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妒嫉和偽善
在東西方正教的影響下,全人類所有文化都把“妒嫉”看作是“不好”的心理狀態。妒嫉的直接表現在於要人要維持一個“我好”和“我的比你的好”的心理狀態而不願意接受別人在財富、地位、能力、道德和命運前途等方面比自己強的現實甚至於別人比自己強的可能性。
幾乎所有陷入妒嫉其中的人都自然要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合理化這些妒嫉導致的思想行為,甚至於從宗教和社會倫理中去尋找看似正當的理由去掩蓋它。它根植於人過度為私的心理,是形成社會主義等貶低別人貢獻和搶奪他人利益的理論的心理基礎。
包括馬克思主義在內的所有“均貧富”的理論之所以為很多人所接受,很大程度上是基於人的妒嫉心理並給它穿上了種種冠冕堂皇的美麗外衣增加了它的迷惑性,最典型的就是利用人們對“無私”這種根植於出世信仰的高尚境界的嚮往,明明是自己出於為私妒嫉別人,反倒給人家扣上一個“為私”或“顯示自己”的大帽子,用偽善把自己包裝起來,然後就可以大打出手了。這是無分中外,所有妒嫉者最駕輕就熟的一招。
由於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強調內向性格的好處,儘管有“止於至善”和“欲正其心,先誠其意”等人世間正理的要求,講待人以誠,遇到矛盾反觀自省,做事不要為所欲為,要善待他人,有容乃大。但內向性格帶來的“不顯示”這種對自身修養的要求在人心變異後也暴露出了其弱點,作為打人的棍子,被私心作用下產生的妒嫉所利用。自古所謂文人相輕,越是知識分子越受不了別人比他強。二十四史到處可見“妒嫉”兩個字。連半個神仙的申公豹也因為妒嫉姜子牙而給他到處搗亂,神通廣大的濟公也被妒火中燒的靈隱寺方丈趕出廟去無處棲身。妒嫉者對別人比自己強的典型反應是:你哪是本事大,你那是“自私”、“顯示”,良心大大地壞了。受儒教內向人文性格影響的社會對被扣上這兩頂帽子的人一般採取有罪在先的判斷,偽善的妒嫉者隨便扔出以上一頂帽子,被指責的人便要花費大力氣為自己作出無罪辯護,想辦法拿出證據來辨清冤情,而且往往也說不清辯不明。這帽子一扣,對被妒嫉者而言就象一個人在當今美國法庭上被人莫名其妙地告了一狀一樣,不管冤不冤,不死也要先脫三層皮,這就使人越來越不敢出頭,不敢與眾不同。
在一切判斷的標準以“為自己得好兒”為出發點的私心作用下人很難感受到別人的痛苦,這樣的感受不可能是真實的反映客觀世界的,為了證實“我對而他錯”看不到自己的問題和別人的好,妒嫉心作用下為了證明別人不好而喪失理智,這妒嫉心一出,所謂“客觀”就很難作到了。這時人的行為是不是傷害了別人或大家的共同事業自己可就看不清也顧不得了。
在儒教正理的作用下,有些人一開始也知道這麼做不對,但如果不能真正達到儒家要求的通過“反觀自省”而將內心與行為一致的“誠且善”的境界,為了維護自己高人一等的自尊心(實際上是當事人不願意承認的自卑),壓抑自己到一定程度後,容易使性子給別人扣上自私顯示的大帽子而作出損人不利己的極端事情來。這種強烈的妒嫉已經在中國文化中形成了一層制約個人和社會發展的很不好的東西,誰出頭誰就會被攻擊,致使中國人的創造力越來越受到世俗社會的壓制。它使出於“私”心而產生的妒嫉及其行為竟然偽善地以“鼓勵無私”、“打擊為私”的名義出現,這種行為其實嚴重違背了儒家對人要求的“誠”的基本心性標準,但強調“內斂”的儒家文化被世俗不斷變異和敗壞後,已經很難讓人對此認識清楚了。這也是中國社會最終竟然接納了同其主流傳統價值觀完全相悖的外來的劫富濟貧式的社會主義思想的一個性格上的內在敗壞因素。
中國五千年文化相對西方現代文明具有更加深厚的內涵,但正因為其深厚所以複雜。人類社會存在好壞相生的道理,有多好的東西就有多壞的東西相應存在。正像不能因為當年猶太教士出於妒嫉慫恿總督彼拉多殺害了耶穌而將猶太教列為邪教一樣,儒教也不能因為其所教化下的人的妒嫉將其濫用而被指為一無是處。西方人雖然不像受儒教影響的東方人那樣內向,沒有中國人背後思想和文明的複雜性,但只要為私一過頭,一樣產生妒嫉心,一樣用冠冕堂皇“為公”等理論掩蓋那實際出於為私而產生的妒嫉,美化由此產生的行為,甚至一樣歪曲正教來偽善地為自己的私心膨脹塗脂抹粉。
不同於東方內向性格導致的幾乎到處無所不在的妒嫉,外向的西方人的妒嫉心理主要體現在對待財富這一方面。馬克思主義和左派大政府等“均貧富”這一類美麗的外衣掩蓋下實際上是對擁有財富的人的妒嫉。同中國人拿儒教倫理指責別人以掩蓋自己的妒嫉一樣,西方人也將自己妒嫉別人財富的心理用正教的教義來偽善地包裝起來。
比如耶穌講的“富人上天堂,就像駱駝進針眼一樣難”,本來是指人若因為耽於世俗的利益和短暫的情愛(Phileo 原始的希臘語聖經中的人的因情所生之愛)而認識不到回歸天國世界和將心性升華到愛的真諦Agape(原始的希臘語聖經中的真正的神的無私無我的“愛”,東方文化中對應的概念是慈悲)對自己生命的重要,其自由意志就很難作出正向選擇,神就會無從下手拯救他,使他獲得永生。其實富人有富人階層的矛盾,不論貧富,大家在世俗中都沒有三天好日子過,富人也並不是不能產生回歸天國的願望。耶穌也將妒嫉看作人的罪,帶着它是不可能返還生命最初Agape的真善本性並回歸天國的。他根本不是叫人厭惡富人而去均貧富,他只是讓人不要耽於世間利益而蒙昧了回歸天國和無私的善良本性的願望。
講到這裡順便說一句,現在的教會有幾個以真正叫人以回歸天國世界和Agape本性為第一要務的呢?就像一個人說愛他的父親,卻不想回家同他永遠在一起一樣,那怎麼能說這人還有對他父親的真愛呢。至少所有的早期基督徒都是將回歸天國和自己的Agape本性而同他們的主永在一起為信教的首要目的的。耶穌將這樣不以引領人回歸和得永生的初願為目的的教會比喻為以弗所教會(Ephesus Church),會將引領信徒的燈台從他們那裡奪走,儘管以弗所教會也努力傳教,但耶穌不承認那裡會帶給人他的聖靈(Yet I hold this against you: You have forsaken your first love.)。如今的很多教會不僅實際上是以弗所教會,更惡劣的是他們還宣揚是耶穌讓人們盡情享樂愛自己(Unrestrained indulgence, especially on sensual pleasure),把Phileo(原始的希臘語聖經中的人的因情所生之愛)甚至於Eros(希臘語中的人的肉慾之愛)說成是人不可剝奪的神所賦予的最初本性,利用翻譯聖經時英文的局限(將Agape、Phileo等都翻譯成Love)而偷換了神聖的愛的概念。於是就有了某些教會中偽善地支持高福利政策和把“均貧富”也當成聖潔的善行的一系列社會主義和左派政治傾向。出於同樣的原因,也有了世俗自由意志論者搬出基督教來神聖化其出於Phileo和Eros(情和欲之愛)且脫離了神所規範的人的倫理道德後的的行為,並侮辱人們對“無私無我”的Agape(是包括Phileo在內的一切愛的來源)的嚮往。
某些現代教會的這種行為,和中世紀教會打着耶穌救贖的名義販賣贖罪券(Indulgence)不同的只是從為了牟利轉到為了把人攏在他那裡維護那個熱鬧的形式而已,已經絲毫沒有獲得神救贖而得永生的內涵了。尤其是當今天的人們竟打着耶穌愛的名義醜化神所賦予人的無私的先天本性之善-Agape--及相應的無私無我的境界時,方向都同神所要的完全反了,他們還指望憑着這種褻瀆神的行為在死後去天國嗎?神是Agape(慈悲),又是Justice(正義),那麼如此褻瀆神的人又怎麼可能指望神的聖靈光顧呢?光顧他們的,是不是就會有神的正義呢?
回到前文,促使人贊同社會主義、大政府、福利社會等左派政策的心理根源是妒嫉和偽善,而妒嫉正是由於人出自保護自己的私心作用下帶來的偏見並用偽善包裝造成的。儘管這同無私的Agape(慈悲)本身毫無關係,但它會用“崇尚無私”的棍子打擊別人並美化自己的墮落,他開啟了社會主義等左派思想和一些偏激的個人利益至上的思想的罪惡之門,也促使了人們對“無私”這種高境界心性標準的質疑甚至仇恨。它既導致了依賴世俗集體或領袖的左派思想,也是促使人走向完全崇拜世俗自我的另一種極端的根源,誘使人徹底斷絕產生回歸本性的正向自由意志的希望,從這個角度,說它是開啟社會主義眾惡之門的罪魁,我想也不為過吧。
二、 幸福和傷害
馬克思在“幸福生活”的謊言召喚下,讓人以“信人”的藉口來“反對神”,從而墮入地獄。幸福本身對生命而言是美好的狀態,只不過天國世界中的幸福具有永恆不失的完美的特點,而世俗幸福的特點是短暫並無法避免隨之而來的失去時的痛苦感受。人的生命雖然在被按照神的樣子創造時被賦予了無私的Agape的本性,但因為種種原因而在漫長的生命進程中迷失了本性,將為私和對變化的外物的執着摻了進去而演變成Phileo(情之愛)和Eros(欲之愛),給人世間的幸福帶來了不確定和不可把握的特點。Phileo甚至於Eros本身不是罪,Phileo甚至是使人在返還Agape本性之前能夠在世間生活和維持生命的必須。只要在神所為人規定的道德規範之內,人出於Phileo(情之愛)甚至於Eros(欲之愛)的行為就不是什麼大錯,例如男女之情只能發生在夫妻之間。在合乎道德規範的前提之下,他們還給人帶來了世間的幸福(儘管不長久Eternal)。但同時所有的正教都告訴人陷於Phileo(情之愛)和Eros(欲之愛)之中不是長遠之計,有得到時的幸福就伴隨着失去時的痛苦,人就在這苦樂相雜的強烈感受中追求着。他認為人活着的真正目的是為了回歸其真正生命誕生之地和先天純善的本性Agape,回到沒有痛苦的永久幸福的境地中去。這也就是為什麼神給人留下了一系列世間須守的律法讓人能夠在Phileo和Eros中生活時不要犯罪而毀掉自己回歸的希望,同時又讓人以將愛升華到Agape和得永生為生命存在的終極意義。人確實是為了世俗利益而活着,人類社會也確實有以利益來維繫的因素,只要還認為“回歸永久幸福的真正生命誕生之地和先天純善的本性Agape”是“好”的,是高尚的,並遵守神佛給人定下的道德規範,就不算大錯,就還有希望。
人追求世俗的幸福不算大錯,但因為對利益的追求和放縱而破壞別人的福祉就錯了,這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直接損害了別人的世俗利益,如前文中所論述的因過度為私而生出的妒嫉之心貶低別人的貢獻並剝奪別人應得的利益;另一個就是為了“正當化”甚至“偉大化”對世俗不完美幸福的追求而貶低和打擊人類獲得“完美幸福”的希望—對回歸永生之地和無私無我的Agape本性的追求。後者儘管沒有對人的世俗利益造成馬上和直接的傷害,但如果神佛認為的人應該“對回歸永生之地和無私無我的Agape本性”真是對的話,那這種為正當化自己對利益的追求而對無私的美德和Agape本性進行侮辱和詆毀,是不是對人生命前途的傷害呢?自己信馬克思主義是自己的悲哀,拿着這些思想去到處散播就是一種害人的行為了。
當然我們討論這個理,是把事實分析出來供大家參考,不是要對左派或宣揚世俗利益至上的人怎麼樣,相信每個人只要能夠理智地分析問題,對自己負責,就不會被各種激動人心的口號所誤導。
三、 私與無私
正如人類歷史上最優秀的科學家愛因斯坦所說:“一個人是我們稱之為宇宙的這樣一個整體的一個部份,局限在這層時間和空間的框框之中的一個部份。他在體驗,思想和感覺時,常常與整個世界脫離,生活在一個他自我意識所看到的光學幻象中。這幻象對我們來說如同監獄,它將我們囚禁在自己的個人慾望之中,便是有限的關愛也只給了離自己身邊最近的極少人。我們要做的就是必須從這樣的監獄中解放出來,將我們慈悲和關愛的範圍擴大到能容納所有的生命,整個自然”。
生命作為個體存在於宇宙中是客觀事實。個體生命應對其自身的思想行為負責,追求其“身”長遠的幸福和從根本上遠離災禍是所有生命的自然追求。然而,宇宙創造了世俗生命之間的間隔,你“見”不同於我“見”,你切身感受到的苦樂我沒有直接的體驗。這種間隔形成了宇宙整體時空場中的一個個個體。這使進入間隔中的生命無法看到全局和體會到別的的生命的感受。因此無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對別的生命造成傷害。
基督教的“愛人如己”,佛家所講的“慈悲”,都是指個體生命提高心性徹底打破這個間隔後的狀態。但生命始終有個體“身”的存在,並不會因為“心”的“無我”狀態而喪失“身”的個體性。如果把個體生命“見”與“身”的間隔叫做“私”的化,這種打破間隔的“無私”的心性能量不帶有任何世俗 的目的,其結果可以使個體生命證得覺悟後的永恆幸福的大自在,獲得身心一致,良性循環的真正完美的個體自由。覺悟的個體生命也必將給他周圍相關的其他生命帶來幸福。這是作者在自己目前境界中所理解的正教所指“無私的慈悲(Agape)”的真正含義。在人類社會中,這是能給生命帶來光明前途的高尚的路,也是生命達成完美自由的希望。
完美的自由,應該是身心一體,所思,所行,所得,所見同宇宙之理法渾然一致,生命進入良性循環的狀態(Integrity),這種幸福和其所帶來的自信和自尊不會隨着外界物質利益的得失而變化,是長久而真實的,對一切生命都是最好的狀態。這決不是生命在世俗觀念駕馭下的不穩定狀態,所謂“非常道”。其路唯堅,但雖難行卻是能行的,正所謂“道 可道”。這是受無神論迷惑和徹底陷入世間得失的人所無法理解的,正如馬克思主義者把信仰視為“精神鴉片”以及《自私的德性》的作者安蘭德把一切正教信仰都視為“神秘主義”加以嘲笑一樣,完美的自由並不因為他們的嘲笑而不存在,但如果神佛說的是對的,信了他們的人確實會因此損害了能給自己帶來永生的希望。
社會主義等世俗的極權政治為了讓人們不做判斷地跟從其世俗的“領袖”,將以上神聖的“無私”這種高層次的出世間心性概念世俗化。利用了人正常的對自己認知能力不足的承認和需要提高心性的潛在願望,將人的希望從神佛那裡轉移到世俗的“領袖”或“集體”(民族、種族、政府等)身上。讓人放棄自己現有的認識,去接受世俗“領袖”或“集體”的認識,放棄自己現有的欲望去滿足世俗“領袖”或“集體”的欲望,而他們的好惡和認識也是同你我是一個世俗層次而不可能完美的,因此不可能將人帶到更高的精神狀態中去。當人們的美好願望破滅,認識到上當受騙了之後,心中會充滿無名的憤懣和屈辱感。這時要麼回到對神佛信仰的正途,要麼在屈辱中閉上心門從此只相信自己的狹隘的感覺和後天觀念,拒絕所有超出自己認知範圍的先驗真理,嘲笑“無私無我”的高層次心性標準,掉入世俗自由意志論的羅網。這讓我們不得不感嘆魔鬼的狡猾和人之可悲。
無私無我本非罪
先他後我是正覺
共產古蛇一夕咬
誤把天道當罪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