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二 己一: 灭应灭于惑,惑灭则苦灭,解脱于痴爱,现证寂灭乐。 现在来说灭谛。灭有两个意义:一、是灭除;二、是寂灭。灭除了苦痛的根源,才能解脱生死苦,实现涅盘的寂灭。从灭除来说:众生在生死轮回中,从苦生苦,苦个不了,这是要灭除的对象。然解除众生的生死苦迫,佛法并不着重到外界去改善。因为外物的改善,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也不从这个色身去努力,如外道的修精练气,求长生不老那样。因为有生必有灭,长生与永生,不过是众生的颠倒妄想。虽然苦报是业力所感的,但问题却是烦恼。有了烦恼,就会发业,润生;如断了烦恼,就使有无量业种,也就干枯而不再起用。所以佛肯定地指出:要「灭」除生死大苦,「应」该「灭于惑」──烦恼。如「惑灭」了,那就不再造业了,过去所有的业也就干枯无用了。这样,生死「苦」果,就会彻底的「灭」除。 说到烦恼的灭除,当然也要从根本的烦恼去着手。如伐大树一样,专门斫枝摘叶,是不能达成目的的。如断了树根,那就使是暂时发叶,也终究是会死去的。说到烦恼的根本,当然是愚痴无明了。无明,主要是迷于无我的无明,还有染着于境界的贪爱。一是障于智的,一是障于行的。从修学佛法来说,应该先通达无我,得到无我真智的契证。然后从日常行中,不断的销除染爱。但到圆满时,这都是解除了的。经中时常说:『离贪欲者,心解脱;离无明者,慧解脱』(16)。所以现在说:「解脱于痴爱」。无论是知见,无论是行为,都不再受烦恼的系缚,而且是把烦恼彻底的去除了。这样,就能「现证」到涅盘的「寂灭乐」。现证,是亲切的,当前的证会,是无漏的直观体验。体验到的,就是寂灭,得到解脱自在的安乐。涅盘寂灭,是现实所证验的,并非推托到死了以后,这是佛法的特色。内心的烦恼销融了,直觉到无障无碍,平等不动,自在的圣境,叫做寂灭。这好象从火宅中逃出来,领略到安全与清凉;也像从烦嚣斗争中出来,享受到和谐而平静的境地一样。经论中每以寂,静,妙,离,来形容这灭──涅盘。所说的乐,也不是冲动性的乐感,而是舍去烦恼重担而得来的自在──『离系之乐』。 己二: 能灭苦集者,唯有一乘道。三学八正道,能入于涅盘。 苦痛的原因(集)消除了,生死大苦也就从此结束,得到了涅盘的大解脱。但无始以来,苦与集是不断的延续,如不修对治道,是不会自动结束的。所以要说到道谛,道才是佛弟子修学的心要,如生病而请医生,主要是为了服药一样。 「能灭苦集」的道,是些什么呢?虽然众生的根性不同,有利有钝;有声闻,缘觉,菩萨,佛也应机而说有多少不同的法门。但真正能出离生死的,是「唯有一乘道」,也可说只有一乘,一道。乘是车乘,能运载人物,从此到彼。佛所说的法门,能使众生从生死中出来,到达究竟解脱的境地,所以称法门为乘。同样的,道是道路,是从此到彼,通往目的地所必经的;所以修持的方法,也称为道。我们知道,众生是同样的生死;生死的根源,是同样的迷执。苦与集的体性是一样的,那出离生死苦的法门,那里会有不同呢?所以佛在《阿含经》中,曾明确地宣说一乘法(17),也就是『一道出生死』,『同登解脱床』。 出离生死的一乘法──不二法,从证悟真理来说,是无二无别的(『同入一法性』);从修行的方法来说,是同样的。适应众生的不同根性,佛是说有种种方法的。但除了方便引导的以外,论到出离生死的道体,并无差别,总不出于「三学」(学是学习,不是学问)。三学,应称为『三增上学』,就是增上戒学,增上心(定)学,增上慧学。增上,是有力的,能为他所因依的意思。因为三学有相依相因的关系,是求解脱者必不可缺的学程。决没有不修戒而能成就定,不修定而能成就慧,不修慧而能得解脱的道理。然佛在说明道谛时,最常用的内容分类,还是「八正道」。八正道,应称为『八圣道分』,或『八圣道支』。这是成圣的正道,有不可缺的八种成分。这就是: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正道就是三学,如正见,正思惟是慧学;正语,正业,正命是戒学;正念,正定是定学;正精进是遍通三学的。此八支圣道,是三学,也就是一乘。佛为须跋陀罗说:外道们没有八正道,所以没有圣果,没有解脱。我(佛)法中有八正道,所以有圣果,有解脱(18)。这可见八正道是「能入于涅盘」的唯一法门了。这在大乘的《楞伽经》中,也还是这样说:『唯有一大乘,清凉八支道』(19)。 甲二 乙一 丙一 丁一 戊一 己一 庚一: 初增上尸罗,心地净增上,护心令不犯,别别得解脱。 在道谛的说明中,八正道的体系最完整。但现在依三学来说,说到慧学时,再叙述八正道,以明佛说道品的一贯性。 「初」说「增上尸罗」:尸罗是梵语,意译为戒,有平治,清凉等意思。一般听到戒,就想到戒条,其实这是成文的规制,是因时因地因机而不同的;重要的是戒的实质。戒的力用,是恶止善行。依佛的本意,决非专从法制规章去约束,而要从内心的净治得来。烦动恼乱的内心,为非作恶,那就是热恼忧悔。如心净持戒,就能不悔,不悔就能得安乐,所以戒是清凉义。又烦恼如满地荆棘,一定嘉谷不生。心地清净的戒,如治地去草一样,这就可以生长功德苗了。然心地怎能得清净呢?这就是信,就是归依。从『深忍』(深刻的了解),『乐欲』(恳切的誓愿)中,信三宝,信四谛。真能信心现前,就得心地清净。所以说信是:『心净为性,……如水清珠,能清浊水』(20)。从此净信中,发生止恶行善的力量,就是一般所说的『戒体』。所以说到得戒,无论是在家的优婆塞、优婆夷戒(八戒,是在家而仰修出家戒的一分);沙弥、沙弥尼戒(式叉摩那戒,是沙弥尼而仰修比丘尼戒的一分);比丘、比丘尼戒,起初都是以三归依得戒的。自愿归依,自称我是优婆塞等,就名为得戒。后来为了郑重其事,比丘、比丘尼戒,才改订为白四羯磨得戒。如没有净信,白四羯磨也还是不得戒的。所以戒是从深信而来的「心地」清「净」,从心净而起誓愿,引发「增上」力,有「护持」自「心」,使心「不犯」过失的功能。 戒,也称为律仪。梵语三跋罗,如直译应作等护;义译为律仪,从防护过恶的功能而得名。律仪有三类:一、如真智现前,以慧而离烦恼,就得道共律仪。二、如定心现前,以定而离烦恼,就得定共律仪。三、如净信(信三宝四谛)现前,愿于佛法中修学,作在家弟子,或出家弟子,就得别解脱律仪。从净治清凉来说,这都是戒?这都是先于戒条,而为法制戒规的本质。从归信而得的别解脱律仪,属于人类。这或是男人,或是女人;或是在家,或是出家;或是成年,或是童年。由于社会关系,生活方式,体力强弱等不同,佛就制订不同的戒条,如五戒、十戒等,使学者对于身语行为的止恶行善,有所遵循。因此,称为波罗提木叉,意义为别解脱戒。这是逐条逐条的受持,就能「别别」的「得」到「解脱」过失。一般重戒律的,大抵重视规制,每忽略佛说能净内心的戒的本质。古代禅师,每说『性戒』,是重视内心清净,德性内涵的。但偏重证悟的清净,也不是一般所能得的。其实,佛法是『信为能入』,『信为道源』;真切的净信,誓愿修学,才是戒学的根本。 庚二 辛一: 在家五八戒,如前之所说。 受持的戒律中,「在家」弟子,有近事律仪,这就是优婆塞、优婆夷的「五」戒。还有近住律仪,就是在家而仰修出家法的「八戒」,作一日夜或短期的修持。这都「如前」五乘共法中「所说」的。五戒与八戒,本是声闻的在家弟子戒。以出离心来修学,为了脱生死而受持,就是出世的戒法。不过,如以增上生心,为了求得现生与后世的安乐而受持,就成为人天乘法。有以为五戒只是人天乘法,这是不对的。 辛二 壬一 癸一 出家戒类五: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及式叉摩那。 在声闻弟子中,「出家」的「戒」法,分「类」为五:一、「沙弥」戒;二、「沙弥尼」戒。这是出家而还不曾完备出家资格的,可说是出家众的预科。沙弥,义译为勤策,是精勤策励,求脱生死的意思。男的叫沙弥,女的叫沙弥尼,意义完全一样。只是女众,在语尾上附有女音(尼)而已(印度语法,男性女性是尾音不同的)。论到戒法,沙弥与沙弥尼相同,都是十戒。十戒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香华鬘严身;七、不歌舞倡伎及故往观听;八、不坐卧高广大床;九、不非时食;十、不捉生像金银宝物。前九戒,与近住戒相同。 出家以后,受了这十戒,才算是沙弥或沙弥尼。这是出家戒,所以完全制断淫行。六、七、八──三戒,都是少欲知足的淡泊生活。佛制的出家生活,以少欲知足为原则。衣食住药──四资生具,都从乞化得来。衣与食,不得多蓄积,以免引起无限的贪欲,何况手持金银宝物呢!常行乞食法,所以奉行过午不食戒。后二戒,虽只关于饮食与财物,但在佛的制度中,与不淫戒显出了出家人的特性:舍离了夫妇关系,也舍弃了经济私有。在我国,虽说僧众是募化为生,但实是采取了经济自决办法。如饮食是自己煮食(这就难怪持非时食戒的少了),财产是自己经营,房屋是自己修建。至于田产收租,经忏论价等,与出家生活的本意,越来越远。所以我国的良好僧众,也每只是严持根本戒而已。严格的说,我国的比丘僧,也许还不及沙弥呢! 三、「比丘」戒;四、「比丘尼」戒:这是过着完全远离恶行与欲行的生活,完备僧格的出家人,为僧团的主体。比丘,译义为乞士,是过着乞化生活的修道人;女的就叫做比丘尼。从戒法来说,比丘与比丘尼戒,是同样完全的。只是由于社会关系,情意强弱,佛分别制为比丘及比丘尼戒。平常说: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这是大概说的,意味着尼戒要严格得多。实际是:比丘戒二百五十左右,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左右。 发展完成了的僧伽制度,出家后先受沙弥(沙弥尼)戒,再受比丘(比丘尼)戒。研求佛的本制,原是摄受归心三宝,而自动发心(成年而有自由意志的)出家的。所以发心出家的,或者说:『善来比丘!于我法中快修梵行』(21) ,就算得比丘戒,成为比丘。或者说三归依的誓词,就算得戒,名为比丘。这本是不需要沙弥这一级,当然更不需要先受沙弥戒了。后来,为了信徒的儿女,父母死了,孤零无依,佛才慈悲摄受他们,在七岁以上的,出家作沙弥(沙弥尼),受沙弥戒,修学出家法的一分。等到年满二十,再给他受比丘戒。从此,比丘(比丘尼)以前,有此预修一级。甚至二十以上出家的,或因缘不具足,没有受比丘戒,也叫做(老)沙弥了。然在僧制中,如年满二十出家的,虽没有受沙弥戒,就直接受比丘戒,也还是得戒的──这是吻合佛制本意的,不过从发展完成的僧制来说,似乎不太理想而已。 五、「式叉摩那」戒:这是女众,属于沙弥尼以上,比丘尼以下的一级。式叉摩那,译义为学法女,是在二年内,受持六法戒的一类。这实在还是沙弥尼(女众出家的预修),不过仰修比丘尼戒的一分而已。佛制女众出家,起初当然也只是比丘尼;其后增立沙弥尼;后来又增列式叉摩那;成为出家女众的三级制。起因是:有曾经结婚的妇女来出家,他早已怀了孕。受比丘尼戒后,胎相显现,生了儿子,这是会被俗人误会讥嫌的,有辱清净僧团的名誉。因此,佛制定式叉摩那:凡曾经结过婚的,年在十岁以上(印度人早熟早婚);没有结婚的童女,年在十八岁以上,在受弥尼戒后,进受六法戒二年。起初虽为了试验有没有胎孕,但后来已成为严格考验的阶段。如在二年中,犯六法的,就不能进受比丘尼戒,要再受六法二年。二年内严持六法不犯,才许进受比丘尼戒,这是比沙弥尼戒严格得多了。女众的心性不定,容易退失,所以在完成僧格(比丘尼)以前,要经这严格的考验。天主教中,修女出家,也要经三次考问,比男众严格得多。不过这一制度,我国也许从没有实行,也许印度也不受尊重。因为沙弥及尼戒,比丘及尼戒,虽各部多少不同,而大致都还算一致。惟独这二年的六法戒,各部的说法不同。旧有部的十诵律(22),法藏部的四分律(23),都说六法,而不完全一样。新有部的苾刍尼毘奈耶,『二年学六法六随行』(24),这是二种六法。大众部的僧祇律,『二岁随行十八事』(25),这是三种六法。二年六法的古说是一致的,而六法的内容不同,这可以想见,这一学法女的古制,早就不曾严格遵行,这才传说纷纭了。 佛弟子虽有在家二众,出家五众;论戒法,虽有八类(加近住的八戒),但戒体的清净,有防非止恶的功能,有生长定慧的功德,却是一样的。所以,在家也好,出家也好;男众,女众,童年,成年也好,只要信愿恳切,发起净戒,都是可以依之而解脱生死的。 癸二: 于中具足戒,戒法之最胜,殷重所受得,护持莫失坏。 「于」此八种戒「中」,比丘与比丘尼所受的,名为「具足戒」。具足,是旧译,新译作『近圆』(圆就是具足)。近是邻近,圆是圆寂──涅盘。这是说:受持比丘、比丘尼戒,是已邻近涅盘了。虽然佛制的每一戒法,如能受持清净,都可以生长定慧的,解脱生死的。但比较起来,比丘比丘尼戒,过着离欲(五欲,男女欲)出俗的生活,在这物欲横流的世间,比其它的戒法,是最严格的,最清净的,最能胜过情欲的。所以,这在佛制的「戒法」中,「最」为殊「胜」。受了具足戒的,位居僧宝,为僧团的主体,受人天的供养。 具足戒是戒法中最殊胜的,所以受具足戒也是最不容易的。论年龄,要满二十岁。论受戒的师长,要有三师──和尚,羯磨阿阇黎,教授阿阇黎;还要有七师作证明。就是在佛法不兴盛的边地,也非三师、二证不可。这比起在家戒的从一师受,沙弥及尼戒的从二师受,显然是难得多了。假使是受比丘尼戒,先要受二年的六法戒,还要从二部受戒,这是怎样的郑重其事!所以发心受具足戒的,要求三衣,要求师,要得僧团的许可;这是以「殷重」恳切的心情,经众多的因缘和合,才能「受得」具足戒。得来如此不易,那就应特别珍惜,好好的「护持」,如渡海的爱护浮囊,如人的爱护眼目一样。切「莫」疏忽放逸,在环境的诱惑下,烦恼的冲动下,「失坏」了这无价的戒宝!如不能依此殊胜的戒法,生人间天上,或解脱生死,反而袈裟下失却人身,这是多么可痛心的事呀! 壬二 癸一: 极重戒有四:杀人不与取,淫行大妄语,破失沙门性。 在具足戒中,比丘戒约二百五十戒左右。其中「极重」的「戒,有四」(尼戒有八)。极重戒,是绝对不可犯的;犯了如树木的截了根一样,如人的断了头一样,也像作战的失败投降,为他方取得完全的胜利一样。犯了极重戒,在僧团中可说是死了。四重戒是:一、杀生,极重戒指「杀人」而说。这包括自己下手,或派人去杀,以及堕落胎儿等。这在五戒、十戒中,也一样是禁止的。二、「不与取」,就是窃盗,主要是财物的窃取。凡不经同意,存着窃取的心而取,无论用什么手段,都是。不过极重戒是有条件的,依佛的制度,凡窃取五钱以上的,就是犯重。这五钱,是什么钱呢?古今中外的币制不一,佛为什么这样制呢?因为当时的摩竭陀国法,凡窃取五钱以上的,就宣判死刑;所以佛就参照当时的国法,制定盗取五钱以上的犯重戒。这样,如犯不与取的,依当时当地的法律,凡应判死刑的就犯重,应该是合于佛意的。三、「淫行」:这是绝对禁止的,无论过去曾有过夫妻关系,或者人与畜生,凡发生性行为的,就使是极短的时间,也是犯重。但佛法并非理学家那样的重视皮肉的贞操,主要是因为心有欲意,心生快感。所以如遇到被迫的行淫,而心无欲乐意思的,仍是不犯。四、「大妄语」,是妄语中最严重的。如没有证悟的而自称证悟,没有神通的而自说有神通,或者妄说见神见鬼,诱惑信众。或者互相标榜,是贤是圣;或者故意的表示神秘,使人发生神圣的幻觉。这都是破坏佛教正法,毫无修学的诚意,最严重的恶行。犯了这四重戒,就「破」坏「失」去了「沙门」的体「性」,也就是失去了沙门──出家人的资格。沙门,是梵语,义译为勤息,是勤修道法,息除恶行的意思。如犯了这四重戒,虽然出家,已完全失去出家的资格了。 在佛制的僧团中,如有人犯重,就逐出僧团,取消他的出家资格。不但不是比丘,连沙弥也不是。犯重的,是会堕落的。不过,如犯淫而当下发觉,心生极大惭愧,恳求不离僧团的,仍许作沙弥,受持比丘戒。不过无论怎样,现生是不会得道成圣的了! 癸二: 余戒轻或重,犯者勿覆藏,出罪还清净,不悔得安乐。 除了不准忏悔的极重戒而外(不容许忏悔而留在僧团内),犯了其「余」的「戒」,或是「轻」的,「或」是「重」的,都应该如法忏悔。轻与重也有好多类,最轻的只要自己生惭愧心,自己责备一番就得了。有的要面对一比丘,陈说自己的错失,才算清净。严重的,要在二十位清净比丘前忏悔,才得出罪。但总之,是可以忏悔的,应该忏悔的。 这里,有一要点,就是「犯」戒「者」,切「勿覆藏」自己的罪过。忏悔,意义是乞求容忍,再将自己所有的过失发露出来。如犯戒而又怕人知道,故意隐藏在心里,这是再也没法清净了。依佛法来说,谁没有过失?或轻或重,大家都是不免违犯的。只要能生惭愧心,肯忏悔,就好了。这正如儒家所说的:『过则勿惮改』。凡是犯戒而又覆藏的,过失是越来越重。一般人,起初每是小小的过失,犯而不忏悔,就会继续违犯下去;久了,就会恬不知耻的犯极重戒。举喻说:如瓮中藏有秽物,毒素,如把他倒出来暴露在日光下,很快就清净了。如盖得紧紧的,生怕秽气外泄,那不但不会清净,而且是越久越臭。所以佛制戒律,对于犯重罪而又覆藏的,给予加重的处分。同时,凡有惭愧心,慈悲心的比丘,见到同学,师长,弟子们犯罪,应好好的劝他忏悔。如不听,就公开的举发出来(但也要在适当的时候)。这才是助人为善,才能保持僧团的清净。在僧团中,切勿互相隐藏,而误以为是团结的美德。 忏悔,佛制是有一定方法的。如依法忏悔了,就名为「出罪」,像服满了刑罪一样。出了罪,就「还」复戒体的「清净」,回复清净的僧格。凡是出罪得清净的,同道们再不得旧案重翻,讥讽,评击;假使这样做,那是犯戒的。关于忏悔而得清净,可有二种意义。凡是违犯僧团一般规章的,大抵是轻戒,只要直心发露,承认错误,就没有事了。如属于杀盗淫妄的流类,并非说忏悔了就没有罪业。要知道犯成严重罪行的,不但影响未来,招感后果;对于现生,也有影响力,能障碍为善的力量。如一落入黑社会中,就受到牵制,不容易自拔一样。发露忏悔,能消除罪业,对于今生的影响,真是昨死今生一样。从此 ,过去的罪恶,不再会障碍行善,不致障碍定慧的熏修,就可以证悟解脱。这如新生一样,所以称为清净,回复了清净的僧格。假使不知忏悔,那恶业的影响,心中如有了创伤一样。在深夜自思,良心发现时,总不免内心负疚,热恼追悔。热恼忧悔,只是增加内心的苦痛,成为修道为善的障碍。所以一经忏悔,大有『无事不可告人言』的心境,当然是心地坦白,「不」再为罪恶而忧「悔」,也就自然能心「得安乐」了。儒家说:『君子有过,则人皆见之』。又说:『君子坦荡荡』,这都是心无积罪,心安理得的气象;这才有勇于为善的力量。 出家众的戒,极为深细,学者应研求广律,才知开遮持犯,还出还净的法门。 庚三 能持于净戒,三业咸清净。 以下两颂,论意义,也是在家弟子所应学习的;但从事相来说,是佛特别为出家弟子说的。这是向于(世间道)出世离欲道的必备资粮。着重在戒行,为习定的方便。 在家出家的七众弟子,在修学(世)出世道中,首先要安住净戒,以净戒为根本。凡「能持于净戒」的,身口意「三业」都能「清净」,这才能生、能证世出世间的一切功德。如《遗教经》说:『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26)。如约比丘比丘尼的具足戒来说,那就要:一、守护所受的别解脱戒;如犯了,不可覆藏,立刻生惭愧心,如法忏悔。二、对佛制的『轨则』──行住坐卧等威仪;衣食等应守的规定;尊敬师长,护侍病人,听法,修定等一切善行。这些,都要如法学习,做到合于律的规定,又适应世间,才能不被社会的正人君子,教内的高僧大德所呵责。三、不要到歌舞娼妓,淫坊,酒肆,政治机关去走动,因为这是容易生起不净心行的地方。四、就是小小的罪,也不可看为轻易,而要谨严的护持。能这样受持学习,就能安住于净戒,引生一切善功德了! 己二 庚一: 密护于根门,饮食知节量,勤修寤瑜伽,依正知而住。 这包含了四项修法。一、「密护于根门」,就是《遗教经》的制伏五根及制心。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是认识的门路,也是六识──劫功德贼的入门,所以叫根门。五根是见色,闻声,嗅香,尝味,觉触的;意根是知一切法的,为六根中最主要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外乎见色,闻声……知法。这可要严密的守护,像看门人,见到鸡犬乱闯,小偷等进来,就加以拒绝,或立刻驱逐出去。一般人,在见色,闻声等时,总是取相。合意的,就取相而引生贪欲等;不合意的,就取相而引生瞋恨等。不能控制自心,跟着烦恼转,就会造业而堕落,像牛的乱闯,踏坏苗稼了。所以,在见色,闻声等时,要密护根门。这并不是不见色,不闻声,而是在见了闻了时,能『制而不随』烦恼转。如见美色而不起淫意,见钱财而不作非分想。这要有正知,正念才得。对于外来的境界,或内心的境界,要能正确认识他的危险性,是好是坏,叫正知。对于正知的,时时警觉,时时留意,叫正念。如没有正知,外境现前,心随烦恼转,认贼作父,欢迎都来不及,那怎么能制伏劫功德贼呢?如没有正念,时时忘失,如小偷进门,大箱小笼搬了走,还呼呼的熟睡,没有发觉,那怎能制伏呢?能谨密的守护根门,才能止恶,才能恶法渐伏,功德日增。说修行,在平常日用中,要从这些地方着力! 二、「饮食知节量」:对于出家众,依赖施主,依赖乞食而生活的,这是特别重要的。生在人间,为生理所限制,饮食是免不了的,没有便无法生活,所以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27)。但依赖施主而生活的,应该思量到:饮食是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不可在美味上着想。落下咽喉,还有什么美呢?在家人为了物资的取得,保存,发生了种种的苦难(战争原因,也大半为了这个)。现在,施主为了福德而施舍,不应该好好修行,报施主的恩德吗?所以饮食,不是为了淫欲;也不是为了肥壮,勇健,无病,或者长生不老;更不是为了面色红润端严。只是为了生存,为了维持短暂的生存。就是维持营养的需要,不致因饥渴,疾病而苦恼。身心有力,才能修行,出离生死。如不知节量,贪求无厌,不但专在身体上着想,滋味上着想,对施主也会起颠倒心,生嫌恨心 ──多生烦恼,多作恶业。在家人对于经济生活,尚且要知节量,何况依施主而生活的出家人呢! 三、「勤修寤瑜伽」:这是有关睡眠的修持法。为了休养身心,保持身心的健康,睡眠是必要的。依佛制:初夜(以六时天黑,夜分十二小时计,初夜是下午六时到十时),后夜(上午二时到六时),出家弟子都应过着经行及静坐的生活。中夜(下午十时到上午二时)是应该睡眠的,但应勤修觉寤瑜伽。换言之,连睡眠也还在修习善行的境界中。睡眠时间到了,先洗洗足,然后如法而卧。身体要右胁而卧,把左足叠在右足上,这叫做狮子卧法,是最有益于身心的。在睡眠时,应作光明想;修习纯熟了,连睡梦中也是一片光明。这就不会过分的昏沉;不但容易醒觉,也不会作梦;作梦也不起烦恼,会念佛念法念僧。等到将要睡熟时,要保持警觉;要求在睡梦中,仍然努力进修善法。这样的睡眠惯习了,对身心的休养,最为有效。而且不会乱梦颠倒,不会懒惰而贪睡眠的佚乐。佛制:中夜是应该睡眠而将息身心的。头陀行有常坐不卧的,俗称不倒单,其实是不卧,并非没有睡眠,只是充分保持警觉而已。遗教经说:『中夜诵经以自消息,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28)。然依一切经论开示,中夜是应该睡眠将息的。在初夜静坐时,如有昏沉现象,就应该起来经行,如还要昏睡,可以用冷水洗面,诵读经典。所以,不可误会为:中夜都要诵经,整夜都不睡眠。这也许译文过简而有了语病,把初夜(后夜)诵经译在中夜里,或者『诵经以自消息』,就是睡眠时(闻思修习纯熟了的)法义的正念不忘。 四、「依正知而住」:出家人在一般生活中,无论是往或还来;(无意的)睹见或(有意的)瞻视;手臂支节的屈或伸;对衣钵的受持保护;饮食,行,住,坐,卧,觉寤,语,默,解劳睡等,都要保持正知。在每一生活动作中,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应该做不应该做;适当或是不适当的时候;做得好不好。总之,在这些事情中,能事事正知,就不会落入错误过失中去。 庚二: 知足心远离,顺于解脱乘。 修学出世道的,要能够随遇而安。不可多求多欲,俗语也说:『人到无求品自高』。对衣服,饮食,医药,日常用品,随缘所得的,就要「知足」。不但多得了心意满足,就是少得了,或者得到的不太合意,也能知足。能这样,烦恼就少了,心也安了,容易修行。人不能离群,有群就有人事。如欢喜谈话,欢喜事务,欢喜人多,就障碍远离。有的,整天忙碌碌的在事务上转。有的,与人聚谈,『言不及义』,整天说些:『王论,贼论,食论,饮论,妙衣服论,淫女巷论,诸国土论,大人传论,世间传论,大海传论』(29)。总之,这都是增长爱染,不能身心远离,在静处修行的。所以要「心远离」,不欢喜世论,世业,才能专心佛法。说到远离,一般是远离群聚,住在清净处,或者一个人住(『独住』);如闭关就是这一作风。但主要还是心远离;心不能远离,住茅蓬,闭关,都是徒然。过去大陆上,常见闭关的,有些精神失常;有的托名病缘,中途出关。这都由于心不远离,过不了安静修行的生活,这怎么能解脱生死呢?所以对物欲要知足,对人事要心远离,这才能「顺于解脱」的三「乘」法门,能趣向出世解脱的道果。 庚三: 此能净尸罗,亦是定方便。 这是结前起后;现在要从戒增上学,说到心(定)增上学了。 上面所说的:密护根门,饮食知量,觉寤瑜伽,正知而住,知足,远离,都是「能净尸罗」的;能这样去行,戒学一定会如法清净。虽然戒以杀盗淫妄为根本,但如在日常生活中,贪求饮食,贪乐睡眠,不能守护根门,不能自知所行,对物欲不满足,对人事不远离,那一定会烦恼多,犯戒作恶。所以佛制戒律,不但严持性戒,并且涉及日常生活,团体轨则,举止威仪。将一切生活纳入于如法的轨范,犯戒的因缘自然就少了;犯戒的因缘现前,也就能立刻警觉防护了。这样,自然能做到戒法清净。所以说到戒学,切勿轻视这些饮食等日常生活,以为无关紧要才是! 这样的戒学清净,也就「是定」学的「方便」。这是修定所必备的基础,也可说是修定的准备工作。经上说:『戒净便得无(热恼追)悔;无悔故欢;欢故生喜;由心喜故,身得轻安;身轻安故,便受胜乐;乐故心定』(30)。这因为,持戒清净的,一定心安理得,自然能随顺趣入定学。如从日常生活的如法来说:不会贪求滋味,饮食过量;不会贪着睡眠,终日昏昏的;随时能防护根门,正知所行,这都就是去除定障。所以戒清净的。『寝安,觉安,远离一切身心热恼』;『无诸怖畏,心离惊恐』(31);身心一直在安静中。如加修定学,自然就顺理成章,易修易成。一般人只是爱慕禅定功德,却不知从持戒学起。不知道自己的身心,一直在烦动恼乱中,如狂风骇浪一样,就想凭盘腿子,闭眼睛,数气息等,一下子压伏下去,这就难怪不容易得定了。就使有一些定力,由于戒行不净,意欲(动机等)不正,也就成为邪定;结果是为邪魔非人所娆乱,自害害人。 戊二 http://www.ebud.cn/budren/yinshun/miaoyun11/budren_yinshun_miaoyun11_20030425_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