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数古今中外几千年的历史,许多国家都曾发展出具有高度文明的社会。但是,至今为止,并没有出现过一个理想的道德文明国家,所谓的理想国还未曾出现过。 中国人在这厢吆喝国家的道德价值危机,有许多事实证据:官员贪污腐败,豆腐渣工程,亲情淡薄,离婚率上升,假货横行,毒奶粉,地沟油,等等。但先进的美日和欧洲诸国也同样谈论着道德危机。政客的哗众取宠,华尔街的欺诈,资本家的唯利是图,传统宗教和家庭价值的衰败,理想的丧失。 日本人平时看起来彬彬有礼,遭遇史无前例的大地震而社会依然井然有序,可日本的精英人物石原竟说大地震是老天对日本人私欲的报复。 就在我们高喊道德危机的同时,我们看到汶川地震的余震尚在时,公路上一队是往外逃难的灾民,另一队是赶赴灾区,载着救难物资的志愿者,他们不是几个人,而是一个自发的人流。我们曾担心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孩子们从小娇生惯养,自私自利,心中缺少爱与善良,但一次奥运会,我们亲眼看到青年志愿者们从心里发出的那股真诚和善良,他们不是几个人,而是几十万人。 我们谴责资本家的贪婪与狡诈,但我们同时看到西方各类慈善基金会,诸如比尔盖茨基金会,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真诚帮助。我们痛恨索罗斯们在全世界催生金融危机,并从中攉取巨大利润,但我们同时看到索罗斯的开放社会基金会,看到索罗斯本人对建设公正与进步文明社会的全力支持。 难道从中国的平常善良百姓,到大名鼎鼎的盖茨和索罗斯都患有同样的道德分裂人格症吗? 道德沦丧源于对自由的追求? 人的自由无非是享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许多情况下,机会是零和游戏,你得到机会,就意味着他人失去机会。可以说,追求利益就意味着追求自由。那么,特权就是享受他人没有的自由,贪婪就是无限地追求自由,不择手段就是创造性地追求自由。人们经常说,追求自由有什么不对吗?人们知道自由是要付出的,要付出体力和智力的代价,但很少有人关心,自由更要付出道德的昂贵代价。 自由给人幸福,给人创造力,但代价往往是传统道德和价值观的丧失。现代西方社会注重人的自由甚于道德,他们采用民主机制,达成最大程度个人自由之下的社会道德共识。这种社会道德共识就是法律。法律,像一个大笼子,罩住人们自由的区间,限制人的自由,限制一些人自由而导致对另外一些人的伤害。这时,法律成为道德的最低底线。 要保证更大的自由,就必须接受最低的道德底线,放弃对所谓高尚道德的追求。 西方用民主和法制将个人自由罩住,既保证个人的幸福和创造力,又尽量减少道德缺失带来的副作用,是一种比较合理的社会发展模式。但是,以为这一模式有天大的道德优势,则是一种误解。 那么,文化传统上,中国社会又是如何对待个人自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