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源自簡單:關於“存在”的問題
老幾
看似簡單,往往深刻;貌似高深,往往膚淺。世界上的事往往就是這樣子的。就以下面這個為例
因為A=B,B=C,所以A=C
以上是我們最為經常用到的形式邏輯,沒有人會懷疑它有什麼問題吧?如果老幾說它有問題,那麼一定有人說老幾的腦子出了問題。可是有人說這裡就是有問題,而且是大問題。
現代科學哲學的奠基者笛卡爾有句名言:“我思故我在”;並由此建立了嚴密的科學體系。在海德格爾看來,笛卡爾太淺薄。你“在”都沒有弄清楚,怎麼知道“在”還是“不在”?正所謂“不知有漢,遑論魏晉”?所以海德格爾說,“我思故我在”有問題,而且是個要命的問題(當然科學技術就更有問題,此處不論)。
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和同是德國人的維特根斯坦一起,被認為是二十世紀最有影響的哲學家(這裡不是討論政治,與其本人的政治背景無關)。以後有機會對這兩人做個對照,將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這裡我們好奇的是:海德格爾到底在想些什麼?
依海德格爾的思考方式,我會問:面前這台我認為我看到的電腦是否真的存在?我的頭腦作為我身體的一部分是否真的存在?我認為我正在使用的網絡是否真的存在?對這些在一般人看來不是問題的“常識”的審察,就是海德格爾思想的起點:那就是當我們說什麼東西“存在”與否,究竟意味着什麼?
在海德格爾看來,世界是先於主客二分的,就如同中國古人認為,道是先於天地,先於陰(主觀)陽(客觀)一樣。對事物的理解就是與事物打交道,理解的最真實的方式就是在事物自身的運作中使自身被揭示出來。以釘錘為例,海德格爾說:“對錘子這物越少瞠目凝視,用它用的越起勁,對它的關係就變得越原始,它也就越發昭然若揭地作為它所是的東西來照面,作為用具來照面。”也就是說釘錘的存在的真正意義,是在木匠釘釘的使用過程中顯露的。
這種思維方式下的結果就是,事物唯有在使用之際,其本質才能依其天然所是顯現出來,也就是說,海德格爾認為,笛卡兒“思”來的“在”是沒有意義的(關於海德格爾與笛卡兒的觀點之爭,文後所附鏈接有詳細討論)。這話有點繞,用老子的話說,事物的本質就是“道”,讓本質自然顯現,就是道法自然。這個說法還是有點複雜,儘管其意思很簡單。
再舉個例子,比如說你拿一個手提電腦去給駐在深山老林,一個不知道計算機為何物的老農面前,不管他怎麼看着這個手提電腦,這個手提電腦的存在對他不過是個盒子罷了。而盒子於電腦只是個表象罷了,手提電腦的真正存在的本質是計算機的各種功能,而這個本質恰恰對於老農來說是不存在的。同樣,現在城市生長的孩子,你把麥苗給他看,和青草沒有什麼不同,因為他沒有接觸到從麥苗到麵粉的生產過程。所以麥苗作為存在的本質,城市生長的孩子無法從它的實物去直接理解的。所以禪宗說的,“跳柴擔水,無非大道”,強調的是實踐過程。毛澤東說的:“實踐出真知”,都是一個思想。
再回到我們討論過的微觀世界的量子現象,我們能憑我們的感官來直接把握量子現象嗎?通常是不能的。必須藉助特殊儀器,通過專門設計的試驗,才能使量子現象自身在自身中顯現出來。海德格爾認為,錘子的錘性是在釘釘子的過程中得到顯現的。同樣,量子現象也只有從它的開始狀態到它的完結狀態的整個過程中才能得到如其所是的顯現出來,而不能僅看其完結狀態或開始狀態。
看到這裡也許你會明白,我們平時說的,看到的實物存在,對人類並不見得總有實質性的意義。所以海德格爾認為笛卡爾對存在的認識是膚淺的,沒有接觸到問題的實質,那就是所謂的存在對於人類意義究竟是什麼?有了上面的幾個例子,我們不得不承認海德格爾是有道理的,至少部分地看,是有着非常深刻的道理的。
有可靠證據表明,海德格爾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老子的粉絲。而海德格爾由於語言的限制,對老子思想的理解是有局限的。今天仍然有多得說不清的人在研究老子,這不是偶然的。這個問題筆者在“試譯《道德經》”系列討論過,不再贅述。
回到開始的問題, 那就是你怎麼知道A,B,C是真實存在着? 假如ABC都不真實(例如量子處於糾纏態時,既存在又不存在) ,那麼你哪些所謂的邏輯有什麼意義?深刻恰由簡單而起,這就是海德格爾的問題。下面我們就沿着海德格爾的思路,稍微專業一點看看,在海德格爾的眼裡,一個所謂的“存在”究竟是什麼,到底根本的存在問題是什麼。
為了說明存在的概念,海德格爾的存在,經常被用英文大小寫開頭的詞來表示,即“Being”(Sein),中文翻譯為存在,在,有等和beings(entities),中文翻譯為存在物,此有,此在,定在等。 存在(Being)和存在物(beings)是現象學(Phenomenology)的基本概念;海德格爾稱其為本體論上最為關鍵的劃分。
對海德格爾思想通常的說法是,存在(Being)的意義在於使得存在物(beings)的意義變得清楚明白;不論存在(Being)的因素是什麼,它似乎不能被簡單地歸於存在物(being)一類。對崇尚物質世界的西方人來說,理解大寫的‘Being’這個存在是很不容易的;它常常被誤解為一個形而上學(metaphysical)的玄虛概念。而實際上存在Being是不能離開存在物而獨立存在的(Being is always the Being of some entity,Being itself is not some kind of higher-order being waiting to be discovered.)這裡如果你懂得易經道德經,懂得陰陽理論,知道陰陽互為其根,就不難理解兩者之間的區別。
按照海德格爾說法,西方哲學從柏拉圖開始就“習慣於”忽略“存在”Being在實體和本體上的區別(ontologic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ontical and the ntological);前者關注於客觀實體的存在,後者則關注它存在的意義。用海德格爾的話說,沒有本體上的觀念,關於一個實體的知識不能對自身有任何說明“an
ontic knowledge can never alone direct itself ‘to’ the objects, because without the ontological… it can have no possible Whereto”. 比如一個桌子,如果離開“桌子”本身功用,去談論它的顏色,大小高低是沒有意義的。所以海德格爾就是要重新找回這種“存在”區別的意義,更確切地說“存在人”的意義。 而海德格爾這個看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個"體"和"用"的概念,東晉的王弼早有過類似明確的系統思想。
另外,這種的差異還有第二層意思,那就是局部本體和基本本體(regionalontology and fundamental ontology, where the former is concerned with the
ontologies of particular domains, say biology or banking, and the latter is
concerned with the a priori, transcendental conditions that make possible
particular modes of Being (i.e., particular regional ontologies) 的差異。
老幾曾經用傳統文化裡面的無極,太極,和陰陽來說明這些“在”的意義。這種詮釋雖然得到“權威”的“肯定”,其實當然是近似地。原因首先當然是東西方看待事物的觀念有很大的不同,這一點好像是一定要說出來,否則人家就以為你是個傻子。除此之外的原因有:
第一,筆者擴展了傳統文化裡面的無極,太極的概念,使之更為清晰明了,更加合理和普遍適用(見相關博文)。這種有根本性改變的解釋,不僅避免了無極太極不分所引起的一系列問題(如宋朝的朱熹理學),而且更接近老子《道德經》潛在的本意和《道德經》《易經》思想的來源。有一種意見認為,無極的概念只能取自《道德經》才算嚴格,這種看似“嚴密”的邏輯,忘了“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的基本事實。
第二,海德格爾研究“存在”的意義,多少是帶有較強的功利性質的,是為了揭示科學技術對人類潛在的威脅。這一點雖然非常了不起,卻也可能因此局限了他敘述問題的角度。因此海德格爾對本體的闡述,可能是有界定,不如無極太極陰陽來得普遍。是否可以說海德格爾的“存在”系列更為精密?而《道德經》《易經》的思想更為根本?有待高人指點。
第三,海德格爾的名著《存在與時間》據說並沒有包括計劃中的全部內容,後期思想也有所改變;加上海德格爾的寫作風格隱晦難懂,他到底吸收了老子多少思想,實難判定。
在回到基本本體(fundamental ontology)上,海德格爾用“此在”(Dasein,there-being)來說明“存在”背後的意義。而對Dasein一詞的不同解釋,又構成了“海學”的各種學派,這中間各有各的道理。就如同眾人解說《道德經》,人人不同。
“盲人摸象”?邏輯?語言?東西方人類就是這樣被邏輯語言引導着不停地劃着類似的自我為是的怪圈。
附後:
對海德格爾思想的介紹,可參考下面網站: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heide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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