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東田楓葉的博客  
邪惡之所以橫行,乃善良沉默所至;正義之所以不張,乃司法不公因果。  
https://blog.creaders.net/u/24561/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重溫庭審:江青無愧於真正馬列共產黨稱號!無愧於毛忠誠妻子! 2023-05-02 10:25:20

  今天,通過重溫當年庭審江青的現場情景(YouTube Channel 視頻網,或其他什麼因特網,都可隨意上網查閱得到),以及公訴人、被告人、證人等,當庭對質核實的對話中,不妨可以透過現象看本質,而客觀中立、實事求是地透視出如下事實真相:

      1)被告江青,在法庭上表現地遵規守法而極盡克制自己個人情緒之能事(我說的“極盡克制”,而並非指自己首先被對方非法羞辱之後不做任何合乎庭審法規之反抗),以便儘量耐心地全部傾聽對方起訴和陳述結束了之後,再針對性應答着駁斥對方不實之詞。

       然而,當年庭審現場視頻的顯示,卻是被原告和法庭工作人員,分別非法非規地打斷江青有理有據有節的反擊回應。並且,還完全悖論庭審法理之常規做法,而厲聲呵斥、阻止江青的反辯!顯得極其不耐煩而不願意聽下去!故而,就可管窺其斷案根本不可能吻合專業化之公平公正、客觀就事論事!而盡顯個人情緒化之好惡來做政治公報私仇性質斷案。

       2)江青明明提示性回答原告,稱,對方反覆對她問來問去或指控的所謂“那麼多事實”,卻無一不是毫無起碼具體事實根據可佐證的、重複式“雞蛋裡頭挑骨頭”的無端指控。與此同時,即便連她江青自己,也是當天在法庭上聽到對方這麼說了之後,才知道的。江青繼續回應道:之前根本就不知道”有人打着她的旗號干着違法犯罪的事情;同時,江青也交代了:她十分尊重並執行了毛主席的指示.....等等......

       江青已經如此明確無誤而針對性地回答了對方的問題,而法官卻還居然熟視無睹地類似耳邊風似的罔顧之,且還反責江青所謂“迴避問題”。這不 就典型的南轅北轍式答非所問了嘛!而且,明顯的:自己拿不出證據佐證所想指控江青的東西,卻又類似逼供信性質的在暗示着施壓或脅迫被告人編造些他公訴人所一廂情願想聽到的、想要的、而實為無中生有的東西了嘛!而法官或公訴人這類所作所為,不就已經變相地揭示着其在典型地濫用職權而踐踏司法之舉了嘛!,而哪有純粹司法公平公正地審判過程呀?那不就已經預示着典型的虛假司法以達至公報私仇之政治審判了嘛!還與純粹的司法有啥必然關聯呀?

      更何況,那還純粹是執政黨內部之黨內政治路線的鬥爭。卻居然強權政治以類似病急亂投醫般,硬性捆綁到了司法來做文不對題而形式主義的所謂“公審”!其性質純粹就是公報私仇,還美其名曰“公審”!結果,自辱自毀自賤司法本來之該公正客觀、實事求是之獨立性和公信力。

      所有對江青在庭審上的指責指控,原告、或公訴人、或證人,均拿不出具體站得住腳的,即在法理層面算得上是觸犯司法性質的證據來,佐證自己那些所謂“受到迫害”的胡說八道。

       而純屬原告或公訴人,那僅憑瞎矇瞎猜、或以訛傳訛、或道聽途說等之類,一面之詞,毫無說服力,毫無公認採信力。而在此基礎上之斷案判刑,這不就嚴重地悖論司法客觀公平公正原則,而典型的逼供信式草菅人命性質的具體表現了嘛!那還具備任何司法之本該內涵的公平公正和莊嚴性嗎?

       3)而與之相反的表現卻是:江青在法庭上,面對那純粹“莫須有”的誣陷性指控,反倒表現得相對沉着,而不畏強權政治之踐踏司法之胡作非為,或不畏對方人慾仗多勢眾而言辭上暴力脅迫之施壓。勇敢而不卑不亢、有理有力有節地應對之、反駁之、戳穿之。慷慨陳詞,有理有據有節。英勇無畏、義薄雲天而四時而如歸!令人由衷佩服和敬仰。

       江青整個庭審上的表現,出色而具體地體現了一個再版“江姐式”共產黨員的光輝、正義的形象!不愧為毛澤東的合格妻子,不辱使命!

       反觀那鄧右黨偽共集團的法庭上的法官江華們,卻在江青鏗鏘有力、義薄雲天而有理有力有節的反駁下,盡顯做賊心虛,而理屈詞窮,被動尷尬。唯繼續違法違規地強權政治式,照本宣科其類似“逼供信”強詞奪理,或繼續南轅北轍地答非所問、東拉西扯以外,啥客觀中立、公平公正的所謂“公審”,也表現不出來。窘態百出、尷尬不已、自取其辱!

      有些個別純屬“文革”歷史盲的人,還對俺的跟帖點評,湊熱鬧地跟帖道:“你這評論笑死人。文化大革命無故遭到迫害冤死的鬼魂都被你逗笑了”的說道,盡顯膚淺無知而不懂裝懂得可笑了。其不懂裝懂的邏輯漏百出在於:

      連這番說話的人,自己本身,都根本沒有首先搞清楚:什麼叫做其所謂的“迫害”?難道他們有具體證據可佐證江青曾經參與打砸搶武鬥啦?抑或背地裡煽動或指使誰搞打砸搶武鬥了嗎?毫無具體佐證嘛。

       故而,難道由於人民民主的發聲,有根有據實錘地揭發、或爆料、或呼籲,而導致了某政治人物、或某些政治人物,因此在“文革”期間,政治上被棄用之(即“打倒”之)、被撤職之等,還照樣領着高薪待遇在家閒置着,就是被“迫害”嗎?那麼,如果這麼個道理邏輯能成立的話,是否全世界的老闆若對違紀犯規的員工“炒魷魚”、或撤職其經理崗位等,都成為“迫害”了啦?那麼,是否哪個國家的內閣成員之諸如國防部長、或什麼部長之類,若被總統或首相撤職、或解聘等,就通通被說成是“迫害”或“被迫害”了呀?

      那麼,接着的邏輯性的提問,就跟着來了:而難道當年鄧大人在“六四事件”上,調用軍隊坦克,對遊行示威的人民群眾開槍射殺、暴力禁言不讓人民依法說話等手法,從法理角度而言,就不算是“迫害”嗎?

      試問:這一切所謂“迫害”的說道,其具體的法理邏輯和依據何在?

      而另外,江青又具備啥至高無上的權力、可具體“迫害”了誰了呢?言者能具體舉出一兩個人和事來,以具體的事實來佐證一番嗎?否則,這類經不起司法調查或檢驗的胡說八道,又哪裡有說服力可採信呀?

      所以,這不就正如標題所說嘛:隨着歷史進程的推移,黨史記載的不斷公開的客觀原始披露,以及實踐檢驗真理的事實驗證,今天,在重溫庭審印證:江青無愧於真正馬列共產黨稱號!無愧於毛忠誠妻子!


瀏覽(4520) (13) 評論(26)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llyismyson 留言時間:2023-05-06 18:31:03

呵呵呵,你所謂的“傻子”還居然有那麼多文筆能力,而時常寫出些特別吸引你這類“非傻子”的“粉絲”們,前來跟帖點擊着提高“傻子”的文章人氣,那麼,這樣的“傻子”也該實事求是地算是“傻子”中的優秀者了!呵呵呵。你能寫出些有點理論水平的文章嗎?是騾是馬的,請拉出來溜溜嘛 呵呵呵

回復 | 1
作者:llyismyson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3-05-06 17:43:03

阿妞你不厚道啊,你拿個傻子開涮,有違人道主義的大原則嘛。

回復 | 2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3-05-06 16:55:36

謝謝你始終文不對題、南轅北轍地幫俺提高點擊率、提高俺帖子人氣!謝謝了!請繼續努力!辛苦了

回復 | 1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3-05-06 16:21:47

話說某日落第秀才蘇哥拉底在一根獨木橋遇到前遇到村霸毛達拉絲。蘇哥拉底一隻腳剛踏上那根木頭,毛達拉絲在對面大吼:混蛋,老子來了你還不讓路!蘇哥拉底趕緊退回,說:我與你恰恰相反,見到混蛋就讓路。毛達拉絲七竅生煙,大踏步衝上獨木橋, 要過來捏死混蛋蘇哥拉底。誰知剛到半路,獨木橋帶着他掉進了河裡。毛達拉絲在水裡大叫:混蛋, 還不來救我!蘇哥拉底說,不好意思,我當時正準備告訴你木頭不結實,你不給我這個混蛋開口的機會呀。

回復 | 3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3-05-06 15:17:02

呵呵,俺是什麼水平都無所謂。因為,好在俺不是來參加比賽的!俺連什麼叫做“金無明”都不知道。所以,又有啥所謂呢?你又自作多情了!呵呵呵,也許確實理屈詞窮了吧!呵呵

回復 | 1
作者:阿妞不牛 回復 東田楓葉 留言時間:2023-05-06 15:10:30

【你這類文盲式學識淺薄而幼稚之徒心虛害怕,而在“毛幫”面前都指責不出半個道理。而只會蠻橫粗暴式言語人身攻擊、不懂裝懂地假話誣陷辱罵。有用嗎?呵呵呵】

哈哈哈, 說得好啊,尤其是你的呵呵呵好聽

你好像還不到那個金無明的水平呀。俺很喜歡茅坑裡的石頭呢

回復 | 5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3-05-06 08:59:41

呵呵,既然你都熱衷於不懂裝懂地所謂“而製造歷史笑料是毛紅幫的蓋世能耐”的話,俺也不妨提醒你那“毛幫”所謂“製造歷史笑料”的真正“笑點”在哪裡!那就是今天強大得令世界一號霸權強國都害怕的國家綜合硬實力!再一點,就是令你這類文盲式學識淺薄而幼稚之徒心虛害怕,而在“毛幫”面前都指責不出半個道理。而只會蠻橫粗暴式言語人身攻擊、不懂裝懂地假話誣陷辱罵。有用嗎?呵呵呵

回復 | 2
作者:阿妞不牛 回復 東田楓葉 留言時間:2023-05-05 21:06:57

哈哈哈,你的反駁很有力呀,不過你搞錯了一個最基本點:俺和你一致認定,沒有所謂四人幫,是五人幫。甚至也沒有什麼五人幫,都是毛幫!俺和你在這個基本點上應該沒有分歧呀,哈哈哈。不同的是,你認定這是紅幫,俺也同意,不過比黑幫青紅幫更偉大啊,哈哈哈,握爪!

順帶說一下,俺對毛邏輯還是有一些煙酒的,說笑話不是俺的本事, 而製造歷史笑料是毛紅幫的蓋世能耐啊。

回復 | 4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cosomo123 留言時間:2023-05-05 15:10:52

呵呵,你有什麼證據佐證你所謂“公民劉少奇們咋沒有得到憲法保護”嗎?他完全就是因病而死。且死之前完全得到包括毛澤東和周恩來在內的具體指示的高幹待遇就醫。怎麼就可輕易採信你無根無據的所謂“公民劉少奇們咋沒有得到憲法保護”的說法了呀?你是官方信息發布的渠道嗎?否則,你不就典型的文不對題的答非所問了嘛!

呵呵,你所發明的所謂“貓賊洞在男女關係是嫖客,在政治上是嫖客, 在詩詞上也是剽客”,有啥具體證據佐證之嗎?

假設夫妻之間的關係,就是你所謂“嫖客”之間的關係的話,那不等於在羞辱你自己以及你所有的已婚家人了嘛!呵呵,

而你所謂人家“在詩詞上也是剽客”,就更是得拿出具體證據來佐證之了!否則,誰會輕易採信你這類政治慣騙的胡說八道呀?呵呵

回復 | 2
作者:cosomo123 回復 東田楓葉 留言時間:2023-05-05 12:58:15

天下奇聞: 貓賊洞統治下居然有憲法和公民! 公民右派們,公民劉少奇們咋沒有得到憲法保護?你爺爺奶奶姥爺姥姥可到得憲法保護還是貓賊洞的保護?

貓賊洞在男女關係是嫖客,在政治上是嫖客, 在詩詞上也是剽客!


回復 | 1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cosomo123 留言時間:2023-05-04 19:57:56

呵呵,你這句話的政治邏輯漏洞百出、不懂裝懂在於:

1)於民主政治而言,即便是“戲子”,也是憲法下,合法公民!那也有參政的人權自由!也有人格尊嚴!而你的遣詞造句,恰恰印證了,你就屬於典型涉嫌悖論人權法之看不起公民的起碼人權尊嚴!於共產黨的政治理念而言,就恰恰屬於看不起勞動人民!由此可鑑:凡屬你這類反江青反毛的人物,肯定是反民主、反人權、其實勞動人民,歧視社會行業的反人類性質的人物了!呵呵。

那不恰恰反而印證了毛江夫妻之正直、正義和偉大了嘛!

2)你有任何證據說明毛當時沒有離婚了嗎?如果毛沒有離婚的話,卻為何沒有中共高層人物都出席其結婚儀式呀?卻為何前妻賀子珍都早就絕情拋棄他而走了呀?呵呵呵,你整個就是不懂裝懂,還東拉西扯

3) 而你所謂“文革十年,江青這條毛的瘋狗, 壞事做絕(所以鄧小平說江青零分以下)”的說道,就更是笑話!那不就恰恰說明了江青所作所為,純粹就是依法依規執行其上級的指示了嘛!她犯啥罪之有呀?而鄧小平本來就已經被毛澤東依法撤職,而後淪為了偽共頭目。故而,鄧對江青的“零分以下”的評價,不就反襯江青在鄧右偽共面前,是絕對貨真價實的中共黨員、無愧於中共黨人的稱號了嘛!有啥邏輯上的毛病呀?難道動用軍隊射殺人民的鄧小平,還會是真正的“中共”呀?而非掛着羊頭賣狗肉的偽共呀?呵呵。

回復 | 2
作者:cosomo123 回復 東田楓葉 留言時間:2023-05-04 19:30:49

“婊子無情, 戲子無義”: 江青是婊子, 對嫖客毛自然無情(毛當時沒有離婚)。 江青是戲子,所以無義:文革十年,江青這條毛的瘋狗, 壞事做絕(所以鄧小平說江青零分以下)。

回復 | 1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3-05-04 15:58:16

3)而你所謂“這些老革命控訴的只要是他們如何如何‘反毛’”的說道,其事實,卻沒有任何人家江青他們“反毛”的證據。不恰恰反過來印證了這幫所謂“老革命”們背叛了自己的初衷,而儘是說假話謊言來糊弄司法的事實了嘛!那麼,試問:“老革命”就能自毀司法信譽着弄虛作假、搞公報私仇嗎?而“老革命”就可以在之前違法犯錯,而不能遭受批判和撤職嗎?你見過哪個國家的司法政治是如此縱容“老革命”可任意涉嫌違法犯罪的嗎?呵呵

4)而你所謂的“只是毛是否對他忠誠,就要去問汪東興哈”的說道,就更是故作死無對證之瞎矇瞎猜了!試問:難道汪東興的回憶錄中,描述過毛澤東在愛情上不忠於江青的事實嗎?呵呵,否則,你有什麼站得住腳的道理依據,可以佐證毛在感情上不忠於江青呢?

5)而連你都白紙黑字地承認了“絕對贊成博主的結尾:江青是無愧於毛的忠誠妻子”的話,不就等於變相地承認了這麼個不爭的事實了嘛:即,那些“老革命”們所“控訴”王張江姚們,之所謂“如何如何‘反毛’”的言行舉止,不就純屬子虛烏有而偽命題了嘛!而因此自毀政法信譽、踐踏司法的公正性了嘛!那麼,鄧右黨們,還可能是貨真價實的“中共”、而非類似制假販假“地溝油”的偽共集團嗎?


回復 | 1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3-05-04 15:57:50

呵呵呵,你所說的話,其邏輯漏洞笑話在於:

1)你所有所謂“毛干的所有喪盡天良的事”,除了這類標題黨式籠統地高呼口號之外,卻沒有任何的具體人和事!否則,你早該有根有據地列舉出來了!可鑑:你的說道,又被視為空口無憑的假話!毫無可信度!有本事,具體列舉幾個有名有姓的具體事例嘛!呵呵呵

2)你所重複性以極其個案性質做以點代面的所謂“張志新案”,就更是風馬牛不相及了!隨便上百度或谷歌網,都可以查閱得到類似報道!與毛澤東、與王張江姚等人,毫無任何的必然關聯!然而,若論涉嫌知法犯法、或濫用司法職權的違法犯罪的人和事,多了去了!每個朝代都有!今天更甚!反倒襯托出毛時代這類違法犯罪事件,遠沒有今天更多!司法領域警匪一家性質的黃賭毒黑犯罪的人和事,成千上萬、斷崖式塌方!恰恰印證了當年“砸爛公檢法”之因果關係!


回復 | 1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cosomo123 留言時間:2023-05-04 13:47:20

我看你是典型的道理上說不出一個字了,所以,只能以人身攻擊、人格羞辱來做塗鴉了

回復 | 1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cosomo123 留言時間:2023-05-04 13:45:30

1)按照你這句所謂“江青是個婊子, 毛不過是其嫖客之一”的邏輯說道的話,那麼,全世界夫妻之間(也包括你我),老婆都是“是個婊子”,老公都是老婆的“嫖客”了!你連什麼是“婊子”,什麼是“嫖客”都不懂!

2)假設夫妻雙方結婚之前,都有過婚史之後再相互結婚,就是你所謂“婊子”和“嫖客”的話,這樣的政治人物多了去!孫中山、蔣介石、蔣經國等,就首當其衝了!而中共高層,就更多了!劉少奇、鄧小平、朱德等人多了去了!呵呵

3)假設你所謂“江青是婊子是宋慶齡告訴鄧穎超的”的說道,是真的話,你就應該好好地出示黨史記載之類站得住腳的證據來佐證之了!否則,你就被視為百分之百的、假話謊言的騙子了


回復 | 1
作者:cosomo123 回復 cosomo123 留言時間:2023-05-03 16:29:06

江青是婊子是宋慶齡告訴鄧穎超的

回復 | 1
作者:cosomo123 留言時間:2023-05-03 16:03:36

江青是個婊子, 毛不過是其嫖客之一。

回復 | 1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3-05-03 13:57:05

絕對贊成博主的結尾:江青是無愧於毛的忠誠妻子。只是毛是否對他忠誠,就要去問汪東興哈。

江青張春橋的硬,有兩個方面:一方面,他們知道跟着毛干的所有喪盡天良的事, 包括被他們整得七竅流血妻離子散的這批翻出來坐在高堂上的“老革命”,他們就是跪地求饒也沒用的,只能聽憑發落,要殺要剮,他們沒有半點選擇。第二方面,他們這兩個智商和經歷都比王洪文姚文元豐富,知道鄧小平一夥絕不能打倒毛神,他們必須要繼續利用毛留下的虎皮虎骨神像坐龍庭,同時,這些老革命控訴的只要是他們如何如何“反毛”,用絞肉機迫害他們,因此,也就不能真正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把他們像張志新那樣割喉五花大綁公審槍決,這個所謂“法庭”就是一個證明:毛主席可不要這些鬼花樣啊。因此,江青可以利用一切可能機會證明她是毛最忠誠的衛士(是不是最忠誠的妻子天曉得),張春橋則是一言不發,獲得美國人那樣的“保持沉默的權利”,因為他知道所謂“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本來就是他們從帝王到克格勃那樣繼承來的,鄧小平用這套對付不了他。

回復 | 3
作者:席琳 留言時間:2023-05-02 19:00:47

四人幫中有兩個硬漢,江青和張春橋,法庭表現都可圈可點,不失風骨。

後來如薄熙來,等而下之了。

回復 | 3
作者:llyismyson 留言時間:2023-05-02 17:51:13

共產主義理想和制度把人變成鬼,賊東夫妻是最鮮明的例證。

回復 | 2
作者:秋念11 留言時間:2023-05-02 15:54:05

毛不太會看錯人

回復 | 3
作者:盤桓 留言時間:2023-05-02 15:29:04

從樓主公然讚頌江青來看,是一位真毛粉。比起那些一邊歌頌偉大領袖、一邊大罵白骨精的假毛粉要可愛得多。

回復 | 7
作者:啟泰 留言時間:2023-05-02 14:20:48

我只能說,江青是條硬漢子。江青之前,沒有幾個人能像她這樣做,江青之後,也沒有人像她那樣。 其他人不說,薄熙來等那幾個 政治局委員,常委,軍委幾個頭,在法庭上的表現太差了。當然,江青 如果遭遇 王光美 當年的 審判和戲弄,是否能應對更好,我存疑!


但是, 江青在法庭上被羞辱 被打斷自我辯護,也是她咎由自取,沒有啥好為她 伸冤同情的。


江青 不是 皮隆夫人,她只是紅都戲子。

回復 | 2
作者:cosomo123 留言時間:2023-05-02 11:48:34

那麼說 博主是貓糞和狗孫。


江青說:“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條狗,他讓我咬誰我就咬誰”


回復 | 4
作者:盤桓 留言時間:2023-05-02 11:40:35

江青說:“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條狗,他讓我咬誰我就咬誰”,說的的確是實話。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毛的指示辦的。應當說,她是毛的親密戰友和好學生。她的骨灰應從荒郊野冢遷入毛堂。而且,所謂“四人幫”應正式改稱“五人幫”。

回復 | 10
我的名片
東田楓葉
註冊日期: 2021-09-10
訪問總量: 1,909,734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前北大丁校長的回憶客觀透視出“
· 糾錯重發:美欲戰略產業回歸卻反
· 透視一番蔣國民黨政治代理人鄧黨
· 所謂“封賬詆毀者”所透視出袁隆平
· “文革”民主非但從未“饑荒”,李克
· 細看鄧小平明知故犯其所謂“十個
· 台海透視:到底是習近平或中共在
分類目錄
【台海篇】
· 台海透視:到底是習近平或中共在
· 中國法屬領海內陸台共巡航中,各
【鄧“六四”暴政】
· 論“六四”暴政性瞎折騰,反而客觀
· “六四”鎮壓反而透視出:“文革”民
· 法理政綱客觀論證徐勤先抗命“六
· 透視一番那為鄧小平狡辯其“六四”
· 鄧“六四”後講話所透視出政治欺騙
· 仍鄧式歪理狡辯粉飾所謂“六四”後
【文革文件轉載】
· 透視“文革”民主政改政策實乃一脈
· 原中共高層民主集中制一致舉手通
【南海篇】
· 鄧投降賣國性“擱置爭議,共同開
· 罔顧仁愛礁被掠25年久仍續與菲寇
· 25年“紙老虎”般被戰略忽悠和羞辱
【鄧黨亂邦篇】
· 透視一番蔣國民黨政治代理人鄧黨
· “文革”民主非但從未“饑荒”,李克
· 細看鄧小平明知故犯其所謂“十個
· 鄧小平明知故犯性所謂“兩極分化
· 還原江青等人揭批鄧反改開性造不
· 客觀性實踐的鐵般事實證明:所謂
· 對越戰決策中鄧陳僅為主戰派,而
· 借李敏之口判刑式誣陷無辜的江青
· 透視胡耀邦曾踐踏法規性為當年極
· 以死無對證式捏造楊尚昆假周恩來
【王張江姚篇】
· 瞎編式誣陷抹黑王張江姚反陷華國
· 江青法庭戳穿了胡耀邦鄧小平等謊
· 假設江青僅僅點名批判某劇作品該
· 公審江青視頻客觀透視出公訴人法
· 王洪文王海容唐聞生庭證反而法理
· 即便江青“野心”亦完全吻合人權法
· 透視《江青竟如此鼓吹“文攻武衛”
· 《吳德回憶終結“四人幫”的內幕》
· 《江青竟如此鼓吹“文攻武衛”》一
· 任何人為刻意弄虛作假地揚賀而貶
【謊言饑荒篇】
· 前北大丁校長的回憶客觀透視出“
· 偽律師造謊黔驢技窮下唯生搬硬套
· 美中情局客觀史載性信息反陷袁隆
· 假設中國人“吃飽飯”問題果真袁隆
· 轉載文客觀事實佐證性戳穿駁斥了
· 看蔣黨鄧黨如何遙相呼應、理應外
· 六十年前兒歌視頻畫面客觀真實反
· 從未有過事實性“饑荒餓死”之本身
· 莫言們作品及言論坐實了鄧小平謂
· 再戳穿袁隆平政治奴相下如何數典
【雜談篇】
· 糾錯重發:美欲戰略產業回歸卻反
· 所謂“封賬詆毀者”所透視出袁隆平
· 諷刺的是:中國今之偉大還真歸功
· 客觀就事論事地戳穿駁斥標題為“
· 軍委主席負責制實乃黨指揮槍,而
· 透視如下這一國內庭審現場中:司
· 【轉帖】 我最後的憂思 一一 毛
· 欲借力打力而借李政道來誣衊楊振
· 史載客觀佐證了聞捷之死,純屬殉
· 即便西方所謂“在商言商”也必須首
【翻譯篇】
· 來自油管視頻所透視自鄧偽共“貓
· 童趣說愛,純真透徹可愛而意味深
· 洋詩《她,無影無蹤》浪漫朦朧幻
· 西語洋詩漢譯古詩之技巧探索
【轉載篇】
· 跟風蔣國民黨文宣口吻而編謊誣陷
· 轉載文客觀事實佐證性戳穿駁斥了
· 否“文革”實乃鄧黨胡亂邦叛黨而投
· 轉載:獄中的江青分別與背叛毛主
· 轉載:《一位經歷過新舊社會的近
· 今天香港社會也有人緬懷、紀念毛
· 這篇轉帖文中所援引的那些毛澤東
· 鄧小平重蹈浮誇風覆轍式瞎折騰的
· 無論鄧小平欲如何硬性篡改歷史而
· 之所以鄧黨偽共集團與港台反毛背
【人生篇】
· 人窮並不卑賤,只是不太方便
· 母親節里緬懷“文革”初期的媽媽
· 毛澤東客觀屬性人類,精神境界思
· 何謂:不如意事常八九,可與人言
【自由詩】
· 遠山,呼喚離人的歸來 【完稿於
· 今天,還會否怦然心跳
· 抹不掉,遠去的牽掛
【格律詩詞】
· 七絕 * 九三大閱兵
· 沁園春 * 12月26日“澤東節”——偉
· 鵲橋仙 * 牧歌晚唱
· 定風波 * 登頂智利首都發祥地
· 七絕 * 無題
· 七絕 * 踏野
· 七律 * 夢鄉天涯
· 定風波 * 西葡風情【完稿於:201
· 定風波 * 重逢小聚
· 如夢令 * 虎年初一
【政論篇】
· 韜定律突圍性坐實了毛“自力更生”
· 透視“文革”民主政改政策實乃一脈
· 該理論上糾錯性客觀還原改革開放
· 若特朗普果真付諸落實對伊朗哈爾
· 習再連任透視了準確因應當今國內
· 鄧拓子女斷章取義式掩蓋其父倒台
· 搬出喬石所謂“依法治國”而欲貶江
· 政治道德失守實乃軍政大忌,故而
· 唯法盲才看不懂國家元首本身就法
· 習近平挫敗張又俠之舉:法理政綱
存檔目錄
2026-07-03 - 2026-07-11
2026-06-06 - 2026-06-18
2026-05-09 - 2026-05-31
2026-04-02 - 2026-04-15
2026-03-02 - 2026-03-29
2026-02-01 - 2026-02-23
2026-01-12 - 2026-01-31
2025-12-03 - 2025-12-29
2025-11-06 - 2025-11-24
2025-10-11 - 2025-10-29
2025-09-01 - 2025-09-20
2025-08-01 - 2025-08-28
2025-07-09 - 2025-07-29
2025-06-01 - 2025-06-26
2025-05-01 - 2025-05-22
2025-04-01 - 2025-04-29
2025-03-07 - 2025-03-29
2025-02-01 - 2025-02-21
2025-01-03 - 2025-01-30
2024-12-08 - 2024-12-31
2024-11-01 - 2024-11-30
2024-10-03 - 2024-10-28
2024-09-03 - 2024-09-28
2024-08-02 - 2024-08-31
2024-07-02 - 2024-07-31
2024-06-02 - 2024-06-30
2024-05-02 - 2024-05-29
2024-04-01 - 2024-04-30
2024-03-08 - 2024-03-30
2024-02-04 - 2024-02-20
2024-01-04 - 2024-01-31
2023-12-03 - 2023-12-31
2023-11-02 - 2023-11-30
2023-10-01 - 2023-10-31
2023-09-01 - 2023-09-30
2023-08-03 - 2023-08-29
2023-07-03 - 2023-07-31
2023-06-08 - 2023-06-29
2023-05-02 - 2023-05-24
2023-04-04 - 2023-04-29
2023-03-01 - 2023-03-31
2023-02-01 - 2023-02-26
2023-01-02 - 2023-01-28
2022-12-02 - 2022-12-29
2022-11-04 - 2022-11-30
2022-10-01 - 2022-10-30
2022-09-04 - 2022-09-30
2022-08-04 - 2022-08-31
2022-07-02 - 2022-07-28
2022-06-04 - 2022-06-29
2022-05-21 - 2022-05-29
2022-04-19 - 2022-04-19
2022-03-09 - 2022-03-09
2022-02-04 - 2022-02-20
2022-01-01 - 2022-01-31
2021-12-03 - 2021-12-29
2021-11-01 - 2021-11-12
2021-10-06 - 2021-10-18
2021-09-15 - 2021-09-28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