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改革回顾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今天之中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任何人都难以设计和想象的。30年前,我们不敢相信,我们能有如此辉煌的今天;反过来,今天的我们,也不敢相信我们曾经有过那样晦暗的过去。
在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其艰难困苦超出了所有人的设想。尤其是,改革的成果之大,也是超乎预期的。这就意味着,在30年这样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需要大大地庆祝一番,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把我们没有完成的事业做下去。为了这个目的,大家都忙碌起来了。我也不能置身事外,因为,我也是改革的受益者。没有改革,就没有我的现在;没有改革,我可能已经“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广阔天地做农民了——能否“大有作为”,只好存疑。
时间如梭,光阴似箭,30年弹指一挥间。当我们阔步向前的时候,时间是连续的;而当我们回顾的时候,历史只不过是不连续的瞬间;30年中,哪些时刻值得我们记忆和怀念呢?农村是中国改革的发祥地和根据地,在总结30年改革经验的时候,我们也以农村为例。
中国农村的第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是“包产到户”——“包产到户”的发起者是安徽凤阳小岗村的18个农民。之前,小岗村的农民和全国一样,实行的是人民公社制度。可是,人民公社没有给农民带来任何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好处,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国家对农民“无微不至”的控制,与国家的严格管制相对,农民普遍的消极怠工使农村的生产水平十分低下,粮食大幅度减产,直到危及农民自身的生存。“包产到户”,是全盘计划经济体系的一点松动,农民获得了有限的自主权。
“包产到户”是改革的第一步,它也解决了中国大部分农民的基本问题:生存。经过将近10年的发展,农产品丰富了,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随之,农村出现了大量富余劳动力。乡镇企业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可是,乡镇企业是体制外的,也是不受欢迎的。因为,在经济学者和政府相关部门看来,乡镇企业技术水平低,和国有企业争资源、争市场、争人才,是没有前途的。也有学者对乡镇企业表示支持,理由是:一,增加就业;二,增加地方税收;三,避免“盲流”进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富余劳动力就地消化。
乡镇企业的自主权是有限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民是不允许经商的;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民只能当个体户,只能作“小买卖”,不能办企业。因为,个体是私营经济,而乡镇企业是集体所有制,“集体”这顶红帽子为乡镇企业赢得了“准生证”。乡镇企业是中国经济的特色之一,它冲破了旧体制对“三农”的限制,开辟了一条发展农村经济的新渠道。但由于先天不足,在经过不到20年的高速发展之后,逐渐沉寂了。
另一项涉及全国农村的改革措施,是村民自治和村委会自主选举。这项改革起步最晚,是1998年之后开始在全国逐步展开的。曾经轰动一时,却已草草收场。原因是什么?不在本文讨论之内。我们所关注的是,从“包产到户”,而乡镇企业,再“村民自治”,其间的递进关系是比较清楚的,即:“铁板一块”的旧体制在其薄弱之处出现了松动,长期被束缚在土地上,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农民,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松绑,由经济而政治,逐步推进。因此,在我看来,农村的改革进行了30年,虽则效果显著,可是,总结经验的话,却只有两个字:放开。
这两个字是不是管用呢?大家可以去分析分析。为客观起见,这里引用田纪云先生在《80年代经济改革10大措施》中引述的“十大措施”。
1, 国有企业“利改税”,税后利润归企业——放松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控制,给予企业一定的经营自主权。
2,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改变由中央统收统支的财税体制,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权,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3, 取消“统购统销”,允许农民将农副产品拿到集贸市场出售——放松对农副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严格管控,此后,各种票证随之退出了中国经济领域。
4, 改革蔬菜“统购包销”制度。
5, 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变官办为民办——放开对私人经商的准入限制。
6, 改革流通体制,变国家独家为多种经济形式——放开流通领域的准入限制,允许各种民营和外资企业进入流通渠道。
7, 改革外贸体制,打破国家垄断,推行代理制。
8, 改革工资制度,打破“大锅饭”——一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用工自主权;另一方面,也给予企业决定员工工资的权利。
9, 改革劳动制度,废除终身制——“双向选择”,企业和员工都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
10,改革物价管理体制,逐步放开物价。
十大改革措施,归纳起来也是两个字:放开。
30年改革,总结之后,还是两个字:放开。
号称“第二次革命”的伟大社会实践,最终只落了两个字的中性评语,好像我是“忘恩负义”之辈——因为,我也受惠于改革;因为,大多数人都为“30年”准备好了赞美词;可是,历史是一个完整的时间序列,不能“断章取义”。不能剪切和编辑历史,只把光彩的一段保留下来作为“历史”,却把灰暗的那一段截去,当作根本没有存在一样。
也就是说,1978年之前,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被束缚的,个人、企业莫不如此,农民也好,工人也好,莫不如此,民营企业、国营企业,莫不如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四周都壁垒森严,不可逾越,个人、企业莫不如此,农民永远是农民,工人永远是工人,干部永远是干部,“山,永远是那座山,河,永远是那条河”,整个社会等级森严又支离破碎——这是什么?是一所被彻底奴役的牢笼。如果,我们特别善忘,不记得30年之前的之前,如果我们准备歌功颂德的话,我不阻拦,我只是想提一个醒。
在间谍片中,常有这样的场景:甲方情报人员,被乙方抓住了。为了获得机密情报,乙方对甲方人员严刑拷打。在无所不用其极的狠毒手段下,甲方情报人员皮开肉绽,死去活来,可甲是坚定的理想主义分子,就是不说。此时,乙方大员出现了——他善意地解开甲身上的绳索,呵斥身边的打手,并念念有词:兄弟我来迟一步,让你受苦了…….云云。试问,甲方情报人员是否要对乙感激涕零呢?凡是理智健全的人,都不该有那样的想法。
30年过去了,我们的生活大大改善了,有些人准备感谢。但我不——原本属于我的,被人抢走了,现在还给我,只是对过去错误的修正,而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善行。当然,我也不记仇,我会宽恕对方以前的恶行,只要他永不再犯。
还有一种说法,叫功过相抵法,意思是说:78年之前是过,78年往后是功,功过相抵,功大于过,所以,我们应该表示感谢。这种说法听上去有理,分析起来,糊涂。功就是功,过就是过,它们是两本帐,怎么能算到一起呢。有了功劳可以给予奖励,但这并不是说有功的人就拥有了作恶的权利。一个英雄救了10个人的命,但并不因此获得杀死一个人的权利。一个革命者推翻了独裁统治,救民于水火,也不意味着他可以继续独裁,继续奴役他的人民。中国人的思维恰恰相反,打江山者坐江山,得天下者治天下,中国的集权统治周而复始,旧王朝灭亡了,新王朝“从头再来”,根本上,源于这种思维习惯,源于人民大众普遍的“感恩”心态。
所以,我不感谢,实在要感谢的话,我感谢上帝,感谢自然中一种神奇莫名的力量。
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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