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當有構思 切忌隨意性 ——創作談·四千五百八十六 在網上看了一位網友寫的小說,其小說曰,上班途中,有輛墨綠色轎車超車;緊接着,一輛黑色轎車也超了過去……而後,看到血腥的一幕:墨綠色轎車被逼到橋外出口邊,黑色轎車斜堵住他的車頭,又從車上下來三個黑衣年輕人,各持一支鐵器……那男的頭上淌着血恐懼地大喊「救命」…… 我想,我是看進去了,我期待着故事的發展;然,這位網友又說了另一個故事:市府進行消防演習,另一個局的女科員擔綱演出被施救者,套着消防索要從三樓垂降,才剛從窗口懸垂下來,她忽然失神了!本該抓住索套的雙手卻張了開來……不幸當場殞命……打電話來的美人二說:「……本來要派去演出的是我吔……」 我想,我又看進去了;可是,這篇小說沒有了、結束了。 我想說,這位作者是有生活、有故事的,筆力也好,能夠吸引讀者。可是,不善構思。我說的是,不善於構思,而不是沒有構思。小說的標題是〈黑色XXX〉。XXX不重要,重要的是「黑色」。該篇文字,糾結於「黑色」、黑上衣、黑衣裳等。 不知大家意識到沒?糾結於「黑色」、黑上衣、黑衣裳,寫以上兩故事,是散文的構思法、不是小說的構思法。 如果是寫小說,別車、有故事就繼續寫,沒故事、就給出寓意,就成立了。而消防演習,本身已經構成了小說,如果順順好、還是篇很好的反轉式小說。 我不認識這位網友,不知道他能否聽得進意見,所以點到為止。我用汪曾祺的〈異秉〉繼續話題。 就小說名〈異秉〉而言,寫什麼都可以。然,就汪曾祺的〈異秉〉開篇的、單行成段的「王二是這條街的人看着他發達起來的」而言,就只能寫王二、寫這個主人公的與眾不同、與他人的「異稟」。 這不是我規定的,而是他的寫法規定的。 然而,8081字的〈異稟〉,好好寫了1756字後,寫源昌煙店了。如果說王二要搬進煙店、非寫煙店,那也沒有必要、像寫王二一樣細緻地寫煙店;即使你認為細緻寫煙店、也有必要,至少後面沒必要細緻地寫藥店,是不是? 退一萬步,就算寫藥店也能找出理由,那汪曾祺的〈異秉〉的最後的三個自然段,與王二無關。 〈異秉〉,汪曾祺寫於「一九四八年」,重寫於「一九八〇年五月二十日」。估計,一九四八年寫失敗了。然,一九八〇年五月二十日的重寫,依舊很失敗。 有的人,隔了幾十年,把一切全都悟清了。而有的人,只怕一輩子也悟不清。像汪曾祺這樣,偶然成了沈從文學生,又一輩子手中握有刊物、且被捧成名家的人,怕更容易成後者。 「名家」亂寫小說,不止汪曾祺一個。而發現汪曾祺亂寫小說的,也不止我一個——回答「歐亨利對中國文學有什麼影響呢」之話題的網友所提到的謝志強的〈小小說作家的才氣〉,我找到了。 謝志強在〈小小說作家的才氣〉中的「誰敢像汪曾祺那樣寫小說?他的〈異秉〉,萬把字,結尾的千餘字才進入正題——異秉,之前,全是散漫的鋪陳,說王二所處的鎮子的生活格局,而且,沒有情節的進程,卻是停滯,仿佛生活的歷史在這兒打旋了……」等,未必就是好話;至少,可反過來聽。 小說,有小說的寫法;散文,有散文的寫法。有時,一個起句,就規定了一篇小說的樣式。無論是誰,也無論是不是名家、大家,都不可以過於隨意。文無定法,是指在合理的範圍內。超出了合理,就屬隨意。 顧曉軍 2021-9-26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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