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市场上,政治内斗新闻最稀缺,比黄色暴力更具价值。中南海的一个3级小地震,到了广东地方的《南方周末》和海外,就变成了7级特大地震,当然,记者们恨不得把它炒成12级,忽悠得越大越高明。这时,地方主管有压力,为保乌纱帽出面,逼着记者编辑把政治风暴描绘成风平浪静大海中的一片漪丽。 正常情况下,官方主管和媒体之间本应维持一种平衡。观察本次《南周》事件,实则官方主管逼人太甚,视《南周》采编如无物,几近任意羞辱;而报方员工长时间忍气吞声,到了实在忍无可忍的地步,终于爆发,以宪法为托辞抗争。你可以说,这是中国言论不自由的必然结局,但本质来讲,这是业主和员工之间的一场争斗。显然,当前《南周》这场事件中,首先是官方主管的管理方式出了大问题。 宪法的最高端仍然是人治? 许多人把西方法制同中国现行体制比较,得出法制与人治对立,法制胜人治的结论。宪政因此成为现代中国知识界的梦。这个梦说,世上存在着一个一劳永逸的秘诀,它可以保证一个国家的永久繁荣昌盛,它是宪政。 从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及判决的现实历史看,法制首先是人治,法官绝对中立说不成立。 宪法是人起草的,社会环境也在变,所以宪法中存在某些疑问甚至相互冲突的条文很正常,这需要大法官作出公正合理的解释。理想中,宪法相对完善,这样的解释需要很少;同时,大法官不该有党派之属,路线之争,这样,其判决才会客观公正性。 美国最高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国会认可。历史事实是,民主共和两党提名的大法官候选人,历来均为自家阵营的重臣,意识形态倾向极端明显。美国最高法院现任大法官AntoninScalia是里根时代法律保守派宪法原教义主义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女性大法官 Ruth Bader Ginsburg 是现代妇女平权运动的先锋;唯一的黑人大法官Clarence Thomas公开说明,他从不雇用与自己意识形态不一致的下属,认为那些人是猪,不值得费时费事去试图改变猪头里的想法。而克林顿则一度非常积极地尊请纽约州州长 Coumo 出任大法官,克的想法并非Coumo兄会单纯地秉持公正平等的原则释宪,而是因为Coumo身为政治家,有能力影响其他大法官同僚的决策。 1956-1990期间的高院大法官William Joseph Brennan, Jr.被称之为20世纪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大法官,曾有一段著名的问话:最高法院最重要的法是什么?是言论自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三权分立?没人给出正确答案。Brennan举起自己的五个手指,说:“5,法律的5!有了五张大法官的票。你可做任何事。" 当《南周》高唱宪政梦的时候,他们可否告诉过大家,宪法的最高端仍然是人治? 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吗? 三权分立之下,美国联邦政府受到宪法的限制,宪法迷们为此感叹不已,大赞其制度设计高明。在刚刚过去的美国大选中,共和党竞选人罗姆尼宣称,必要时取消或弱化联邦政府危机处理局,将之功能下放到州政府或私人机构。事实上,美国宪法的设计之初,国父们充分考虑到州政府的功能,在限制联邦政府权力的同时,州政府的权利是无限的。在当时交通和通讯不太发达的情况下,州政府显然更了解当地实际情况,能更及时恰当地作出决策,这种设计是合理的。现实中,美国的联邦政府管得越来越多,一是现代交通通讯比以前发达,二是州政府财力不足,必须在联邦政府层集中国力,统筹安排整个国家的轻重缓急。 从国家的整体架构设计角度看,美国政府的权力是无限的。当《南周》高唱宪法梦的时候,它也没有告诉大家这一点。 谁来制约媒体? 对《南周》高层和骨干员工来讲,政府和言论控制是枷锁。一旦言论自由真正开放,他们将从员工变老板,是善。但是,从整个社会来讲,真正言论自由后的下一步就是组党集会自由。那时的宪法梦意味着什么,对中国人来讲,是个未知数。 言论自由有许多好处,但不受制约的媒体,意味着误导无罪,受骗活该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