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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間菩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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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佛之道 第三章 五乘共法 (4) |
| | 甲一 乙一 丙一: 求人而得人,修天不生天。勤修三福行,願生佛陀前。 依上來所說,知道應該努力行善,求得人天樂果。但在人乘天乘中,修學那一乘更好呢?什麼才是報生人天的善業呢?怎樣才能不為人天福報所拘,或因作惡而墮落呢?本頌,就是解答這三個問題。 一、人乘與天乘,都是善報。依福報來說,天報比人報要勝妙得多。所以應該修人乘法,最好能修天乘法。可是,如上面所說,人有三事,比諸天還強;佛出人間;諸天命終,也以人間為樂土:在這適宜於修學佛法的立場,人間比天上好,人乘法也就比天乘法更可貴!我們以人身來學佛,切不可羨慕天國的福樂,應該修學人乘正法。為了「求」得「人」身,「而」修行人乘正法,當然依業受報,「得」到了可貴的「人」身。至於天乘法,不是完全不可修,但要不是為了生天,並且不願生天,這樣的「修」行「天」法,由於願力,「不」致隨業力而報「生天」上。願力是不可思議的!不過,高深的天法(禪定),還是不修為妙。恐怕願力不敵業力,為業力所牽而上生天國,這就落於八難之中,成為學佛的大障礙了。 二、要修集人乘天乘的善業,才能得生人生天的樂果。生人生天的正業,佛說為『三福業』,就是布施,持戒,修定。所以惟有「勤修三福」業「行」,才能得人天樂報。有些人,不明因果,不修正業,妄想生人生天。如祈求天帝,希望天帝能救度他,達到生天的目的。佛曾呵斥他們:不修善業而祈禱生天,猶如將大石投在大池中,而在池岸上禱告,希望大石能浮起來一樣。古德曾說:『生天自有生天業,未必求仙便得仙』。然世間不知正因正果,不知正路修行,妄想求生人間天國的人,實在不少,真是可憐! 三、修集人天善法,怎麼能不為人天福報所拘,或者因作惡而墮落呢?這只要發「願」求「生」人間,逢「佛陀」出世,能在佛「前」聞法修行就得了。如能生逢佛世,見佛聞法,就與佛有緣,與法有緣,與無量學佛法的師長道友有緣。不但熏集佛法善根,而且能廣結法緣。這樣,來生生在人間,當然會蒙師友的引導啟發,歸向三寶,見佛聞法修行,又與佛法及無量學佛法的法侶有緣。這樣的展轉增上,功德增長,不會因作惡而失卻人身(人身而墮落,大多是不會歸依修學佛法)。而且善根增長,法器成熟,自然會由此而進入出世大乘法,為佛道作階梯了。所以凡未能發出離心,發菩提心的學眾,應勵行人乘正法,日日發願:『惟願三寶慈悲攝受!願得生生世世,見佛聞法』。發此見佛聞法的正願,修人乘的正行,保證會不失人身,由此而進入佛道。 丁一 戊一: 依資具得樂,依施得資具;故佛為眾生,先贊布施福。 以下,解說三種福業。先說布施福業:如來說法,不像我們現在,一開口就是了生死;生淨土;即有即空;即心即佛。對於一般眾生,如來總是先說:『說施,說戒,說生天(修定)法』。如對此五乘共功德(人天善業),能信受奉行,又能透發出世善根,這才進說出世法門。在這三福業中,如來又總是先說布施。這有着非常重要的道理,月稱菩薩頌,給予明確的開示出來。 人類,要「依」衣食住行醫藥等必需的「資」生「具」,才能「得」到福「樂」。傍生中最低級動物,也要依資以為生的食物,才能得生存的福樂。所以我們的福樂(樂是由生理所引發的樂受),不能離物質的資生具而存在;精神上的種種喜樂,一般也是要依此為基礎。所以古人說:『倉廩足而後知禮義』,富庶而後興教化。這種物質生活的福樂,是眾生──人類最基本的欲求;佛也從不曾反對人類這種物資欲樂的正當要求,而且是看為首先的,適應眾生而說『永斷貧窮根本』的佛法。 物質的資具,從何而來?世人但知勤勞工作,發展科學,這是但知當前的現緣,而不知往昔的宿業。佛說:「依」於物資的布「施」善業,所以「得」今生種種物質的「資具」。我們所有的物資,如藏而不用,一死(對自己)就等於零。如自己享用或浪費,也就從此沒有了。如將部分的物資,布施在福田中,就能感後世物資的福樂。布施功德有大小,福樂也就有差別。這等於將穀子播在田中,將來能得十倍百倍的果實。自然界的一切物資,是眾生共業所感的;又依往昔的業力,各攝取部分為自己的而加工享用。業力所感的物資福報,雖需要現生的功力去採集,開發,製造;但如沒有施業,沒有物資,如貧乏地區,或缺乏某些物資,那一切現緣的功力,也就無法可施了。所以物質的福樂,實在是依於往昔的布施善業而來。 這樣,物質的資生具,為人生福樂所必需的,這是基本而首先的正當欲求。此資生具,依於布施的福業,所以,「佛為眾生」說法,總是「先贊布施」的「福」報,勸人修集布施功德,以免來生的貧乏艱苦,影響事業的成辦,佛法的進修。如來先贊布施,是看清了物資的受用,是建立人間和樂,出世聖法的根本。如貧乏到無以為生,那人間的和樂,出世法的修學,都無從說起了。 戊二:施以舍以利,由悲由敬別,心田事不同,功德分勝劣。 五乘共法的布施,着重在物資的布施。怎樣才算是布施?凡布「施」要有二大條件:一、「以舍」:自己對於該項物資,要有舍心──犧牲心。如被人借去而不能歸還;或遺失了;或勉強給予而沒有舍心,心痛不已,這都不能說是布施。二、「以利」:布施給人(或畜生等),要使人得到利益。如以毒品 施人,意圖毒害對方等,就不能說是布施。所以布施的定義是:甘心樂意的,犧牲自己的福樂來成就別人的福樂。布施的真精神,就是損己利人。無怪乎利他為先的大乘法,布施功德有着重要的價值。 布施的動機與對象是什麼?這也有二類。一、「由悲」:對人類的鰥寡孤獨,殘廢疾病;或者遭水火風等災害;或者受到兵燹;或如老牛的臨死乞命等。以同情的悲憫心而布施,近於現代所說的慈善救濟事業。二、「由敬」:對父母的孝養,尊長的供奉,三寶的恭敬供養等,以尊敬心來布施,也含有報德的意味。此二類,布施的動機與對象各「別」。 說到布施功德的勝劣,這要從三方面來說。一、「心」不同:或悲憫與尊敬心深重;或悲敬淡薄;或者沒有悲憫與尊敬心,存心不同,那布施雖同,功德卻大有差別了。二、「田」不同:田是福田,就是布施種福的地方。如貧窮疾病等是悲田,父母三寶等是敬田。敬田中,供養父母,勝於供養尊長。三寶中,如供養初果聖者,不如二果;二果不如三果:………菩薩不如佛。一切布施功德,不及施佛功德,這是福田尊勝的緣故。悲田中,以可悲憫的程度來分別:如少壯不務正業,弄得衣食無着,這雖然可悲憫,當然不及殘廢老弱的可悲。三、「事不同」:事是所布施的事物。如心同田同,那當然要依布施事物的多寡,而「功德分勝劣」了。這三項中,佛法還是以心為重,所以貧人一錢一果的布施,不一定不如富人十萬百萬的功德呢! 戊三: 施應如法施,勿隨至怖報,求報及習先,希天要名等。 布施功德的大小,是依動機,對象,及布施的事物而分的。所以有些不純的,不高尚的布「施」,「應」該避免,而修「如法」的布「施」。什麼是不純的,不高尚的,不合施福業的真意呢?略說七類「勿」可以的:一、「隨至」施:不能自動的發心布施,由於乞化的,募緣的逼上門來,不好意思拒絕而勉強布施,心痛不舍。二、「怖」施:這是發覺到自己的財產,權位,生命,危急而難以保持,怕什麼都失去了,於是乎去布施,希望從布施功德中,得到現生消災延壽,逢凶化吉的果報。這種布施,是一般信徒常有的現象。三、「報」恩施:因為受了人的恩惠,所以現在以酬謝心去布施。這不可說是種福,而只是還債。有些人遇到不順利的環境,去向神佛許願。環境順利了,於是去酬謝布施,這都是不合標準的布施。四、「求報」施:在布施時,就希望別人報答他。甚至為了希望他幫助,希望他為我而獻身命,這才時時以隆重的禮物去布施,使他感激而為自己出力。五、「習先」施;自己並無布施的意欲,只是世代或父母傳下來,每年總是布施三寶;或布施慈善機關,因而沿習下來,照例行施。六、「希天」施:這是為了求得天神的喜悅,獲得天神的護佑;或者希望上生天國而行施。七、「要名」施:為了沽名,這才行施。有些,在大庭廣眾前,為了面子,不能不慷慨的施捨。這種種布施,當然也有多少功德,但與佛法的布施真意義,到底是相去太遠了!應該出於深切的悲敬心,作如法的布施才是。 丁二 戊一: 克己以利他,堅忍持淨戒。 現在要說到持戒福業。布施,(主要)是犧牲身外的財物來利益眾生,是極有價值的德行,但還不是難得的。止惡行善,達到自心的清淨,為佛法的宗要,所以比施捨身外物更殊勝的,是戒了。戒是從「克」制自「己」的私慾中,達到世間能和樂善生的德行,就是從克己「以利他」的。如持不盜戒,不是今日不盜,明日不盜,也不只是不盜張姓,王姓,而是從此以後,不盜取一切人,一切眾生的資具。所以持不盜戒,是對一切人,一切眾生的資財,給予安全不侵害的保障。如不邪淫,不是限定某些人,而是從此以後,對一切異性,決不以誘惑、強暴等手段,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而破壞其貞操,破壞其家庭的和好。所以,佛贊五戒為『五大施』,這種利他功德,實在比一般布施為大,更有高上的價值。 受持戒行,要克制自己的私慾,所以要有「堅」毅的決心,「忍」受種種的考驗:忍受艱難困苦;忍受外來惡劣環境的誘惑,威脅,強迫;忍受內心的私慾而不讓他胡鬧,甚至要有『寧持戒而死,不毀戒而生』的決心。要這樣堅忍的克制情慾,克伏環境,才能「持」戒而保持「淨戒」,不致毀犯戒行;不致多年的持戒功德,毀於一旦(只要一犯,就全部失敗了。如人一生守法,一次犯法,就要受法律的制裁)。 戊二 己一 庚一: 以己度他情,莫殺莫行杖,勿盜勿邪淫,勿作虛誑語,飲酒敗眾德,佛子應受持。 現在說三類戒:五戒,八戒,十善戒,這是五乘共法的戒德。先說五戒。 為什麼要持戒?有些不了解持戒的意義,而只是羨慕持戒的功德而持戒,這雖然是好事,但不是理想的。從佛說《阿含經》,《法句》,到大乘經,都說明,這是「以己度他情」,因而自願克制自己情慾的德行。以自己的心情,推度別人(一切眾生)的心情,經中稱為『自通之法』,也就是儒家的恕道。如經上說:『我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如有破此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我之生命(此據殺生而說),此為我之所欣愛耶?若為我所不喜愛,則我去破與我同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他生命,他亦不欣愛此。不獨如此,凡為自己不愛不快之法,在彼亦為不愛不快之法,然則我如何以己所不愛不快之法而害他』!這就是孔子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與人』。耶穌也說過:『要別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人與人間的正常道德,不難從這以己度他的意識獲得(但基督教的道德,是從愛神的前提中得來)。自己厭苦求樂,別人與我一樣,那怎可以奪他人的喜樂,增加他人的痛苦?怎可不同情別人的喜樂,不救濟別人的苦痛?佛教『與樂拔苦』的慈悲,也就是這種精神的實踐。所以克制自己的情慾而持戒,不是別的,就是自通之法,本於慈悲而自願持戒的。這真是現(世)樂後亦樂的法行! 五戒,是在家的善男(優婆塞)善女(優婆夷)所應持的戒律,稱為『近事』(優婆的義譯)戒。這雖然是家庭本位的戒德,但戒德的基本原理,徹上徹下,就是菩薩戒,也沒有例外,不過更徹底,更清淨而已。五戒,都是本於『以已度他情』的。一、「莫殺」,是不殺生戒。無論是自己動手,或使他人去殺(同意他人去殺也有罪),斷了眾生命,就是殺生。不過不存心的誤殺,雖要負有責任,但不成重罪。在殺害眾生中,當然是殺人的罪業最重。「莫行杖」,是禁止以刀杖瓦石等傷害眾生;傷害,雖還沒有構成殺罪,但是殺的流類,不過罪輕一些。二、「勿盜」,是不與取戒。無論是國家的,私人的,佛教的,凡有所系屬的(有主的)一切物資,如不得對方同意,加以竊取,強奪,霸占,吞沒,就犯了盜戒。依佛法,不能以飢餓,疾病,或者孝養父母,供給妻兒等理由來盜取,盜取的一律成罪。三、「勿邪淫」,是不邪淫戒。如男女同意,得保護人的同意,不違反國法,經當時公認的婚儀而結為夫婦;這種夫婦的正淫,為家庭組成的要素,子孫延續所必要,是正當的,無罪的。反之,在家士女,即使取得對方的同意,而為佛法所不許(如受八關齋戒時),國法所不容,或為親屬保護人所不同意,都屬於邪淫,而為佛教在家信眾所應戒除的。因為這不但傷害對方的自由意志,也是破壞家庭和樂,擾亂社會秩序的惡行。四、「勿作虛誑語」,是不妄語戒。為了自己的利益,親族友朋的利益,或使怨敵受害,而作不盡不實的妄語。不知道的說知道,知道的說不知道;有的說沒有,沒有的說有;是的說不是,不是的說是。因此虛誑的語言,使自己或親屬得益,使別人受害,是犯了嚴重的妄語罪。其他的妄語,有罪而輕一些。 上面四戒,稱為性戒,其本身就是罪惡;無論受戒不受戒,都是犯罪的。不但佛法所不許(不過佛法更徹底),國法也是要制裁的。五、勿「飲酒」,是不飲酒戒。凡是能使人亂性的,就名為酒,絕對飲不得。雖然有些人說,飲酒於健康有益。但從佛法看來,可說一無是處。一、飲酒能亂性,每是不能自制的。醉了,不但誤事,而且平時不能說不能做的惡行,都會做出來。律記載有:一位佛弟子,本來持律謹嚴,為了飲酒醉了,同日犯了殺盜淫妄四重罪。所以說:「敗眾德」。其實,不但佛法中功德,就是世間的家庭幸福,朋友友誼,事業資財,也每因飲酒而破壞了。二、一切罪惡的根源,就是顛倒無知。而飲酒使人陷於迷亂顛倒狀態;飲酒成習,對於正念正知,是大障礙。有些人,因為常在醉鄉,生下兒女來,也精神失常,或者患着嚴重的白疑症。所以,飲酒雖似乎並非罪惡,而實是障礙智慧,敗壞眾德的罪魁。所以不但前四戒,「佛子」也「應」該謹嚴的「受持」不飲酒戒,以護持德行,並進而趣向以慧為本的出世法門。 庚二: 五戒盡形壽,眾福之所歸。 上來所說的「五戒」,是優婆塞與優婆夷應持的淨戒。歸依時,自願說:『盡形壽歸依佛法僧』;所以五戒,也要「盡形壽」受持。歸依是志向三寶的信願,受五戒是歸向三寶的實行。歸依而不受持五戒,只可說假名優婆塞,假名優婆夷,實只是假名歸依而已。歸依時說:『從今日乃至命終,護生』,這就是誓願受戒。戒是本於慈悲的自通法,所以以不殺生──護生為本;不盜,不邪淫等,都是護生的分別說明。有人譯『護生』為『捨生』,更明顯的是舉五戒中不殺生戒為例(受戒時,不一定要說明一切戒條,受比丘戒也如此)。所以歸依後再受五戒,不過分別戒相而已。真誠的歸依三寶,是不會不受持五戒的。有信仰而無行為的改善,便是缺乏真實信仰的明證,算不得圓滿的優婆塞。然如來大慈,覺到在家士女的習染深重,一時不容易清淨的全部受持;如嚴格了,反而會不敢來親近三寶,所以又隨各人能持的多少,說有一分(持一戒的)優婆塞,少分(持二戒的)優婆塞,多分(持三戒四戒的)優婆塞,滿分(持五戒)優婆塞──四類。所以在歸依三寶的在家弟子中,以能持五戒清淨的為上上。 受五戒而能持戒清淨的,那可說是「眾福之所歸」;如得了摩尼寶,一切珍寶都會來歸集一樣。由於持戒,現生不犯國法,受到社會的尊重,真是人天歡喜,天龍護持。邪惡的鬼神,退避都來不及,所以事事吉祥。持戒的,不作一切罪惡,心地清淨,報生人間天上;也可為定慧所依,引發出世功德。五戒的功德,實在說不盡! 庚三: 加行日夜戒,隨順出離者。 淨戒的第二類,是八支齋戒,也叫近住戒。八支戒是:一、不殺生;二、不盜;三、不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此五支,與五戒相同;但不淫戒,在受戒的期限內,就是夫婦的正淫,也絕對禁止,與出家人相同,所以但說不淫。六、不香華□嚴身,歌舞觀聽(或分為二支),是不得塗脂抹粉插花,及嚴麗貴重的首飾;歌舞是不能看不能聽的,當然自己也不可作。七、不得坐臥高廣嚴麗的床座。八、不得非時食,就是過午不食。後三戒,與出家人相同。八戒中的不非時食,名為齋。在家佛弟子,不能出家修行,而對於出家生活,卻非常欽慕。所以佛制八戒,為在家弟子的「加行」,一「日」一「夜」持「戒」。這是「隨順出離」行「者」──阿羅漢等,學習謹嚴淡泊的出家生活。受此戒的,近於僧伽或阿羅漢而住,所以叫近住戒。五戒是終身持的,但到底是在家的德行,所以短期來學習出家行,受此八戒。如再加受不捉持金銀戒,就是正式出家的沙彌戒了。 八支齋戒,佛制一日一夜受持,一般都在六齋日──每月(舊曆)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是印度習俗布施修善的日子。這一天早上,大抵到寺院裡來,請阿□黎傳授這日夜戒。當天持戒,不得毀犯,到了明日天光,東方發白,就宣告完畢。下次要持戒,再來請師長傳授。在家人,不可能長期過着出家生活,所以佛制一日一夜受持。但有的以為:不必限定一日一夜,隨受戒人的發心,三日、五日、一月,都沒有不可以的。 比起五戒來,八支齋戒要精嚴得多。但五戒終身受持,也自有勝過八支齋戒的地方。所以五戒與八戒的功德,隨持戒的受持情況而定,很難說誰優誰劣。還有,五戒為在家弟子的正常戒行;進一步的學習出家生活,才偶爾受持八支齋戒。但也有不能終身受持五戒,卻發心短期修此八支齋戒。雖屬例外,但佛法以導人向善為主,所以也認為可以。 己二: 不殺盜邪淫,不妄語兩舌,不惡口綺語,離貪鎮邪見。諸善之根本,佛說十善業,人天善所依,三乘聖法立。 淨戒第三,十善業也稱十善戒。在如來制訂的律儀──有授受儀式的律儀中,並無十善業。但依《華嚴經》「十地品」,《優婆塞戒經》等,《入中論》,《攝波羅蜜多論》等,同說十善業道為菩薩戒。從《阿含經》以來,十善業為主要的德行,與五戒並稱。佛法中,戒與律儀,是同而又多少不同的。無論是自誓受,從師受,都是戒,根本為十善業。依據修學者環境,根性,制訂不同的應守規律,如五戒,八戒等八種律儀(攝盡聲聞法的戒律),是戒,也是律儀。所以在這戒福業中,再說德行根本的十善業。 十善業,分身口意三類。身善業有三:「不殺」生,不「盜」,不「邪淫」,與五戒的前三相同。語善業有四:「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妄語,與五戒同。不兩舌是:不存破壞他人和好的動機,東家說西,西家說東,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不惡口是:不說粗惡的,使人難堪的語言,如呵罵,冷嘲熱諷,尖酸刻薄的批評,惡意攻訐等。不綺語是:不說無意義語,如誨盜誨淫,情歌艷曲,說笑搭訕,或者天南地北,『言不及義』。這不但浪費時光,而且有害身心。十善業的重視語業,正說明了這是人類和樂共處的根本德行。人類以語言而傳達彼此的情意,如人與人間,儘是些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試問人類的和樂──齊家治國平天下,從何說起?語言的傳達,雖說『人口快如風』,到底還不易傳播。自從有了文字,就能傳遠傳久;加上近代發明的電話,電視等,這一世界的人類意識,更是息息相通。然而息息相通的,充滿了妄語,兩舌,惡口,綺語(黃色黑色等),我們現在正進入這樣的世界。宣傳建設人類的永久和平,而違反人類的正常德行,真是緣木而求魚了!意善業有三:「離貪」欲,離「鎮」恚,離「邪見」。離貪慾是:對於他人的財物,妻室(丈夫),權位,不起貪戀而欲得的心理,不作取得他財等計劃,自己安分知足,離貪慾心。離鎮恚是:對他不起鎮恚忿恨心,不作損害他人的設想。離邪見就是正見,正見有善惡,業報,前生後世,凡夫聖人等。意業雖是內心的,但發展出來,就會成為身語的行為。十善業的反面,是十惡業。離十惡,行十善,實為任何人所應行的德行。 「諸善」業,原是極多的,但從顯見的重業來說,是十善。所以善業的「根本」,「佛說」就是「十善業」。在大乘法中,這是菩薩戒;也是聲聞,緣覺,天,人──一切善行的根本,所以說:「人天善所依」止,「三乘聖法」由之而成「立」。在佛法中,十善業是徹始徹終的德行,如《海龍王經》說: 『諸善法者,是諸人天眾生圓滿根本依處,聲聞獨覺菩提根本依處,無上正等菩提根本依處。何等名為根本依處?謂十善業』。又說:『十善業道,是生人天,得學無學諸沙門果,獨覺菩提,及諸菩薩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處』。 http://www.hhfg.org/rjfj/f67.html#p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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