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民十分難忘,自己在毛澤東時代的中學期間,上過的政治或哲學課時,這麼一句類似職業培訓式的經典名言:“透過現象看本質”。而不是被任何事物地表象所一葉障目而不見泰山,給誤導了視聽。而後來,自己被迫移民海外西方,過着類似盲流般的謀生過程中,在接受過多次西方人的職業培訓課時,才發現:其實,西方職場之理論結合實踐的崗位職責培訓,也無不處處透視着這類毛澤東思想理念的謀生之道。
故而,透過現象看本質,你會發現:凡屬被弄虛作假讓誇張性塗脂抹粉的人和事,那都八九不離十屬內在歹人歹事;而凡屬被弄虛作假受人身攻擊侮辱的人和事,那都八九不離十內在好人好事。這就猶如:當年鄧產黨喉舌輿論,偽共為了掩飾鄧小平那踐踏司法而亂政亂綱式濫用軍權,喪心病狂地下令荷槍實彈地軍隊,向那些手無寸鐵地反抗其貪腐暴政而遊行示威的廣大學子和群眾開槍射殺,當即傷亡數以萬計而震驚中外的“六四”血腥慘案之罪惡,而倍受全球正義輿論的嚴厲和痛斥時,不也令黨報媒體,不惜自毀自廢起碼的政黨政治之公信力,而弄虛作假、顛倒黑白着為掩蓋自己那些違法犯罪性質的暴政專制行徑,而塗脂抹粉着文過飾非下之純屬“歹人歹事”了嘛。所以,他們也是塗脂抹粉的所謂“改革開放”,就越是透視着其禍國殃民的顏色革命的本質了嘛。 而這就是毛澤東那句經典論斷之“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的政治運作之內在邏輯規矩性的根本道理所在。 剛微信網絡收閱到這篇鏈接文章 https://mp.weixin.qq.com/s/pqBfLnNikptAy63KsUVrcg
閱後私下感受就是:透過現象看本質,該作者的整篇文章,實質上就是在跳躍式以似是而非而移花接木、以點代面着偷換概念,以達至篡改、偽造歷史着為那晚年完全政治上徹底背信棄義、忘恩負義地叛變毛主席、背叛了馬列毛中共政治宗旨、而犯了顏色革命性質地變修變質了黨國社會的罪過的鄧小平,做塗脂抹粉的文過飾非!試欲為其貪功諉過卸責! 第一,根據史載揭露:而該文中所謂“毛澤東一直堅持認為鄧小平‘人才難得’”的說道,顯然就是在重蹈抽象式偷換概念地做似是而非的忽悠,而被視為純屬偽命題!在此,順道笑話一番的是:鄧右黨偽共們一直在遵照鄧小平意思,而公開地否毛、抵制毛澤東思想。處處寧願援引些政治禍國殃民的歪理謬論之所謂“鄧小平理論”或其它的什麼“幾個代表”或幾個或“容”或“恥”。可就是故意迴避“毛澤東思想”。然而,卻唯獨拿毛澤東曾對鄧小平有過的這麼兩句臨時性表揚過鄧小平的話,翻來覆去地“超冷飯”着重複為鄧大人塗脂抹粉、一廂情願式人為搞“個人崇拜”(即並非民間自發性由衷之舉)式吹捧使用着。整個就是政治雙重標準式選擇性的具體表現。 其實,根據各種史載信息所透露,其實,那也只不過是毛主席,僅在“文革”後期,有意幫助那被重新恢復工作之時的鄧小平,能儘快恢復其政治威信,而消除各方疑慮,以便使鄧能得以儘快順利融入其被恢復工作後的政治環境罷了。所以,這才特意說了那番話的。從側面,也足顯毛主席當時那完全民主式良苦用心。不過,也僅此一次。以鄧後來之一系列德才不配位的具體表現,他也確實只配毛主席生前,這一僅有的“助攻”性質的所謂“人才難得”的好話了。而事實真相,卻根本並非如作者所偷換概念式誇張成所謂“一直堅持”! 而遣詞造句上之所謂“一直堅持”的本質性原意,該是啥意思呀?那就是做概念上之偷換成類似“常態化”式不斷地嘮叨此事。 而後來,當發現鄧小平政治背信棄義、出爾反爾而自食其言地試圖再度否文革、破壞文革,並且明確拒絕為肯定“文革”背書之後,毛主席就已經不再信任鄧小平了!並且,明確對鄧的言行舉止定論性表態,道:“說是不翻案。靠不住呵”! 這就是歷史的終極真相:最後,毛主席徹底不再信任鄧小平,而決策在自己臨終之前,將其徹底棄用。這就形同:毛主席最終將鄧小平的為人政治品性鑑定為:典型的德不配位! 而毛主席最終將那被其政治鑑定為德不配位的鄧小平,做第三打倒之舉,完全有着非常確鑿的事實根據佐證。完全合法合規,而根本沒有冤枉鄧小平!更是絕對性實屬鄧小平當時之咎由自取而被司法調查破案所印證:正是他,背地裡親自指示胡耀邦,去糾集、煽動一幫有着高幹家庭背景的人,借着悼念周總理的幌子,聚眾重來如法炮製其重蹈“文革”初期那種“舉旗反旗”的手法,而實為以涉嫌違法犯罪性質的暴恐鬥毆、打砸搶的形式,意在搞與中央高層對抗性的矛盾所致。所以,導致了毛主席不得不依法依規、公事公辦地將其徹底撤職而棄用。 然而,同時,卻不受其他人意見的左右,而依舊合情合理地保留其黨籍。此舉,就恰恰以事實印證毛澤東,仍另外客觀地念舊大家曾共度時艱革命戰友之情;並特別為其加強保安而確保其全家人身安全。 誰也無法篡改得了這一切客觀擺在那裡的歷史事實。否則,就是涉嫌弄虛作假而自毀政治公信力…… 反觀鄧小平,卻在毛主席去世,而再後來得勢之後,反倒更為忘恩負義、背信棄義,而公報私仇。以踐踏司法、草菅人命式“莫須有”罪名的方式,誣陷性判處江青死刑而關押入獄。最終,也如同當年中共的敵對勢力的國民黨地方軍閥何健那樣,將迫害毛澤東主席第三任夫人江青,殘酷迫害至死。 與此同時,還更為變本加厲地以“株連九族、斷子絕孫”之勢,再進而踐踏司法式將那毫無涉嫌任何違法犯規的中共老革命先烈毛澤民的遺腹子毛遠新,做無罪關押入獄,並迫害致殘。以此達至斷子絕孫毛家人。其根本目的,僅僅是為了公報私仇性質地變相以死無對證、缺席審判式,對毛主席秋後算賬、羞辱報復。而這一切歷史的事實真相,那可都是後來,由王震將軍,親口對那出獄不久之後的毛遠新所說。截至到今天,可從未見官方闢謠。這就意味着:疑似官方之變相默認! 整個就類似當年國民黨時期的“白色恐怖”式,威逼欺詐着綁架整個黨國,得逞了其復辟倒退、禍國殃民的顏色革命的政治偽共修正主義目的!這就恰恰,以其反面教材的實踐事實,反而印證了江青當年等曾要求毛主席開除鄧小平之舉的英明準確的敏銳洞穿性。 第二,而作者這段所謂:“鄧小平恢復工作後,毛澤東在一次與他談話時問道:‘各大軍區司令員很久沒有調動了,你認為該怎麼辦?’ “鄧小平沒有說話,只是隨手將身前的茶杯‘對換’了一下。毛澤東不禁笑道:‘英雄所見略同嘛!’ “不久以後,毛澤東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他在會上說:‘我提一個議,議一個軍事問題,全國各大軍區司令員互相對調’。”的說道,顯然,就邏輯漏洞百出而根本毫無任何史載出處可佐證。而純粹就是僅憑今天的鄧小平黨們,人為地意在繼續試圖為鄧小平貪毛之功,而主觀臆想式瞎編杜撰,而子虛烏有。整個就:生搬硬套、張冠李戴。而似欲為鄧塗脂抹粉、文過飾非地繼續貪功盜版毛澤東思想為其所謂的“集體結晶”的謬論做鋪墊。欲蓋彌彰,反弄巧成拙。 首先,其“地溝油”式杜撰歷史的瞎編亂造,其遣詞造句的口吻上,就邏輯破綻百出了。因為,那開頭的第一句模仿毛主席首先發問的所謂“各大軍區司令員很久沒有調動了,你認為該怎麼辦?”的說話口吻,就根本沒有毛主席那種獨特的根絕哪一位下級來說話時,管用的口吻。破綻二,所謂“各大軍區”的遣詞造句,也完全與歷史上毛當時原汁原味的使用“八大軍區”遣詞造句和口吻,牛頭不對馬嘴!十分滑稽可笑。同時,卻也反過來以做實了:凡屬那些反毛之流的鄧右黨偽共“喉舌”的媒體公眾號,就無不熱衷於政治“地溝油”式制假販假、坑蒙拐騙的文風,而處處弄虛作假着掩蓋、或篡改、或偽造、或杜撰歷史着歪曲客觀事實真相,而假話謊言地瞎編亂造騙人。這也就反過來折射出,為何當今中國社會自鄧右黨偽共篡政上台而獨裁專政之後,這幾十年來,整個社會到處都一直充斥着“地溝油”式制假販假、坑蒙拐騙的假貨贗品、偽司法、偽公證、假文憑、假證書、假婚姻、假離婚、假藥庸醫、假名牌、偽劣毒食品、毒偽教材,等等之類數不勝數,不一而足的坑蒙拐騙亂像之所在了! 而歷史的事實真相,又是該是如何的呢?實際上,就是:鑑於突發林彪惡性政變未遂之前車之鑑:由於林彪之前,在贏得了毛主席的信任並委以重用之後,便濫用手中所竊取的極大軍政大權,暗中漸進式搞“山頭主義”的拉幫結派、結黨營私性質的封官許願之諸如,提拔到中央軍委,幾乎全是清一色其原四野手下的軍中將領。顯然,非公非正而失衡失控地變現性操控了整個軍委的話語權或消息封鎖機制。即便毛主席想以“摻沙子”式理念,委任李德生為軍委委員,想令其介入其中,以儘量達至統治管控上的平衡制衡,卻也導致李德生在那幫“四野”林彪黨中,始終類似不被待見式少數,而其話語倍受冷落。這也就極易潛移默化地導致林彪幫形成了類似另立中央性質的“死黨”,而後來發展成為了政治動機不純性質負面失控因果惡效。 毛主席後來那所謂“八大軍區司令對調”的戰略性統治手段,其思路源自於毛思想那非常形象式形容的所謂“摻沙子”的理念!而且,八大軍區首長的對調(並且附加條件:不許攜帶原來秘書)方案,在鄧小平被正是任命恢復工作之前,早就決策定論而已經在實施的過程中了。而跟根本無關鄧小平什麼事! 更加根本並非作者那主觀臆想、而一廂情願着瞎編杜撰,而所謂的“鄧小平沒有說話,只是隨手將身前的茶杯‘對換’了一下。毛澤東不禁笑道:‘英雄所見略同嘛’”的胡說八道!編得跟金庸所寫的武俠小說似的...... 就以客觀實事求是地以當時鄧小平剛剛恢復工作而仍顯對周邊人事環境,難免多少仍有點“生分”的背景身份;再加上,他當時在那崇高威望的毛主席面前,畢竟仍然沉湎於畢恭畢敬而類似“感激涕零”的客氣心理狀態中。故而,他哪裡還有膽量跟毛主席調侃玩笑式討論工作的那種隨意呢?那不整個就是“地溝油”式制假販假性質的杜撰、偽造歷史了嘛...... 第三,而作者文中所謂:“1976年初,鄧小平第三次被‘打倒’。此時江青又當着毛澤東的面吵嚷,要開除鄧小平的黨籍,毛澤東沒有表態。”的陳述中,非但今天曆經了四十多年的實踐檢驗後代無數鐵般事實,已經已經實質性無可辯駁地印證了江青當年那政治敏銳而準確先見洞察力,卻恰恰透過現象看本質地印證了: 1)江青,作為一位合格於其政黨政治之具體黨規國法、而言行表現優秀的中共黨員和高幹,完全享有當時黨規國法所明文規範下,所有根有據(而非無中生有式造謠誣陷性)的法理民主言論自由的權利,及其心系黨國政府和人民安危的職責感。而卻並非涉嫌任何違法犯罪; 2)毛主席本人,作為其執政黨的黨員以及最高首腦,也必須首先依法依規、公事公辦地尊重之而傾聽之。然後,再做綜合考慮,並客觀理智、實事求是而公平合法地決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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