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不是基督教信仰的《圣经》,也不应该是《圣经》,而是从《圣经》信仰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世俗法律。
宪法是the law of the land, 《圣经》上的是the law of
God,彼此不同。但是,深受基督教信仰背景影响的建国前辈们在制定宪法时处处显出了《圣经》精神,比如在人的罪性的基础上设立权力制衡。我不知道如果没有《圣经》启示的上帝,整个西方民主自由的根基在哪里?人生而不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是建立在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死后同接受神公义的审判,在上帝面前,我们人人平等。去掉了上帝,眼中无基督教的上帝的文明有一个是人人平等的吗?
关于Eric Liddell,我曾经为还有这样的人而流泪,感到heart broken。Eric在中国的传教,在日本集中营的遭遇,给中国人带来什么影响呢?这是我为什么早就感叹white man's burden现象。原来和现在,我认为个人层面是感人伟大的,但是对上面的框架认知完全不同了。For such human and things, I only feel sad now,pure sadness, nothing else come with it。
我已经几次提及,人类记载的历史,也就是让大众公开知晓的,是一种manipulated的叙事,包括宗教信仰,真正的历史,很多关键的部分是hidden的。这也包括美国的建国。这个问题是我的兴趣,也是我原来说的,因为某一天产生了这个兴趣,我感到自己是待在rabbit hole里面了。不过,满足我的ego,符合我的intellectual,匹配我的个人爱好兴趣。但是我现在基本明白,通过一系列的probing,我认为这个rabbit hole的空间不大,只能容我一个人在里面挣扎,我想以后我就自娱自乐,不再写这方面的文章和留言了。这是我最新的关于哥德尔的不完备法则进一步感想,也可以称为我的flowing的尝试。我的某个表述,如果比作一个严格的数学statement,即便是true,也是不能prove的。It is what it is,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