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那個小女孩從那輛小車中救出來。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想重建真相。"
來源:熱點 2017.2.12.周日解放報》網站 PAR NASSIRA EL MOADDEM ET INèS EL LABOUDY 【譯者導語】2月2日,巴黎東郊一個黑人青年 Théo 在一個敏感社區的街頭臨檢中,被警察用警棍捅入肛門,造成嚴重內傷。此事因其性質惡劣離奇,立刻引發軒然大波。至9日,司法方面的調查初步結論是:“這是一個意外,並非蓄意。” 民眾不服結論,於11日周六在該省政府所在地 Bobigny 舉行大規模示威抗議,其間發生大量暴力衝突。筆者覺得具體事件的是非當然應當瀝清。但更重要的是找到這樣的事態越來越多的背後根源,才可能治本。 下面要陳述的是法國12號周日的頭條新聞,說的是在這個抗議活動期間一個小女孩被從燃燒的車中救起的功勞應當歸於誰的似乎相當狗血的小爭執。但是其場景、氛圍、背景,很容易引發的太多聯想,極為令人唏噓,值得關注。本人多年以前評論南非亂局時就說過:“希望南非今天的狀況不要成為歐洲明天的預演。”現在預演已經開始在歐洲漸次來臨。筆者不知道這個趨勢還有沒有辦法逆轉。
周六晚上,巴黎警察局公布一個公告說,Bobigny市附近的警民衝突中,由於警察的干預,從一輛燃燒的車中就出一個小女孩。一個博客主人接待了一位名叫 Emmanuel Toula的16歲的目擊者,他完全地駁斥了警方的公告版本。他的證言說,是他獨自救出那個小女孩。他的說法得到另外三個目擊者(其中包括一個警察)的證實。【這是導語】 這份公告在周日晚間由警方發布。它公布了這場發生在當日的 Bobigny 的“反對警察暴力”的示威遊行活動中,“共有四輛車被燒,兩個商家和公共車亭被損毀,還有幾個垃圾桶被燒。”在這個通告之前,一行字引起我們的注意:“由於數位警察的干預,一個小孩被從燃燒的車中救出”。 同日21點27分的《巴黎人報》的網文標題說,“一個6歲女孩被從火中救出。”具體報道說:“幾個過路人發現一個6歲小女孩被困在被破壞分子點燃的正在燃燒的車中。他們通過手機呼叫警察。警察迅速抵達干預,從而及時救出了這個小女孩”。 然而,一個當事人非常明確地向一個網站提出一個與警方稱述完全不同的事件版本。 Emmanuel Toula, 一個16歲半的年輕小伙,住在旁邊不遠的街區,(Clichy-la-Garenne),講述了他如何從車中救出這個小女孩的細節。
Emmanuel Toula, 16歲半,講述了一個他救出小女孩的經過的與巴黎警方公布的截然不同的版本 Emmanuel Toula 本周六到 Bobigny 參加今生第一次的這類示威。他說: “我覺得我自己和 Théo太像。他遭遇的事情我隨時都可能遭遇。對我而言,參加這場示威是一個公民的責任。我必須為這個建築搬來我的一塊磚。如果我是他,我也會高興自己有那麼多的支持者。我不反對警察。我認識好多正直的警察。但面對敲詐勒索,我們需要正義。” 這個網站與他有長篇的對話。下面是他的證詞: “大約是17點45分左右。示威遊行開始激化。我決定離開衝突的發生的核心地帶。我是一個人,我的朋友不願意和我一起參加這場示威。我走進一條小街,和外面有地鐵通過的大街平行。在那條小街上,有很多的警察,他們圍繞着這條街,大約每邊都有15個警察。但街還允許通行。一些年輕人開始從這條小街走向外面的大街,去參與外面的衝突。他們中間有人點燃了一隻垃圾桶。幾秒鐘以後,一輛灰色的市區小車抵達。 “一位母親從車中帶出一個很小的男孩。應當是因為匆忙,她忘記了她的女兒。”【小標題】 這時的我,正在旁邊快速地穿行。年輕人在丟石塊,和其它任何東西。他們人很多,無法確切說有多少人。那輛車正在這群人的中間。他們已經接近了這輛車。這輛車被堵死,進退維谷。這些年輕人中一部分帶着面罩。他們正在那輛車的跟前點燃那個垃圾桶。 那個開車的女士從車中出來。她的車前蓋已經接觸到火苗,因為那個垃圾桶正好在她的車的前面。已經有小火苗開始在車前蓋上跳動。垃圾桶燃得越來越凶。那個母親從車裡抱出一個只有兩歲的小男孩。在倉促之間,他忘記了車上還有她的女兒。這時我正路過車的旁邊。我看到車裡面有一個大約 5-6歲的一動不動的小女孩。她穿一件粉紅色上衣,藍色的牛仔褲。編織的球鞋。在車的周圍,一直有一些年輕人,其中一部分帶着面罩。 我也是一直沒動。我害怕,因為我想象那輛車隨時都可能爆炸。我有4個弟弟和2個妹妹。我心裡說,我不能讓一個小孩子這樣。尤其是,這旁邊還有好些路人,他們都沒有任何行動。我向自己說,我必須鼓起勇氣。 “我吧那個小女孩抱起來,我渾身顫抖,然後我開始奔跑。”【小標題】 我當時進入那輛車。我打開車門,我站立不動,我的手在顫抖。那個女孩在後座。她沒有哭,但她一動不動,顯然嚇傻了。我試圖解開她的安全帶。我渾身一直顫抖。大約用了10秒鐘,我成功解開安全帶。我把她抱到我始終在顫抖的手臂中。然後我試着開跑。我開始加速。我聞到催淚彈的味道。閃着光的彈體落在距我們大約兩米的地方。我被震驚,看不清方向,我試着繼續向前跑。催淚瓦斯讓我淚流滿面。我試着把那個孩子緊抱身前。這時,一個老人過來拉我,說“孩子,這邊走。”我們因此繼續往前走。突然,那個老人跑開了。因為那些年輕人和警察之間又開始了石塊和催淚彈的對戰。 我抵達一個小公園的出口。我帶着那個小孩待在那裡。我試着讓她安心。我想,最好不要靠近警察那邊。氣氛實在太過緊張。我們有受傷的危險。我還想,也許我們可以在這裡重新找到孩子的媽媽。 我用目光四處尋找,但是沒有看見她。我看見幾個年輕人把那輛車推翻。然和他們丟了一瓶汽油到車中,點燃了這輛車。那輛車很快就爆炸了。 這時,有兩個四十歲左右的人靠近我。他們跟我說不要慌。他們其中一個放了一些奶在我的眼睛上。我的脖子和眼睛都在火辣辣地生疼。我們從小公園裡出來,通過一個小橋。警察那邊還是非常緊張。他們叫我們不要靠近。我向他們解釋剛才發生的事,說我們正在找這個孩子的母親。我們反覆陳述了4-5次。一個憲兵終於讓我們向他靠近。那個小女孩和剛才那兩個人與那位憲兵待在一起。我則出去尋找這個孩子的媽媽。 “當我把那個孩子從車上抱出來的時候,沒有任何警察在場”【小標題】 有一個21歲的住在 Drancy 的年輕人在幫我一起找。我們找遍四處,但警察每次都攔下我們。我每次都向他們解釋情況。他們總是這樣回答我:“這不可能。”【不讓通過】當我們強烈要求通過時,他們甚至會威脅我們。一個小時以後,我回到事故開始的地方。這裡氣氛更加緊張。有不同種類的警察,他們還是不肯聽我們的訴說。找不到那位媽媽。然後我們決定去找示威活動的組織者,想讓他們用喇叭發一個尋人啟事。我們問,有沒有一位母親丟掉了他的車而車內有她的小女兒。沒有消息。我們也再找不到我們離開那兩個男人和孩子的那條街。我沒有再看到那個女孩。 我從車中救出了這個小孩。我不是英雄。我就是想重建事實真相。當我從車中救出小孩時,沒有任何警察在場。有催淚彈射向附近的年輕人。但30米方圓內,沒有一個警察。我正在向上【警方的英雄故事-譯者添注】撒尿。我覺得懆熱極了。不要亂發褒獎。但我也說了那些放火的人必須停止做那些壞事,因為惡果然後會落在我們這個故事裡的那位母親身上。如果人們什麼都不做,這樣的事【孩子被燒死-譯者添注】就會發生。 “這個小女孩被一個年輕人救下來,他然後把她交給我們”【小標題】 一個24歲的,從附近市鎮來支援的警察證實了 Emmanuel 的說法。他說: “一個在燃燒的垃圾桶被幾個年輕人推到一輛裡面有人的灰色小車前面。……我們這時正在周邊忙於用催淚瓦斯驅散人群。是一個黑人青年救出了那個一直在垃圾桶就在旁邊燃燒的車中的女孩。當車裡的人撤出後,這輛車就被推翻,然後被火燒成焦炭。” Samir Elyes, 在公園中接替 Emmanuel 照看那個女孩的兩個男人中之一,拍了一段視頻放到臉書上。他的證詞同樣證實了這個黑人青年的陳述。“那輛車被困住,人民只能離開。這個20歲左右的人救出了車中的女孩並把她交給我和 Thomas。是 Thomas 隨後在照看這個6歲的女孩。警察們當時在忙着放催淚瓦斯,閃光彈差不多到處都是。 Thomas把那個孩子抱在手臂上差不多一個小時,我們才走出警察監控的區域。這個女孩是被一個年輕人救出,然後交給我們。總之,警察不在場。如果沒有這個20歲的年輕人,只有上帝知道,然後會怎麼樣。” 最後,一個當時在場的年輕人的證言也證實此事。“當一個燃燒的垃圾桶太靠近一輛小車時,是一個年輕黑人他幫助了那個嚇壞了的媽媽和她的孩子。” 現在剩下要知道的是警方是根據什麼理由認定是“由於數位警察的干預,一個小孩被從燃燒的車中救出。” 這裡是周日警方對此事的解釋: “在任何時候,我們都沒有說是警察救出了這個小女孩。在當晚20點就在匆忙中發布的意在綜述當日示威概況的公告中,那個句子可能是陳述的不清楚。我們昨天就知道一個示威者從車中救出那個孩子。但我們不清楚所有的細節以便公布。我們想說的是一個悲劇已經被避免。在任何時候,我們都沒有想去爭奪救這個孩子的功勞。原則問題是,一場悲劇已經被避免。【沒有死人-譯者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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