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偶然看到了油管视频平台上,有这么个最新的视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OMMYKQCl2g。看后忍不住扪心自问地多嘴几句:你信吗?拭目以待吧...... 谁不想那些凡属自己心仪人和事,都向着自己所美好愿望的设想来推进或发展呀?然而,凡事之客观发生,却并非如此这般地随人所愿而能一厢情愿地发生。人们只看客观事实该如何逻辑性发生。这就不得不回归客观上毛泽东思想之所谓“实事求是”了!而邓小平当年为了招降纳叛、拉帮结派地结党营私时,不也热衷于口口声声着重复毛泽东这一“实事求是”的真理性定义嘛!甚至还篡改历史般贪功式把当年的“红旗”杂志,谎称取消之后,却实为背地里“改名换姓”为所谓的“求是”嘛!然,他的具体实践过程中,事实“求是”了吗?却完全就是悖论事实“求是”! 中国自罔顾、背弃毛泽东思想的战略战术之英明睿智,而却以邓小平那些政治肤浅幼稚而鼠目寸光的对世界霸权主义以政治上敌我不分而自欺欺人、一厢情愿地滑向丧权辱国的投降主义的外交路线以来,这四十多年里,被对手不知给战略忽悠和欺骗而上当受骗了多少次了!然而,却还继续自以为是沿袭着邓右那“不争论”的独裁专制法则,而听不得人们“忠言逆耳,苦口良药”的针砭时弊。否则,就统统被网络暴恐式斥之为所谓“不爱国”或“不爱党”云云。其这类遣词造句的逻辑性,也把全球华人给逗死了...... 然而,切莫忘了:当今对手的所有对华政策,无论是好是坏,那可都是有着其背后全体参众两会的议员,所共同背书过的针对性专项细化的法律文本所支撑着作为底线的!那都是有着严格而准确的依法治国作为其重大决策之根基者!而且,这些战略性国家法律文本的之设立和制定,那可完全都是经过集体性深谋远虑地以符合并确保其国家政治之根本性切身利益为依归的法定决策。那可根本并非类似当今的中国自邓右“特色社会主义”以来的那些纯粹就是唯心主义性质的“猫论特色”而简单句而空洞无物的口号式那样:一会儿邓谬论、一会儿“三个代表”、一会儿“八荣八耻”等之类肤浅狡辩式的东拉西扯、莫衷一是。 故而,那也就并非其台面上哪个当朝在位的、包括总统和国务卿在内的官僚之信口开河、夸夸其谈的忽悠了两句之后,便能行得通的。否则,那就将涉嫌违法犯罪性质之行政。更何况涉及台海的问题、南海岛礁的问题、东海钓鱼岛、俄乌冲突、朝鲜半岛、巴以冲突等之类的问题,都无不有着具体的针对性的立法可溯源追究。那可不是哪位台面上政客能罔顾着法理条款,便可口惠无实地做一时心血来潮的承诺的。 而中国的后毛时期以来的对霸权主义的外交上,却无不处处尽显政治肤浅幼稚、战略鼠目寸光而被对手威逼利诱所忽悠而上当受骗!以为就头脑简单地仅凭赠送几个飞机大订单、黄豆大订单等之类似国内社会官场上之请客送礼般贿赂讨好,便可蒙混过关似的。而其因果恶效却是:无不每每自我打脸、自取其辱而倍受国际舆论的笑话!而自己哑巴吃黄连之后,却仍在“死要面子活受罪”般强撑着将问题实质做本末倒置式归咎怪罪于客观外因之对手,这也不是、那也不好所致。完全诿过卸责了那纯粹就是自己内因所致的因果关系。而与此同时,人家对手却反倒有着足够的法理依据而理直气壮地反唇相讥道:那纯粹就是人家的“内政”。中国“不得干涉别国内政”....... 结果,又被人家完全合乎法理逻辑地抢占到了国际舆论的道德制高点。而事实的真相,不正是如此这般嘛!毕竟国家政事,那可是纯粹之必须大公无私地公事公办。而并非任何个人情感之好恶下之主观主义的感情用事情绪化可改变得了大局的。 故而,人家对手每一专项法案之立法,其法理定义都早已英明远见地、准确而具体地细化着规范而定死了的。那可根本不可能再改变!除非你中国仍欲沿袭或重蹈邓小平那丧权辱国的投降主义政治的外交路线之覆辙,而继续杀鸡取卵、自废武功般搞“造不如买,买不如租”,抑或什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等诸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厢情愿的“夫妻”式战略捆绑。继续延续那当今的中国这四十多年来,早已处处深陷靠洋吃饭而仰人鼻息的战略被动的政治路线。 若果真如此,那也,不奇怪。反正,重蹈邓右式“浮夸风”覆辙,而贪图表面光鲜的“面子工程”,也已经四十多年了。这都是不争的事实。 否则,设若你中国不重蹈邓右投降主义覆辙,而丧权辱国般妥协退让的话,还能谈出个什么实质性因果效应呀?难道你中方还有本事让对方背后的参众两会的议员大人们,分别逐项地重新修法而改换成符合于中国国家切身利益的条款吗?那人家不就反过来犯了类似你中国邓右邪门歪道的“投降主义、丧权辱国”的政治路线的战略失误了嘛?而人家对手政府,其背后那些资质深厚、政治智慧都极具高智商的参众两会的议员们,那可是一帮:几乎个个可都疑似“毛泽东思想”或“孙子兵法”武装了头脑的睿智的政客。他们会至于政治肤浅愚昧而傻乎乎地效仿中国邓小平那些纯粹就一厢情愿、自取其辱的丧权辱国而投降主义的所谓“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笑话式政治路线吗?根本不可能吧! 那么,同理:你中国又胆敢在上述提及到的那些诸如:台海的问题、南海岛礁的问题、东海钓鱼岛、俄乌冲突、朝鲜半岛、巴以冲突等之类问题,再次重蹈敌我不分或混淆敌我而联敌叛友的覆辙吗?假设果真如此的话,那么,自毁自废外交政治信誉的武功、自取其辱而自我打脸的罪,又将该自己活受用了...... 故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二者必居其一的选项发生:1)对手无法改变其国家法律硬性规范的国家全球扩张最大利益化的战略核心利益的定义,而中国也不再有任何法理空间可单方纵容自己的战略核心利益再被进一步“切香肠”。故而,又再一拍两散,各执一词而各奔东西;2)双方各自都平等对待而切实互敬互重而不令对方觉得损害了自身切身利益,则兴许可达成历史阶段性协议。 然而,只要中国仍沿袭邓右那单方一厢情愿而自欺欺人的投降主义、丧权辱国的心态来搞外交,则将八九不离十地难免重蹈中共当年的王明投降主义路线之失败,而类似当年毛泽东所准确预判性形容的那样:自行乔装打扮之后,送上门。结果,却被一个巴掌打过来而赶出家门...... 当然,最后,话又得说回来:设若这一切的结果,却并非如作者上述之纯粹个人主观看法之发生,而是,谁的战略核心利益都得到了保障的前提下,也并未伤害到对方的话,那么,不就另当别论而皆大欢喜了、而该烧鞭炮祝贺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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