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博客是个很有意思的空间,这上面的网友我一个都没有面见过,但是,我从来不认为我是和网络ID对话,我都是认为自己在和一个个的真实人在对话。正因为如此,对于某些躲在键盘后肆意使用下流手段毁谤他人的言语,我是无法容忍的。 但是,对于不的观点,我倒是觉得没有什么,甚至觉得畅所欲言的表达是某种真诚坦率。 特有理博写了一篇关于文明社会构想的高见,我觉得我对这些高深的东西知道的很少,不能参与什么。像远方所说,男人都是solution
oriented,我不知道女人是否审美主宰,哈哈,说不清楚,总之,对不懂得还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为好。特博在文中批了一通基督教,我觉得没什么,他觉得我是选择回避,因为不喜欢质疑自己的感受。哈哈,过去我一直以为女人喜欢一厢情愿地总结他人的想法,但是,我现在发现很多聪明男人也喜欢一厢情愿地推测女人的想法。可见,人与人之间,很多误会总是难以避免的。很多时候,因为觉得无法解释清楚,我决定接受whatever的推测,我想,日久见人心,不是言语一时表达说明解决的。 我在年轻的时候,有女同学将我定为“第六感官”不敏感,因为,她们对我说谁谁谁喜欢我,我会说我不觉得。在我心里我不是没有感受,但是,我觉得,感受是个一厢情愿的东西,假如我因为有事需要常找一个男生,难道我就是对他有情?若人这么想我,我会觉得不爽,因此,我就不这么想人家,免得恶心他人。这种对自己的感受的理性拒绝,我一直使用,包括在我成为基督徒之后,我常常把我的想法和感受(人的想法感受总是在moments中变来变去的,尤其在特定情绪下会非常复杂,我本性是一个多思的人)放在我的心灵中看,去掉不认同的,在我的心灵中总是有一个看人看事情的审美框架的。 在基督教传统中,教会组织,神学观点,教义仪式等等经常代替了神自己,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基督教和基督教的神是一回事。假如基督教和基督教的神是一回事,为什么神不能保守毛泽东不让党领导中国的三自教会?为什么神让天主教会和当时的新教教会彼此屠杀? 有一个历史上的真实故事: 1569年的冬天,荷兰重洗派信徒Dirk
Willems(重洗派不相信婴儿洗礼,认为人必须在明白后重新因信受洗)在荷兰的Asperen被当时的罗马天主教会权力机构逮捕。他被作为异教徒定罪要绑在主子上受火刑,因为他不但自己重新受洗,而且还帮助他人这么做。但是,他从监狱通过一根绳结从墙上爬了出来,逃跑成功。 Asperen的市长就雇佣了一个抓捕专家追捕Dirk,最后他们都面对一条冰封的河流,Dirk成功逃离,而抓捕他的不敢再追,但是因为他身体太重,还是踩破了冰块,开始喊救命。Dirk是当时的情景下唯一可以救他的,Dirk最终还是回头救出了他,因为他的挣扎中他认为他应该爱面前这个仇敌,这是基督的教诲。最后,当Dirk把这个抓捕他的救回去后,尽管被救的想放他,无奈市长仍然抓他入牢狱,在1569年五月16日,他被绑在柱子上被火烧。那天的风很大,一直将火吹离柱子,不让烧到他的上身,他受的折磨很长,他不停地喊“O
Lord, my God!”,直到死亡。 这是真实的历史故事,是基督教会历史上的一页。它让我看见神,而且坚信,let God be God, man be man。 我喊去中国化,中国化最大的问题是里头绑架每个中国人作为所谓的中国/中华民族这样一个随时被个人野心掌控的群体的牺牲品或祭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完全抹杀人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心灵的需要的个体,教会组织也一直存在这种问题:不是按照神的意思服侍个体的人,而是让个体的人做群体的附属。但是,人有被群体利益打鸡血的冲动,这也是与人类的罪性匹配的。在这个个人群体化的过程中,个人良心随时被称为集体利益的所谓“大义”抹杀,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国政府计划生育下民间各样的残忍行为:国内的天涯杂谈还是个挺干净的自由论坛的时候,曾经有个喊冤的帖子,一个女子怀孕八个月,由于是超生,被抓去引产,孩子被打针处死引产出来,结果,手术台上母亲也死了,两条命,参与者难道都不是凶手吗?
我想,说什么,怎么说,每个人不同的心灵还是在“言为心声”中表达了出来的。这段时间的争论,最遗憾的是看到中华儿女在性事上的各种污秽意念文章,用下身手术羞辱眼中的文化背叛者,用感受到的荣誉受挫报之更恶的,肮脏的羞辱,岂不是对自己的身份和心灵的践踏,难道一点没有感受? 人在这个世界上,身体被物理世界的空间限制,被时间限制,唯独思想是相对自由的,但是,就像真正的自由身体不是可以享受想杀就杀想强奸就强奸一样。因此,真正的自由思想是什么?我想,真正的自由思想是能够掌控思想向着心灵向往的干净美丽的空间飞翔,如鹰展翅翱翔,不被任何东西拽下去,往low处走。Dirk的故事是个例子,没有苦毒,只有向上飞的灵魂,所以,我说我看见了一个抓住了God的man。
我想,我们都是追求正义,公正,真实,良善等等这一切人类心中渴望的光明的,如同一只飞蛾在不顾一切地找光。但是,想同归于尽,起码也要与火,光的源头同一,对不对? 以此献给所有万维华人所谓爱国者网友,作为一个去中国化者的自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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