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时候,家里有很多书,各种各样的,有中国历史和文学方面的书,也有英文版的文学书和专业书。不仅仅这些大人的书,还有我们小孩子的书。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那是在我生日时,大姑妈从北京寄来的,名字叫“小布头奇遇记”,讲的是一只小布娃娃的历险记,我被里面的插图吸引住了,自己照式照样画了一本。还有连环画,诸如“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我不认字的时侯,却是无师自通地会画图,那些连环画中的人物,张飞,关云长,还有那吃唐僧肉的白骨精,照葫芦画瓢,通通画了一遍。所以,小人书有了小小人书 ——我自己的版本,书也就越来越多。来我家的客人都说,我家可以开个图书馆了。 家的书房中,依墙两壁,有两个大书架。所有的书,分门别类,整整齐齐地放在书架上。父亲读过很多书,也喜欢买书。他非常爱惜书本,那些软封面的书,他都精心地用牛皮纸包了起来,就像穿了件皮大衣,保护了书本。书的背脊上,整齐工整地标好书名,编上号码。瞧那书架,一层层地,一排排地,空间顿时增加了不少书卷气氛和庄严的感觉。 那间书房里,放着父亲的一张写字台,非常大的写字台,上面放着一块玻璃保护桌面。看到很多人家,在玻璃板底下压放照片,在我家,No, No, No。玻璃底下是绝对禁止放任何东西的。写字台的上方中央,放着每天翻一页的台历,永远是这样的,几十年来,一成不变。父亲平时很节约,不浪费东西,但他用东西却非常考究,极其讲究美观和艺术。家里的一套家具,就是当年从法国进口的。那家具是样品,仅此一套,陈列在上海家具店的橱窗里,鹤立鸡群地展览于上海滩。蜂蜜色的表面,铮铮发亮, 弧形的边边角角,打造得如此精致细巧,高贵雅典。父亲见了爱不释手,不顾价格昂贵,买了下来。父亲最得意的是梳妆台上的大圆镜和衣柜上的穿衣镜,镜子做得这么大,又不变哈哈镜(镜子后面涂了一层水银,技术不过关是会变哈哈镜的)。后来,几经政治运动和抄家,家里的东西几乎抄空,扫地出门,被留下来的仅是这套家具,我的钢琴,还有就是父亲的宝贝 —— 写字台。 多少个夜晚,父亲坐在写字台前,我站在他身边,小孩子的时候,人比桌面高出一个头,扒在写字台上,听着父亲念古文:“晋太原中,武陵人捕鱼为业。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父亲不会讲普通话,用上海的土话,既浦东本地话喃喃念诵着,声音忽长忽短,时高时底(有点那平平仄仄的意思),像一个不会唱歌的老先生在学唱歌,念到兴奋处,闭上眼睛,摇头晃脑,我看着觉得非常滑稽,差点笑出来。听着,听着,竟然记下了好几篇古文,那时我识不到几个字,只知道个大概意思, 所以只能用上海土话,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背诵, 鹦鹉学舌,像唱山歌似的。 父亲是个极爱整洁干净的人,每样东西,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不能随便乱放的。用完东西,必须放回原处。房门前,不准放一大堆鞋子,鞋子要放在鞋箱里。喝完了水,茶杯要放回茶几。当然,看完了书,书本必须放回到书架上。父亲一方面言传身教,一方面以身作则。我们从小长大,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潜移默化,不知不觉地,也养成了父亲的习惯。 记得父亲有时侯兴冲冲地捧着买回来的新书,第一件事,就是给新书穿件衣服。他是用牛皮纸包装的,因为牛皮纸很结实。这些牛皮纸就是包邮件包裹的纸,父亲小心翼翼地拆下那些邮件包裹,把牛皮纸展开,压压平,翻个面,当包书皮了。尽管书皮的反面,邮票,邮戳,姓名地址,乱七八糟,但是正面却是光光鲜鲜的。父亲说的,这叫“废物利用”。 书当然是拿来阅读的,不是装饰品。父亲鼓励我们看书,也经常和我们一起看书,给我们解释书中的疑难之处。但是,看书有看书的文明,每当翻到书中某一页,需要停下来做其他事情,或者,这一页很重要,需要做个记号什么的,记住,一定要拿一片书签,放在这页上,不能在书角上折一个小三角做为记号,虽然这是极为普遍的一种做记号的方式,但在我家却是忌讳的。 当然,书是不能白看的,父亲给我解读文言文,要我每天记一篇日记,他要抽查的。我开始几天还认真,到后来就虎头蛇尾了,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东西好记,记了几天流水帐:“今天,早上起来,跳了橡皮筋,断了好几根”,“今天,早上起来,下围棋,有一步好棋,但一个喷嚏,把围棋喷飞了,因为围棋是爸爸纸头做的,假的”,“今天,跌了一跤,把裙子搞了一个洞,裙子自己要破,不是我的错”。后来,想了个办法来对付抽查:一口气记七篇,就有整个星期可以高枕无忧了,内容全部是叙述小人书里的故事,或者把一短古文翻译成白话文。 前几年我回上海,哥哥慎重其事地给我一包东西,说这是父亲的重要遗物。我回到家后,打开一看,竟然是我孩童时的几本日记本。父亲给每本日记本穿了件衣服,标好年份,扉页上贴了我的照片。我颤颤抖抖地翻开了一页,里面夹着两张纸,原来是我小时候画的图,一张是“西游记”中的白骨精,一张是“三国演义”中的张飞,张翼德是也!这是我随心的涂鴉,早就被我扔进了垃圾桶,父亲却当宝贝,从垃圾桶里拣了回来,保藏了几十年。看看自己记的日记,实在不忍目睹,字迹歪歪斜斜,涂涂改改, 错字别字连篇。父亲用红色的笔,为我改正错字别字,纠正“的,地,得”的用法。。。看着看着,我不禁笑出了声:我把诸葛亮写成了“猪哥两”,还说他骑在马上,挥舞着大刀,威风凛凛。诸葛亮分明是个文人军师,坐在四轮马车上,摇摇鹅毛扇的,何来骑马揮刀?看来我当时根本就没有好好地在看书,是在糊鬼。 阅读书本时,父亲不允许我们在书上划线注笔。这条清规戒律,我觉得不合理,所以,在上海,阳奉阴违,到了国外,对不起,不遵守了。我在美国念书时,还偏偏挑那些划了红线黄线(marker) 的旧书,划得越多越好。刚到美国,英文也不咋地,厚厚的一本英文书,看得一头雾水,抓不住重点。旧书的价钱便宜,里面的红线黄线,可帮了我的忙,那是前人给我总结的经验,真是一举两得啊。有时为了应付考试,干脆只看旧书里划了红线黄线的部分,省了我不少时间,这是我偷懒的办法。 阅读书本,总得一页一页翻吧,这翻书,也是有纪律的: 不能用指甲抠抓,更不能用手指在舌头上舔一下吐沫,然后再去粘纸。我有一位老师,他根本没有这些概念,有一天,他来到我家,拿起一本书,翻阅的时候,用拇指和食指抠一下,翻一页,抠一下,翻一页,翻得很起劲,我在一旁急得抓耳绕腮,又不好意思说他。结果,整本书有四分之一的纸头都有指甲印,的确难看。后来,我把这本书悄悄地藏起来,不让父亲知道。 父亲爱惜自己的书,同样也爱惜他人的书。每每借了人家的书回来,第一件大事,就是先给书穿件衣服。看书的时候,就像爱护自己的书一样,轻轻地翻阅,不会在书角上折小三角做记号,也不会在书上乱划乱写。到了规定的时间,一定按时归还。如果来不及看完,就提早几天通知人家,请求是否可以延期几天。到还书的时候,符合“完壁归赵”。 可到了人家借我们家的书时,情况就大大地不同了。我的有些朋友和同学,到我家来玩,看到书架上那么多的书,我很但心朋友提出借书。并非我小气,这是有原因的。曾经有好几次,几册书借了出去,无法追还回来。我性格儒弱,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很怕伤感情,开口催还,总觉得给人以难堪,开不出口,所以不敢去要回来。我父亲催着我去要回来,我借种种理由推迟,心里也确实烦恼和窩囊。父亲无奈,只好代我去问这些借了书的人了。那知这些借书的人,把书转借给了张三,张三又转借给了李四,李四又转借给了王五。。。。书是追不回来了。还有另有一种情况,书虽然归还回来了,但借出去时,分明是整齐挺刮的,拿回来时,四角翻卷,烂污糟糟,软皮沓沓,有的甚至连封面都不见了。 我继承了父亲很多好习惯,这些习惯在我的人生道路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对于父亲的这些“清规戒律”,我也不是照单全收的,有些甚至是违背的。比如,在书上划线和写字。我看书时,就是喜欢一边看一边把重要的章节划下来,在书页的边上,空白的部分,写上笔记,有时,甚至画个分析图案。后来,父亲毕竟到了皓首苍颜之时,变的宽宏慈祥了,我有时和他论个理,他说我书读多了,知识长进了,辩论不过我了,所以,由我任性,他也不管了。
晚年时的父亲在他的写字台前看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