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二:哲学之初:善恶和伦理) 女儿三岁的时候,常问我一个问题:“为什么人都喜欢好的,不喜欢坏的”?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会是一个“问题”,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这还用问吗?再说啦,知道好坏善恶似乎是孩童智力成长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孩子开始能够接受教育和成人交流,并遵守学习成人社会的最初条件吧。每个人进入“懂事”的年龄,大约都是从分辨好坏善恶开始的。人的好恶之分,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但对于三岁的女儿,这个问题竟萦绕了她好长一段时间。 画画的时候,她会画两个地球,一个标明是“good land”(好地方),另一个则写上“bad land”(坏地方). 好的上面呢, 有山有水,有树木花草,动物孩童等等,一应俱全;坏的上面的,只有一 点点水,几乎没有植物,别的东西也更少。选择东西的时候,她总是问要好的还是坏的,如果你答要“好的”, 她就高高兴兴不出所料地去拿,如果你答要“坏的”,她会所料不及地微微楞一下,然后正色告诉你坏的如何如何不好; 如果你继续坚持要坏的,她会小心翼翼地一再求证你是否真的要坏的, 直到你选择了好的为止。 这个游戏她玩了很久都孜孜不倦。 玩得我有些烦了,就问她: 你明明直到我喜欢好的,人人都喜欢好,为什么还要问呢?下次直接奔那个好的去不就行了?女儿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但好像又觉得什么不大对一样。后来女儿慢慢不玩这个游戏了,开始迷上了玩monster 想吃好人或小动物总吃不上的游戏。 等到她终于不再拿这个问题来折磨我了,我却又拿这个问题来折磨自己了。 老子说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善恶好坏的分别原来并不是客观存在啊, 是人的伦理观念使然。那么,人在好恶之间划的界限,真的是不能质疑的吗?孰善孰恶?原是依据人主观的标准啊。对人来说好的东西,对动物来说可能就是坏的; 对某个人好的,对另外一个人可能就是坏的。对一个族群好的,对另一个族群就可能是坏的。人类把自己偏爱的东西说成“好”的,才产生了恶, 产生了好恶之分。所以就有了“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後相随。” 这也就是说,人类在获得认识世界的能力之前, 就已经有了价值判断, 也就是说,伦理是先于知识的。人先知好坏善恶观念,之后方有对错判断。小孩子懂的最初的道理就是: 好的就是对的, 坏的就是错的(good is right, evil is wrong)。孩童在学习知识之前, 最先学会的就是知道好(善)和坏(恶)之分, 这也是人类获取一切知识之初的出发点。如此说来,人类追求的真理,其根基其实是建立在人类趋利避害的伦理基础上。也就是说, 知识的最终来源来自于人类开始有了善恶的分辨, 以及依据善恶伦理观念产生的趋利避害的价值判断。而这个趋利避害的伦理价值观,是建立在人的主观判断之上的。也就是说,所有的人类追寻的客观的知识和真理,都无法逃离这个最初的主观的出发点。客观的知识既然是成长在主观的土壤里,人类对“绝对”客观知识的追求难道能够脱离主观独自存在吗? 苏格拉底强调美德即知识,就是强调人类的知识和伦理是分不开的。人只有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才能趋善避恶。在这个趋利避害的基础上,人才产生了价值判断和对错之分,产生了对真理的追求。 因此,苏格拉底并不赞成人追求所谓的纯粹客观的“自然哲学”,而是强调人类美德和知识的依存关系,从主观和客观的内在联系出发, 强调人首先要知善恶,学会做人。在苏格拉底看来,善恶之分和伦理是知识的前提,而知识则是伦理的集合和彰显。 但是,老子却从天“道”的角度,对善恶之分本身进行了质疑。老子强调的“道”,是超越这种人类的善恶伦理观的。道既然是客观的,那么在纯朴本初的道的源头,善恶还没有被人为地分开,好坏还没有因人的观念而分离之时,道已经存在了。道是先于人的存在的, 因此,这种超越人类伦理观念的天“道”事实上不是完全能够用建立在人类后天的伦理善恶观上的知识来解释的。人类善恶之分的开始,正是客观的道和主观分离之始。“失道而后德”, 人类失去了那个朴素自然的“道”,才希望“以德配天”。因此,这个“道”不是能够用人类的语言逻辑思维来完全揭示的,如果要强说“道”,只能以人定义善恶伦理观念的“德”出发,找到从人类思维角度上认识的“上善”,便是最接近“道”的 (注意,只是近于道,因为道本身是不能从人的伦理善恶观念来把握的)。这个“德” 是天道最接近的匹配。 这个以人的伦理善恶观来理解的最接近“道”的规律是什么呢? 老子认为它不是控制万物的力量,不是弱肉强食的适者生存之道,而是谦卑柔弱能够包容滋养万物的“天下母”。用老子的形象思维,这个“天下母”就像山谷一样,虚怀以待,包容万物; 因为它的空而为万物生长提供了空间; 因为它的谦卑而为天下万物的生长提供了条件; 因为它的容让使新的生命繁衍成为可能,万物方能生生不息。 这种德就像“至善”的水一样,柔弱其身,却是哺育一切生命的源头;像阳光一样,照耀在“善”的人身上, 也给“恶”的人以光辉;它不会因为恶而鄙弃之, 不会因为丑而疏离之,正是因为这种对善恶双方的不弃不离,人类才能够以善来拯救恶,而非遗弃“恶”,鄙薄 “恶”,以“恶”制“恶”,使之滋生更多的“恶”,而反过来吞噬了“善”本身。和强有力的恶比起来,善似乎是无力柔弱的,是退却的,但事实上,是善用柔性的力量在消解恶,融化恶,使恶从善。因此,回到善恶分别的源头,才是回溯“道”反观“道”的正途。 如果说老子认为人类划分善恶的两极是人类和朴素的“道”分离的开端, 基督教似乎也似乎说出了同样的道理, 并认为人为的善恶观是人类和上帝分离的根源。《旧约》中夏娃受了“恶”的诱惑,听从撒旦的指使,背叛了上帝,食用了知善恶果,是为知羞耻知善恶之始。因此,这种建立在人类伦理上的善恶伦理一开始就深深打上了“原罪”的烙印。就像婴儿脱离了母体之后,逐渐产生了主体的意识,但同时,却对这种对母体的“背叛”深怀着潜意识的歉疚。 同样,人类作为主体脱离了自然客体,即产生了主体的骄傲和自豪, 同时又对自己对客观世界的“背叛”感到“罪恶”。 人类有了主观的意识之初,原来是以和粗朴的天道的分离为代价的。这就注定了人类追逐道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错构。就像我们每每在失去某物的时候,才意识到它曾经存在过。人类追逐道的过程,何尝又不是一个看似越来越近,其实却越来越远的永无止息的过程呢?我们追逐的东西,原来是我们“背叛”的东西;我们得到的东西,又何尝不是我们失去的东西呢? 本文纯属个人见解,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指教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