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感你所说的“当今中国(49年以后),一直在改革,从未停止过”的说法。 然而,涉及到“革命”一词,建议你最好认真地、分别地查核中英文版有关什么是“革命”的解释再说吧!好吗? 所谓的“革命”一词之本身,就是个多义词!而且,其所谓的“多义词”之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之根本意思!这就是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了!你是故意混淆概念来曲解毛泽东思想之因应不同的具体情况,而有的具体表达!你所援引的毛的那句类似断章取义性的话,就是已经类似偷换概念的手法而曲解了毛思想! 而所谓“革命”,就是政治上之循序渐进过程:有和平手段的阶段,也有依法依规之你所谓的“暴力”手段!而所谓“暴力”阶段,那就是政治的最高手段。且还必须合法合规之下,天时地利人和之综合性水到渠成!而并非你所理解的那样,一出手就是所谓的“暴力”!正所谓古人云:先礼后兵! 而“文化大革命”之本身,其法理政策所具体规范的表现形式,本来就是或本该就是法制和政策的具体规范下:和平环境前提之民主政治表现的说理辩论性的斗争!只不过是文革初期,那些说理失败后理屈词穷的“走资派”一方,不甘心自己被群众打倒的失败,而滥用其职权,罔顾司法和政策之明文规定,而“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幌子下,挑逗群众斗群众,并进而煽动之武斗打砸抢之类违法犯罪性质罢了!那些人故意把违法犯罪的行径,包装成了“文革”标签来干坏事!然后,便来以此诬陷文革发动之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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