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有闲,端杯咖啡,从李白诗集里拽出一首来论论: 卷163_23 「结袜子」李白 燕南壮士吴门豪,筑中置铅鱼隐刀。 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 “结袜子”似是乐府的曲调,俺没有心思放古狗出去细查。 看第二句,主角应为高渐离和专诸,此二人都是杀手。高渐离目盲,很容易让暗杀目标轻视而放松警惕,是个优点。他会击筑,这鬼乐器应该很古,没听说过出土文物里已经见过。有人看竹字头猜测为拨弦的乐器,若果如此如何往里面灌铅?而且古文用“击筑”来形容演奏,“击”大约等于“敲”,所以很有可能是陶制或青铜制的类似钟一样的乐器。高渐离的暗杀任务失败,秦始皇实在太狡猾了。 专诸是杀猪的,身强力壮,把鱼肠剑藏到烧鲈鱼的肚子里,贴近目标之后才拔出来,一刺就要了王僚的命。估计后来荆轲刺秦王把匕首藏到地图里的做法有失谨慎:杀王僚这样的大事秦始皇能不知道?凡属包在里面的东西都会引起他警惕,荆轲从而失去了先机。 虽然一个失败一个成功,李白在诗里还是对二人都大加赞扬,足见李白当年对侠客的崇拜。其实人年轻时都渴望自己为大侠,血气方刚是也。比如曹操,刚上班时不过是个尉官,易中天说他当时也就相当于一个县级的公安局副局长。官虽小,可工作危险哪,整天跟杀人犯打交道,颇受锻炼。后来进取了,能接近国家代主席董卓了,居然要手刃这口肥猪。但终究没经验,暗杀目标的住处情况都不清楚,让一面镜子误了大事。其实他早该想到的:高官多喜欢在床边整个大镜子,为自己的床上戏增添些乐趣。 然而最典型的文人因血气方刚而操刀的莫过于汪精卫,他竟然在桥底下挂了几个自己做的炸药包来炸满清的亲王!结果被抓了,就大义凛然地写了首绝命诗:“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要是当时就丢了性命,中国则少一个卖国贼,多一位大英雄。 遇到上面的场景,李白会不会出演一个杀手呢?说不好。但他一生都要施展抱负的内心,文治也好,武功也好,估计一直未平静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