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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不裁判别人”和鲁迅精神 2015-10-02 12:02:59

 

“不裁判别人”来源于基督教。万维网的另一位才女瑾子,在与我的对话中提到,耶稣说“Judge not, that you be not judged”,不要裁判别人,否则必将被别人裁判。这是一个很高的人生准则,据说一般的人做不到。

这个话题的提出,与重评鲁迅有关。因为鲁迅之所以能在中国近代文坛以至于文化生活中独树一帜,靠得就是他的批判精神。鲁迅自称他的杂文是匕首和投枪,向着黑暗的旧世界,不断地发出锐利的攻击。他所批判的,有低劣的国民性,有丑恶的旧习俗,有阔老阔少的嘴脸。他把中国人内心深处最阴暗的烂疮疤,都揭露出来暴露在阳光下。这就是鲁迅精神。

鲁迅对他的批判对象,既不同情,也不试图作善意的理解,更不去挖掘造成现象的历史和现实根源,寻找用以替代的美,只是肆意地惟妙惟肖地在形象上加以丑化,图个过瘾痛快。不过鲁迅还是美化了一些东西的,比如苏联和毛的共产革命。有人说这是左倾,似乎是一种无可挑剔的选择。

耶稣说,不要裁判别人。而鲁迅,是中国裁判别人的旗手和样板。怎么来认识这种对立?作为鲁迅的后代,我们今天和未来的几代人,应该如何作选择?这个课题艰难而巨大。我不求一朝一日得到答案,只求不同的人都不各执己见,尽量跳出局限,朝着理性的高度逐渐攀升。

在我看来,从认识论上讲,鲁迅是盲目的。左倾源于他对世界的盲目判断。在上帝的眼里,我们这个世界是一极的,就是全体人类。人作为上帝的创造物,都同样是链接上帝的一分子。上帝眼中的我们,没有优良中差,没有高低贵贱。生命系统一模一样,喜怒情仇毫无分别。当你仇恨另一个人的时候,等于认可另一个人仇恨你。当你裁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注定你也要被裁判。不裁判别人,不等于不裁判是非。当你眼睛看着他,心里像明镜一样,丑恶会在你的目光中崩溃。可惜鲁迅从没有接受过这种价值的影响。他解剖别人,却不解剖自己。如《忏悔录》的作者卢梭。仅有一篇触及自己灵魂的,只是《一件小事》。

鲁迅出生在一个旧式家庭,接受的是中国私塾教育。日本留学,并接触不到更先进的文化。他的认识观形成的时候,中国经历着动乱。在他敏感而穿透的眼里,看到的外界是对立的两极。一部份人欺凌和迫害着另一部分人,一些人张狂,一些人愚昧。刺激他走上文学道路的,不是别的,是流血。不否认鲁迅在笔下如实地反映了这种现实,只是反映了以后,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鲁迅在一篇杂文里,形容受苦难的中国人好像醉虾,一边叹息的同时,又一边自责说,还不如让他们继续醉下去,不要唤醒他们,否则更痛苦。鲁迅笔下的世界,是无奈的,无解的。

出于义愤和不平,鲁迅勇敢地举起了投枪。可惜投枪所指,却只是大众的国民性。国民性当然可以批判,需要改进。不过,改进的最佳方案,应该是树立一种楷模,让大众参照模仿。由于机会和能力的差异,每个时代都有几个引领潮流的精英。一般来讲,国民性都会不自觉地受着这些精英的影响而逐渐改变。风气是自上而下的。当一个人,被苍天或命运安排,成了一代最有权势或最受崇拜的少数那几个之后,他们完全有能力也有责任把国民引去健康的方向。这不是苛求,而是他们应当作出的回报。

我认为以鲁迅的影响和地位(当然其中有很大成份是中共宣传的结果),假如真的有心于改造国民性的话,就应当以自身为榜样,做几件能让国民学习效仿的事情,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改变国民的劣根性。可惜鲁迅仅仅做了一件:裁判别人。这是最坏的选择。

热衷于跟风的中国人于是都学会了裁判别人。这种裁判,大部以自己的是非为是非,自己的好恶为好恶。你想想,怎么能不斗成乌眼鸡一样?回想一下,延安整风时,反右四清时,文革劫难时,网络论坛时,假如没有鲁迅树立的横眉冷对的楷模,中国人会否温和一些,自相残杀能否少一些?有时候我不禁在想,“说你是坏人,你就是坏人,就是千夫指”,谁给你的权力?有过陪审团吗?

在言论界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裁判和讨伐,像扼杀思想自由的刃不见血的刀子。鲁迅批判过胡适是帝国主义走狗,胡适的巨大文化遗产就成了垃圾。我本人什么都不是,但在中文互联网厮混十来年,假如心理不足够坚硬,早就化作烟灰了。我明显感到,万维网几个很有才华和见解的女性网友,多少都有点退缩心理。瑾子形容为趟浑水。一边是肆意挥刀,一边是战战兢兢,难道我们期待的就是这种国民性?

有人说,要不是鲁迅的大胆揭露,我们都不知道有这些丑恶。这夸张了。对善恶的反应,每个人都应该是差不太多的。当然有人感受强烈一点,所谓嫉恶如仇。要说没有鲁迅,人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恶了,我不大相信。知道什么是恶容易,知道怎么用善去掉恶就难了。中国人受到鲁迅的激励,很快地挖掉一大块烂肉,但同时又用另一块更烂的补上去。因此,说这种激励是无用功还是轻的,说重一点是误事。

那么什么是你施化的有用功呢?别牛皮吹破天。我没有,但有的人很多。比如被鲁迅批倒的胡适。胡适的有用功是“自由”。自由的功用是,当一个社会里好坏的东西同时生长的时候,自由能让好的比坏的长得更快,用好的自然地淘汰坏的。因为普遍的人性向善向美。除杂草当然是个好办法,可有时候你无法左右手握锄柄的那个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好的也被除掉。

只要一个社会更加倚重理性而不是倚重权力来选择,没有解决不了的重大社会难题。但一当相互裁判,你批我,我骂你,乌烟瘴气,谁都治不了谁,最后只能把决定权交给权力了。“请老佛爷做主,我等奴才愚钝。”

201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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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远方的孤独 留言时间:2015-10-04 18:42:25
施化博,

我认为“不裁判别人”是common sense,没想到在这个万维网上还会有争议。有读高中孩子的父母应该都是有体会的。对孩子们的各种各样的错误,用鲁迅的批判方式试一试?

关于自由,我觉得文章再多不如亲身经历。遗憾的是我们的祖国几千年来,人们并不崇尚经历和过程,人们在乎的是结果,太多的“不凡”之人喜欢给人指路,并从此获得巨大的回报。鲁迅只是拥有独特方式的其中之一。

我相信现在和将来不同了,高中生们不会再那么在乎父母的批评了。 也许会有起伏,甚至走向“毁灭”,我认为由于无知带来的“必然王国”,必定会走向“启蒙后”的自由王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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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4 15:00:07
瑾子,阿妞失踪了,问题很严重。照理在这最精彩的时刻,她不应该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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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4 14:57:05
远方好!欢迎!

你对于自由的理解和比喻都很中肯,赞赏!是的,一般人都觉得裁判别人很容易,裁判自己很难。要想对别人的言行举止挑一点小疵,易如反掌。本来不是我说的话,赞同别人的相同观点,也成了我逻辑不一的罪证。

我们的确要好好考虑一下自由。到底什么是自由,她是怎么表现的,为什么几代人都呼唤不出来?

远方兄下点功夫,好好整理几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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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瑾子 留言时间:2015-10-03 20:15:57
施化博是下棋高手,善于出题“将军”,不过我上岸了,尽管这里不尽长江滚滚来,但田野在呼唤我 :)。

是呀,阿妞呢?阿妞才是破阵大帅,让我喊喊她,阿妞———,祖国需要你,人民需要你,你在哪里?。。。她现在一定身负特殊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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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远方的孤独 留言时间:2015-10-03 19:34:18
顶施化号思考。

Don't judge 中的judge包含某种权威,某种事实验证后的评判。 这个网上鲁迅的问题扯来扯去,把很简单的事实搞混。鲁迅也是典型的儒家文人,自认自己在道德和智慧上优越。只是永乐他独特的表达方式。其实都是儒家文人的卖弄。 中国文化的问题是自由的问题。打个比方,人活在一个大的四方盒子里。自由是指人在盒子的边缘的经历,遭遇和感受,而不是指在盒子中央的舒坦生活。 西方文明演变出了如何处理盒子边缘的法规,道德和自律。人们对自己的权利和权力越来越清晰。

不理解Don't judge的人,要么是自认自己在道德和智慧上优越,要么就是生活在盒子中央的精神境界。不信的话,试试偷一次情,吸一次大麻,等等。感受一下别人对你的judge。对了,不要跟我说你从没想过偷情或者吸一次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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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16:07:15
再谢color99!

是的,是这个意思。裁判一个人,就是把这个人装入棺材,钉上盖板。这是上帝的权利。越是有权威的人,越要小心避免。借助裁判,权威者可以致人于死地。老毛常说,某某是个坏人,那个人就死定了。鲁迅说,胡适是帝国主义的走狗,胡适就死定了。小人物没有多大杀伤力,但不明真相的人常常被迷惑。比如老度在上面说我和几个朋友是义和团,不信的人根本不当一回事。不明真相的,就真以为这里有义和团。其实他连义和团的本质含义都没搞懂。

理解另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抱以最大的善意。我可以对他的某些言论和行动提出质疑甚至反对,批判,但那个人的为人,人品,不和他相处一辈子,你怎么知道?夫妻一起过几十年,也还有误会。

不裁判别人,不是放弃原则。因为你只要裁判原则就是了,何必去裁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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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留言时间:2015-10-03 15:43:51
看到批鲁的人还是用的老祖宗义和团的法子,真有一种时间停迟之幻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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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or99 留言时间:2015-10-03 15:15:48
施化兄说我“点睛”是过誉了,你鼓励我多说两句,那就遵命了。
我们在西方生活,还是得了解西方人是如何思考生活的。一边观察,读书了解其历史,思考。才明白,鲁迅等人的那一套是狼奶。
只就鲁迅论鲁迅,是看不明白的。拿鲁迅的文风、人格和古今中外一比,就明白了。鲁迅就人格而言,是真小人,不是中国传统社会提倡的正人君子。他和毛的泼妇般文风,无论西方社会还是中国传统,都是唾弃的。
施化兄本篇的角度是从基督教的视角,从“不应裁判他人”这一观点来看鲁迅和专制毒素,跳出了原有定势思维,值得评说。
我不喜欢多作评论,主要是觉得很多人虽然生活在西方,思考问题还是鲁毛式的。一看有人吹曹长青的文章,就不免看轻了此人。
这些人肯定西方的历史和思想文化书籍读得少,或食而不化,不了解西方人的思考行事的逻辑。像基督教,虽然不信,也一定得深人了解。对比着看,才能知道我们中国传统的优秀和荒谬之处,中国式专制的毒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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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or99 留言时间:2015-10-03 14:44:14
我不是教徒,对不应裁判别人的具体含义不清楚。我揣测是不是说不要自以为是,真理在握,以法官自许,只有上帝才有资格作出裁决。
就中国的人际交往而言,人与人之间是可以善意指出缺点错误的,自古就有诤友之说。
“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
不过鲁迅的批评,不是就事论事的说理,也不是善意的劝诫与提醒,而是怨毒地人身攻击。说白了,是一码字的泼妇。
很多人喜欢鲁毛二人的文风,觉得有气势,或者冷嘲热讽很解气。文革期间,这种文风倍受追捧。有人浸淫其中太久而被同化。"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
西方条分缕析的说理,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东方温情豁达的文字,平静优雅的言说,都可映衬出鲁毛文风的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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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14:33:19
阿妞又去钓鱼了?

感谢所有的朋友逼着我思考,尤其感谢color99博的点睛。

接着瑾子的评论,我又更深地想了一步。可以停止揪住鲁迅不放,从而泛泛地讨论有关于文明辩论的其它方面,其实就是文明自由的认识论。不过放掉鲁迅这个抓手,十分可惜。

的确,国民性,照color99的观点就是放大和强化了的人性的弱点,确实不是从鲁迅开始,由鲁迅造成的。鲁迅一个人没这么大本事。但是,当人们想挖掘这个弱点,找到从根本上改善的办法,这个时候,鲁迅拦在半道中。

首先,鲁迅给了一个批判和斗争的药方,这个药方被证实不灵验。如果想改掉这个药方,会丢鲁迅的面子,使他难堪。不改,后果很不良。这个问题很难办,希望瑾子帮着想想办法。

其次,假使我们现在想纠正的这些毛病,却不能动。因为这些毛病鲁迅身上都有,不过他带着光环,毛病在他就是优点。所以只好继续发扬,不能纠正。

过去我思考,专制到底是怎么来的?是个别强人特别想专制吗?如果大多数人不想,个别人没这么大能量。专制是因为大家都想。

问题又来了,是什么造成大家都想专制呢?现实。人的头脑反映现实。最大的现实就是窝里斗。大部分人,主要的那些人,都爱斗。斗来斗去,不分胜负,两败俱伤,才知道,“原来中国人不适合民主”,无法自我协调人际关系,自我治理和自我管理。没办法,还是要靠专制,靠一个强人才能稳得住局面。要不然乱套了对谁都没好处。这就是中国专制的自然法则。

继续再问,怎么会那么喜欢窝里斗呢?有神经病吗?直到今天我才懂,没有神经病,只因为太过于热衷裁判别人,一见面就给人家评头品足定性。另一个人很懦弱,倒也没事。遇到另一个和他旗鼓相当的,不斗才怪。

所以,要搬掉专制大山,先要搬掉自己的窝里斗。要搬掉窝里斗,先从习惯上改掉裁判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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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3 14:10:37
瑾子博好!

以前一直不识庐山,这次大开眼界,真的是心服口服,受教了。

再谢好分享,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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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瑾子 留言时间:2015-10-03 13:33:57
谢谢凡平博的嘉言,惭愧,真的没有深入,也没有展开。凡平博的自我认识和自省很可贵,这是争论双方能够在方式上有所和解的一个台阶,不容易。哈哈,那么凡平博就“俯身散马蹄”吧。
其实我的“谦和”也很有限,就像如果对方粗鲁丑恶,我往往也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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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瑾子 留言时间:2015-10-03 13:28:57
发现我上边留言中的笔误:“施化博在前几天和我的讨论中曾经说过:(不曾裁判别人)”,应该是(不裁判别人),一字之差,含义大变。

期待施化博“会在有共识的方面继续深挖下去”,以施化博的知识积淀,是“仰手接飞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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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3 13:13:20
呵呵呵,施化兄,

以逻辑思维来推测“中共这个邪恶制度和党文化的最坏恶意”,是比较准确和理性的说法。

施化兄是个实诚人,不争不成交,俺对你真的毫无恶意。还是那句话,性格和思维方式不同而已。以后在批判和怀疑你的观点时,俺尽量注意把馒头切小小了扔,呵呵呵。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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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12:48:39
这样吧,凡平,只要你不"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我,我就感到说话的自由。否则,尽管没有人阻止我,总觉得馒头堵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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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12:45:49
欢迎沐岚,周末好!

你的观察十分准,国人在分离观点和个人的能力上,欠缺火功。自己一句话随便讲出去,都不知道是针对观点还是个人。

想起我曾经介绍过的罗伯特议事规则,除了主席不准有偏向,发言者只准面向主席,不准面向辩论方以外,就有一条发言不针对个人。

我自己也把握不好,希望各位朋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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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3 12:11:12
读瑾子博的评论就是一种感到学习了的快乐,真的很棒,谢谢分享了,尤其更加向往的是您的谦和,可惜俺自身性格和资质所限,这一点学习起来很困难啊,呵呵。

现在再回复一下施化兄:

关于马克思的问题,多年前德国的国家电视台作了一个全国性的“最伟大的德国人”的评选,马克思居然位列第三,这个结果当时对俺震动很大。所以后来俺曾经和周围的人做过一些讨论,包括俺认识的学者,同事,好朋友。之后对俺了解和学习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很有益处。简单地说,西方人对学者、作家、艺术家尤其是历史上的这些对人类文明发展有过杰出贡献的著名人物非常敬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对政治家、政客的显微镜放得很大。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揭露和剖析是划时代的,今天欧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的理念和价值观,就是来源于马克思的思想贡献。20世纪列宁斯大林主义对世界的灾难性影响,这笔帐人家是不像施化兄那样算到马克思这位早已进入历史的学者思想家的头上的。

所以我说,你也不妨和周围的加拿大人聊聊,也许会对你的思维有些开阔和学习的益处。

至于“给一次我思考XXX的自由,好吗?”,说实在的,俺当时看到你的这个问题都忍不住笑开了,呵呵,别说你在你的私人领域里,俺无法干涉你的任何思想自由,就是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平台,俺也无法干涉你的思考XXX的自由啊。所以这个问题我都不好意思去问我周围的朋友,呵呵。

在这一点上瑾子博把关键点出来了,“讨伐别人。“不负责任”,我理解为没有根据,不讲道理。”,关键在于“根据和道理”。

施化兄不知道注意了没有,像嘎兄、俺凡平我们的思考和言论习惯基本上都是先提出论据,即根据,然后分析道理,最后得出结论,极少有例外的。

可是施化兄在对待别人的批评、怀疑时,最近经常给批评者的观点来一句“鲁迅的批判文笔”、“裁判了施化个人”而拒之门外。比如,如果施化兄静下心来,你是否看明白了嘎兄的第一个评论?对嘎兄的观点,你的有根据讲道理的反驳在哪里?

那么,到底是施化兄习惯于没有根据地裁判人,而且还以 “不裁判别人”做挡箭牌,还是我们都那么喜欢裁判你施化兄?

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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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岚 留言时间:2015-10-03 12:05:19
欣赏施化先生“裁判观点而不是裁判人的”的观点,这是理性探讨问题的基础和条件。但是我们从网络上所看到的中国人确实缺乏这点,往往观点还没展开,争论就围绕猜测对方的动机,为人进行了。这使我想起几年前有幸和一帮西方年轻人在论坛上讨论问题的经历。说实在的,西方年轻人的自律幽默理性是我们所缺乏的。一是他们不乏拿自己开涮的精神,使对方难以挑起争吵;二是一旦有人开始了针对对方本身的攻击,他们就会反问“你说的和我们讨论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你这样说毫无道理,”这时对方便会意识到自己正在偏离讨论的方向。所以极少发生万维博客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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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11:31:16
非常认同颜色兄。有机会多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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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11:26:05
正在惦记瑾子,瑾子就来了。很高兴,感谢你。

至少我们在这个标题的一半上有共识,这已经令人惊喜。另一半有时间慢慢再聊,一时没有共识也不妨。

我会在有共识的方面继续深挖下去。只期望别人不要判定我只会在一个地方打转,因而连关注的兴趣都失去。不错,有些话题,我十多年前就开始了,但还在谈。一是因为,答案根本还没有解开,二是我自己的认识也在加深。今天讲的比过去讲的,层次要高多了。

当然没有兴趣深入的朋友大可不必要掺和,但最好不要插一杠子,打掉有兴趣朋友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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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or99 留言时间:2015-10-03 11:25:41
基督教对人性的恶有充分的认识,但对于个体却宽容。贪婪 傲慢 嫉妒 等实际上是人类共同的弱点,不是所谓国民性。鲁迅把中国落后的原因归结为丑恶的国民性,并动辄攻击别人。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鲁迅的这种主张,就是狼奶。喝足了狼奶的曹长青之流最欣赏鲁迅。可惜万维的网友中真正对此有警惕的不多。
被鲁迅骂的陈西滢等人,倒是人格高尚,令人肃然起敬。
我说鲁毛本质上是一路货色,就是农村的泼皮混混。
你到中国农村去,可以看到行行色色的人,泼妇,无赖,混混。这些人都是满腔的怨毒,口出恶言而毫无顾忌。
也有温和敦厚,通达儒雅的长者,这才是我们应该尊敬和效法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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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瑾子 留言时间:2015-10-03 11:04:53
谢谢施化博的深入探讨,我仍然不同意把中国人“学会”和“热衷”裁判别人的恶习归咎于鲁迅,这里的“恶习”仍然指我们曾经讨论过的小事,以及施化博文中所提到的言论界的“不负责任”讨伐别人。“不负责任”,我理解为没有根据,不讲道理。

施化博在前几天和我的讨论中曾经说过:(不曾裁判别人)“做到很困难的起因是因为人们太爱裁判别人,似乎归咎于天性本能”,我觉得施化博这个观点更客观,更准确。裁判别人,责人而不是责自的习惯存在于所有人种,我曾经工作过的地方经常给职工(95% 以上的白人)举办不同的“学习班”,比如如何有效communication ,其中讲到,人们遇事开口总是“you怎么,怎么”,而不是 “I怎么,怎么”。如果改变思维,改变说话方式,把“you怎么,怎么”,变成“I怎么,怎么”,communication的结果将大为改观。他们没有鲁迅,可是他们也常常裁判。

我同意,中国人在小事上“热衷”于裁判别人远多于欧美国家的人,中国人“不负责任”裁判别人的风气也可能更泛滥,西方的原因和中国的原因都有,如果把裁判别人的恶习全部归咎鲁迅,我觉得有些专断,偏狭,夸张,简单---请原谅我用这些比较硬的词。那么复杂顽固的、全社会的思维和行为,怎么能只是受莫个文人的影响?而且,中国熟悉鲁迅的人,又占多大比例?(请原谅我没有时间在这方面多落笔)。

再次感谢施化博对不裁判别人问题的进一步思索,如果施化博把眼界跳出拘囿于鲁迅,多方面探讨这种中国文化中的不良东西,我想将更有意义和价值。

不想趟这个水,怎么又湿鞋了?匆匆几句浅见,赶快拔脚干其它事去了:)。

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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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09:30:46
很有趣,德孤不来我这里发评论,另起炉灶。不过问题和我有关,所以不得不转过来。

德孤:“不裁判别人”:是律己,不是挡箭牌

网络上争论是很正常的,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最近看到网友们因为评价鲁迅的东东而有不少讨论。观点各异,甚至针锋相对。这些其实都是好事,观点不同是正常的,可以看出一些人的思维与思路,性格与人品。但是呢,却看到有网友搬出耶稣的话“不裁判别人”来吓唬别人。

这是不是耶稣说的,我不知道,我也不是基督徒。但是呢,我的理解是,这句话的意思主要还是要求人们律己,而不是用来限制别人,不许别人裁判你。这完全是两回事情。

在我看来,如果说“不裁判别人”用于律己,则完全没问题,或许不能完全做到,只能少裁判别人。但是呢,可能还要加上一句,就是多裁判自己,要求人们多反思。在网络上,争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我们每天都在裁判别人,所以,如果把那句话理解成不许裁判别人,那么很多网络都得关门了。呵呵。再说,耶稣的话也不是圣旨,就算是他的意思,又如何?我不赞同你的意见,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就是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不仅仅是要给自己自由,还要给他人自由,给对手自由。就算言辞激烈一点,也没什么。我们需要对自己以高标准律己,对他人以最低标准律人。要有容人的胸怀,兼听的雅量,就算不能接纳别人的意见,听听也好。所以,我不赞成拿耶稣的话作为限制言论自由的挡箭牌。我奉劝我的朋友们,不要滑向专制主义的漩涡。

我自己在鲁迅问题上与我的朋友老嘎,老度,凡平兄弟等,都不一样,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和他们的关系。他们依旧是我的朋友。我尊重他们的看法。我看到很多时候,不少朋友,平时讲话写文章,都是主张言论自由,主张民主人权,可是呢,一旦碰到与自己相关的事情的时候,专制主义的本性就表露出来了。有的对自己要自由主义,对他人则要限制这个,限制那个。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有问题的。

网络言论,最基本的,就是要有语言文明,只要不说脏话,就好了。观点嘛,还是多姿多彩的好,一言堂会非常的索然无趣。


文章评论 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09:24:00

不裁判别人,不裁判的是“人”,不是观点。观点当然要裁判。自由言论,发表的是观点,是和人脱离的。但是,一旦你裁判了人,说这个人是白痴,那就没有任何一个观点能引起讨论。和白痴有什么讨论的?比如德孤已经裁判了施化是专制主义者,那我还有什么言论自由?谁愿意同专制主义者对话?

是这个意思,德孤兄明鉴。周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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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08:37:27
再补充一个意见。当你离开文章的论题,直接把怀疑指向作者本人的时候,就是一种粗暴的干涉。为什么中国人自己意识不到?被鲁迅训练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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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3 08:29:25
凡平惊人地想当然。

你如何断定这两个问题会让西人摸不着头脑?给个推理过程好吗?或者给个你自己试验的例子?你已经陷入鲁迅伟大的圈子里不能自拔,反而嘲笑别人陷入圈子。

应该保留我们的对话,过些年回头再看。

也祝你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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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3 01:51:13
施化兄,

你是兜了这么一大圈,又开始起步兜这同一个圈子了,就是无法跳出你思维的小圈子,呵呵。

俺有一个经验,就是和无法跳出自己的圈子的人讲道理很费劲,但是举实例好像还是个比较好的办法。下面我就用你的话举两个例子,如果你还是无法理解俺在说什么,那么咱们就暂时停止讨论,各自再继续反思自己的思维方式吧。

施化兄不妨对你周围的西方人问两个问题:

1)仅仅是评马克思的资本论呢,还是马克思的思想方式或理念对世界的灾难性影响?

2)给一次我思考XXX的自由,好吗?

我可以想象,绝大多数的西方人对你的这种问题会发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奇怪的表情的,呵呵呵。

实际上,上面嘎兄的评论和我的是差不多同一个意思,但是你马上举起“裁判鲁迅”的牌子距之千里之外。

最后,还是用一个例子结尾:

给俺凡平对你“公开发表的,你思考XXX”发出公开的批评、怀疑和裁判的自由,无论一次,还是N次,好吗?

祝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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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2 17:01:50
回凡平。我们兜了这么一大圈,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到底仅仅是评鲁迅的文学创作呢,还是鲁迅的思想方式或理念对中国的灾难性影响?

很多人认为,鲁迅早期是个自由主义者,但后来走向专断。这都不要紧。一个文人做什么都是他的自由。可惜鲁迅不是一个单纯文人的问题,他已经俘虏了好几代人,一直到现在。

给一次我思考鲁迅的自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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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2 16:19:02
凡平兄在阿妞处的回帖,挺有意思。由于和本体有关,特转在这里供讨论。


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5-10-01 03:14:55

施化兄,

呵呵,你最终还是回到了最高理念“自由”和“宪法和法律”,这就对了,呵呵。那么你再看看你对鲁迅的“裁判”,也许可以再客观一点吧。也就是说,“习惯于裁判别人的毛病,都是从鲁迅那里来的”,“鲁迅的批判药方根本不灵”等等,实际上也都是你的主观的“裁判”,当然你的这些言论属于受“宪法和法律”保障的你的自由范围。同理,其他人也可以有不同看法和“裁判”你的言论的自由。

所以,我之前一直试图让你明白的一点是,你我的观点和“裁判”都是自由的,但同时也是主观的,也是平等的。那么你的根本问题在于,是把你自己主观的东西挂上“不妨碍或侵犯别人”的道德牌匾,这就未免有点不道德了。这种不道德的“说教道德”,正是中国千百年来儒家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中国并不缺少道德的说教,缺少的恰恰是对西方现代文明社会的“自由”、“平等”和“法治”的准确理解。

“宪法和法律”,既是“自由”和“平等”的理念的结果,同时又反过来最好地保障了“自由”和“平等”的理念。当你真正理解了这里面的思维逻辑,那么你就根本不会举起“不妨碍或侵犯别人”的道德牌匾,把你的或者说中国人的“习惯于裁判别人的毛病”归咎于鲁迅的“教唆”了。

最后把在德兄处的一个评论作为例子来说明咱们之间的思维区别,给施化兄做参考意见吧:

【但是最低标准,在一个野兽出没的旷野,一个人要高声呐喊,他必须有责任考虑唤醒的是人还是野兽;在一个积雪累累的山巅,一个人要吹响号角,他必须有责任考虑是否会造成雪崩。因为,他的身边已经汇聚了众多追随的人群。】

特有理那篇文章里上面这段核心观点,恰恰是毛泽东的延安文艺座谈会的理论,【文学为人民群众,为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绝好诠释。施化兄不妨可以对照一下你的思维方式,是否和毛泽东的延安文艺座谈会的理论一脉相承?

现代文明社会是这么看问题的:写作、创作应该是自由的,文学是一种艺术,和音乐,绘画一样,可以是自我的宣泄,这是再正常不过的道理了。 “汇聚了众多追随的人群”从来就不是反对“自由”创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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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2 14:03:02
不裁判别人,这是一个我认同的理念。而且很想与朋友分享这个理念。

是不是说,只要你赞同这个理念,就要即时即刻一丝不苟地执行,否则就是“笑话”?我觉得有这种念头的人才好笑。一个好的理念,从出现到实行,几百年时间已经算快的。好比一百年前有人提出民主,本人有一天做了一件不民主的事情,嘎子就说,民主是个笑话。

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裁鲁派,就同万维网没有汉奸一样。德孤不承认同施化一派,我也不去凑热闹,各自做各自的思考。开口就“派”不是个好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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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5-10-02 13:14:51
嘎子已经到这这个地步,不用鲁迅的批判文笔,就不能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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