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免俗,看了《色·戒》。看到后来,我发现结果我知道,才反映过来我从前读过张爱玲的这篇小说,只是日子久了,忘记了。
如果是从前我看了这样的电影,我会觉得有点亵渎了先烈的意味,可现在看来,却知道了原来革命者并不是一组高大完美的人物系列。有时的手法也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冷酷也会以失去人性为代价,牺牲也不一定很高尚……
为了暗杀一个汉奸,不惜以一个女学生的一生幸福和肉体作代价,这难道不卑劣吗?而且她又不是唯一的一个!在革命的一盘棋上,每个革命者就不再有血有肉,只是一枚棋子。为了大局,谁都可以牺牲,哪怕牺牲只是下棋者的一步错着!当全盘最后赢了的时候,我们听到的只是对下棋者的喝彩和赞赏,几乎忘记了所有牺牲者!
我曾经读过有关“洪门”的历史文献。“洪门”现在也有,是个海外华裔社团组织,其实从前我们也可以称作“帮会”。孙中山革命时,在北美加入了“洪门”。他在檀香山、旧金山等处都受到帮会兄弟的帮忙和接济。孙中山到温哥华,也是这些江湖人士出钱出力。等到国民革命胜利时,追随孙中山回国的旧金山总堂的头儿却受到了冷落,无奈只身返回了美国。江湖帮会对于革命只有利用价值,当革命成功时,避之惟恐不及,谁还愿意提起?其实不只孙中山,蒋介石不是也是倚靠上海的青洪帮,毛泽东不也是仰仗农民起义军(土匪)吗?
革命,简直是残酷的代名词。对敌人,该杀不该杀的,杀了,那是革命的需要;可每次争权、肃反,那些衷心耿耿的革命党的追随者被自己人误杀的还少吗?还有那些人没死,不断被历史问题、对革命忠贞问题置疑,生不如死的人们来说,那活着是怎样的活?对于《色·》里牺牲了色,又丢了命的王佳芝来说,死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如果刺杀汉奸成功,她还活着的话,将来历次运动,她能说得清楚曾经给汉奸做小老婆情妇是革命需要?
如果革命一定要没亲情、没友情、没人性,充满了利用和背叛的话,我看还是不革的好。这是我看了《色·戒》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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