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偶然看到了油管視頻平台上,有這麼個最新的視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OMMYKQCl2g。看後忍不住捫心自問地多嘴幾句:你信嗎?拭目以待吧...... 誰不想那些凡屬自己心儀人和事,都向着自己所美好願望的設想來推進或發展呀?然而,凡事之客觀發生,卻並非如此這般地隨人所願而能一廂情願地發生。人們只看客觀事實該如何邏輯性發生。這就不得不回歸客觀上毛澤東思想之所謂“實事求是”了!而鄧小平當年為了招降納叛、拉幫結派地結黨營私時,不也熱衷於口口聲聲着重複毛澤東這一“實事求是”的真理性定義嘛!甚至還篡改歷史般貪功式把當年的“紅旗”雜誌,謊稱取消之後,卻實為背地裡“改名換姓”為所謂的“求是”嘛!然,他的具體實踐過程中,事實“求是”了嗎?卻完全就是悖論事實“求是”! 中國自罔顧、背棄毛澤東思想的戰略戰術之英明睿智,而卻以鄧小平那些政治膚淺幼稚而鼠目寸光的對世界霸權主義以政治上敵我不分而自欺欺人、一廂情願地滑向喪權辱國的投降主義的外交路線以來,這四十多年裡,被對手不知給戰略忽悠和欺騙而上當受騙了多少次了!然而,卻還繼續自以為是沿襲着鄧右那“不爭論”的獨裁專製法則,而聽不得人們“忠言逆耳,苦口良藥”的針砭時弊。否則,就統統被網絡暴恐式斥之為所謂“不愛國”或“不愛黨”云云。其這類遣詞造句的邏輯性,也把全球華人給逗死了...... 然而,切莫忘了:當今對手的所有對華政策,無論是好是壞,那可都是有着其背後全體參眾兩會的議員,所共同背書過的針對性專項細化的法律文本所支撐着作為底線的!那都是有着嚴格而準確的依法治國作為其重大決策之根基者!而且,這些戰略性國家法律文本的之設立和制定,那可完全都是經過集體性深謀遠慮地以符合併確保其國家政治之根本性切身利益為依歸的法定決策。那可根本並非類似當今的中國自鄧右“特色社會主義”以來的那些純粹就是唯心主義性質的“貓論特色”而簡單句而空洞無物的口號式那樣:一會兒鄧謬論、一會兒“三個代表”、一會兒“八榮八恥”等之類膚淺狡辯式的東拉西扯、莫衷一是。 故而,那也就並非其檯面上哪個當朝在位的、包括總統和國務卿在內的官僚之信口開河、誇誇其談的忽悠了兩句之後,便能行得通的。否則,那就將涉嫌違法犯罪性質之行政。更何況涉及台海的問題、南海島礁的問題、東海釣魚島、俄烏衝突、朝鮮半島、巴以衝突等之類的問題,都無不有着具體的針對性的立法可溯源追究。那可不是哪位檯面上政客能罔顧着法理條款,便可口惠無實地做一時心血來潮的承諾的。 而中國的後毛時期以來的對霸權主義的外交上,卻無不處處盡顯政治膚淺幼稚、戰略鼠目寸光而被對手威逼利誘所忽悠而上當受騙!以為就頭腦簡單地僅憑贈送幾個飛機大訂單、黃豆大訂單等之類似國內社會官場上之請客送禮般賄賂討好,便可矇混過關似的。而其因果惡效卻是:無不每每自我打臉、自取其辱而倍受國際輿論的笑話!而自己啞巴吃黃連之後,卻仍在“死要面子活受罪”般強撐着將問題實質做本末倒置式歸咎怪罪於客觀外因之對手,這也不是、那也不好所致。完全諉過卸責了那純粹就是自己內因所致的因果關係。而與此同時,人家對手卻反倒有着足夠的法理依據而理直氣壯地反唇相譏道:那純粹就是人家的“內政”。中國“不得干涉別國內政”....... 結果,又被人家完全合乎法理邏輯地搶占到了國際輿論的道德制高點。而事實的真相,不正是如此這般嘛!畢竟國家政事,那可是純粹之必須大公無私地公事公辦。而並非任何個人情感之好惡下之主觀主義的感情用事情緒化可改變得了大局的。 故而,人家對手每一專項法案之立法,其法理定義都早已英明遠見地、準確而具體地細化着規範而定死了的。那可根本不可能再改變!除非你中國仍欲沿襲或重蹈鄧小平那喪權辱國的投降主義政治的外交路線之覆轍,而繼續殺雞取卵、自廢武功般搞“造不如買,買不如租”,抑或什麼“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等諸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廂情願的“夫妻”式戰略捆綁。繼續延續那當今的中國這四十多年來,早已處處深陷靠洋吃飯而仰人鼻息的戰略被動的政治路線。 若果真如此,那也,不奇怪。反正,重蹈鄧右式“浮誇風”覆轍,而貪圖表面光鮮的“面子工程”,也已經四十多年了。這都是不爭的事實。 否則,設若你中國不重蹈鄧右投降主義覆轍,而喪權辱國般妥協退讓的話,還能談出個什麼實質性因果效應呀?難道你中方還有本事讓對方背後的參眾兩會的議員大人們,分別逐項地重新修法而改換成符合於中國國家切身利益的條款嗎?那人家不就反過來犯了類似你中國鄧右邪門歪道的“投降主義、喪權辱國”的政治路線的戰略失誤了嘛?而人家對手政府,其背後那些資質深厚、政治智慧都極具高智商的參眾兩會的議員們,那可是一幫:幾乎個個可都疑似“毛澤東思想”或“孫子兵法”武裝了頭腦的睿智的政客。他們會至於政治膚淺愚昧而傻乎乎地效仿中國鄧小平那些純粹就一廂情願、自取其辱的喪權辱國而投降主義的所謂“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笑話式政治路線嗎?根本不可能吧! 那麼,同理:你中國又膽敢在上述提及到的那些諸如:台海的問題、南海島礁的問題、東海釣魚島、俄烏衝突、朝鮮半島、巴以衝突等之類問題,再次重蹈敵我不分或混淆敵我而聯敵叛友的覆轍嗎?假設果真如此的話,那麼,自毀自廢外交政治信譽的武功、自取其辱而自我打臉的罪,又將該自己活受用了...... 故而,透過現象看本質的二者必居其一的選項發生:1)對手無法改變其國家法律硬性規範的國家全球擴張最大利益化的戰略核心利益的定義,而中國也不再有任何法理空間可單方縱容自己的戰略核心利益再被進一步“切香腸”。故而,又再一拍兩散,各執一詞而各奔東西;2)雙方各自都平等對待而切實互敬互重而不令對方覺得損害了自身切身利益,則興許可達成歷史階段性協議。 然而,只要中國仍沿襲鄧右那單方一廂情願而自欺欺人的投降主義、喪權辱國的心態來搞外交,則將八九不離十地難免重蹈中共當年的王明投降主義路線之失敗,而類似當年毛澤東所準確預判性形容的那樣:自行喬裝打扮之後,送上門。結果,卻被一個巴掌打過來而趕出家門...... 當然,最後,話又得說回來:設若這一切的結果,卻並非如作者上述之純粹個人主觀看法之發生,而是,誰的戰略核心利益都得到了保障的前提下,也並未傷害到對方的話,那麼,不就另當別論而皆大歡喜了、而該燒鞭炮祝賀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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