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就是謊言嘛!他那東西是否謊言,只取決於關鍵性的“佐證”!什麼是其法理性硬道理佐證呀?那就是: 1)作為所謂“高級資深記者”的他,為何沒有歷史性照片提供?2)為何他那些所謂“餓死三千五百萬”的數字,卻不是當年毛時代的原始官方正式確認?而卻儘是抄自境外政治敵對勢力媒體那些毫無任何官方背景性質的、地攤“野史”性道聽途說、以訛傳訛之後,經過“四捨五入”之後,主觀臆斷的數字? 3)即便任何的所謂“官方”確認,也不能是後來的今天那些政治叛徒集團所篡改歷史或偽造歷史嫌疑性質而搞的“死無對證,缺席審判”式的東西; 4)為何沒有能法理性經得起考古學性質而類似“萬人坑”抑或“千人坑”抑或“百人坑”之類硬性掩埋遺址?否則,你根本無法合乎法理邏輯性詮釋那所謂“餓死幾千萬”! 5)為何那所謂“餓死千萬”的數字,總是可以類似移動靶般隨時因應具體辯論時,因人而改變?這本身就是個荒唐的笑話!毫無任何歷史學、法理學、考古學、邏輯學的嚴肅性! 客觀性歷史真相,是不容人為刻意篡改的!所有什麼所謂後人“回憶”性東西,無不是政治立場和情緒化之篡改嫌疑。與客觀原始性毫無必然的邏輯性關聯!因為,誰都可以有誰的所謂“回憶”!本草民也有自己的所謂“回憶”!那就是:從未見證過那純粹的所謂“餓死人”! 父母親也說完全沒有!到底信誰的呀?為什麼必須採信他楊繼繩那些胡說八道呀?難道所有“餓死”者,全都跑到他楊繼繩們的面前去躺平“餓死”了嗎?呵呵呵,空口無憑,荒唐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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