美國人生活在不同的現實中。這進一步導致美國社會的兩極分化和敵意。那些不同觀點的人,很快就會從相互觀點不同,變成相互不喜歡。在辯論雙方沒有普遍接受的共同原則時,人們很容易懷疑持相反觀點的人的善意,從而破壞我們民主的基礎。
選舉區域的影響
在美國當前的社會裡,住在一起的美國人更可能政治觀點相同、表達相似的意見,並支持那些跟他們黨派議程一致的候選人。
因為在民主黨和共和黨兩黨之間,哪一方會贏得大選,在絕大多數國會選舉區域中早成定局。在支持民主黨的藍區,最後肯定是民主黨候選人當選。同樣,在支持共和黨的紅區,最後肯定是共和黨候選人當選。
所以,真正的選舉競爭是在占主導地位的政黨提名的初選中進行,結果通常是那些信奉該黨理念的極端教條的候選人,在黨內初選中被選中。贏家——雖然通常由參加初選投票的少部分人決定,但是最後總是會在大選中獲勝。結果就是,美國的國會被來自兩黨的極端分子所主導。
一些政客不僅為我們所看到的美國社會分裂做出了貢獻,而且還以不同形式從民眾分裂中受益。因為社會分裂,兩黨的候選人都會得到更多競選捐款和媒體關注。這一點從2020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中就可以看到,支持川普的選民和反對川普的選民,都是不遺餘力的捐款和出力。我自己就收到大量來自兩邊支持者的短信,讓我投他們候選人的票。
在美國大選期間,美國華人的微信群里,民主黨和共和黨的支持者可以用不共戴天來形容。平時很溫和的人,一提到總統候選人,一下子就變得出離憤怒,不容許任何不同觀點,結果就是兩邊分裂,成立各自的群。很多美國知名大學的華人家長群,都分裂成左群和右群。
許多非理性競爭的國會選舉,鼓勵那些在過去會被認為不可接受的行為:態度不文明,攻擊同事,發表以前被禁止的意見,鼓吹極端措施。許多民選官員似乎都遵循“愛與戰都公平”的變體:所有支持我的人,他們的任何策略都是可以接受的,只要能讓我重新當選,並幫助我的黨獲得或保留權力。就是說,可以為了當選而不擇手段。
美國的政壇有多分裂,大家都看到,2020年2月,美國國會議長佩羅西,在主持美國總統川普在美國國會的國情咨文演講時,當着全美電視機前的觀眾,撕毀川普的演講稿。後來有人說,因為佩羅西剛開始想跟川普握手,被川普迴避,所以她很生氣。
有人可能會得出結論,以上所有美國社會的分裂都是無害的——就像一部電視劇。它有助於產生僵局 (Gridlock)。有些人認為僵局是我們對華盛頓最好的希望,因為政府的許多積極決定都存在缺陷。
但這些趨勢具有令人擔憂的影響。政治舞台上的競爭已經從知識/意識形態轉向個人。因為最近投票顯示,美國正在一分為二,包括在人口統計方面。這雖然可能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是分裂的力量越來越強大。有一個“集群”(Clustering)的理念正在形成,就是傾向於與我相似的人住在一起。這樣的情況正在成長,隨之而來的是對“其他人”的厭惡、不尊重和怨恨。
集群的政治影響可能會因選區劃分而加劇,這使得占主導地位的政黨席位和權力與其選民份額不成比例。 在許多州,投票區的繪製是在州立法機關的手中,在那裡占優勢的一方可以利用其權力進行分選,或操縱選區邊界,以延續並可能增加其對權力的控制。
美國這種選舉區域劃分比較複雜。譬如,如果城市 A 支持民主黨,城市 B 支持共和黨,這樣 A 城可以選出民主黨議員,B 城可以選出共和黨議員。如果民主黨在這個州占主導地位,那麼它可以把 B 城中的鐵杆共和黨支持者劃分到 A城選取,這樣 A 城仍然選民主黨議員。B 城因為共和黨鐵杆支持者被劃出去了,而被民主黨支持者占了多數,這樣 B 城也選出 民主黨議員。 這樣 民主黨就可以同時拿下兩城的議員席位。當然,在共和黨占主導地位的州也可以這樣做。操作方法可以有很多,目標只有一個,就是為自己的黨派得到更多的席位和權力。
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不總成立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堅持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美國的政治選舉雖然名義上是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
美國國會包括眾議院和參議院。每個州的眾議院席位數,基本與州的人口總數掛鈎,而參議院席位卻是一個州兩個席位,與州人口多少無關。
這種設置跟美國當年國父們的理念相關。當時,美國大的州代表認為國會席位應該跟人口掛鈎,這樣才體會多數人的利益。小的州代表認為,這樣我們小的州就在國會無足輕重,我們的利益不會得到尊重。美國政府結構是為真小人設計的,防止小人當道搞獨裁,所以才有三權分裂,國會才有參議院和眾議院。
美國50個州,一個州兩個參議員,一共100個參議員。只有57萬人口的懷俄明州 和有 3千9百萬人口的加利福尼亞州在參議院有相同的影響力。美國最小的26個州,在參議院有52個議員,占多數,卻只代表18%的美國人口。
美國總統選舉分兩步,第一步是在州里贏得多數。美國州根據其人口,對應相應的總統選舉人票。譬如,加州有55張票,德州有38張票,佛羅里達州州有29張票,蒙大拿州 3張票,阿拉斯加3張票,懷俄明州3張票,50個州加DC特區一共 538張票。第二步,在 538 票中,得到 270張票以上當選總統。這種選舉方法,理論上講,只有不到 25%的投票人支持,就可以當選美國總統。譬如,在人口少的40個州里,每個州取得簡單多數,這樣就可以拿到這些州的選舉人票,從而當選。這些小州總人口不到50%,這些州的人口一半就不到 25%。
事實上,美國有藍州,紅州和搖擺州。藍州自動支持民主黨候選人,紅州自動支持共和黨候選人,真正決定美國總統的是搖擺州。搖擺州包括 俄亥俄州,密歇根,賓夕法尼亞,威斯康辛和佛羅里達等。這些搖擺州也隨着時間而改變。在過去幾十年,美國總統候選人必須贏得俄亥俄才可以當選。搖擺州在美國總人口中不到 20%,卻基本決定美國的總統。
在過去的100年裡,總統經常因為被大多數選民支持而當選。最高的是林登·約翰遜——1964 年當選的支持率為 61.1%;富蘭克林·D·羅斯福——60.8% 1936年;理查德尼克松 – 1972 年為 60.7%;羅納德·里根——1984 年為 58.8%。
但是在過去八次總統選舉中,贏家只有 43.0% 至 52.9% 的選票支持。甚至有兩次,總統雖然沒有得到多數選民的支持,仍然當選。
美國政府系統的這些反民主現象已經存在了幾個世紀。但美國民主的版本通常有效,因為民眾和政黨通常有共識:(1) 承認民主是脆弱的,只有在大多數公民認為該制度公平合法的情況下才能生存; (2)相信多數人的統治應該通過尊重少數人的權利來緩和; (3) 認識到美國的進步和發展至少跟政治權力一樣重要。
因此,政治領導人按照不成文的規則行事,遵循旨在促進穩定民主的傳統行為規範。在美國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裡,只有邊緣聲音暗示我們的選舉可能不誠實或質疑選舉結果。現在,這種想法正在成為主流。這種趨勢讓人擔心。我自己周圍就有很多人說拜頓是通過作弊當選。
集群和選區劃分,增加了一方或另一方在許多州和州立法機構對選舉的控制,也為可能的選舉舞弊打開了大門。國務卿和選舉委員會成員歷來都是無黨派職位(而且是很無聊的工作)。現在任命或選舉,讓黨派官員負責選舉過程的情況時有發生。新法律和新政治規範似乎都為有黨派背景的人,成為選舉官員打開了大門。 這在以前是無法想象的行事方式。最終,沒有什麼力量可以阻止州立法機構決定將州選舉人票投給占主導地位的政黨候選人,而不管他們所在州的民眾投票情況如何。我們的民主存在嚴重的潛在威脅,並且沒有人知道未來在這方面後果會怎樣。
美國國會的集權政治
美國現在有一個無標籤(No Labels)組織,它想促進美國兩黨之間的合作,為美國做實事。該組織邀請共和黨和民主黨議員到一起協商對美國有益的政策,但是他們很快發現共和黨和民主黨議員相互間很少交流。
無標籤組織的成員們發現,美國很少人意識到美國國會多麼的不民主。國會每一院都牢牢掌握在多數派選出的領袖手中。在重要事項上,如果眾議院議長或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想要讓事情發生,一般都發生了。如果領導者不希望某事發生,它一般不會發生。這個單人規則 (1) 似乎很可疑,因為它聲稱美國是一個民主制度(2)讓你我這樣的美國人想知道,為什麼我們要派自己州的參議員和眾議員到華盛頓去。也就是說,如果領導可以設置議程並告訴成員如何投票,為什麼不讓多數黨領導在眾議院和參議院裡直接運行整個事情?
既然對立兩方的立法者聽從他們領導的指示,基本上是嚴格的根據黨派立場投票,根據定義,這不可能是兩黨的共同立法。
大部分美國人認為,美國兩黨政府和兩黨立法對於美國民主制度的健康絕對必要。另一種選擇是多數黨做它想做的事,在沒有得到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通過法律。 有些措施可以在參議院,在一個稱為和解(”Reconciliation”) 的投票過程中,以低至 51 票通過。 我下面會單獨介紹阻撓(“Filibuster”) 投票。
當任何一政黨以政黨劃線投票通過立法,結果就是:
• 立法不必溫和到足以吸引另一方的選票。
• 少數黨很容易詆毀新法律及其背後的人。
• 當少數黨將來獲得多數席位時,它極有可能推翻以前的法規。 這對需要穩定、可預測的生活和生活環境的美國人是傷害。
美國基礎設施法案後面的權鬥
拜頓 11 月 15 日簽署並成為法律的基礎設施法案及其不尋常的過程,與上面描述的相反。
首先,它於 8 月 10 日在參議院通過,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包括50 名民主黨參議員和 19 名共和黨參議員。這一次,少數黨領袖米奇-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 釋放了他的成員,允許他們按照自己的良心投票。
但該法案在眾議院遇到阻力,在那裡所謂的進步民主黨小團體堅持,除非眾議院首先通過一項“重建得更好” (Build Back Better, BBB的法案,這項BBB法案牽涉幾萬億美元的安全網絡計劃),否則進步民主黨拒絕投票支持實體的基礎設施法案。這成為歷時三個月 (8月到11月)在國會上演的錯綜複雜的歌舞劇。
參議院批準的基礎設施法案本可以在 8 月份在眾議院通過。但黨派爭吵危及它,因為大多數共和黨人不想讓拜登總統的民主黨政府取得勝利,一些極端的進步民主黨小團體希望利用他們的影響力,逼迫黨內溫和派投票支持他們的”重建得更好“ 法案。
與其立即就基礎設施法案進行投票,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她也許是想安撫她的民主黨的進步團體的核心小組成員)將兩項法案聯繫在一起,即使當時 BBB 法案尚未通過充實、辯論或就其對聯邦預算的影響進行“評估”。後來迫於壓力,她書面同意努力在9 月 27 日之前通過基礎設施法案,並對其進行投票,但她沒有這樣做(沒有結果)。
隨之而來的是一場真正的吃雞遊戲。議長要求溫和派承諾投票支持BBB 法案優先,但少數溫和派(足以阻止民主黨實現通過一項法案所需的 218 票多數門檻)拒絕這樣做,並要求直接對基礎設施建設法案進行投票。
溫和派的行動感覺像是對眾議院領導層的反抗,這是近年來很少見到的。但隨後在 11 月 2 日,民主黨失去了在弗吉尼亞州州長選舉,在民主黨占多數的新澤西州幾乎失去了州長選舉。拜登政府由此產生的政治”獲勝“需求,導致該法案在三天后被提交到眾議院,並在那裡獲得了批准。
除 6 名進步民主黨人士外,基礎設施建設法案結果以 228 票對 206 票通過,儘管議長一直反對,但最終還是取得了成果。
不想支持該法案的立法者,很容易找到他們認為令人反感的條款,並且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這樣做了。總的來說,基礎設施法的規定將有助於絕大多數國會選區;讓人懷疑,投反對票的 206 名代表中的一些人這樣做,可能是以犧牲其選民的潛在利益為代價的。他們這樣做的原因是什麼,答案就是“權鬥”。
可以想象,對主要政黨的廣泛不滿,可能會導致第三黨的成立,並吸引中間的美國人。但是由於有兩個以上的主要政黨瓜分選票,將是其中任何一個黨取得明顯勝利的重大障礙。這樣複雜的情況就出現了。 在美國政府形式下,少數黨候選人能否被選舉並形成聯盟。更重要的是,如果來自兩個以上主要政黨的候選人競爭總統寶座,一個黨很難在選舉團中獲得多數席位。在這種情況下,選舉將由眾議院決定,每個州有一票,不分人口。因此,我們將回到前面描述的有關參議院的問題:在總人口中所占比例很小的26個州最終可能會任命總統。雖然上面的例子描述了極端假設的結果,但這不完全是想象中的情況。
阻擾議事規則的兩面
最後,在兩黨權鬥的標題下,這裡介紹一下參議員的“阻撓議事“。對於不熟悉的人來說,阻擾(filibuster) 是一種議事程序工具,它允許參議院中的少數派阻止立法,並要求 60個參議員投票通過立法,而不是 51票 的簡單多數。
因為執政黨通常少於60 個席位,就像當前的情況一樣(席位是 50/50),阻撓議案通常會給少數黨否決立法權。雖然各方一直在為政策而戰,但今天的事情已經政治化了。少數黨通常沒有其它目標,目的只是為了阻撓多數黨的議程。
由於共和黨人反對民主黨的許多優先事項,因此民主黨內部壓力越來越大。民主黨可以利用其在參議院的微弱多數來消除阻撓議案(副總統主持參議院,意味着今天的民主黨副總統有能力打破 50/50而領先)。
民主黨會消除阻撓議案嗎?他們應該取消阻擾議案程序嗎?如果他們這樣做了,他們要想到,有朝一日共和黨人占多數,他們在參議員不再受阻撓議事程序約束的後果?
這裡不是要重新討論參議員整個辯論程序,只是指出參議員所涉及的困境。阻撓議案的支持者認為,它要求執政黨制定法案時,能夠吸引少數黨支持他們的立法,並且這樣可以阻止極端法律的通過。
但阻擾議事程序的反對者指出,如今,少數黨通常只致力於阻撓。阻撓議案的存在只會確保國會無所作為。 但是,這次的基礎設施法案的結果表明,兩黨的合作行動並非完全不可能,很多次要的立法都是以這種方式通過的,但很少受到關注。
以一席多數通過法律容易助長多數黨的暴政。但是 41 位參議員就可以阻止一場法案的進展,則允許少數人的暴政。哪個更糟?顯然,這種選擇哪種暴政,是我們民主制度面臨的挑戰之一,沒有簡單的答案。 如果民主黨現在選擇避免取消阻撓議案,那麼它如何阻止共和黨下次占多數時取消阻擾議案?
2022 年是美國國會中期選舉年。民主黨有很大概率會同時丟失參議院和眾議院的多數地位。以拜頓的年老體衰,精力不濟,民主黨政府在未來幾年很難有所作為。拜頓過了一把總統癮,也讓大家看到了美國民主政治的許多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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