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鬧得沸沸揚揚,美國加州正在醞釀一個公投法案,編號是SCA5 ,中心意思是要在公立大學的招生中,恢復種族配額制度。
先來講一下原委。大家都知道,自上個世紀美國實施種族平權以來,一直有一大堆法律對各個弱勢種族群體在就學就業等方面有所照顧,當時首先說的是黑人和印第安人。於是就出現在比如名校招生中,白人候選人比黑人候選人高出數百分,還被黑人對手淘汰的事例。白人不服,告到法院去要求在分數面前平權。大體上的解決辦法是:照顧可以有,但也要適可而止。比如不得為不同種族預設固定名額或加分分數。
這個反向平權運動於1996年,在加州結出一個碩果,就是那以55/45%投票比率通過的有名的209號公投法案。此法案修正了州憲法,“禁止州政府機構在僱傭公務員,公共服務合同簽訂和公共教育中考慮種族,性別和族群因素。”簡言之,一切公立機構必須處於“色盲”狀態,不得以種族等因素對任何人有所照顧或歧視。就學校而言,那就是“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
這個法案實施至今18年,積極效果是,學校招收到的學生的平均質量自然有所上升,畢業率有明顯提升(就是說輟學率下降)。最令亞裔高興的後果就是,亞裔在加州系統的名校中的入學率急速提高。到現在,一般已占到新生總額的35-45%。而亞洲人僅占加州總人口3800萬人中的14.2%,即約1400萬左右。
看到這個比率,我立馬想起了中國的古訓:“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堆出於岸,流必湍之。行高於人,眾必非之。” 我還想到了去年春天美國著名民調公司皮尤的報告《亞裔美國人的崛起 The Rize of Asian Americans》是不是真的把亞裔給“捧殺“了。
這件事2011年就已經在加州議會引起嚴重關注,加州參院的SB185號議案已經要求“允許加州大學和加州州立大學在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許可的最大限度內,在錄取時考慮種族,性別,族群等因素。”該議案已在加州參眾兩院通過,被州長傑瑞·布朗否決。
2012年,此法案再度受到挑戰。州參議員Hernandez提交Senate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5(SCA5), 意圖刪除209法案中關於高等教育的詞句。2014年1月30日,SCA5在加州參議院投票通過。州參議院由28名民主黨和11名共和黨議員組成,投票結果依黨派劃分:27票贊成,9票反對,3票棄權。SCA5提案將進入下議院等候票決。目前(2014年)下議院也是民主黨多數。如果在下議院通過,此法案最快可以進入2014年11月的選民投票,超過半數支持就成為加州憲法。
現在全美亞洲人群情激奮,都在想如何阻止這個有損亞裔根本利益的法案的通過的辦法。本人本着血濃於水的精神,也來獻計獻策。
這樣的修改州憲法的法律下一關必須通過眾院三分之二多數。加州眾院80席,民主黨55席,共和黨25席。民主黨又是剛好過三分之二。如果亞裔能說服至少兩個民主黨議員倒戈,就能成功阻止議案通過。
更可行的似乎是在州長那裡下工夫。2011年布朗曾經否決類似議案。鄙人覺得,加州亞裔應當首先研究2011年,同為民主黨的布朗州長是在什麼樣的情勢下否決的該議案,事前事後有沒有什麼風波,他當初得到那些勢力或哪些人的支持做出的這樣的決定。為什麼當初加州亞裔似乎並沒有就此發出過什麼聲音,而坐享了這個成果?等等。然後應當推選有聲望的領袖或數名代表,約見布朗州長,懇請他秉持一貫精神,再次否決這個法案,並允諾他一定需要的若干支持。
第三個建議是大家一起寫文章,那猶太裔在美國藤校和其它名校的高錄取率做文章。筆者查到加州的猶太人約有100萬之眾,占總人口的2.6。下面的統計表中,並未分列猶太人的錄取率。據我所知,在美東常青藤名校中,猶太人的錄取率一直高居20%以上,(有說法甚至是30-40%,但他們悄悄做,你無法坐實。)與猶太人在全國人口中的比率1.8%相比,超額錄取率達1000%以上。相較而言,亞裔在藤校的錄取率約為16%。與亞裔在美國人口中的比率5.8%相比,超額錄取率不足300%。在加州亞洲人的超額錄取率也是300%左右。在文末附表中,沒有看見猶太人的單獨數據。但本人合理推測,他們的超額錄取率應當比亞洲人更高,至少是相當。如果SCA5通過,猶太人的利益一體受損。他們有責任和義務與亞洲人並肩作戰。
有人會說,猶太人在加州就占2.6%,不及亞洲人份額的五分之一,他們說話有用嗎?這個話就說得不夠聰明了。誰都知道,猶太人是一個精英民族,他們走的是精英路線。這正是亞洲人應當去仿效的路線。早在上世紀的20年代,猶太人就遭遇過亞洲人現在面臨的窘境。他們由於學習成績太好而在名校中占名額太多,而受到當時的Wasp主導的玻璃天花板的壓制。直到1945年以後,猶太人數十年含辛茹苦,奪得美國多個主流媒體的控制權,開始大力鼓譟這種歧視之不公平。然後,這種歧視才漸漸瓦解。風水輪流留轉,現在猶太人在教育領域也是大權在握,他們把曾經壓制過他們的玻璃天花板重新抬出來擱到了亞裔的頭上。現在,如果SCA5在加州通過,尤其如果在全美普及,那猶太人應當比亞洲人更加的首當其衝。現在猶太裔躲在白人的統計數據中悶聲發大財,卻不被注意。一定要把他們提溜出來。
猶太人的校長或Wasp的教育局長不肯公布猶太裔的份額怎麼辦?這事其實只要發動在加州每個大學占到至少35%的亞裔同學把自己的班裡的族裔構成統計出來一匯總就可以知道。不用我教吧?Wasp的頭髮不會純黑,總是帶棕色,深淺不一,直至黃色。而絕大多數猶太人皮膚白色但頭髮都是和中國人一樣純黑色的。他們在人種上和阿拉伯人極似,但談吐上又太不同。在法國,猶太人可是矜持得太多,根本沒有在街上或低職業中晃蕩的人。不過在美國阿拉伯人也不多吧?再不然就是到學校官方網站上的學生錄取花名冊上,憑藉家族姓氏特徵來辨別了。這個我可不在行。不過據專家說,完全可行。
一旦坐實了猶太裔的超高錄取率,我們自然可以和他們談判聯手之事。不然大家就得一起倒霉。這事非他們所願,但既然貓膩已經暴露,也只好被迫與亞裔聯手來捍衛了。如果真正做到了把本打算隔岸觀火甚至漁翁得利的猶太人拉下水來,那可是了不得的孫子兵法呀!
本人建議不僅亞洲人造輿論要不停地把猶太人的超額錄取率,尤其是東部藤校的錄取率比亞洲人更高拿出來說事,還要主動地、不停地向那些猶太人主持的主流媒體投稿、上書,要求他們和亞洲人聯合作戰,捍衛共同利益。如果他們動起來,那才能移動美國整體輿論的大山。不是說:“只要那些大喉嚨不說話,什麼事在美國就不存在”嗎?如果他們也說話了,那這事不是就存在,甚至大呼了嗎?
美國人都知道,美國《獨立宣言》中的名句:“人生而平等,人人享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說的是追求幸福而不是享受幸福的平等權利。我們大家一起追求,在分數面前人人、族族平等,不得歧視,這就是《獨立宣言》的原意和本意。如果說美國白人奴役黑人,對黑人始終有道德虧欠,再照顧黑人100年還情有可原。但在加州黑人只占6.7,反是拉美裔占總人口的32.4%,與非拉美裔的白人(裡面包括猶太人,也包括阿拉伯人,真是成了一個大雜燴。)旗鼓相當。他們在拉美是主導民族,是當年殖民者的後裔,美國並不虧欠他們,憑什麼要對他們特別照顧?須知這個SCA5的提案人就是一個拉丁裔,他根本就是在以權謀私。
當然我也明白,對弱勢群體要有所照顧,也有它的道理,不然多民族大家庭何時才能平等相處?但也那要有一個前提,就是這個弱勢群體人口有限。比如殘疾人。但拉丁裔在加州已經占到人口的三分之一,比亞洲人多出一倍,哪裡是弱勢種族,這都要照顧,那又如何照顧得過來?這根本就是持強凌弱,多數暴政,是一人一票投票制度的大漏洞,是假民主。
而且就算你按配額制被照顧進去了,你能要求老師在給你的作業論文打分時,在授予畢業證書時,也照顧種族平衡嗎?掛科太多要你輟學時,是否也要考慮種族平衡,不要讓某些種族太難看?
更關鍵的理據是:高等名校是為國家培養精英人才的搖籃,所首先要考慮的是為國家掄才,唯才是舉。如果處處要考慮族裔比率,人口比率,性別比率……,在一個並不可能做到這樣樣都真正平等的現實世界中,你國家是會喪失競爭力的。比如亞裔精英就會來得更少,比如美國硅谷的競爭實力肯定就會馬上受損。
比如那個NMS(National Merit Scholarship) 國家優秀獎學金,以11%的高中生在學比例,亞裔卻能拿到加州60%的半決賽名額。這是不是又不公平?是不是也得按人口比率平均?那奧林匹克數學、物理學、化學競賽呢?許多族裔根本就沒有人來參加比賽,是不是也不公平了?是不是無論你來不來參加比賽,先把獲獎名額給你按人數比例留着才公平?還有那個硅谷企業招聘電腦工程師,是否也應當按人口比例為你保留名額?
說穿了,這種政策實在獎懶罰勤,鼓勵劣勝優敗,是一種逆向的種族歧視。這和歐洲的鼓勵越窮越生的生育政策一樣,有非常嚴重的糟糕的人類學後果,最後的綜合結果就是整體人類的平均智商水平不斷下降。當然這裡就不用扯那麼遠了。
在美國的亞洲人其實也有很多缺點,比如情商不足,語言能力不足,交際能力不足,論體力拳頭那更是不行。論生育能力也是不行。最大的優勢就是聰明而又勤學。這一場鬥爭可不像那次的吉米秀“繞到地球那一邊去殺光中國人”僅是一個口舌之爭。這回傷害到的可是亞裔的根本、核心利益。亞裔決不能手軟,必須全力以赴。整個美國就有1820萬亞裔,加州一州就集中了其中的77%。這實在不是地方事務,而是一件全國性的大事。
亞洲人不關心政治,只顧自己的小家庭利益,不善組織,不善交際,沒有眾望所歸的地方和全國領袖,這些弱點這回都暴露出來。但也是轉變的機會,就看有沒有人出來當那個時勢造的英雄了。比如那幾個加州的華裔參議員都投贊成票,據有人分析是因為他們的選區的亞裔也是少數,還不及拉美裔的人多。為了選票利益他們就出賣同胞利益了。這也得靠同胞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下一步的關鍵是眾議院投票,據調查那裡也有三個民主黨華裔議員。只要爭取兩個倒戈,議案就會通不過。這事已經有人在做,我們且拭目以待。
我還沒有想好,中國政府在這件事上,是否應當有一個立場。因為按理說,那些美國亞裔中,必有相當一部分擁有中國國籍,是第一代的留學生。現在還在國內的企圖到美國去留學的就更是正宗中國人。這個法案若通過,自然會傷害到所有在美國和還在國內的想到美國去留學的中國人的權益。中國政府真的還有資格就此事發表意見呢!是不是還可以聯合其他的亞洲國家的政府一起向美國或加州政府施加壓力呢?
況且,亞裔就算在美國入了美國籍,也是中國人的親戚,中國也是他們的娘家。他們受了欺負,娘家當然也有資格說話。比如1967年印尼排華,屠殺的大多是世居那裡多少代的華裔,有中國籍的人並不多,難道中國政府就能不管了嗎?
我覺得,中國的主流媒體,網絡輿論界,都有義務出嘴,為在美國的我們的同胞吶喊助威。他們的勝利真的就是所有亞洲人華人的勝利。相應地,他們若失敗,那當然也是全世界亞洲人、華人的失敗。
可不可以上綱上線到說這是一種新形式的排華或排亞法案,可不可以向比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起訴訟?不是一定要贏,甚至不一定真的要立案,而是要造出聲勢來。總之要儘可能把事情鬧大,就能有轉機。
這一仗太關鍵,如果亞洲人勝了,再趁勝挺進,擊潰美東常青藤盟校中對亞裔設置的玻璃天花板,10年最多20年後,亞洲人就會在美國取得與猶太人分庭抗禮的資格。這一點,美國的Wasp(White AnglAnglo-Saxon Protestant 央格魯薩克遜白人新教徒)們恐怕還沒有準備好面對。
大家都知道美國是以色列的鐵杆支持者。原因無他,就是因為猶太人在美國各業的頂端擁有太大的勢力,完全可以以1.8%的人口比例左右美國的政策走向。亞裔華裔起來後,至少可以保證美國不會與中國開戰,甚至進一步可以保證兩個國家精誠合作共同主導世界。只是這一仗來得太早了一點,亞裔華裔的力量還不夠,還真的沒有必勝的把握。但我們總得先力爭呀。
這些事,在美國的華人社團,領袖集體,比如那個有名的百人會(Committee of 100)就應當責無旁貸地出面組織。不然他們作為華裔的精英的最優秀的100個代表,就太失職了。
加州這個公民投票發動太易,已經做過很多糟糕的決策。比如,就是因為加州公民一再投票反對政府加稅,同時反對政府削減福利,搞得前任的施瓦辛格加州州長一籌莫展,政府多次長時間靠開白條舉債度日。
現在又有一項把加州一分為六的議案正在徵集簽名。只要倡導者能夠在今年6月18日前徵集到超過807615個選民支持簽名,就可以在今年11月舉行州內的投票表決,決定加州是分是合。
美國還有最高法院,可以進行違憲審查。像這樣的案子,如果有人告,按慣例會被受理。看以前的相關判例,是起點公平和終點公平的折中。這樣亞洲人的利益還是會受損,而且曠日持久。
還有一件事,美國的亞裔一貫以來,三分之二以上是投票支持民主黨。這是美國一切弱勢群體的不二選擇。問題是亞裔在美國還是弱勢群體嗎?亞裔已經像猶太人一樣優秀得讓其他的美國人側目。本人建議以後亞裔美國人更多地轉向支持共和黨,既然他們能夠更多地捍衛強勢群體的利益。比如這次,不是所有的共和黨議員都投票反對這個SCA5議案嗎?
還有一種說法是,美國這樣自毀家園,中國人應當高興,就讓美國的華裔為祖國的勝出做點犧牲吧。筆者很不贊成這種觀點。本人希望中國勝出,但並不希望西方垮掉。大家還是費厄潑賴,和平公平文明競爭為好。如若西方真的垮掉,那會留下一個中國人、亞洲人絕對承擔不起的世界性的災難。就像今天的西方也不敢妄想中國崩潰一樣。他們也是承擔不起那個時候必會出現的以億人為單位的難民潮的。
說句心裡話,本人也是海外華人,萬分願意祖國昌盛,願意與祖國一起分享繁榮甚至分擔危難。(比如捐款救災,比如為奧運火炬護航。)但並沒有為了祖國的勝出而甘願在海外當犧牲品的覺悟。反倒是希望海外華人有危難時(比如這次美國加州的SCA5),祖國也能幫我們一把。
概括一下,本文提出了七個建議:
第一、去找加州州長,敦促他和2011年做過的一樣,動用州長權柄,直接否決該議案。
第二、發動輿論攻勢,可勁拿猶太裔的過高錄取率說事,要求他們與亞裔同仇敵愾。
第三、向猶太人控制的美國主流媒體大批投稿,大聲求援,要求與他們一起捍衛亞裔與猶太裔作為聰明而又勤奮的種族的共同利益。
第四、是否可以遊說移民來源國各國官方以為本國國民爭取公平待遇為由干預此事?
第五、可否向聯合國的人權理事會提出種族歧視的控告?
第六、美國的華裔精英組織百人會,是否應當出面負責組織一部分上層活動?
第七、以後要慢慢習慣強勢種族的身份,要慢慢轉向支持共和黨。
附錄是一份美國加州大學新生的種族構成統計,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