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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制造人民,不要制造暴民 2010-10-28 10:16:49
2004-08-13 17:05:30

“请制造人民,不要制造暴民”。谨以此言奉劝明天的中国领袖。——本文作者

有人告诉我,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中国的人口占地球人口的四分之一,中国现在是历史上最富有的时期。身为海外华人,我为此而兴奋和鼓舞。毫无疑问,任何海内外的炎黄子孙,都期待一个文明、富饶而强大的祖国在东方和平崛起。 不管谁将来担任这个大国的领导人,他心里应该比我更清楚: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上必须对得起祖先,下必须对得起后代,中必须对得起十几亿血肉同胞。如果他对如此重大的责任有所承诺,就不必回避我今天的建言:“请制造人民,不要制造暴民。”

中国有十三亿人口,是世界人口大国之一,并且好象是一个宪政国家,称为“人民共和国”,在宪法条文上,在教科书上,在报章杂志上,在政府大楼的牌匾上,可以看到数不清的“人民”。但是在现实中,人民在哪里?中国没有人民,只有臣民。

什么是人民?请允许我借助辞典和常识以及公认的国际条约,来解释一下人民。人民没有官职,那些高官厚禄的人大代表,必定是假的,算不得人民。人民必须拥有自己独立支配、在市场上可以公平交换的产权。只要是无罪的成年人,不论他的出生地或家庭背景是什么,如果在城市,必须拥有物业权;如果在农村,必须拥有山林土地权。否则,他的知识、智能或者体力,也归入他的产权。对以上财产,他必须拥有全部的占有权、支配权和交换权。其合法性与公平性,必须受到法律和国家机器的保护。

人民一定有从自己利益出发的独立的思想见解,正常的价值判断力,通过不受隐瞒和过滤得来的真实信息,知道什么法律政策符合自己的利益,什么违背自己的利益,什么行为应该称赞,什么行为应该反对。人民必须有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说“不”的权力,哪怕说错了,也不应受到警告,不被媒体“封杀”,不被人带走去“回答几个问题”,而且回不来。人民手里必须有一人一票的选票,对于如何支配选票,有完全独立自主的选择,不受利诱和胁迫。

一个国家的国民,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都可以称作人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只可称为臣民。一个人,只有在上述条件下,他才开始具有尊严的人格,善良的本能,负责的意识,助人的爱心,创业的欲望,民主的要求。“人有恒产,必有恒心”,这样的人民,必定安居乐业、知书达理、好善乐施、勤劳聪明。拥有这样人民的国家,一定是国泰民安、富饶发达的国家。拥有这样人民的国家政府,一定是廉洁高效、兢兢业业的政府。否则,一切美好的愿望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制造人民的原理非常简单。只要做一件事:把原本应该属于人民的一切,统统还给他们。首先要还的就是他们的财产权。中国人没有财产权吗?理论上没有。因为所谓的“公有制”,从第一天起,就收缴了人民的财产权,把这些权利集中到被称作“党和政府”的这些人手里,让他们从容地享受“打下的江山”。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失去了人民。为了不立刻失去这么多收缴来的财产权,“党和政府”很聪明地通过不同搭配的分配来安抚人心。这种分配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把利益分配到不同阶层的人手中,即使有分配不公而引起的不满,也是此长彼消,不怕控制不住局面。 那么中国现在有这么多富人,难道他们也没有财产权?表面看来有,实际上只是虚假的有。何清涟在《中国政府与新富人的关系》一文中揭示,私人经济对于再分配权力的依附性,使之在国家权力面前缺乏独立性。富人们尽管有钱,但没有安全感,他们一刻也没有停止把财产转移到国外的打算或行动。

自从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先生改革了游戏规则,“让少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并没有改变国家权力的旧结构,只是“摸着石头过河”,结果就变成了游戏的裁判人直接加入游戏,利益的分配人一夜之间转变成利益的中饱者。这就是改革的实质,也是改革越来越失去动力、失去人心的根本原因。 探本溯源,人民从来就不应该失去自己的根本权力——财产权和土地权。人民从来不靠“分配”生存。被剥离产权的“人民”即臣民,离奴隶只有一步之遥。这种“人民”只剩下一种权利——依附权。他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等待:等待下一个多一点良知的“圣人”;等待下一次多一点公正的再分配。这种依附关系,和奴隶制社会的依附关系本质上没有不同。

只要认真研究一下比奴隶制更先进的资本主义发展史就知道,生产力的成长和发展,从来就是掌握自己产权的人民的自我行为。自由民主的意识和制度,也只在产权自主的人民中自发地逐渐产生。 一个对中国很严酷的现实是:如果领袖们不打算制造人民,在现今的生产关系下,将不得不制造暴民。是不是会象许多人以为的,只要经济不断高速发展,就会自然形成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不会。产权不明确,产权没有掌握在平民手里并得到保护,经济发展只能在离富有一端越来越远的贫穷一端制造暴民。

暴民一无所有。他没有祖产,没有宅地,没有物业,没有哪怕一块山林土地,一个水果摊,一辆出租车……即使哪一天碰运气暂时地有了,也是“只知初一,不知十五”,在哪怕村长这样的上级官员的命令下,也会转眼之间化为乌有。父母一辈子积蓄的存款,几十年下来,缩水为零头。股民的大把血汗钱,被“政策股”搜刮一空。大学毕业只有打工一条路,不管给私人还是给公家打工,工钱由人家说了算。至于没有学历的打工妹,只能在非人环境里挣扎。不是说可以自由创业吗?首先要问,如果不凭关系或买通,哪家银行会给你贷款,哪个衙门会给你批文?至于最近层出不穷的拖欠民工款事件中,民工不得已回到家,而土地却被村长卖掉,无地可种。他们已被逼到死亡边缘,唯求一死,得到解脱。人口大国的中国,如今已成为自杀大国。

暴民没有希望,没有明天,因为他失去主宰自己命运的所有手段。他想老老实实经营自己的三分“自留地”,可是连一分也没有;他想向社会呼吁,“上访”,以寻求公道,但每一条通路都被堵死;他想多生孩子尤其是儿子,寄希望于下一代,但下一代的生存环境还不如自己,随着社会的“富有”,他一家将陷入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如果他只是被封闭在贫困中,还不甚要紧,可怕的是,现代化的信息流通,让他看到了天堂与地狱的差距。 此时此刻,只要有人登高一呼,暴民就会揭竿而起。这是革命吗?不,这是轮迴。如果革命者大部分不过是毫无产权意识、把财富当成战利品的暴民,革命成功以后的政权,仍旧换汤不换药。再经过几十年无序的产权瓜分,再制造出大批暴民,再来一次革命。历史仍在原地踏步。

历史需要什么?历史需要把过去皇族所有、现在特权者所有、本来就属于这块土地的主人——人民的产权,有序地交回到他们手中。这个过程,就是我所谓的“制造人民”的过程。 如果不打算制造人民,将必然制造暴民。

浏览(1507) (0) 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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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0-10-30 10:57:20
对,应该是造就公民。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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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0-10-29 17:44:44
对不起,俺上贴的“谁”应为“水”。
回复 | 0
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0-10-29 17:42:56
俺同意阿妞的建议,应该是造就公民,不制造暴民。人民是既成事实,公民意识则需要逐渐培养。前人早就说过,老百姓就像流水一样,谁可以撑起大船,谁掀起狂浪也会把船弄个底朝天。靠堵靠压暂时能奏效,但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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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0-10-29 10:47:39
各位好!我来万维已经有日子了。还拜各位捧场啊!谢谢评论!
回复 | 0
作者:重金属 留言时间:2010-10-29 07:21:28
全民都向英雄刘小波学习. 不要暴力, 没有敌人, 不偷,不抢,不高兴就自己改宪章.

怎么我觉得刘小波做的还是不够好啊?

自己直接当总统不就得了? 当了总统就自己组织议会自己任命部长....,然后,自己的宪章还不是水到渠成探囊之物么?!


"请多制造总统,不要多制造宪章"-----我谨以此言奉劝明天的中国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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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沁霈 留言时间:2010-10-28 22:10:49
施化什么时候也大驾光临万维啦?!妞妞好像早就知道啦,怎么也不知会一声?

妞妞,我认为制造公民,关键是文化。
回复 | 0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0-10-28 21:22:10
赞成。不过俺建议是造就公民,不制造暴民。
还是肯尼迪那句话:
谁令和平改革无法推行,就是让暴力革命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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