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平文 据网上一篇帖子说,山东沂水县泉庄乡有一个卖淫女子,十年来资助了从小学到大学共300多贫困学生。这些学生都是来自泉庄乡。如今,被她资助的人中,已经有人考上了清华大学的研究生,并且入了党成了党员。其人有名有姓叫张爱党,不得不使我相信如此荒唐的不符合正常逻辑事情确实发生了,但一个被社会打入不为人耻的道德或者法律另类人群的卖淫女竟然能够表现出来超越普通人高尚的举动,在排除了有意炒作的可能后,我还是对这位卖淫女的思想品德如何定性评价左右为难,连自己也被这件事情的当事人搞糊涂了,究竟是这位卖淫女高尚还是社会肮脏?难怪张爱党从2002年开始,就不断有媒体要报道张爱党的事迹,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报道却一直没有播发。我想也许同样不少记者面对这样一个人物身份与事件本身所表现出的现实思想性质相抵触的矛盾新闻,也难以取舍宣传的角度。不过原则上讲,一个依靠越来越多人靠违法乱纪做好人好事的国家说明社会彻底肮脏不可救药了,合法经营者包括不合法经营者--卖淫女都在一种不公平的制度下全部在可怕地被逼着以扭曲善与恶的价值观人生观为代价,一步步腐烂变质着自己的人生和国家。 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过去我听说过一位女企业家积极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经过媒体报道后蜚声一时,可是后来有人曝光说这位女企业家以前也是靠在深圳做卖淫女发家致富的,结果很快笼罩在她身上的光环就被自己不光彩的卖淫女出身而抹杀了,消声灭迹。如果那位女企业家还仅仅是以卖淫女起步再做正当生意来支持社会慈善公益事业,那么这位叫张爱党的卖淫女便切切实实,自始至终都在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上从事慈善公益事业了,到2002年时,她一个人同时资助上百个学生,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于是,她投资10万,自己也开了一家洗浴城,招聘了很多卖淫小姐,当起了妈妈桑。显然,卖淫女在我们这样一个注重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国家历来是违法犯罪的一种,在人们的眼中她们不仅是社会可耻的寄生虫,也是败坏社会风气和道德水平的罪魁祸首,尽管去年有社会学家建议改长期约定俗成形成的耻辱与歧视的称呼--卖淫女以及妓女等为性工作者,然而卖淫女依然为不合法的工作者,她们肚皮上的生意依然是公安依法取缔的行业,更何况她张爱党变本加厉成为妓院老板,虽然赚钱动机是为资助贫困生,但按照她的行为定一个组织卖淫嫖娼罪那可是要受到刑事责任处罚的呀,幸好,张爱党的事情早已经传遍了沂水县,很多人都钦佩她的义举。所以她的洗浴城生意很好,公安也从不找她的麻烦。无疑这样有法不依的借口肯定合情不合理,情就是情,法就是法根本不可以混淆的,一个不讲法律讲情面的国家最后只能够产生更加多必须依靠违法积德行善的怪事,荒唐事情。像这个叫张爱党的卖淫女只是被社会掩盖的无数自然错位产生的类似事件中的一个主角。 其实卖淫女从何而来大家一目了然!就拿这个张爱党来说,她,女,28岁,共青团员,汉族。身高1米68。相貌非常漂亮,身材也很性感。从小学习成绩优异,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初中毕业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的重点中学,因为家里穷她放弃了学业,在家务农。三年后,她妹妹也同样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县里高中,但是父母仍然供不起。于是,张爱党决定外出务工,供妹妹上学。像千万普通洁身自好的姐妹们一样都是迫不得已靠卖淫去养家糊口,去赡养老人小孩的,一个穷字在一个社会保障几乎为零的国家里足以使他们她们丧失起码的生存条件而铤而走险,以前一个在床上与嫖客争价而被杀死的卖淫女也以纯真的爱情和千纸鹤感动了亿万网民,也表明大多数卖淫女最起码当初没有多少人愿意卖身。其次一个即使是小范围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也把这些濒临生存绝境边缘的可怜女孩们最终推向卖淫的境地。1997年,张爱党来到沂水县城某酒店当服务员,但是三天后,她就被老板强奸了。她后来去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的人直接告诉她酒店老板是公安局长儿子。想到妹妹的前途,于是她忍了。因为酒店老板经常拖欠员工工资,而她妹妹学校又经常找借口,向农村学生乱收费。1997年底,张爱党无奈在沂水某洗浴城开始了卖淫生涯。 我们需要政府干什么的?当然是为了所有老百姓能够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与秩序,尤其是沦为弱势群体的下层群众更需要政府劫富济贫,而不是像当前不少贪官污吏和既得利益者同谋合利,勾搭成奸,明目张胆利用人民赋予的公权进一步掠夺贫穷人的最低生活资本。当掌握越来越多社会权力与财富的权贵富豪轻而易举就能够达到搜刮民脂民膏时,贫富差距过大,处于弱势群体的人们只有被奴役与压迫的命运,可怜的弱势群体将成为有权有势者排泄情欲与垃圾的厕所,再加上内部的倾扎,互相牵制,整个社会逐渐变成一个大染缸,生活在被各种各样潜规则主宰的国家中的所有人必然是悲哀的,不得不为了生计与发展违心干坏事,干不光彩的事,因此在不公平的肮脏社会一切法律与道德都是虚伪的,甚至成为坏人坏事的遮羞布。坏人坏事逍遥法外,好人好事者不得不不光彩地活着,忍辱负重,承受精神与肉体的痛苦。目前又据说张爱党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且,她还准备在她的洗浴城里建立党支部,以完成她的另一桩多年夙愿。但张爱党卖淫女是否够得上一个党员的资格或党组织是否能够准许她进门非常值得担忧,毕竟卖淫女的身份已经为她的一切行为打上了耻辱的烙印,好在老百姓们对张爱党这样的卖淫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没有歧视,而是给予她至高无上的肯定。同年,乡亲们为了表彰她的义举,捐资在泉庄乡郭家官庄村,给张爱党建了一座生祠,取名“爱党祠”。想想张爱党的义举再想到某些地方官员的无能为力,我琢磨出来一丝的讽刺味道,究竟是卖淫女高尚还是社会有问题?看来,这是一个值得大家和社会好好讨论的一个问题!
文章评论
作者:Connie.
留言时间:2007-05-10 21:18:08
Hi usagi,that's ok. You cannot type Chinese in your computer? My English is not good enough to understand all the opinions. 鱼大姐,白云,这世界变化快,看样子我们这些老脑筋要刷新了。
作者:白云
留言时间:2007-05-10 19:00:39
从我们受的70-80年代的道德教育出发,感到悲哀.可现在很多观念在更新,当然还不能卖淫合法化.但在中国已经不是什么太大的罪恶了.有时候道德判断依据个人的观念.她也没做损害别人的事,我们为什么就认为她帮助失学儿童的事不高尚呢? 同样,资本家剥削工人致富,然后把财富捐给慈善事业,还是被认为高尚的.
作者:双鳍鱼
留言时间:2007-05-10 11:53:27
咱们国家这是怎么啦? 一个街道银行的小耗子可以把人民币几亿几亿的拖到海外,耗子女儿还带着全班同学上法庭旁听?助威? 一个妈妈桑以资助穷孩子上学就可以申请入党,不知道赵一曼、江姐在天之灵会怎么想? 郁闷
作者:usagi
留言时间:2007-05-10 10:28:13
im only saying it's similar, of course not the same but this is such ironry though, dont u think lol
作者:Connie
留言时间:2007-05-10 10:22:04
溪中石说得对,即便有一百个理由,情都不可以大于法。然而,中国还是个人治的社会,法被当权者操弄,百姓不信任其公正性。当官的以人情、权势代法,小人物就只好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当作法了。神圣的法律失去了尊严,这也是中国法律的可悲之处。
作者:溪中石
留言时间:2007-05-10 05:52:35
看过大家的意见,我有不同想法。假设报导中的情况是真实的,单说这个女孩设立洗浴中心、容纳其他女孩卖身这件事,在行为上也属于组织和容留卖淫活动的,触犯了国家法律。以卖淫的收入去资助贫困生并不能改变犯法的事实,正如以贩毒的部分收入去济贫不能抹杀其非法行为的本质。我们可以同情她的不幸处,但也要看到情不能盖过法;除非法律重新变更。哪怕现在中国的执法队伍本身都是腐烂的,法制的重要性还是要在大家的心中建立起来。大家认为如何? 另外,有一篇“中国快报”的报道采用了不同的照片,长发,很时髦,看着和这照片上的人不一样。我还是很怀疑报道的真实性。
作者:Connie.
留言时间:2007-05-09 20:12:51
Hi Pizza and 良石大姐, 我同意你们的意见。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这个女孩子是高尚的,她的所为不得以,可悲的是社会,是不公的社会造成了这一怪现象。 Hi usagi,你前面说的谁我没搞清楚,后面说的是杜十娘吧?好象有点不像呢。
This country has forced this nice girl into a hopeless situation---a low and shameful bottom in the society but yet she still keeps her full kindness and concern for other poor people instead of cherish hatred or being selfish. How many people can do that? Such a nice girl should be educated and work in some leadership or in the education or in science....... It is the shame and sin of the society to make her become a prostitute.
作者:usagi
留言时间:2007-05-09 09:17:09
doesnt this kind of remind you of those Ming Ji bai in the old times ? Du Shi Niang yi lei ... although she only supported one guy ... due to love, but still, there are similarities there... :D :P
作者:usagi
留言时间:2007-05-09 09:14:53
there are a lot of things we chose to ingore....
作者:良石
留言时间:2007-05-08 23:21:10
作者:pizza
留言时间:2007-05-08 23:08:30
小姑娘看起来还是挺文静的。不管此事真假,我想这个女孩还是善良的,比起那些靠卖身仅仅为自己过上花天酒地生活的小姐们要高尚多了。不过,一个如此大国,每天不知有多少人在豪吃,又有多少人在挥金如土,却流传着一个女孩买身资助几百个大学生的故事,也够丢人的。
作者:Connie.
留言时间:2007-05-08 15:12:35
我剛才google了一下,很多這個內容. 這個專題的最早報導出自青島新聞網.
作者:Connie.
留言时间:2007-05-08 14:48:00
抱歉,我也不知道這篇故事的真實性. 我轉貼自http://blog.cat898.com/boke.asp?ksaaa11211.showchannel.0.4783.html 魯國平的博客,他的文章都是新聞評論.
作者:溪中石
留言时间:2007-05-08 12:50:49
我想这是一个假新闻,是对中国现实不满的小文人杜撰的。从人名到事迹描述,明显是反讽共产党。另外,时下钱是人人所好,也是笑贫不笑娼,但毕竟卖身有违传统道德观念,算不得一件光彩事。哪怕她再又用钱去资助学生,在农村还是不可能为这种事立牌坊、树祠堂的。(祠堂也是需要筹一定的钱才能盖成。)此新闻能在网络上流传,反映出大家对国内在农村教育、廉政建设、公安队伍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关心。 不过,我个人认为原报道讽刺归讽刺,或能解一时之气,但以编造新闻的形式去渲染,反而削弱真实问题的严肃性,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作者:海棠
留言时间:2007-05-08 12:39:39
看了这新闻,我心里堵得慌。新闻工作者不仅要致力于吸引大众的眼球,更别忘了他 们对社会的未来有着不可推却的引导的责任,但愿这不是真的。
作者:laotubi
留言时间:2007-05-08 12:06:01
I thought that this is a fake story. Is it real? she is pretty. Too sad that she could not make it to college due to poverty. There is nothing to be shamful for her to use her money to support other needy children. She sold her body for money to survive and accumulate wealth. She did not hurt anybody, much better and "cleaner "than corrupted officials. I admire her action of supporting poor children, I did not blame her for her sex practice. It was out of poverty first. It is our society that need be responsible for such story. by the way, have time to write a topic I asked about two weeks ago?
作者:Connie
留言时间:2007-05-08 11:32:21
我剛剛與我同事討論此事,她說這樣說來,那些'恩客'也應該算是'spons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